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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完结+番外-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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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恒缓过神,点了点头,显是认同了。

    接下来他陪云桑去市集上买了一些糕点和茶包,又亲眼见少年跟一个小贩讨价还价,花几文钱买了一把雕梅花木梳,他目光炯炯,不明白云桑小小年纪,怎么就会买这些东西讨女孩子欢心。

    他刚做出了这样一个判断,就看到云桑走到一所两进宅子前,理了理自己衣襟,然后才敲响了门。

    很快里头就钻出一个小厮模样门房,看到敲门者是何人,门房立即眉开眼笑,鞠了一躬道:“原来小郎君来了,容小人去通报夫子,他早盼着了。”说完急匆匆三步并两步地去了。

    原来是少年夫子,那梳子应该是送师娘。萧恒拎着礼物,紧皱浓眉微微舒展,似是恍然大悟。

    这年头讲究礼节,拜了敬茶礼,便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逢年佳节或空闲时候前来拜访老师再寻常不过,郑夫子很快也走了出来,是一个身穿青色儒服、头戴纶巾般中年先生。

    他颧骨突出,脸型较为颀长,看上去很是严肃刻板,可见了门口少年,他面容情不自禁就放柔了。

    因为云桑今天也穿了一身青衣,头发高高束起,裹在一个书生常见包头巾内,单观其气貌神态,皑如松间雪,秀如林中竹,完完全全就是一位风姿如画、丰神俊朗小郎君。

    也是郑夫子私下最喜爱学生。

    他心下多少次也遗憾,自己老来得女,还在牙牙学语,年龄心智都跟这学生匹配不上,否则定会将女儿下嫁,或者将云桑招为女婿。

    看到云桑不是空手前来,郑夫子叹气:“你有心了,下次来少带点,把钱省下来做盘缠。”

    看到萧恒,他又是一愣,“此人是谁。”

    云桑如实告知后,郑夫子顺了顺下巴美髯,对学生安排极为满意:“如此甚好,这位壮士应该学过武,我本来还担心你到时只身前去参加乡试,路途遥远恐有波折,有这位壮士保驾护送,想必一路便无忧了。”

    乡试要在省城举行,各地学子要前去赶考,路途遥远还容易遇上危险,因为山贼匪患掩藏在山间,见到落单读书人和商队,常常丧心病狂劫财伤人。

    这个学生体质有多孱弱,作为传道受业解惑老师,郑夫子当然一清二楚,根本不够那些山贼一根手指头碾。好在这名学生天资聪颖,身体弱毛病只需尽心调理,在强大天资面前也变得无关大雅。

    萧恒也是如此想,若真遇到山贼,少年这小细脖子,一刀划去怕是人就没了。想到这里,他眉峰紧锁,完全不敢想象这样悲剧发生。

    云桑来拜访老师,还不忘拿出书本讨教,童生试最后一关院试难度不大,范围绝大部分出自四书五经,少量来自其他史书、孝经和九章算术。考试分为三场,主考四书五经经义范围,查看考生对圣贤书理解,其次是诗赋、时文,诗赋要对仗工整,音韵节奏和谐,但主题范围不会太超越日常。整体难度不大,但是想出类拔萃、拔得头筹,就得花些心思了。

    郑夫子是十里八乡最受名望夫子,他功名仅仅到秀才,所以能教导云桑有限,可云桑旦有疑问,他都会倾囊相授。两人探讨起来,沉浸在学识中浑然忘我,完全忘记了时间流逝。

    萧恒就守在一边,多次听郑夫子感慨:“你虽起步晚,但天资非凡远胜常人,为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传授于你。”说着说着,郑夫子又掏出了二两银子,让学生作为盘缠,云桑当然拒绝了。

    萧恒目光不由凝起,落下几多思索。他先前听云娘抱怨过,说家中本就艰难,为了供养云桑一人读书,更是落了个赤贫,再加上少年体弱如何被偏宠,爹娘没有为她出嫁之事考虑过等等,他一开始也怜惜她女子生活不易。从云娘角度来说她抱怨不无道理,只是他如今亲眼见到少年这般天分,他改变了想法,如若云桑真弃文从农,下地去劳作,那才是真正浪费天赋。

    云家很可能因此多了一个种田郎,但却少了一个秀才公、甚至是举人老爷。

    至于云娘婚事,如果她愿意耽搁两年,如果云桑科举顺利话,他一路能考上秀才、举人,云娘作为秀才公、举人老爷妹妹,婚事岂不是水涨船高,能觅得更好如意郎君?

