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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节

左道江湖-第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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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肤玉骨,盈盈纤腰,身若扶柳。
  就连指甲都涂着精致的红妆。
  它定是个爱美之人。
  而扇面上的风景图绘,便是她那端庄雅致的黑裙。
  正映衬美人如画。
  可惜背后衣袍,却一塌糊涂。
  完全衬托不了这美人应有的气质。
  那副尚未完成的夜尽天明图。
  就是这把宝扇上唯一的瑕疵。
  它很好说话的。
  只要有丹青大师,能完成这幅图。
  它便愿意委身相随,奉其为主人。
  但毕竟,是在自己完美的躯体上动笔。
  若是画得不好。
  那就别怪蛇蝎美人杀人夺命了。
  “万毒老儿持有你近二十年。
  他不可能不知道这点遗憾,却又一直任由这等缺失。
  想来,他也不是个擅丹青之人。”
  张岚一边拿着画笔,轻轻勾勒未完的图绘。
  一边说:
  “若不是遇到了本少爷,你这身‘衣服’。
  不知道还要缺到什么时候呢。”
  惜花公子擅长丹青作画。
  他在苏州时。
  就经常为自己蓄养的那些美人女子,画一些不正经的画。
  还曾企图为沈兰花一副美人出浴图。
  惹得沈兰数次威胁要断了他的爪子。
  不过,张岚的画技,是被公认的好。
  就连见多识广的花青公子,也觉得张岚这一手丹青技艺,以足称大家行列。
  当然,这世间比他画画更好的人。
  也有。
  可是宝扇乃是兵刃,自然要由武者来完成这副图。
  而江湖人打打杀杀,一个个抡起刀砍人还行。
  让他们手持画笔,在方寸间塑造人间美事。
  那可就要了他们命了。
  “有时候,本少爷会觉得,你这灵物落入我手中,乃是命数使然。”
  张岚挽着袖子,一边在山林中作画。
  一边说:
  “武艺比本少爷高的,不擅丹青。
  画画比本少爷好的,又不通武艺。
  两相比较之下,本少爷倒像是你天命的宝扇之主。
  咱们两相遇啊。
  那就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你看本少爷准备了几个月,心中腹稿已成。
  如今动起笔来,不过七八日功夫。
  这幅图就已勾勒完毕。
  只剩下最后的上色调整。
  不过这一步是最难的。”
  张岚叹了口气,他说:
  “你要求又高。
  给这百鬼夜行的鬼物点睛,还要以高手心血为引。
  就好似沈秋手中那通天剑玉。
  拘魂夺魄,邪异的很。
  所以,以本少爷的眼光来看。
  待这幅图完成后,你这蛇蝎美人,便披上一件妖异衣袍。
  美中带妖,就如那画中玫瑰。
  漂亮是漂亮,妩媚倒也妩媚。
  却也有刺扎手。
  美艳之下,暗藏杀机。
  你就喜欢这个调调。
  对吧?
  呵呵,咱们还真是同道中人。”
  夜尽琉璃依然沉默。
  它并不欲回答张岚这等询问。
  但细细想来,他应是没说错的。
  扇子这种兵器,乃是江湖奇门。
  除了练习特异武学,或者对自己身手很有信心的人之外,少有人用。
  这种兵刃,突出的就是一个潇洒帅气。
  但也显得阴柔入骨。
  沈秋就曾说。
  他不用这么娘的兵器。
  但张岚无所谓。
  他这人,浮夸的很,浪荡得很。
  就如他自己所说。
  他就喜欢这个调调。
  “唔”
  十几息后,张岚放下手中画笔。
  那砚台中的诡异红墨,也已用的干净。
  在眼前黑色扇面上,那夜尽天明图中的百鬼。
  已有三分之一多被点睛。
  只是看这幅图,虽还未完成。
  但那股邪气已油然而生。
  夜色之下,寒月照拂。
  种种鬼物,癫狂而行。
  骷髅血骨,遍地成道。
  阴森鬼哭,直入人心。
  尤其是那些已经被点睛的种种鬼物。
  更是瞪着血红的双眼,搭配那狰狞的体魄外形。
  张着满口利齿,吐出怪异舌头。
  就欲破画而出,择人而噬。
  “喵~”
  趴在张岚肩膀上的小白猫儿,也发出了一声尖锐鸣叫。
  似是这副正在张岚补齐的邪图。
  也让它这妖物,感觉到一丝不舒服来。
  “今日就到这里吧。”
  张岚遗憾的摸了摸冰凉的扇面,他说:
  “得下山去,再去寻些欺世盗名,入了魔道的高手。
  杀人取血,用以点睛。
  不过本少爷正要往苗疆一行,求那鬼医传授青囊经毒术篇。
  所以呀。
  你再怎么着急,也得等一等。
  反正你都等了几百年了,也不少着一两日时光。”
  “唰”
  宝扇合拢,被张岚握在手中。
  但这会,宝扇在他手里却微微震动。
  似是催促。
  就好似这蛇蝎美人,已看到张岚手艺。
  认定他能完成自己那件邪异外衣。
  让追求完美的自己,真正得以完美。
  它在催促。
  别去苗疆浪费时间了!
