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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花街怪客(花街十二少之怪客)by猫子-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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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门口三天两头被放置「废弃物」令他烦不胜烦!然而,当他想清理掉眼前被揍得「面目全非」的小子时,他竟朝他啐了口口水、要他杀了他?哼!他这个名满花街的「怪客」向来不喜欢成全别人。他一心求死,他就偏要救活他…… 
这男人该不是存心整他吧?救了他却把他包成木乃伊供他娱乐,不但不同情他动弹不得,还专挑他饿的时候端着美食在他跟前晃……他才不希罕他的施舍!就算他现在已「无家可归」,也绝不向这个恶质的密医摇尾乞怜…… 
他破例拣回来的人果然有趣!心思单纯、表情丰富,只消作势欺近他就满脸戒备,明知斗不过他却老爱逞口舌之快激怒他,没半点「身不由己」的危机意识?他要留下他!一来可以打发时间,二来可以拿他充当「临床研究」的实验品…… 
花街怪客【花街十二少】──怪客 猫子 



情牵十二世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确实是亘古不变的定理哪! 



自秦朝统一天下,后来因暴政被推翻后,天下又陷入了群雄争霸的混乱局面,其中以汉王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的势力最为庞大,两方不时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迂回斗智更是常有的事。 



话说到这儿,您知道打仗最需要什幺吗? 



会带兵的将领?没错!楚、汉各有一名仗打得吓吓叫的强将──秀将军和段将军。此两位将军皆为智勇双全之士,三不五时就在战场上相见,打着打着,竟由「敌人相见份外眼红」变成「英雄惜英雄」,然后,不该发生的就发生了…… 



「你这幺晚找我出来做什幺?」秀将军一脸怒意地问道。 



这姓段的究竟在想什幺?对他欣赏归欣赏,但他们俩是敌人耶,居然常常把他叫出来聊些有的没的,要是被人看到,肯定以为他要叛变,到时跳一百次黄河也洗不清。 



「也没什幺。我是想,我们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段将军倾身在他耳边说完未竟的话。 



轰──不知是因段将军不期然的贴近还是被他的话气到,红云从秀将军的耳朵炸开,一路爬上了双颊。 



「你在说什幺鬼话!手牵手一起隐居山林?啐!说得好象我们是情人一样,你该不会是打仗打昏头了吧?」 



「噢!你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我这一片真心明月可鉴,说的更是肺腑之言,你怎幺可以质疑我对你的一片痴心?」段将军双手摀住胸口,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语气却轻佻得可以。 



秀将军抚了抚手臂上站起来的鸡皮疙瘩,「你少在那边作戏了!说!你真正的目的是什幺?」 



「说到目的嘛……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爱你,生生世世。」段将军的表情在瞬间变得正经,话中更充满誓在必得的霸气。 



「你想骗谁啊?我们不仅是敌人还同是男人,你会爱我?笑话!」 



「那我们来打赌,若我可以证明我能爱你生生世世,你就要卸下将军的身分随我隐居山林,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你敢吗?」 



秀将军心中暗想:这根本是稳赢的嘛!未来会发生的事哪有可能现在证明? 



「好,我赌了!」 



谁知,此时一道苍老的声音倏地响起:「我能不能参一脚?」一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白发老翁一脸兴致勃勃的模样,道:「是这样的,我方才不小心听到你们的赌约,正巧我会一点窥视未来的法术,我可以让你们看看未来,但你们要让我做庄哦!」 



说完,也不等段、秀将军有所反应,白发老翁便施法让湖面显出两人未来十二世的影像── 







唐朝 洛阳 







花街幕后老板「焰神」纪青焰爱上小侯爷玄烈 







唐朝 长安 







花街「栖凤楼」代理楼主「长乐公子」楚羿爱上柴房里的阶下囚言宇轩 







唐朝 长安 







花街花魁「水月镜花」于晓颉爱上长安巨贾私生子飞羽 







宋朝 扬州 







花街「媚药发明家」怀真爱上未婚「妻」富家少爷楼心月 







明朝 厦门 







花街青楼老板「笑面虎」莫昭尘爱上海寇头子陆麒 







明朝 杭州 







喜好男色的北方富豪「怜袖王爷」朱玉棠爱上花街「泪姬」怜儿 







公元一九九一年 英国?伦敦 







花街「怪客」辛伯爱上「布蓝登集团」负责人义子莱恩 







二十一世纪 意大利?威尼斯 







花街超级红牌「猎豹」里欧爱上服装设计师朱里安 







二十一世纪 法国?巴黎 







花街俱乐部首席男招待「冰山美人」冰緁爱上俱乐部负责人亚海 







十一世纪 美国?旧金山 







花街皮条客「牙皇」尹若爱上华裔金主杜皇羽 
二十一世纪 美国?纽约 







花街黑道老大「碧眼白虎」轩辕琥爱上卧底警察凯萨 







二十一世纪 日本?东京 







花街同性恋偶像「花见」樱野攸己爱上国际名摄影师武晃杰 







让段、秀两位将军看完卿卿我我、幸福美满的十二世后,前来搅乱一池春水的老翁趁他们俩仍怔愣之际,和来时一样突地消失,只留下一堆震撼。 



「嘿嘿,我赢了!愿赌服输,你可别想赖掉。」首先回过神的段将军脸上有掩不住的得意,大手不再按捺地搂上秀将军的腰。 



「我……」 



秀将军兀自在心中哀叹「今日不是赌博日」,完全没注意到段将军的「魔掌」已爬上他的腰,乐得段将军尽情享受「得来不易」的嫩豆腐…… 



就这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位将军卸下战甲,携手隐居山林去也,从此再无两人消息。 



楚汉之争有可能因为两位将军退隐就不打了吗?用膝盖想也知道不可能! 



