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豪门人设崩坏的日子-第1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一勾手指,她便攥得更紧,眼神眨巴眨巴,是从未表露过的惊惶和羞恼。
“纪司予!”
“嗯。”
他勾勾手。
“纪司予!”
他弯了弯眼睛。
却还得寸进尺地、一把拽住她手腕。
“卓青同学,”纪四少开了金口,“学口语,要开口说,要用得到,你才会想学——所以,我们从你以后肯定要常来的地方开始,不是事半功倍?”
她以后要常来的地方?
卓青被他拉进店里,傻愣愣地看着那些标价牌上晃得人眼花的一连串O,觉得眼前一阵发黑。
纸醉金迷。
脑子里只有这四个字,纸醉金迷。
“Just speak English;”正晃神间,纪司予却已经和满脸堆笑的一众导购交代完,回过头来,用最简单的语法向她示意,“Try your best;and if sometimes you feel embarrassed……”
他拍了拍她冰冷的手背,“It’s okay; I’ll take them all。”
顾客就是上帝,更何况纪司予是上帝中的上帝。
他来了,整个店围着他转,有时一个月业绩,都比不上纪少光顾一次的施舍;
他站在酒会角落,也有数不尽的碧瞳深目外国人凑上前来,试图跟他搭话。
他们聊生意,偶尔谈到政治,艺术,从音乐会到秀场,又从名家画展到豪车美人。
纪司予始终云淡风轻,任由旁人吹得天花乱坠,只偶尔回过头来教她,这个单词有几种用法。
在她面前总是沉默、退让、纵容又目光闪躲的少年,但凡在公众场合出现,便成为旁人眼中的天之骄子。
卓青被他领着,带在身边,颤颤巍巍买下昂贵到不可想象的礼服,在心里默默记下一笔账,准备分期付款;喝下一杯不知道多少年的洋酒,心里又给自己记下一笔账;认识一个厉害到不可想象的人、对方还悄悄要去她的联系方式,她继续给——
哦,这次没给记账,因为纪司予忙里偷闲,从一众逢迎中抽身,一伸手,便取走那人和她交换的名片。
“卓青同学,”他说,“今天学得怎么样?我送你回家。”
然后眼也不眨地将那名片攥成纸团,扔进垃圾箱里。
账越欠越多,她也越来越觉得翻脸比翻书还快的纪司予过分奇怪。
在学校里,他们依旧不怎么说话,基本处于对个眼神心照不宣的状态。
他依旧沉默,冷情,只在偶尔她被旁人刁难时伸出援手,连卓珺也怀疑,他对她是不是只是偶发善心。
可在每一个能相见的周末,他好像又变了一个人,矜贵却健谈,慷慨且温柔,愿意倾听,付出时间,倾尽全力保护她的尊严和隐私。
她开始窃喜,却也警觉,自己似乎太过于沉醉这种隐秘相会。
为了避免深陷泥沼,那时的她尚且还能自觉,在期末考后,便强行终止了这次“英语补习”。
纪司予点头说好。
没有失落,也没有迟疑,只在那本该是最后的私下见面里,送了她一本英语故事书。
《The Little Prince》。
他屏退旁人,倚在酒会角落的软沙发上,身体习惯性地靠向一侧,问她:“卓青同学,你听过《小王子》的故事吗?”
