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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节

史上最强赘婿-第4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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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正常的商业合作。
  这件事对于沈浪来说,简直微不足道,甚至不需要他过目的。
  金宛向冰儿汇报过。
  冰儿脸色苍白,颤抖道:“姑爷,我是不是闯祸了?这件事情是我答应的,我还专门调查过,这个怜花阁卞妃还捐过东西,怜花书院上面的字还是卞妃题的,而当时我们和卞妃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的。”
  这件事情深了。
  深不见底!
  怜花阁,听上去像是一家青楼对吗?
  其实不是,它是一个非常高尚的组织。
  半商业,半慈善的组织。
  表面上看它和贩卖人口的折梅帮完全没有关系。
  首先它是一家拍卖行,其次他拍卖来的钱相当部分用来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
  其次,他还是一个书院,专门收容可怜孩子读书。
  总之,这个怜花阁的逼格非常高。
  正是因为如此,卞妃才会往里面捐东西,甚至为它题字。
  卞妃最爱小孩子,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生一个小孩。怜花阁收养了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而且还教她们读书,当然触动她的内心。
  而且,这怜花公子还是她的侄女婿,和侄儿卞擎还是同窗好友。
  在连锦妻子卞沁死磨硬泡之下,卞妃终于答应为怜花书院题字,在她看来这完全不算违规,也没有任何干政的嫌疑。
  有了卞妃的题字之后,怜花阁和怜花公子的名声更上一层楼,简直如同天使化身一般。
  当时金宛也正是看中了这点,才会答应和怜花阁合作。金山阁一些超级限量款的奢侈品,会委托怜花阁进行拍卖。
  而且,每年金山阁也会向怜花书院捐献一笔钱,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
  怜花公子连锦,正是因为经营了怜花阁才声名鹊起,拥有了天使一般的名声。
  也正是因为如此,宁政觉得此人大才可用。
  但谁知道,他竟然是贩卖人口的折梅帮幕后主人。
  折梅帮的名声就不好听了,但终究没有触犯国法。
  因为拐骗孩子赚钱的是叫花子帮。然而,这叫花子帮只是为怜花公子打工而已。
  连锦是非常精明之人了,竟然做了两层隔绝。
  表面上做慈善的天使,背地里却在做最肮脏罪恶的生意。
  这个连锦很了不起啊。
  牛逼,牛逼!
  这么牛逼的手笔,一看就知道是隐元会所为。
  几个月前就拖卞妃下水,拖沈浪下水。
  如果沈浪没有猜错的话,在关键时刻隐元会便会引爆这个惊天的丑闻。
  高尚的怜花阁,竟然参与拐卖无辜孩童的罪恶生意。
  然后,把卞妃和沈浪一起牵扯进去,闹出惊天的丑闻。
  而且让卞妃和沈浪洗无可洗。
  却没有想到,宁政的春雷行动直接扫到了怜花阁的头上。
  那么有一个疑问了。
  怜花公子连锦是折梅帮幕后主人一事何等隐秘?连卞妃都瞒过了,为何宁政能查到?
  是隐元会故意放的风声?
  “不是,是下官查到的。”兰疯子道:“您也知道,下官过目不忘,而且长期混迹在乞丐帮中。对于底层的这些肮脏了如指掌。最关键都是我在叫花子帮的时候,曾经见到他们拐了一个漂亮之极的小女孩,我和几个兄弟要去救她,结果失败了,兰一,兰六,兰七都被打断了手脚,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在人品上,兰疯子和兰氏十兄弟确实算是在乞丐中出淤泥而不染的了。
  兰疯子继续道:“就在几天前,我去了金山阁想要买点东西送给咸奴。”
  沈浪一愕。
  兰疯子你飘了啊,金山阁这种奢侈坑钱的地方你都敢进?
  呀,差点忘记了,这坑钱的地方是我开的。
  “你接着说。”
  兰疯子道:“结果我发现接待我的那个美丽女孩,就是我当年想要救下却失败的那个小女孩。我旁敲侧击了一下,发现她是怜花阁送来金山阁学习的。所以我就有了大胆的推断,怜花阁可能不干净,结果一查,果然是世界上最罪恶之所在。”
  原来如此!
  兰疯子道:“公子,这件事情后果很严重吗?”