僵持数年的楚汉之争在汉王刘邦的知人善任和西楚霸王项羽的大意下画下了句点,自此开始了汉王朝的天下…… 



第一章 



公元一九九一年,十月。 



细雨纷飞,伦敦寒冷的空气依旧迷蒙。 



寒意十足的雨气冰冷刺鼻,冻进人的骨骸里,天空望上去却特别梦幻。 



离家以后,他好象还没仔细看过伦敦的天空,品味下雨的意境。事实上,他满心想逃得愈远愈好,仓促的双脚只知道不断地往前奔走,哪来的多余心情注意天气变化。 



他想离那个男人、离那个家远远的,最好永远和过去撇清关系。 



那个令人窒息的死窖,他再也不想回去。 



那幺,他又是如何让自己落入如今凄惨的处境的? 



躺在凹凸不平的冷硬地板上,莱恩突然忍不住暗暗笑了起来。被压制在地上挨着陌生人的拳脚,还能有这番闲情逸致冥想的人,世上恐怕找不出几个来吧? 



想着想着,他嘴角不自觉的浮起一抹浅笑。 



那笑容里的自嘲意味,只有本人才能明白有多苦涩。 



望着上方不停落下的雨丝,痛觉好象被皮肤隔了开来,彷佛与他无关。无论多少硬物打在又湿又冷的身上,他的神情都像置身事外般,似乎被打的人不是自己。此刻他的脑中只是兀自盘旋着那朦朦胧胧却愈来愈强烈的念头。 



或许,他天生便是不会飞的鸟,根本就不该逃…… 



终究不应该…… 



「你们瞧,这小子是不是有病?」 



围殴莱恩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不停挥落的拳脚。 



望着那张被他们揍得青肿、已分辨不清原来面貌的脸,那群人不禁对他那诡异的笑法很感冒。本以为这好胆冒犯他们的小子会拼死求饶,谁知他不但没有,还笑了起来,简直让人感觉恶心。本来清秀的小白脸,如今都肿得像面包一样了,他还笑得出来,不是傻蛋就是变态。 



听见他的话,其它人都停下殴打的动作。 



事实上,他们也教训得差不多了。 



琢磨着同伴的话,另一人盯着莱恩几乎被他们毁容的脸,恍然大悟地道:「我看是个傻小子,不然怎幺会那幺白目,敢跟我们挑衅?」 



其它人点头,显然都同意他的说法。 



「喂,傻小子好象昏过去了。」 



「那现在怎幺办?」 



「我看他本来长得还不错,卖到大约翰那里去换点零头花如何?」之所以说「本来」,自然是他现在已经被他们打得不能看。 



「不好吧,既然是傻子,大约翰不会收的。」 



他们常在花街一带混,大约翰则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 



大约翰的势力不小,不只是一般的皮条客,他们得罪不起。 



「没错,到时候出了问题,大约翰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只是想象被大约翰列入黑名单而已,就够令人心底发毛了。他们几个还没混出名堂,惹毛大约翰岂不是死路一条?肯定在花街的方圆百里之内都无法再混下去。 



「那怎幺办,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这种冻死人的天气不管他,傻小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教训成这副德行,奄奄一息地只剩下半条命而已,想自救是不可能的。 



世风日下,伦敦人只怕招惹麻烦,不可能会多管闲事。 



「难不成要扛回去?」 



「我看他要死不活的,扛回去也只是多了具尸体。」一人嗤之以鼻。 



「要真死了,一定会有麻烦的。」一人皱了皱眉头。 



束手无策之下,几个人看来看去,怕万一搞死了人让警察找上来也麻烦;渐渐地,他们似乎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个人。 



「怪客!」 



几个人同时喊出两个字。 



随即,他们为烫手山芋即将脱手而松口气,更佩服自己的聪明。只见他们几个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莱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脚的往某人住处前进,似乎为这决定颇为感动。 



某人更自满的念念有词:「嘿嘿,我们还真是善良啊……」 



不用说,他们可是很少这幺「好心」,发挥鸡婆本事救人的喔。 



谁教他打不还手,害他们教训人都心虚起来了。 



*** 



门外一阵嘈杂,喧嚷声不久随即远去。 



屋内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闲事,耸了耸肩便继续化她的妆;男的觉得心口烦躁,有种不好的预感,墨蓝色眼眸闪过一丝丝不悦与不耐烦,过于苍白的脸孔却没有更多牵动纹路的表情。 



他讨厌雨天,更讨厌总络绎不绝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礼物?」 



上完口红,梦娜从镜子里的反照给了他一记暧昧的笑。 



谁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气怪得可以,对花街里许多见不得光、不喜欢上医院,或者没法上医院的人来说,他的存在却跟上帝没有两样,三天两头便会有「礼物」送上门来,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着讨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并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当起室友来。稍微认识以后,其实她的心底明白,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 



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 



获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 



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奥榷斯皱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 



他讨厌雨天,讨厌不速之客,更讨厌门外有腐烂的东西。 



如果他现在不去处理,几天后要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在门外看见厌恶的腐烂物。像是百般不愿意,不发一语的辛伯还是选择站起身,用最缓慢的速度往大门走去,准备把门口的垃圾扫远点,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关系。 



走到门外边,他抬头望着阴雨蒙蒙的灰暗天空。 



英国的天气多变,十月的伦敦,天上洒下不间歇的雨水,雾气重得让人心烦。这种天气已经够容易让人的脾气浮躁了,他不明白为何还有人老爱添他麻烦,让他更烦。 



瞧不得别人家干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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