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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你要对我负责啊-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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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你到时候把地址给你,你们来的时候跟我说。”于暮之心情一好,脸上就笑得欢了点。
  张新雅:“什么地址?你不住清苑?”清苑就是当时他们两个相遇的别墅区。
  “那是我爸妈的房子,我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于暮之倒是不介意带付泽回家住,他可以立马回家坦白,但付泽肯定不习惯和他爸妈一块住。
  “行吧,”话已至此,张新雅也就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了,“明天出院我们一块送你们过去,哥之前在学校的东西我都收在家里了,明天直接给你们带过去。”
  付泽出了事不能上学了,寝室里的东西自然也得搬走,当时是张新雅一件不落地收好之后先放在了自己寝室。后来和徐川在一起同居之后,东西就也随着她一块搬家了。
  “我以前的东西?”付泽问。
  张新雅点头:“嗯,你寝室里的东西我都收好了,一件不落。你放心,我都好好保存着,到时候哥你也可以看看,说不定能想起什么。”医生说了,给病人找记忆无非是那几种办法,亲人口述,故地重游以及旧物刺激。
  “好,”付泽真诚地说,“谢谢。”
  坐了一会,张新雅他们还有事得走了,于暮之很有家属风范地送他们出去。
  出了病房门,于暮之送他们到电梯前就准备走了,但张新雅却叫住了他:“不送我们下去吗?”
  “好啊,走。”于暮之猜她估计是有话要说。
  果然到了楼下,张新雅让徐川先带嘟嘟上车。
  等人走了,于暮之主动先开口:“想和我说什么?”
  “于暮之,”张新雅难得正经地用很平静地语气叫他的名字,“既然我哥选择了你,就请你好好照顾他。”
  一语双关。
  于暮之正色道:“我会的。”
  付泽出院那天是个艳阳天。
  徐川开车,张新雅坐副驾驶,嘟嘟则跟着付泽他们坐在后排。
  上车之后于暮之就把地址发给张新雅了,张新雅负责给徐川的导航,张新雅看到地址的时候明显愣了愣。
  张新雅收了惊讶,也并没有多问什么,只快速将地址输入到车内自带的导航系统里。
  车子平缓地驶向目的地。
  付泽眼睛望着窗外,看着飞速后掠的景色,像是在搜寻一些相关的记忆。他的身边坐着于暮之和嘟嘟,嘟嘟已经爬到了于暮之的腿上让于暮之抱着,指着车外的景色问他幼稚的问题。
  付泽听到于暮之用很温和的声音一一回答小孩子的问题,他并没有用敷衍的态度回答问题多得像十万个为什么的小朋友。
  付泽想,如果于暮之娶妻生子的话,应该会是个很好的丈夫和爸爸。
  “我不喜欢女生。”
  脑海里突兀地响起这句话。
  付泽扭头看向于暮之,于暮之正在和嘟嘟说话,没有注意到他的视线。
  那句话,是于暮之说的,付泽可以肯定,但他不确定那是于暮之什么时候在哪里跟他说的。
  这段时间以来,通过于暮之给他讲的故事,他已经解锁了很多块图块,梦里的故事组成的拼图也逐渐变得完整。
  但那种“这真的是我的记忆吗”的感觉始终萦绕在付泽心头挥散不去,他明明已经成为梦里的一员以第一视角去经历那些事,可始终没有这就是他的记忆的感觉。
  “付泽?”