  沈浪点了点头道:“但是幸亏你查得早,否则等到那些被拐的女孩子送到家里来,甚至送到我的床上,那就太晚了。”
  真是防不胜防啊。
  怜花阁和沈浪的关系,竟然不知不觉已经如此密切了。
  甚至金山阁里面已经大量引进怜花阁学院的女孩子了。
  怜花公子没有说错,这件事情沈浪都有些洗不干净了。
  “公子,怎么办?”兰疯子道。
  一旦抓怜花公子连锦,那怜花阁的丑闻就会爆出,就会把卞妃,甚至沈浪的金山阁一并拖下水。
  果然是大扫荡扫到自己的头上来了,一把火烧到自己头上了。
  沈浪还好,他不要名声,也不要脸的。
  卞妃可是一个名誉洁净之人,她几乎没有污点的。
  而且,是真的没有污点,不是伪善。
  她还是宁政在宫中最大的靠山。
  一旦查抄怜花阁,就等于玷污了卞妃的名声。
  沈浪道:“殿下,您怎么想。”
  宁政沉默了片刻道:“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是假的。因为世人大多不在乎真相,也不会追寻什么真正的公道。但这句话又是真理,因为公道在我心!”
  说得好!
  这就是沈浪欣赏宁政的原因,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能看透,但依旧能够秉持内心纯粹。
  拥有睿智的内心,就不会被欺瞒,就能看穿真相。拥有几乎愚蠢的坚持品质,就不会半途而废,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件事,我想做!”
  沈浪道:“行,那我们就做!”
  他一贯来都很聪明,擅长功夫在于诗外,擅长化解危机于无形,擅长左右逢源而毫无损失。
  但是有些事情。
  非此即彼,无法左右逢源的。
  ……
  怜花公子连锦在自饮自斟。
  妻子卞沁道:“夫君,我们什么都有,为何还要去做那种肮脏的生意?”
  连锦道:“我们哪里什么都有了?若没有这个生意,我们每年哪里来的金山银海,哪里来的权势地位?没有这些钱,我们如何经营怜花阁和怜花书院?如何拥有这圣洁的名声,如何能够晋身于这顶级上流阶层?或者说一句再丑陋的话,两年前若非我有这样的名声,你会嫁给我吗?若非我有这样的名声,我能够中了文举又中武举吗?我能够和卞擎做至交好友吗?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我只是一个落魄家族小子而已。”
  三十二岁?
  这连锦不是二十三岁吗?
  “若无权无势,我连名字和岁数都改不了。”连锦笑道:“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游戏场,胆大心黑才能玩得转。”
  卞沁道:“沈浪是个疯子,他当然是不敢对我怎样的,但是我担心他会抓了夫君,甚至杀了夫君你啊!”
  “哈哈哈哈……”连锦大笑道:“沈浪再厉害又如何?还不是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抓我?杀我?做梦吧!我已经是名满国都的大才子了,怜花阁和怜花书院又是高尚之地!一旦抓了我丑闻直接爆开,沈浪脱不了干系是小事,卞妃和卞氏家族都会被拖下水!卞氏是宁政最大的靠山,他有这个胆子吗?没有的!”
  “沈浪金山阁里面四五个接待员,都是拐来的女孩子,都代表着罪恶。沈浪自己每个月都在我这里拿钱,他如何洗得清?怜花书院的新牌匾,还都是卞妃写的呢。”
  “沈浪看起来厉害,然而却獐头鼠目,趋利避害!”
  “可惜啊,这件事情被揭露得太早了,否则当我将那些被拐来的女孩子送到他的床上,他更是跳进大海也洗不清了。”
  “可笑沈浪,可笑宁政,所谓春雷行动只能不了了之,虎头蛇尾!这两个蠢货,引火烧身!现在肯定将我恨之入骨,但又完全无可奈何。”
  “哈哈哈哈!”
  而就在这时!
  外面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
  然后几个武士冲了进来。
  “公子,夫人,不好了,沈浪派人杀了过来了。”这是连锦麾下的武士。
  “小姐,姑爷,不好了,敌人杀过来了。”这是卞氏家族的武士。
  顿时,连锦和卞沁一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浪疯了吗?宁政疯了吗?
  “娘子,你身份高贵,是卞妃的亲侄女,你去阻止他们。”连锦道。
  卞沁二话不说,直接冲了出去。
  而连锦,打开密道打算逃之夭夭。
  ……
  苦头欢带着上千名涅槃军,包围了连锦的巨大宅邸。
  而且所有涅槃军,都穿着黑甲,不再是之前的铠甲。
  看上去,倒像是之前的苦头欢马匪,而不是长平侯爵府的军队。
  卞沁指着苦头欢怒道:“大胆,我乃卞妃亲侄女,你们胆敢冒犯,立刻滚开!”