    没有嫁妆又如何,举人能当地方官,谁敢不对举人老爷妹妹好,是云娘自己想岔了。若她愿意等,兴许不出两年,就能等来锦绣良缘。

    萧恒先前久居高位,谋划成事自然习惯了以最高利益去考量,哪怕失忆了本能还在,无形之中,他对少年看法已慢慢扭转。

    终于等到两人从县城回来,大家都围着云桑问路途颠簸否、身子可好、见了夫子没有,连云清都喊着“哥你有没有给我带吃”。唯有云娇娇跑到萧恒身边嘘寒问暖。

    她心里暗骂云桑同前世一般小题大做,好在结果如前世一般没有偏差,两人去一趟县城府衙,毫无所获。除了云家,男人根本无处可去。云桑完全可以把人丢到周员外家里当佃户,云娇娇笃定了云桑不会,因为周员外又叫一毛不拔周扒皮,他手下佃户签卖身契,少说都是十年起签。正因为良心使然,云桑不会这样做,于是又完完整整把人领回来了。

    凤帝也根本想不到自己弟弟辗转流落到一个边陲大山,清远县山溪村于整个大凤版图多么偏远渺小,谁也想不到威名凛凛大将军竟头部受到了撞击,失去了全部记忆,根本无法回京,于是搜寻结果更加人海茫茫。

    这便意味着萧恒还是要同前世一般,在他们家待上一年,这一年时间足够她对萧恒加倍好,把握住应有机缘。

    云娇娇心下暗喜。

 第41章 平步平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4

    但事实却没有顺她的心意走;  首先是称呼,她喊萧恒大黑哥不管用了,男人会板着脸严肃告诉她;  他名为恒。

    云娇娇感到委屈;  她觉得这种称呼才会显得两人关系与众不同。她心下甚至抱怨道,上辈子云桑跟唤小狗似的管你叫大黑;  你每次都应了,怎么轮到她就不管用了?

    哪怕萧恒恢复了身份,又变成了那个骁勇善战的威远将军,在云桑死后;  他每次听到大黑这个名字,锋锐面容都会不由自主染上回忆。

    难不成这个标记是云桑专属的?她气得跺脚;  却也只能委委屈屈地改口。

    其次是男人留了下来,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人都拒绝了。

    萧恒力大无穷;  有他出手;  云家的日子确实松快了很多。厨房里的水缸时常都是满的;  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连母鸡下蛋都有人掏了;  云清都感觉自己要没活儿做了!

    一做完刺绣,云娇娇在屋内搜寻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着弟弟问:“清儿,大恒哥哪里去了?”

    云清坐在院子里逗小狗;  闻言头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干活去了。”

    “什么!?”云娇娇没控制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声:“你怎么能让他下地干活呢!?”

    云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着嘴道:“怎么不能让他干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样;  他不能干活!”云娇娇理所当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权重的王爷、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她的家人居然让这样的人物下地种田,这样她还怎么跟人家结下善缘。光是想想,云娇娇心口就一窒,有这种拖后腿的爹娘,她感觉自己就算重生了,也会被愚昧无知的家人疯狂拖后腿的。

    她暗骂一声,为了弥补她决定大中午顶着艳阳前去送饭,她虽是农家女,但重生而来已经有意识保养自己的容颜。直到上辈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达官贵人眼中,灰头土脸、皮肤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笑话。

    那些千金小姐们个个华裳美衣、皮肤白皙滑腻,而她换上精致的绫罗绸缎,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窃笑。

    为了不让自己沦到上辈子的命运,云娇娇重生后,只专心在屋内刺绣,努让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夏天的绝对不出门,力把肤色养起来。那些会伤手的活儿,也坚决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纤纤玉指变得粗糙。