  耳边的声音唤回付泽的思绪,他回头才发现车门已经打开,是于暮之在叫他,他们到了。
  “来了。”付泽推开车门,下了车。
  车子停在了底下车库,一行人拿着行李去坐电梯。
  东西也不多,于暮之的东西就一个行李箱,之前在医院里用的那些都丢掉了,说是代表把一切病痛都留在医院的意思。剩下的都是付泽大学时的东西,一个旧箱子还有几个纸箱。
  徐川和和于暮之忙前忙后地在搬东西,大家一致不准付泽插手。其实付泽现在恢复还不错,他都能抱得起嘟嘟了,但大家不允许他插手他只能听话了。
  张新雅抱着一个纸箱没腾出手来,就让嘟嘟牵着付泽。
  嘟嘟就朝着他舅舅张开手:“舅舅,抱。”
  “嘟嘟,舅舅身体还没恢复……”张新雅想要阻止。
  付泽却已经弯腰把嘟嘟抱了起来:“没事,嘟嘟不重。”
  嘟嘟抱紧了付泽的脖子:“嗯,嘟嘟不重。”
  张新雅只好妥协。
  于暮之住11楼,中途电梯没停,一行人很快到了。
  出了电梯,嘟嘟就乖乖从付泽身上下来了,改牵着付泽的手。
  于暮之手里还有东西,下意识地喊付泽:“你开一下门。”他用的是指纹锁,当年他让付泽也录了指纹。
  张新雅看向付泽。
  于暮之说完才想起来付泽已经不记得这事了,正要提醒他录的是右手大拇指,就见付泽上前,将右手大拇指按在了指纹锁上。
  咔哒一声,门开了。
  行李都暂时先堆在了玄关,张新雅他们还要带着嘟嘟回奶奶家吃饭,放下东西也没参观就先走了。
  等人走了,于暮之带着付泽熟悉这个家。
  这间房很多年没人住了,前几天于暮之找了人来打扫过,所以这会还是很整洁的。
  于暮之打开了卧室的门,付泽一眼就看见了床上深蓝色的被子,和梦里的款式一模一样。
  ……
  这么多年不换床单被套的嘛?
  于暮之不知道付泽脑海里在想什么,还在介绍房间的构造:“这边是衣帽间,你以前的衣服估计都没法穿了,你到时候可以先摆在这里。新的衣服我看着买了一些挂在了这里,你随便穿,不喜欢的话我们到时候再一起出去逛街买。”
  于暮之的衣帽间很大,当时他走的时候也没收拾衣服,前几天找人来收拾的时候就把他的一些旧衣服也清理了。这会左边衣柜挂着于暮之的新衣服,右边挂着他给付泽买的新衣服。
  看起来就像是普通新婚夫夫或者热恋同居情侣的衣帽间。

  ☆、第 29 章

  “我们,以前也住一起?”
  “没有,”于暮之如实道,“不过你偶尔会过来留宿,大部分时间你还是住在宿舍。”
  付泽点点头表示知道了,难怪刨去在梦里见过这点,他对这里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也是他刚刚会问这个问题的原因。
  参观完卧室又去了娱乐室和卫生间,娱乐室里的设备于暮之也都换成了最新的,不论是电脑还是投影屏。他让付泽想用的话告诉他,他来教他怎么用。
  等都看了一圈,于暮之和付泽都意识到了,这里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
  ……
  于暮之没想到,付泽也没想到。
  虽然都是没想到,但是情感完全不同。
  于暮之是懊恼带一点忐忑,他是真的忘记这回事了,之前打扫也是让家里阿姨来的。他在医院全身心都扑在付泽身上,就偶尔回一次家,回的还是清苑,哪还能想起来他这张承受过很多的大床。
  付泽是惊讶,他没想到有人能把一个三居室搞成单独卧室。而且他以为梦里那个房间是主卧,总还有个次卧的,谁成想,就一卧室一张床。
  两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厨房里的烧水壶正在咕咚咕咚煮热水。
  于暮之在思考怎么办,虽然他完全不介意甚至挺想和付泽睡一床的,但他怕付泽不习惯,毕竟付泽还没恢复记忆。但另外两个房间被他改造的明明白白,是塞不下一张新买的床的,他该怎么说服付泽去睡床,他睡沙发呢?
  “我睡沙发吧。”付泽先开了口。
  这当然不行,于暮之不同意:“你是病人,需要好好休息,你睡床吧。而且我最近睡沙发都睡习惯了,你不能跟我抢。”于暮之家里的沙发可比医院里大多了,还有个贵妃榻,还是挺适合睡觉的。
  “不行。”付泽也是很坚持的人,哪有让主人睡沙发的道理。
  两个人僵持不下,最后付泽问:“我们以前怎么睡的?”
  “睡一起啊。”于暮之答得很快。
  付泽第一次来于暮之家留宿的时候,也坚持过睡沙发,于暮之当然不肯,有这么大个男朋友不抱着睡岂不是浪费了?
  那晚付泽睡在贵妃榻上,于暮之就从房间里跑出来硬是要钻进他怀里。那塌只够一个人睡的,两个人挤着谁也睡不好,最后只能是付泽妥协,两个人一块去了房间里睡。
  在那之后付泽来留宿就都是一块睡的了,等后来被于暮之勾着做了之后,两个人就会在这床上纠缠许久,再相拥着进入梦乡。
  有时候床单被□□脏了,都是付泽收拾的。
  付泽嗯了一声:“那你不介意的话就一起睡吧。”
  付泽轻描淡写的话语宛如一道惊雷劈在于暮之头顶,一起睡?没有记忆的前男友还愿意跟他一块睡,这是太过坦荡没有任何多余的心思了还是也对他有感觉?
