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荒海有龙女 >

第472节

荒海有龙女-第472节

小说: 荒海有龙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对于黛丝的牺牲,无国界医生组织为她举行了一场没有遗体的葬礼,经此一事,苗苗彻底褪去了青涩,终于能够独当一面了。
  再跟血狐见面是在一年后的G国,这里虽然没有战乱,却充斥着贫穷、疾病、愚昧以及落后,苗苗在这里不仅担任着医生的角色,还是许多孩子的启蒙老师。她已经不再穿那些精致的裙子了,头发编成辫子,日子过得很清苦,可血狐却觉得她比一年前还要耀眼。
  是什么使得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外科医生,选择了这样的生活?
  他很不能理解。
  他和自己的队友接了个追捕任务,对方穷途末路带领最后的党羽逃进G国,恰巧就闯进了苗苗所在的学校,还抓住了学生作为人质。
  苗苗见到血狐的时候吃了一惊,但很快她就请求他:“拜托你,不要让孩子们受到伤害!”
  血狐奇异地看她:“我们虽然是军人,却是拿钱办事的,你出得起请我们的价钱吗?”
  ……苗苗自己穷得叮当响,这一年来要不是国内源源不断地有物资送来,G国的无国界医生基地早就创办不下去了!如今这么多的孩子健康生活,读书认字,甚至许多孩子还拉着她的手说自己的梦想是以后跟苗苗老师一样做一名医生——那些属于儿童的稚嫩梦想,是身为大人必须守护的东西!
  可她确实是没有钱。
  眼看苗苗一脸颓丧,不知怎地,血狐就开玩笑说:“要是拿你来赔,我就答应你。”
  苗苗一愣。
  旁边的队员也愣了。
  队长这简直就是趁人之危,太不要脸了吧?!
  结果苗苗愣完之后想都没想:“我答应你!但是你也得保证孩子们不能出事!”
  血狐舔了下薄唇,笑嘻嘻道:“我只能保证他们死不了,但受点伤是在所难免的。”
  话音刚落,挟持了一个孩子的匪徒就应声倒地,他们小队虽然人不多,可个个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请得起他们的话,价钱可不便宜。苗苗兴许不知道,她在G国的这一年来,血狐小队的队员都轮流保护着她的安全,只是她不知道。因此虽然她觉得跟他们不熟悉,可队员们对她已经是非常了解了。
  这样一个善良浪漫又心向光明的女人,没人能不喜欢她,就跟那些孩子一样。
  血狐小队的人动手干脆利索,最终也只有三个孩子受了轻伤,被基地的其他医生带去处理伤口,血狐嘴里叼着根青草蹲在了苗苗面前:“记得你刚才答应我的,你拿自己赔我了。”
  苗苗顿了下,“你不嫌弃的话,这倒是无所谓了。”
  血狐就奇了怪了,难道说这姑娘生老病死见的多了,对她自己的终身大事也能这么轻拿轻放?
  苗苗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很认真地告诉他:“我不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停止做医生,也许未来许多年都不会有稳定的生活,如果你不嫌弃……当然,这是建立在你想要跟我确定长时间关系的基础上的,我个人更愿意我们之间短暂一些。”
  她说这些话完全没有掺杂男女之情,她知道雇佣兵们眼里只有钱,也不能要求他们去做她认为正确的事,同时她是真的穷,而血狐当时提出的救孩子的要求她也确实付得起,苗苗没打算赖账,也没打算跟血狐来一段异国情缘——她的心里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些,苗爸苗妈也不曾催她,她是以自己的意志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出自真心。
  血狐嘴里的青草掉在了地上,说真的他一开始就是随口一说,谁叫这一年,他手下的人每个都把暗中保护苗苗当成香饽饽?抢这份工作抢的六亲不认,但苗苗并不是什么下凡的天仙啊!
  他没说话,但从这天起,就留在了基地。
  拿下口罩的血狐意外长得很清秀,跟他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性格完全不搭,可苗苗说基地不养吃白饭的成年人,他既然要留下来,就得工作来换取一日三餐。
  于是动辄几百万上下,令人闻风丧胆的血狐,就成了基地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什么都会。
  枪支机械这些的就不说了,他居然还会烹饪跟裁缝!甚至对医术也颇有涉猎,闲暇无事的时候就去学校里客串一下老师,有血狐在,那些动不动就想来蹭点好吃的小混混都老实了!