  快去寻高手杀人取血。
  它已等了这么多年,已不想再等下去了。
  “但不学毒术,本少爷就无法用你呀。”
  张岚撇着嘴说:
  “遇到真正高手,我也打不过。
  这巴东地区,过去小半月里,能杀得恶人都杀光了。
  本少爷是有心无力。”
  下一瞬,一股黑烟自宝扇流出。
  真如液态流水,覆盖在张岚手指之上。
  那毒烟缠绕,让张岚就好似手持一团云雾一般。
  煞是怪异。
  “哈?”
  张岚瞪大眼睛,说:
  “可以用了?
  你就这般猴急?
  这可不符合你的身份格调啊。”
  说是这么说。
  但张岚眼中也有一股如释重负的放松。
  说他不急。
  那是假的。
  明明手持宝刃,却无法运用。
  这让他在沈秋的小团体里,已是落入末流。
  突破剑术桎梏的山鬼就不说了。
  按沈秋的说法,山鬼只要修养完毕,再次出山。
  不出数年,便可到天榜剑术的境界。
  小铁那货,更是可怕。
  天罡甲加身,剧痛之下,锻体之术那是一日千里。
  短短几个月间,龙虎战气就已成沧海横流之相。
  又习得巨阙剑术。
  待下一次见面时,张岚估计都不是他的对手了。
  花青和刘卓然,更不必多说。
  更别说。
  陶朱山中新入伙的越女阿青。
  那可是大圆满境的高手。
  虽然等闲不出陶朱山。
  但其武力,在这片江湖,已是绝顶。
  放眼望去,张岚公子感觉自己已成兄弟累赘。
  化作那吊车尾的高手。
  这让他心中压力骤增。
  虽然其他人不会因此就疏远他。
  但他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他也有属于自己得傲气。
  毕竟,自己可是,张莫邪的儿子啊。
  “好!”
  张岚举起扇子,唰的一声在胸前打开。
  如世家公子一样摇摆黑扇,一缕缕黑气加身。
  映衬的他如妖魔中人。
  但也有那么一丝别样古怪的潇洒。
  “今夜本少爷,便去取了那两个蛮苗高手的脑袋。
  为我灵物再添几分色彩。”
  他大笑着,从树梢上一跃而起。
  逍遥游身法展开。
  黑气散散中,带出一连串的鬼影幻象。
  真如山中鬼魅,欲下山行凶。
  “喵~”
  小白猫儿蹲在张岚肩膀,站的安稳,发出叫声。
  张岚脚步徒然一停,他摩挲着下巴,说:
  “好吧,先伺候我家另一头灵物用膳。”
  “你这白灵儿,可真是个大爷。
  明明自己有把子力气,捕食虎豹都不在话下。
  每日却还非要本少爷投喂于你。
  这合理吗?
  不合理吧。”
  吐槽归吐槽。
  该做的事还是要做,不伺候好猫大爷,他有宝扇在手又如何?