    可当下是顾不得了,萧恒在田地里锄地,也成了事实。身为女子,她不辞辛苦地前去送饭还能争取几分好印象。

    于是这些天都没进厨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厨开伙了。云娇娇拎着一满满当当篮子,就这样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只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边干活,二房在另一边干活,分散得有些距离。干了半天的活儿,听到要开饭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围拢了过来,萧恒也放下锄头走了过去。

    见到少女时,他视线略微往对方身后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

    其实想也知道,那个云家的宝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大热天的走出来送饭,更别提对方像极了闺阁里的娇小姐,八成连饭盒都拎不动。

    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郎,他本该唾弃的,可大房两口子时常唠叨说,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虚弱是天生,明明几个月就会说话,却到了三岁才会走路,出生在农家差点养不活。

    萧恒也赞同,云桑这样的体质,若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还好,可降生在清贫的农家,那基本就是与天争命了,与药罐子为伍那是正常的。

    云大海还叹息道,因为儿子体弱,没去私塾前,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背地里常常说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听到这里,萧恒脑补了一个小脸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脚走上前几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却因体质被村里其他幼童嫌弃。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语有多伤人,一句病秧子脱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怜惜。

    他还知道了,云桑十岁前有个乳名,叫拴环,意味着用环把这条命拴住。因为云家人怕他夭折,村里人又迷信,喜爱给小孩子取贱命,有一种迷信说法,孩子名字取得难听,阎王爷不愿意把名字写在生死簿上,也就不愿意收了。

    十岁后,命锁住了,他们也就不叫了,生怕阎王爷反悔。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个人的人生,萧恒打开饭盒,然后愣住了,因为他的碗里是小山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旁边是好几块切得厚厚的腊肉,他数了数,跟晨起他提水装水缸时,在柜上看到的那块肉大小一样,全在他碗里。

    而大房、二房碗里却没有,他们就一碗米饭和一块红薯,正大口朵颐。

    云娇娇还蹲在他旁边,鹅蛋脸上浮现一对小小的梨涡,一双眼睛笑盈盈地问他:“吃呀,大恒哥你怎么不吃?”

    萧恒把肉拨走,“你以后别这样了,我跟大家吃一样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对待,他知道云家的困难,云娇娇对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给了他,浑然没有给自己爹娘留一点。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时候云桑那个弱书生吃什么,他这无异于从人嘴里夺食。

    这下轮到云娇娇愣住了,她撑着腮帮子的手放下:“大恒哥,你为何要这般说,我想对你好怎么了?”

    “你无需如此,我吃红薯饭即可,红薯就能管饱。”萧恒拒绝了这份好意,埋头大吃起来。他吃粗粮都津津有味,见他这样,上辈子谁能想到此人居然身份大有来头。

    被人拒绝,云娇娇脸上浮现受伤之色,心里却在暗骂萧恒是有病吗,上辈子吃红薯饭没过瘾,这辈子她专门给对方切肉,对方还不留情!!

    萧恒不知她所思所想,他任劳任怨锄完了地,这天气热他流了一声的汗,他嗅到了觉得味道不对,去岸边洗了个澡。

    才踏入少年的房间卧房。

    白日未斜,少年很难得在小憩,一头漆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垂落在身侧,臂下是一本墨香四溢的书册,一双玉石般的手极为漂亮,能教人几乎看清肤色下淡淡的青色血管。

    这样一双手果然比起拿锄头,更适合流连于毛笔、书册。

    云桑警惕性是有的,听到有人进来,他立刻就醒了,微微抬起一张睡出红色印褶的脸,一双朦朦胧胧的眼让人瞧了个正着。虽然转瞬忽变清明,但那一刻水雾氤氲还是撞进了萧恒心底。

    “怎么不在床上睡?”看出少年眼底微青,萧恒想抽掉他的书,这小动作可就让云桑蹙眉了,两片苍白如雪的薄唇也微微抿起。诚然长得好的少年,蹙起眉头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如果这份不耐烦并非冲他而来的更好。

    “别看了,既然累了就睡觉。”萧恒没有理会他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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