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上海,上海 >

第2节

上海,上海-第2节

小说: 上海,上海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招聘会上参加过面试,因为当时这家上海的公司要求的得严格,而且条件很高,我早已不抱希望,或是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没想到间隔了几个月之后,他们忽然录取我了。     
  我开始相信命运,我以往的想法是:人定胜天,命运在自己手中改变。现在我突然想把一切抛开,我要改信命运,看看命运给我带来怎么样的奇迹。     
  那一年,林枫二十七,我二十四。     
初到上海 
经历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最大的打击,我决定重新开始我的人生。日子还是要一天一天过,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     
  先是剪掉了一直引以为傲的齐腰长发。总是听说长发为君留,留了七年的长发,如今要利剑斩断情丝,自然有些不舍。但这头长发,也经历了我所有的喜怒哀乐,剪断长发,也把七年来,有关林枫的点点滴滴,全部删除。日记、书信、照片,随笔和未被人见过的小说,都是亲手一张张撕烂的,就算美国FBI来了,也决不会找到把它们复原的方法。整整撕了一天,整整撕了一个麻袋。结果是两只手的手指因为撕纸而变得红肿,我要把引起回忆的东西全都毁掉,如果有地方可以洗脑,我也要把我头脑中有关他的一切全部洗掉。     
  临走的时候,给爸妈留了一个交待,新房已经装了一半,不想半途而废。之后便随他们处理,是住也好,是卖也罢。走的时候,只有苏眉一人来送我,她叹了口气“换个环境也好!”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吧。     
  我下定决心,不能让林枫的事情打乱了我的生活,不就是没结婚,不就是七年的感情,全当交学费,没什么可丢人的,我这样安慰我自己。女人也要拿得起,放得下,决不能委曲求全。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从飞机的窗口看去,外面下着冷冷的小雨。坐飞机的人很少,大家懒懒地站起来,拿行李,仿佛这两个小时的旅程才刚刚开始,便结束了。     
  上海是多雨的城市,这让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上海。     
  出口处,一个高大的外国男子举着一个显眼的牌子,上面用中英文双语写着“夏暮雨”,我的名字。他叫汤姆,是公司的后勤主管。我们之前在网络会议上见过一次,他的普通话说得比我还好,京腔京味,儿话音也找得很准;不象我,带着厚重的东北口音,显示出我的来历。     
  “你好!”我握了握他伸过来的左手,感觉很不习惯。很少见的左撇子。     
  他笑了笑,露出很整洁的牙齿。“欢迎你到上海!”     
  汤姆开着车,我没让他开空调,因为不习惯那种气味。我宁愿摇下车窗,感受小雨带来的丝丝凉意。这就是上海?!我对自己说。     
  “夏小姐是东北什么地方人?”汤姆不太确定我的口音来源。     
  “我朋友都叫我小夏。”我不习惯别人叫我夏小姐,特别是在工作场所中,“我是辽宁的。”     
  对于我的冷漠,汤姆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静静地开着车,车内,音乐轻轻地流趟出来,让人有种想哭泣的冲动。     
  一个小时后,车到了公司办公楼的下面,在办公室里,他给我介绍了现在所在的C&S中国公司的情况。这家公司的老板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不过他有个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往公司里收集各种国籍的员工,整个办公楼的外国人,可能要比联合国总部的还要多。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也喜欢收集中国各地的员工。而我有幸,成为他的收藏品之一。     
  “你会喜欢你的新工作的。”汤姆的回答让我对我的新工作有了期待。曾经有人说过,工作是忘记伤痛的最好医治方法。我需要工作,能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来气的工作。只是为了忘记伤痛。     
