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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34节

小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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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巨万家财的协议,这些财产从一开始就分散在各式各样的买卖、投资和债券中,只有他本人才准确地知道,财产并不象传说的那样无穷无尽。不管是什么东西,都折成打有印记的黄金,一点一点地汇到国外的银行去,直到不在这冷酷的祖国剩下巴掌大的土地来作为他和妻子的葬身之地为止。

  和费尔米纳的想法相反,阿里萨还存在着,还活生生地存在着。当她跟丈夫、儿子一起乘坐黄骡马拉的马车到港口的时候,阿里萨正站在法国远洋船停靠的那个码头上。他看见他们下了船,同在公众场合无数次看到他们的时候一样:衣鲜鞋亮。他们领着儿子,儿子已被教育成让人能想象出他长大成人后将是什么样子的模样了,酷肖父亲当年。乌尔比诺摘下帽子笑容可掬地向阿里萨打了个招呼:“我们去找回失落了的爱情。”费尔米纳向他点了点头,阿里萨摘下帽子,微微躬了躬身。她朝他看了一眼,对他早谢的秃顶没有一点同情的表示。是他,跟她过去见到的他一样:一个她始终没有看透的人的影子。

  阿里萨也没处在最走运的时候。工作日益繁重,他对偷偷摸摸地拈花惹草感到厌烦,时光犹如一潭死水。母亲身体恶化到了最后关头,她的记忆力完全消失了:几乎是一片空白。有时候,她甚至转身看着儿子——儿子依然坐在那张沙发上看书——惊慌地问他:“你是谁的儿子?”儿子总是实言相告,但她马上打断地的话。

  “那么告诉我,孩子,”她问儿子,“我是谁生的?”

  她胖了好几圈儿,动都不能动了,她终日呆在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卖的店铺里,从头遍鸡叫起床开始,直到第二天黎明都在梳妆打扮,因为她只睡很少一会儿。她把花冠戴在头上,抹上口红,把脸和胳膊涂上灰尘,不管遇到谁,她都问对方,她打扮得象谁。邻居们知道她在等待着同一个回答:“你是小蟑螂马丁内斯呀。”这个身分,是引用儿童故事中一个人物的,只有这个身分才能使她满意。她继续颠头晃脑,摇着一大把粉红色的羽毛,然而又重来一遍:戴上纸做的花冠,把廉香抹在眼皮上,给嘴唇涂上胭脂,用一把一把的铅粉擦在脸上,再一次问离她最近的随便哪一个人:“我打扮得象谁?”她成了邻里的笑料。一天夜里,阿里萨派人把老店铺的柜台和货柜拆了,堵死了临街的那道门,照她描述过小蟑螂马丁内斯的卧室的样子,把她的卧室布置起来,从此以后,她再没有问人家她是谁了。

  根据叔叔莱昂十二的建议,阿里萨找了个年岁很大的女人来照顾母亲,但那个可怜的老太婆总是半睡半醒的,有时候给人的印象是她也忘了她是谁了。于是,阿里萨一出办公室就呆在家里,直到把母亲哄睡为止。他没再到商业俱乐部去玩骨牌,也很长时间没再去找同他常来常往的那几个老相好,因为自从同奥林皮姬·苏莱塔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相会之后,他心里发生了某种极为深刻的变化。

  那是爆炸性的一幕。在十月份那几场使我们度过难关的暴风雨中,一天下午,阿里萨刚把叔叔莱昂十二送到家,从车里看到一个身材娇小、动作敏捷的姑娘。她身上穿着一件满是细布宽荷叶边的衣服,仿佛披着婚纱。她惊慌失措地跑来跑去,因为风吹断了她的雨伞,把她吹得脚不点地地直向海边飘去。他把她救上了车,拐个弯,把她送回了家。她家是利用一座小庙堂改建的,面海而立,满院的鸽宠从街上就能看到。在路上,她对他说,她嫁给一个杂货商还不到一年。阿里萨在公司的轮船上同他打了许多次照面,他从船上卸下各式各样的陶器来卖,还实装在鸟笼里的鸽子,那些鸟笼的尺寸跟母亲们在内河船上用来放初生婴儿的藤笼一样。从奥林皮妞·苏莱塔整个身躯看来,似乎是生长在养蜂人家里的,臀部丰满,上身扁平,铜丝似的头发,满脸太阳斑,两只骨碌碌乱转的圆眼睛之间的距离比常人更宽,声音尖细——一种只有说俏皮话的时候才用的声音。阿里萨觉得她滑稽有余,诱人不足,送她回家后就把她忘记了。她跟丈夫、公公和家庭的其他成员住在一起。