  苗苗对他本来就没什么偏见,发现他很有用之后更是不客气!基地里劳动力本来就少,像血狐这样全能的,当然不能放过,必须物尽其用!
  随着两人相处时间久了,血狐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苗苗,无论是身为医生的同事,还是那些小毛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乃至于街边卖槟榔的小贩,都非常喜欢苗苗,而她万人迷的让人一点都不稀奇。
  这么好的女人,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她?
  她把她的一切都奉献给了这片贫瘠愚昧的土地,帮助无数的妇女儿童走向新生,拯救了无数濒临死亡的患者——他们都称呼她为“天使”,她不着美衣华服,也不涂脂抹粉,她每天编着个辫子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白大褂,从早到晚没有闲暇的时候,总是忙碌的像个团团转的陀螺,可她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美丽。
  似乎在发着光。
  留在她身边,血狐得到了灵魂上的平静。
  他似乎明白为何自己的队员总是为了这个名额大打出手了。
  作为雇佣兵,血狐是有职业道德的,雇主的姓名与信息,哪怕是他也不会多加盘问,只要钱到了账,其他的都不重要。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着了魔,在这破烂地方待了小半年,就把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都给捐出来了,甚至还威胁队员们也捐……他们从刀头舔血的孤狼,变成了温顺乖巧的家犬,不知不觉中就被苗苗驯服了。
  这里没有美酒礼服,也没有美女金钱,他们却怎么也不舍离开。
  除此之外,队员们都觉得他们队长这回是真栽了,那个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只爱钱的血狐,居然成天跟在苗苗屁股后头跑,苗苗到哪儿他到哪儿,明明曾经苗苗还说过要把自己赔给队长来着,如今队长都不敢提起这话题了!
  男追女隔层山,这话一点也不假。
  苗苗对谁都是那样,又温柔又善良,反正他们是没看出来她对队长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只怕队长这追求之路无比漫长,再给他个七八年也不一定能成!
  真惨啊!
  喜欢上一个有着大爱的女孩子,能得到的专注与目光太少太少。
  但谁叫血狐甘之如饴呢?他就是喜欢苗苗那不开窍的样儿!他还就不信了,他就在身边守着,这朵娇花他摘不下来,还能叫别人捷足先登不成!老话怎么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放眼整个G国,像他这样英俊有钱还有能力的男人找得出第二个不?
  再退一步说,像他这样,愿意留在G国一辈子陪着她奉献的男人,还有不?
  那些个捧着鲜花珠宝请苗苗去听歌剧的公子哥儿,苗苗怎么可能会喜欢,他们都聊不到一起去!
  血狐坚信,有梦想就会有奇迹,总有一天,他能把苗苗拿下。


第560章 第四十七片龙鳞(十)
  解妙兰是通过重重考核最终成功进入秘书处的公司新人之一; 她到岗第一天就被秘书处的前辈们耳提面命了一大堆,最重要的一句就是:千万不要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祁总不喜欢人有多余的心思!
  不过解妙兰没当回事; 因为她本身就是冲着祁总来的。
  她的一切都追随着祁总的脚步; 她出国也是读的祁总所在的学校,读完后立刻就回国继续进修; 千辛万苦才进入祁氏集团,难道就是为了成为一个工作狂?
  当然不是!
  她是有备而来,目标就是谁也拿不下的高岭之花; 祁氏集团的掌权者——祁恒!
  今天是解妙兰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穿衣打扮; 但处处都是小心机。比如说衬衫领口低调而有韵味的蕾丝,手腕上那串细细的水晶链子能够很好的衬托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口红用得是今年夏季大火的斩男色; 解妙兰的唇形非常好看; 她自己也对自己的身材容貌有信心,更何况她还是高学历人才,不信祁总看到这样的她也能不动心。
  当然了; 工作上的事情还是要认真对待的。
  解妙兰做了一上午报表,没能看见祁总;又做了一下午归纳; 也没能看见祁总;到了晚上,她在各部门传上来的文件中注意到了一笔支出,就好奇地问前辈:“为什么公司每年都会有一笔这么大的支出?而且是每个月都会有?”