  公司为我订了酒店,离南京路很近,从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东方明珠和金贸大厦。     
  上海是座美丽的城市,却不是我的。我的短期合同是一年,在这儿之后,我可以选择是否要留下来。   
上海之秋 
上海的秋天,总是阴雨绵绵的日子,透过办公室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天空落下的雨滴。如果雨滴是伤心的眼泪,那么它的伤悲一定比我多。     
  我从未感受到从二十九楼看窗外景色是怎样的心情,坐在办公桌前,背后就是落地窗。不用回头,也能感受到雨落下来的声音。我喜欢上了这个位置,也喜欢这些和我一起工作的人。     
  我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我的公司,古怪的、未露面的老板的习性,让人难以想透。在公司里,汉语是官方语言,所有的外国人的办公语言都必须说中国话,所有的中国人要说普通话,大家可以想象,各种外国味的中国话和带有各地方言味的普通话夹在一起,是怎么样一种情景。     
  我的名字,本来一个很动听很雅致的名字,在一天内被改了N个版本。夏暮雨,被叫成了夏么雨、虾木衣、最好笑的是一个德国的同事把我的名字叫成“蛤蟆鱼”。看看大家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我郁闷啊!。最后还是让他们叫我小夏,这样听起来起码知道是在叫我。     
  我的新工作是在后勤部分配信件,收发传真,复印等一些很零碎的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快的了解公司运作和人员,以便能得到一个更适合我的工作岗位。所以新到公司的人都先从这个工作开始做起,为期一个月。这个工作,也是在汤姆的管辖之内。     
  “小夏,你会适合这个工作的。”汤姆在指给我办公桌的时候,这样说。     
  用公司发的一大笔安家费,我在公司附近、靠近江边的地方租了一个小公寓,很旧,是一座旧时期的三层楼的顶楼。喜欢它,是因为顶楼有一个露台,十七八坪大小,站在露台上就可以看到黄浦江上来往的船只。屋子里有两个房间,一个小客厅,卫生间和厨房都不大,但住我一个人足够了。所以当时就和房东商定好价钱,签定合同,付了一年的房租给他。房东夫妇是很不错的人,就住在一楼,看我如此爽快,也没有难为我,给了我一个合理的价格。     
  “女人要对自己好,特别在生活上,绝对不能马虎;不管是自己的家,还是在异地寄居。”老妈总是这样说。我一直认为老妈的话,比某些治理明言还管用。     
  在我之前的人生中,一直有一个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的习惯:高兴的时候喜欢做饭,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收拾屋子。这个习惯一直陪着我到今天,任凭什么办法怎么样也改变不了。      
  苏眉曾开玩笑地说过:“以后一定要和你一起住,白天走之前先骂你一顿,让你生气,在家收拾屋子,晚上回来,再夸你几句,让你做饭。然后周而复始……。”     
  我白了她一眼:“我有病啊。”     
  “你有这种习惯,还不是有病吗?”苏眉吐了吐舌头。     
  我自认这种习惯还不算坏,也不想去改变。     
  周末的时候,在房东太太的指点下,到旧家私市场买了几件家具。上海的消费水平太高,不是我能承受得起的。虽然我的工资在上海已算是不低,可是从小城市出来的我还是不敢这样花费,因为我还未养成这种习惯。     
  就这样,我在上海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起码在感情上,可以为我遮风避雨。     
回忆之伤 
终于把一切都安排妄当,洗个澡,坐在窗台上吹风,这里很安静,偶尔有船的汽笛声传来,淡淡的。已经没有了长发,感觉还真的不习惯。以前,总是在窗口吹干长发,林枫也是最喜欢躺在沙发上,看我吹风的样子。     
  我甩了甩头,想把他从我的头脑中赶走。不要说我脆弱,我想这也是需要时间来淡忘的。曾经有个姐姐告诉我:“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的想他,直到你再也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为止。”     
  可我却不敢想他。怕一想起,就会无法忘记;也怕忘记,真的就再也想不起。现在的我除了回忆,就再没有和林枫有任何牵挂的东西了。     