  过了几天,阿里萨又在港口看见了她的丈夫,这回他不是卸货,而是装货。轮船起锚的时候,阿里萨清晰地听见了魔鬼般的声音。当天下午,他送叔叔莱昂十二回家之后,佯装偶然地经过奥林皮哑·苏莱塔的家,越过栅栏,看见她正在给咕咕乱叫的鸽子喂食。他在车子里对她喊:“鸽子多少钱一只?”她认出了他,高兴地回答:“不卖。”他问:“那怎么才能弄到一只呢?”她一边继续喂食一边说:“碰见养鸽子的女人在大雨天迷路的时候,用车子把她送回家。”当天晚上,阿里萨回家的时候,带着一份奥林皮她·苏莱塔表示感谢的礼品:一只大腿上有个金属圈儿的信鸽。

  第二天下午,该喂食的时候,美丽的女郎看见送出去的那只鸽子跟着鸽群回来了,她以为它是逃回来的。但当她抓住它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金属圈儿上缠着一张纸条:一封表示爱慕的信。那是阿里萨第一次留下书面痕迹,而且还不会是最后一次,虽然这一次他留了一手,没有署名。第二天是礼拜三,下午他正要进家门的时候,一个野孩子交给他一个笼子,笼里装着原来那只信鸽,并带给他一个口信:养鸽子的太太让他把这个给他的,还让他告诉他,请他把笼子关好,要不鸽子还会飞掉的,这是最后一次送还给他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也许鸽子在路上把信弄丢了,也许养鸽女人故意装傻,也许是把鸽子送回来让他再给放回去。不过,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况,她照理该在送还鸽子时附封回信。

  礼拜六上午,思来想去很久之后,阿里萨又附上一封没有署名的信,把鸽子放了。这一次没等到第二天。当天下午,那个小孩又给他送来了一个笼子,捎来口信说,再次把飞走的鸽子给他送回来了,前天还给他是出于礼貌,这一次还给他是因为可惜,但如果再让它飞走,就真的不再送回来了。特兰西托逗鸽子玩到深夜,她把它从笼子里抓出来,把它夹在胳肢窝里,想用儿歌哄它睡觉。突然,她发现鸽子腿上的金属圈缠着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我不要没名没姓的人。阿萨萨欣喜若狂地念完纸条,仿佛这是初恋的高潮。这天晚上,他急不可耐地在床上翻腾,几乎一夜未睡。第二天一大早,上班之前,他就把鸽子放了,附上一张规规矩矩地签了名的求爱信,并把花园里一朵最新鲜、最红最香的玫瑰插在金属圈儿里。

  好不容易,追求三个月之后,美丽的养鸽女人还是那句话:“我不是这号人。”但她从来没有拒绝收信,也不拒绝赴阿里萨安排的看来是偶然性的约会。他变了:这个从来不抛头露面的情人,这个一毛不拔而又想占有一切的人,这个从来不留下蛛丝马迹的人,这个藏头露尾的“猎人”,跳到街上去了,一封又一封署名的信,一件又一件下流的礼品,一趟又一趟大胆地转悠到养鸽女人家去——有两次还是在她的丈夫既没出远门也没上市场的时候去的。从初探风月那时算起,这是他唯一感到被枪矛刺透的一次。

  相识六个月之后,他们终于在一艘靠在码头上重新喷漆的轮船的仓房里相会了。那是一个迷人的下午。奥林皮姬·苏莱塔的爱情活泼愉快,那是叽叽喳喳的养鸽女人的爱情,她喜欢光着身子呆几个小时,慢慢地充满柔情蜜意地想息,跟真正的爱情似的。仓房是拆开的,油漆刚喷了一半,把松节油的香味儿留在一个幸福的下午的记忆里,是使人惬意的。墓地,由于一个奇异的灵感的冲击,阿里萨打开了一个从床铺上伸手够得到的红油漆罐子,蘸湿了食指,在美丽的养鸽女的肚子上写了一行字:“这个姐们儿是我的。”当天晚上,奥林皮哑·苏莱塔没想起肚子上还有那行字,在丈夫面前脱下了衣服,丈夫一句话没说,甚至连呼吸的节奏都没有变,不动声色,在她穿睡衣的时候,他到浴室里去取出剃刀,把她宰了。