  这等妖物,有副钢铁胃囊。
  毒物不侵。
  就连夜尽琉璃,都拿它没办法。
  惹不起哦。


第471章 人间最暖是情事
  张岚在巴东肆虐。
  本地几个门派被他祸害的不轻。
  可惜,潇湘之地因沈秋所行之事。
  实在是抽不出精力,往巴东这边来,抓拿害人者。
  这一伙人之间。
  以凤头鹰做联系,时时通报彼此行动。
  就如潇湘剑门下,狮相门代表刚刚遇袭。
  第二日,江西新余,镜山之上。
  狮相门宗门所在,便遭到黑甲剑士夜下袭击。
  一夜狂战。
  整个狮相门被付之一炬。
  可怜这个宗门传承,十多年前,被巫蛊道灭过一次。
  这宗门重建不到两三年,正是上升期时。
  又遭恶人攻伐,彻底算是断了传承。
  据说那山门中,还有两个夺舍转身的神魂。
  被小铁以圣火焚之。
  不过这些事情,混在如水沸腾的江湖中,当真是一点水花都溅不起来。
  有沈秋珠玉在前。
  他的兄弟们做的这些恶事,实在有些不值一提了。
  而江南那边,情况倒是好一些。
  苏州城近来很是平静。
  最少表面上如此。
  这座城里,依然是那条花街柳巷,依然是原本的位置。
  三年多前,苏州夜战中被彻底毁弃的烟雨楼。
  已重建完成,重新开门营业。
  重建后的烟雨楼,还是那三层楼宇。
  雕龙刻凤,华美异常。
  两盏大宫灯,悬于门廊之上。
  请张岚写得牌匾,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挂在门前。
  傍晚夜下,这烟雨楼前,热闹非凡。
  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苏州城的上流人物,又开始了有钱人枯燥无味的夜生活。
  大家赶来此处。
  自然是要观赏沈大家的歌舞。
  苏州城没了沈大家的三年,煞是难熬。
  见惯了那等人间美景风物。
  再去看其他歌姬舞姬的表演,实在是有些提不起劲。
  庸俗!
  太庸俗!
  一个个都是庸脂俗粉。
  好在。
  名满天下,琴舞双绝的沈大家。
  终于,又回到了她忠诚的苏州城。
  据说回来的那一夜,赶来观赏歌舞的人,差点就把烟雨楼的大门挤破了。
  就是热闹。
  就是繁华。
  不管天下各处如何混乱。
  那些恼人的风,总是吹不进这方莺歌燕舞之地里。
  烟雨楼灯火通明,照亮一方夜色。
  但下方鼎沸的人声热闹,却传不进三楼的琴房之中。
  那一扇小窗关上,就似隔绝世外。
  让房中自成一统。
  身穿大红衣袍,还系着丝带的沈兰沈大家。
  正坐在铜镜前,细细的描着眉毛。
  她今夜要出场表演。
  这身妆容,是马虎不得的。
  既然是做自己热爱做的事业,自然要盛装出席。
  在梳妆台前,摆着半个狐妖面具。
  那是沈大家表演时的道具。
  这种半含半漏的风情,最是能挑动那些男儿心肠。
  而瑶琴觉得妖艳的长眉。
  落在沈大家脸颊上,却是契合的很。
  又细又长的眉宇如飞檐,衬上那一双花了些眼影的凤目。
  自有一番妖艳风情。
  她喜欢这种生活。
  行走黑暗,抹黑干活的人。
  都喜欢这种流淌着万丈软香,灯红酒绿,挥霍无常,热闹繁盛的生活。
  她也珍惜这种生活。
  毕竟,曾失去过一次。
  能重活一次,自然要将它死死握在手中。
  “妾身是用玉簪子好点,还是这木簪子更合适?”
  空无一人的琴房中,沈兰突然问了句。
  在她身后,另一侧的窗户边。
  刚刚跳上窗户的刘卓然被这个问题问的,有些茫然。
  他还是那副披头散发的打扮。
  穿着落魄的长衫,腰间系着个红酒葫芦。
  背后背着把剑,以红木剑鞘包裹。
  若是行走急些,还能听到剑鞘里传来的叮当作响声。
  “妾身问你话呢。”
  见身后人不回答,沈兰便有些生气。
  她看着铜镜里如花儿一样的绝世美颜。
  又侧过头来,细细装点盘起的长发,她加重语气问了句。
  刘卓然落入房中,伸手关好窗户。
  又上前几步,仔细端详了一下沉兰今日的妆容。
  便伸出手来,拿起桌上的木簪子。
  递给沈大家。
  后者瞥了一眼,嗤笑一声。
  “果然是男儿想法。
  今日这身打扮,如何能用这朴素的木簪?
  还是玉簪更合适些。
  罢了,以后这等问题,便不问你了。
  你们这些男人,真是不懂女儿心。
  煞风景的很。”
  眼见沈兰自顾自的拿起玉簪,插在头发上。
  递着木簪子的刘卓然,就有些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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