她摇摇头,随手翻了一页,书签夹在第八章的开头。
“补习也得有结业考试。”
纪司予并不看她,只闲闲撑住下巴,淡声说:“来试试口译吧。”
纪司予用英语念,几乎是把这书倒背如流。
她磕磕巴巴地翻译,念一段,便低头看看书后印着的中文版。
【这棵小苗不久就不再长了,而是开始冒出了花苞,孕育了一个花朵。
看到花苞长出一个很大的花蕾,小王子相信它一定会开出一朵出奇漂亮的花。然而这朵花藏在它那绿茵茵的房间里,迟迟不肯露出美丽的容颜,她用了很长的时间来打扮自己。
她精心挑选她将来的颜色,慢腾腾地装扮着,一片片地调整花瓣的位置……她要让自己光艳夺目地来到世间。
她用很多天时间天仙般地梳妆打扮。然后,在一天的早晨,恰好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她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
她已经精细地做了那么长的准备工作,却打着哈欠说道:“真不好意思呀,我刚刚起床,瞧我的头发还是乱蓬蓬的。”
……
小王子看出了这花儿不太谦虚,可是她确实丽姿动人。】
到这里,卓青翻译的声音开始微微有些发抖。
心底隐隐约约意识到什么,她飞快地将书合上,看似自信的给自己下了结论:“我学这些足够了。”
纪司予并不应她,只兀自说:“这是个很好的故事,我很喜欢。”
说罢,抬眼看她。
那笑容无辜又温柔。
那双眼睛明澈、干净,又深不见底。
他说:“你合格毕业了,恭喜你,卓青同学。”
直到多年后,卓青也分不清楚。
究竟是这个举手投足风雅从容的少年,又或是在那不久后的大雨中,天真又热切的为她送来戒指的少年——哪个才是真正的纪司予。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从见她的第一眼,纪司予已经铺开一张足够他步步为营的网。
他让她与他相配。
他也用行动告诉她自己可以自降身价,走下云端。
只要这路的终点是拥有,而非失之交臂,他便有千万种方法哄骗她一起走到终点。
幸运的是,他成功了。
不幸的是,他成功了。
=
等到耳边的鸣声终于平静,卓青这才颤颤巍巍地扶着墙壁站起。
她简单地漱口,洁面,而后扭头到房间中,在床脚找出自己乱扔的手机,直接拨通丈夫的电话。
嘟声响了三下,被接起。
电话那头很安静。
纪司予转动着手中的钢笔,摆手示意会议室众人稍作休息,权作茶歇时间,便从容起身,踱到露天阳台。
他没说话。
卓青深呼吸,再开口时,声音好似被胃酸腐蚀过般低哑难闻:“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
节目剪辑本该精益求精,把婚姻关系这样富有争议性的话题抛出来不说,还敢照常播出,说其中没有某些人的点头首肯,打死她也不信。
纪司予声色平静,悄无声息地调转话题:
“阿青,我现在很忙。”
确实很忙,他离开总部两年养精蓄锐,等着斩尽兄长锋芒,已经等了很久。
他要成为表率,自然每一场会议都不容有失。
但或许是有某种心思,他起先并没有直说自己在忙什么,而是用了一个女人听来极为敷衍概括的借口。
沉默半晌,却还是放缓语气,重复了一遍。
“我现在很忙,戒指的事,以后再说吧。”
“不,”卓青拒绝他的提议,颇有种今日事今日毕,不毕也得毕的固执,随即再问:“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你明知道那是什么场合。”
纪司予纠正她错误的逻辑:“阿青,不是我不戴——我的戒指是被你亲手扔掉的,两年前。”
卓青纤细的手指,缓缓攥紧床单一角,直至皱痕遍布。
那比她手指阔一圈的白金戒指,此刻仍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
她咬紧牙关,随即狡辩:“那只是一个戒指,你可以重新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戴上,至少在节目……”
“可那不是我的戒指了。”
他可以再花一百万、一千万,去买许许多多,更加昂贵的,华丽的戒指。
可是那不是他的戒指了,也就失却了婚姻给予他的一切责任与意——
卓青说:“你骗鬼呢。”
她见过太多风浪,早已经不是什么被爱情誓言感动的小女孩。
“现实就是,你在敲打我,用这样的方式,”她说,“我不喜欢的方式。”
纪司予被她逗笑,蓦地抬眼,看向远方,黄浦江上游船经过,鸣笛声拖长成曲折蜿蜒的音调。
传到他这,已经像是有气无力的哀歌。
他好像终于认输了。
他撑着下巴,抵住栏杆,轻声问:“阿青,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但他其实早也猜到她会说什么。
却依旧撑着下巴,在那处阳台上站了许久,听了许久。
他忽而想起,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阿青,他很喜欢《小王子》的故事,只因为那是他关于童年难得的一点美好回忆。
——但他却非常讨厌小王子。
讨厌先错过再领会,讨厌最后才感叹,“我那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
【那如果是司予的话,会怎么做呢?】
病重的母亲,曾拉着他的手问他。
还好他早就想好答案啦。
六岁的他坐在病床边,笑嘻嘻的弯着眼睛。
“我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
母亲摇头:“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他还是笑,摇头晃脑,坐不安稳。
“因为我不想后悔呀。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人是知道大道理以后才学会后悔的。
但他不需要大道理,只需要那朵玫瑰。
——“老板,”
他的助理推开阳台的玻璃门,凑头进来,“大家资料都整理好,会议可以重新开始了。”
纪司予摆手:“不急。”
“但是老板……?”