  几天之后,阿里萨在潜逃的丈夫被抓回来向报界透露了他犯罪的原因和方式时,才知道了这件事。此后多年,他一直明战心惊地想着那些署了名的信。阿里萨计算着那个杀人犯坐牢的时间——因为经营航运业务,他对阿里萨了若指掌,不过阿里萨最害怕的不是脖子上挨一刀,也不是当众出丑,而是怕费尔米纳知道他的不忠。在等待的那几年里,一天,照料特兰西托的那个老太婆因为一场非季节性的大雨,不得不在市场上呆了比预计更长的时间,回来的时候,发现特兰西托已经死了。她坐在摇椅上,跟往常一样,满身涂得花里胡哨,头上插着花,睁大着眼睛,脸上挂着恶作剧的微笑。当看护她的老太婆发现时,她已死了两个小时了。断气前不久,她把埋在床下瓦罐里的黄金和玉石首饰分给了四邻的小孩,让他们当糖果吃,其中最值钱的东西,后来怎么也找不回来了。阿里萨把她葬在古老的“上帝之手牧场”——当时还被称为霍乱公墓——并在她的墓上种了一株玫瑰花。

  头几次到母亲墓前凭吊,阿里萨发现养鸽女奥林皮娘·苏莱塔就埋在附近,没有墓碑,但在墓前的水泥板还没凝固以前,有人用手指头刻下死者的姓名和日期。他毛骨悚然地想道,那准是她的丈夫开的一个血淋淋的玩笑。玫瑰花开了的时候,如果眼前没人,他就摘一朵玫瑰放在她的墓上。后来,他干脆把母亲坟上的玫瑰剪下一条裁在她的坟上。两株玫瑰发疯了似的猛长,阿里萨不得不带了大剪刀和其它整枝工具为它们修剪整枝。但玫瑰使他剪不胜剪,数年之后,两株玫瑰象杂草一般在各个坟墓之间蔓延开来。从此,远近闻名的霍乱公墓就叫做玫瑰公墓了,直到一位对人民的智慧不愿正视的市长在一天夜里砍掉玫瑰丛,在公墓人口的拱门上挂了一块共和国的牌子,牌上大书:万民公墓。

  母亲死后,阿里萨重新沉溺于迷乱颠狂的活动:上班;同一拍即合的相好们精确地轮流幽会;到商业俱乐部打骨牌;反复阅读早已看得烂熟的爱情小说;每逢礼拜日则上墓地去。浮浪子弟的行为令人堕落而又令人可怕,但使他忘却了年龄的增长。然而,在十二月里的一个礼拜日,面对战胜了大剪刀的玫瑰丛,他看见站在刚架设起来的电线上的燕子时,突然发觉母亲去世以来已经过了许多年了,奥林皮娜·苏莱塔被杀害以来过了更长的时间,而距费尔米纳给他回信,表示同意,声称将永远爱他那个遥远的十二月里的下午,则逝去了更长的岁月。那天下午以前,他逍遥自在,仿佛时间流逝只是对他人而言。就在刚过去的头一周里,他在街上碰见了由于他代写情书而成着属的上千对夫妇中的一对,却没把他们的大儿子即他的干儿子认出来。他用一句惯用的俏皮话来轻描淡写地掩饰自己的尴尬:

  “好家伙,都长成大人了!”

  即使在身体向他发出告急信号之后,他也还是照样胡混,因为他一直结实得象块石头。特兰西托常常说:“我儿子除了霍乱以外没得过病。”她把相思病和霍乱混为一谈,在她丧失记忆力之前很久就是这样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她都是错了:她儿子已经在暗地里得过六次淋病,——据医生说其实不是六次,而是一次,只是在治疗失败之后反复出现而已。此外,他还得过一次淋巴腺炎,四次龟头炎和六次阴囊炎,但不管是他还是其他男人,都不会把这当成疾病,他们是把这些当做战利品的。

  刚满四十岁,他就因为身体各部分的不可名状的疼痛而去看医生。进行了反复检查之后,医生告诉我:“年岁不饶人哪。”他回家之后,甚至从来没问过自己,这些痛痒是否同他的生活有某种关系。他的过去的唯一参数点,是同费尔米纳的朝露般的爱情,只有同她有关的事才同他的生活有关。看见燕子蹲在电线上的那天下午,他从最早的记忆开始,回顾了自己的过去,回顾了一次次逢场作戏的爱情,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而必须越过的无数暗礁,回顾了使他产生不顾一切地要同费尔米纳结合的万死不辞的决心的种种往事。只有在这一刻,他才发现光阴流逝。一阵冰凉的战栗使他眼前发黑,不由得把手里的种花工具一扔。亏得靠在公墓的围墙上,才没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去。

  “真糟糕,”他惊恐地自语道,“三十年了!”

  正是这样,当然,对费尔米纳来说,同样也过去三十年了,但这三十年对她来说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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