  当初林枫的表白方式可算是经典了。     
  那天晚自习,他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走到我的书桌前,只说了一句话:“夏暮雨,和我交往吧!”那么正式的话语,谁也不会把它当做笑话来看。我想当时呆在当场的不止我一个人,在那之前,我们说的话总共不超过十句。别看这一句土得不能再土的话,却让我一夜无法入睡。在那之前,我还没有幻想过自己的爱情。那一年,我十七岁。     
  就是现在,十七岁的恋爱也不会被人当做早恋,但在我那时,还不是开放的年代。虽然许多人那时已经很明目张胆的恋爱,可我不敢。我胆子那么小,不想成为别人议论的对象,不想破坏自己在老师眼中好学生的形象,所以,我们的恋爱是私下里的偷偷活动。     
  记忆中最幸福的事情,就在坐在他那除了铃不响全身都响的自行车后座的时候,抱着他的腰,一只手被他握在手中。他的背很宽,让我很有安全感,我喜欢靠在上面的感觉。幸福,是说不出来的。     
  我们的关系在高中毕业后才敢公开。那时候,我已经转学到另一所重点高中了。高考后,原来的高中吃散伙饭的时候,我又被叫了回去。在酒桌上,一些男同学开我玩笑的时候,林枫站了出来,仗着酒劲,一把搂住我。“你们别打我媳妇儿主意。”     
  大家惊讶的表情不用言表,除这而来是对他的满不在乎。连我最好的朋友石雪也惊叫起来:“林枫,开什么玩笑,喝多了吧你?”看着林枫的惨惨地笑容,我只好出面做证。证实我们差不多好了三年。那天晚上,林枫被所有人灌酒,以惩罚他对幸福的隐瞒。     
  我们的初吻也是发生在那天晚上。也许没人会信,相恋三年,只停留在牵手与拥抱的阶段。但我们就是这样,这样也让我很安心。我喜欢平淡的爱情,只属于我们俩个人的感受,别人怎么看,我全不在意。     
  我们班包了一个KTV唱歌,在喝完酒之后。我们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四十二个同学,只有十一个女生,而我们班男生,基本属于“野狼派”歌星。特别是喝完酒后,便无坤士和淑女可言。     
  林枫找了一个沙发躺下,头枕在我腿上。他喝多了,我陪在他身边,我们拉着手,这是我们头一次这么光明正大的,在别人的眼光下手拉手。惹得同学们一阵嘘声。我们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常常会这样,安静的靠在一起,不用说话,只静静地听对方的心声。拉着手,是能感觉到对方,能感觉对方的温度,他的手很粗,很大,我永远不能握满他的手。     
  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翻身起来,拉着我向外大步走。我被他的举动搞糊涂,只能任由他拉着我,在一个避静的角落,他把我推到墙上,然后附下身吻住我。我曾经以为,我的初吻会是那种蜻蜓点水式的浅吻。那种平静与现在的狂暴完全不一样,我迷失在他的吻里,因为这种吻,让我感觉他很爱我。     
  这就我理解的爱。我不要什么“惊天地,泣鬼神”;也不要什么“轰轰烈烈,至死方休”,我相信“平平淡淡才是真”;我相信“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感悟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脸上的泪痕还未消却。原来想起以前在一起的时光,便让我更不能原谅林枫。他是我的初恋,是我的唯一,也是伤得我最深的痛。     
  但日子还在继续。     
  来到上海一周后,才想起了一件事情。去校友录上,在上个月有我的结婚通知的那条信息(已经被置顶)下面,留下了一段话,告诉大家我的婚礼已经取消,我和林枫已经分手。     
  这条留言引起了轩然大波,让我们班的校友录以前所未有的留言量出现。大家先是嘲笑我,这个玩笑并不高明,任谁也不相信,以我和林枫的深厚感情也会分手,听起来象是很不高明的笑话,而且是在宣布结婚之后。而后,有人证实了这条消息的准确性,他是林枫的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班的班长。结婚通知被删掉了,大家才开始相信。然后,有人把我们分兵手的原因公布于众,林枫成了众矢之的,大家都在为我鸣不平。     
  我现在知道遗臭万年是怎么来的了。原本林枫在大家眼里,是好男人的代表,是幸福真爱的代言人。可现在,他成了流氓、狗屎、变态和男妓。     
  还有一句叫墙倒众人推;树倒猢孙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