“去帮我查一查,三台的那个叫简桑的女主持人,”他的话音轻快自如,脸上的表情却森冷,乃至悖戾,“还有,今天剪辑播出的节目是谁点的头——剪得这么好,应该让我请他吃个饭。”
助理打了个抖。
垂下头,盯着脚尖,他看见自家老板步履从容地走过身边。
撂下一句:“今天的会挪到下午,我有事,要回老宅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入v啦!
天若有情天亦老,买小格的v好不好~
还是老规矩,入v前三章当天都发红包滴~
而且,故事肯定是到后面才精彩啦,希望大家能继续看下去吧!
最后求个预收,戳作者专栏可见——>《挑食'娱乐圈'》。
圈内人尽皆知,年少成名如盛郗,确实是属于老天爷赏饭吃那一挂。
演艺世家,童星出道,亮相即被赞为世纪美少年。
一路顺风顺水。十八岁折桂金马,十九岁登上好莱坞银幕,二十三岁戛纳告捷,稳坐了至少十年顶流位。
故也谁都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丢着名导电影不演,跑去一档名为“美女厨神”的烂俗选秀综艺当评委。
比赛当天,刚从乡下坐车来、扎着个双麻花的小姑娘桑晓,背着个鼓鼓囊囊的破双肩包,坐在选手候场区的角落。
她左手抱着个南瓜,右手搂着她宝贝了一路的映山红,听一众光鲜亮丽的少女们议论评委席上,即便环抱手臂面无表情,依旧成为满场焦点的大帅哥。
大家都在千方百计想赢,想刷脸,想跟影帝来一波捆绑情缘。
只有她惦记着:阿郗哥哥的胃不好,这次比赛,该给他熬什么粥好呢?阿郗哥哥最近上火了吗,为什么一看见自己和制作人说话就黑脸,那这次给他熬个汤好了——
她比赛时的死对头们,逐渐觉得场面不太对。
盛郗每次别的菜就试个味道,为什么每次都把她做的菜吃光光?
这个土包子怎么出手这么大方?空运来的食材不要钱的?全世界仅此一套的厨具是她小时候过家家的玩具?啥,为什么世界顶级米其林餐厅她说起来就跟去村口吃了顿饭似的?
以及。
盛郗跟她,到底是来上情侣养成节目还是美食节目啊摔!
*
华城第一首富聂沧膝下有小女,名桑晓,生来体弱,只得养在山野间,好山好水的供着。
桑晓性子内敛,不算固执,唯独一岁时抓周,抓中了盛郗的小拇指,怎么拽也不松开。
再长大些,她那喜欢拽着他手指不放的坏习惯还是改不了。
他想起她昨天才和学长笑着说话,于是装作嫌烦,坏心眼问她:“你再不松开,信不信我把我手指给剁了?”
桑晓问:“你为什么不剁我的?”
盛郗默然。
他也有个坏毛病。
小跟屁虫带久了,待她,终归是最舍不得。
美食+娱乐圈+男大女六岁+互宠甜文
冬天里,就要开暖洋洋的文=W=。
第16章
楼下隐约传来车停入库、迭声迎接的动静。
宋嫂的嗓门格外大; 开口便嚷; “少爷怎么回来了”、“有什么急事; 公司那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