  这真的称得上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前辈正泡了杯咖啡,从茶水间出来; 听见解妙兰问,就笑呵呵地说:“这个是咱们祁总为无国界医生组织捐献的医疗用品以及物资,别看祁总冷冰冰的,也不怎么说话,但可比那些嘴上冠冕堂皇的人善良多了!不仅仅是为了无国界医生捐赠,国内祁总也捐赠了好几百所小学,萌芽小学,你听过吧?”
  解妙兰呆呆点头:“听过。”
  “都是咱们祁总捐的。”前辈笑得眼眯成一条线,“除此之外,祁总还做了很多好事,我可跟你说,祁总绝对是个大好人,他不仅捐小学,还建立了反校园暴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哎呀,祁总真是太好了,说也说不完。不过这些你不要到处去说,除了我们秘书处还有各个部门主管,基本是没什么人知道的。”
  解妙兰一颗芳心怦怦跳,怎么办,她更想得到这个男人了!
  就在她花痴的不行的时候,顶楼的电梯门打开,走进来一位身材修长面容俊美的男子,解妙兰眼睛一亮!祁总已经超级帅了,这一位也完全不输,甚至是另外一种风格的好看!
  等到那位先生进入祁总办公室,前辈才一脸花痴地捧着脸过来:“哎呀呀,这么多年咱们祁总都没交过女朋友,我们秘书处都在想他是不是跟贝先生之间……嘿嘿嘿。”
  解妙兰:“贝先生?难道他是……”
  “没错,就是蓝海集团的董事长!做网络程序白手起家,现在我们用的很多APP都是他们研发的那个蓝海!”前辈兴奋,“虽然已经在顶楼工作好几年了,可每次贝先生来我都忍不住胡思乱想,好想知道两位在里面聊些什么啊!”
  解妙兰心思活络,她就是想钓个金龟婿,祁总很好,贝先生也很好,要是他们两位都能喜欢她就更好了!
  小秘书心里在想什么,办公室里的两人可全然不知。
  贝谨斯坐在沙发上,手边是祁恒给他倒的茶,他面无表情地睨他一眼:“所以这次你是想跟我联手,为G国做通讯方面的贡献?”
  这话说得特别委婉,讽刺极了。
  贝谨斯都不想说祁恒,打他们两个在商场上开始合作,祁恒这人就跟被灌了迷魂汤一样,疯狂做慈善,他自己做也就算了,还总爱坑着贝谨斯一起,别人不知道为什么,贝谨斯可不是傻子。
  与其说祁恒是在做慈善,倒不如说他是背负了一个人的梦想,踽踽前行,最可笑的是他做了这么多,人家根本不知道!贝谨斯都看不懂这种典型配角做法是个怎么回事,偏偏祁恒自己都不在意,他只是个商业伙伴,彼此勉强算是朋友,自然就更不在意了。
  祁恒也瞥他一眼:“你不懂。”
  贝谨斯说:“要是爱一个人就是你这样子,那我宁愿不懂。”
  祁恒却是笑了一下,笑得贝谨斯觉得怪怪的。
  祁恒心想,贝谨斯是不懂,可他还记得贝谨斯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百般温柔千般体贴,比他也不输。“你不知道你失去了什么。”
  贝谨斯皱眉:“你胡说什么?”
  祁恒便没有再开口,只是安静地坐着。
  过了许久,贝谨斯才问:“……你真的不打算把这一切说出去?伯父伯母前段时间还打电话给我,旁敲侧击我们俩是什么关系。”
  祁恒年过三十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明明高中那会儿女朋友一个一个交,可高二开始就过上了苦行僧般的生活。贝谨斯是独善其身,因为父母离婚的关系对爱情和婚姻都没有向往,同时也不想将就,因此一直一个人过,但祁恒又是为了什么呢?他爱着一个人,却又不肯告诉她,隐瞒地世人不知,贝谨斯没看懂。
  祁恒轻笑,“他们为我操心了,我跟他们说过,这辈子不会结婚,以后如果他们真的想抱孙子,我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回来。”
  他活了三辈子了,从来没有想过提前了结自己,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他的家人都深深爱着他,他不会做伤害他们的事,也不会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又过了很久,祁恒才轻声说:“你知道吗,她要结婚了。”
  贝谨斯知道祁恒口中的“她”是谁,祁恒没有能说出口的人,惟独对着贝谨斯会稍微透露一些。贝谨斯知道这些年,祁恒往国外捐赠的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