  苦头欢二话不说,直接一挥手!
  杀!
  “嗖嗖嗖嗖……”
  箭如雨下!
  不管是卞沁麾下的武士,还是连锦麾下的武士,全面射杀!
  “杀!”
  涅槃军举起大刀,一刀两断。
  短短片刻间!
  连锦家的几百名武士被杀得干干净净。
  城卫军冲入怜花公子巨大的宅邸之内。
  将连锦全家几十口全部捉拿,卞妃亲侄女卞沁,也一并捉拿。
  ……
  连锦沿着密道逃出了宅邸,朝着某个方向狂奔而去。
  隐元会在越国的总部,恩济楼。
  就是那一栋七层高的“摩天大楼”。
  他并非出身隐元会,而是中途被隐元会招揽。
  舒伯焘和舒亭玉觉得此人是个人才。
  原本怜花公子连锦只是打算赚自己的钱,赚自己的名声,没有想要拖沈浪下水。
  但隐元会的命令,他不得不听。
  甚至他生意做得这么大,名声这么大,有很大部分都是隐元会所赐。
  隐元会掌握了他所有的秘密和命根。
  舒亭玉让他拖沈浪下水,拖卞妃下水,他只能照办。
  算算时间,当时正好是消灭苏南之后的事情。
  隐元会操纵吴国攻打怒潮城失败,所以才会想办法对付沈浪,对付卞妃。
  因为卞妃当时收宁政为养子。
  关键……这只能算是隐元会的一个闲棋,打算布局个两三年后再引爆的。
  从中可见隐元会之可怕强大。
  怜花公子知道,只要逃到隐元会他就算是安全了。
  因为在越国,还没有隐元会保护不了的人。
  不管是将他藏起来,还是将他送到其他国家去,对于隐元会来说都轻而易举。
  确定自己安全了之后,怜花公子连锦回头看自己豪宅的方向。
  几十亩的豪宅的,甚至超过一般的子爵了。
  可惜啊,彻底毁于一旦了。
  “沈浪,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会如同一条毒蛇一般,时时刻刻都盯着你,一旦让我找到机会,我保证将你一口咬死,我弄死你全家!”
  怜花公子连锦咬牙切齿立誓道。
  然后,继续朝着隐元会总部恩济楼狂奔。
  但是……
  忽然之间,有一个人拦住了他的身影。
  连锦一颤。
  但是又一喜。
  仅仅只有一个人吗?
  那我又有何惧?
  我连锦可是中过武举的高手。
  二话不说,连锦拔出袖剑,猛地朝那人杀了过去!
  “刷!”
  仅仅一剑!
  对方仅仅一剑,就将连锦的两根脚筋切断了。
  这是一个女人!
  剑王李千秋的妻子,丘氏!
  她提着连锦的脖子,飞快朝着长平侯爵府飞奔而去。
  ……
  卞妃的侄女卞沁寒声道:“走狗,让沈浪过来,我不和走狗说话。”
  苦头欢没有说话,而是戴上了扭曲面具。
  卞沁道:“我是卞妃的侄女,我是卞逍公爵的侄女,谁敢动我?谁敢动我家?”
  苦头欢一挥手!
  “刷刷刷刷……”
  他的麾下马贼,大开杀戒!
  转眼之间,将连锦家族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
  卞沁完全惊呆了。
  然后她被捆绑起来,嘴里塞入破布,扔进箱子之内!
  “杀连锦全家者,大盗苦头欢也!”
  甚至,苦头欢还在墙壁上写下了鲜血淋淋的几个大字。
  杀连锦全家者,大盗苦头欢也!
  ……
  片刻后!
  长平侯爵府地下室内!
  怜花公子连锦,卞逍侄女卞沁,两人跪在沈浪的面前。
  “沈浪你敢?我要见卞妃,我要见陛下!”卞沁大喊道:“宁政呢?让他出来,让他出来,没有我卞氏的支持,他靠什么夺嫡?让他出来见我!”
  连锦抬起头,朝着沈浪微微一笑。
  就算被挑断了脚筋,他也要维持风度。
  沈浪笑道:“连锦,你害我?你听从隐元会舒伯焘的命令害我?”
  连锦晒然一笑道:“沈浪,人在江湖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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