  于暮之一不留神就想多了。
  “于暮之?”
  付泽喊到第三声,于暮之才回魂。
  付泽问:“你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他能有什么好介意的啊,他巴不得呢。
  于是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于暮之让付泽去收拾一下东西,他则负责来准备午饭。于暮之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我很会做饭的样子,实则他是个厨房杀手,连煮饭都掌握不好水量的那种,更别提烧菜了。
  所以付泽在衣帽间整理他的那些旧物的时候,于暮之给他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馆打了电话定了餐,特意叮嘱了是病人餐,要少盐少油。
  本来可以让家里的孙姨过来做饭的,孙姨毕竟在他家做了这么多年的健康饮食,肯定很会做病号饭。但鉴于他一直没时间回去和爸妈好好聊聊付泽的事,所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还是先不要“动用”孙姨这员大将。
  于暮之叫餐就花了十分钟,等着也无聊,他就去了衣帽间打算看看付泽整理得怎么样了。
  于暮之进去的时候,付泽正坐在地上,在翻面前纸箱里的东西,手里还拿着一只布艺兔子。
  那兔子有点眼熟。
  能不眼熟吗?那是于暮之当年偷摸着学了两个礼拜完成的手工布艺兔子,等做完的时候十个手指都被扎了个遍。
  于暮之想买镶了金的兔子都行,可偏偏他男朋友是个不会收贵重礼物的人,所以他只能做手工表心意了。
  时隔这么多年看到这只兔子,手指上仿佛又传来被扎破的疼痛。
  于暮之走过去,在付泽对蹲下:“你还留着啊?”
  “这是你送我的?”付泽捏了捏兔子边缘并不齐整的缝纫边,“你做的?”
  于暮之已经能从付泽的神情中看出来他没有想起来了,只是问问而已:“嗯,做了两个多礼拜呢,不过我不太会,做的有点丑。”
  “不丑,很可爱。”付泽语气认真。
  和当年的夸奖如出一辙,于暮之索性也盘腿坐在了地上,他从付泽手里拿过那只小兔子:“要不,你猜猜我为什么做只兔子送给你?”
  “你喜欢兔子?”付泽自己是不喜欢兔子的,准确来说,他对小动物都不怎么感冒。
  “勉强算对吧,”于暮之时隔七年,第一次对付泽说他当年为什么要送兔子的原因,“我小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挺像兔子的,虽然长得好看,先说明这不是自夸啊,是我爸妈说的。”
  付泽还附和了一句:“是好看。”
  “……”于暮之,“你别打断我,就是虽然好看但是我胆子很小,小时候亲戚要抱我下我就哭,他们凶我也也要哭,反正就是个爱哭鬼吧。我妈就觉得我跟她小时候养的兔子好像,很胆小,又黏她。后来有次晚上我妈哄我睡觉叫儿歌,刚好唱到小兔子乖乖,我妈一想还挺合适就直接给我取小名叫乖乖了。”
  除了自家人,还没人知道于暮之这小名是怎么来的,连成渝都不知道。
  “所以,你就是这只小兔子?”付泽伸手捏了捏兔耳朵。
  于暮之轻咳了两声,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当年做这只小兔子,于暮之确实是存着一点浪漫的小心思的。他从小被叫乖乖,也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所以他觉得兔子算了一个自己的代名词,当然了这仅限亲近的人。毕竟谁也不想被同学们喊乖乖,偶尔逗趣的时候还要故意喊你小兔子,那也太羞耻了。
  于暮之最开始要送给付泽的还不是兔子玩偶,而是他买的一个小金兔子,对他来说就是零花钱的零头买的,这还是他怕付泽会因为太贵不收而特意买了个小的。
  但最后,付泽还是没收,于暮之问他为什么,付泽当时捏了捏他的脸颊温声说:“太贵了。”
  “可是……”它才几千块。
  付泽只是看着他,轻声又重复了一遍:“暮之,太贵了。”
  “好吧,”于暮之无奈妥协,“那我送你别的,不准说不用,我保证不贵!”
  付泽这次没再拒绝他。
  保证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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