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爆头-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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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里,同样人尽皆知。诛魔神针的针筒里,合共安装有三套神针,每套三百枚。刚才百里独冠只用了一次。也就是说,针筒里还有两套神针,可以再用两次。
夏夫人得到它,无异于平白多了两条命。当下自然欣喜不已。伸手在光滑冰冷的针筒上摩挲了几下。忽然,耳边有“嚓~”一下轻声响起。原来程立已经重新开始起程了。
夏夫人赶紧收起针筒,快步跟上。
————
在冰天雪地中徒步跋涉。这样的经历,对于夏夫人来说,绝对是生平头一回。她简直有种感觉,自己过去半辈子吃的苦头全部加起来,也比不上今天。
好不容易,小镇的轮廓终于重新在视线里出现。夏夫人已经精疲力竭,几乎到了极限。这时候,什么琉璃宝刀的秘密,在她心目中,甚至还比不上一碗热汤。
热汤在小镇的客栈里就有。想到很快就能坐在暖和的火炕上,舒舒服服地喝着热汤,夏夫人就感觉精神大振。连原本沉重的脚步,也忽然显得轻快了许多。
但程立却突然停下脚步,并且伸手挡在夏夫人面前,示意她不要再继续向前走。
夏夫人愕然问道:“怎么了?”
程立伸手向前一指:“看,有辆马车。”
“马车?”
夏夫人一喜,脱口道:“那不正好吗?我们现在就是需要马车啊。”
说话之间,她抬起头来,沿着程立的手指向前看。目光所及之处,果然看见前方街道的正中心,孤零零地停放着一辆马车。车上套着两匹膘肥体壮的马,正安静地站着等待。
可是在马车的旁边,另外还有一件东西。赫然是口上好的棺材!连漆都是刚刚上好的。夕阳之下,赫然显得光可鉴人。
除去这马车和棺材之外,整条街道空荡荡的,什不见半个人影。侧耳聆听,四周也静悄悄的。就仿佛镇上所有人统统消失了。唯一剩下来的,便只有程立和夏夫人而已。
夏夫人惊疑不定地左顾右盼,颤声道:“是绣春楼的人!他们果然提前赶回来,并且安排好埋伏了。”
程立摇摇头:“没有埋伏。因为这里根本没有人。”
夏夫人颤声道:“没有人?程立你怎么知道?”
怎么知道的?劫者的五感和精神力都特别发达。只要稍微集中精神扫描一下,四周究竟是个什么情况,程立马上便一清二楚了。
不过这些要解释起来,又显得太麻烦。所以程立干脆不解释,只是简单道:“我就是知道。”径直迈开脚步,向马车和棺材走过去。夏夫人虽然无奈,但也只有赶紧跟上。
片刻之后,两人已经站到马车旁。程立揪起车厢门帘,扫了两眼。和朴素,甚至略显破旧的外表完全不同。马车车厢之内,俨然布置得极尽华丽精致。车里车外,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程立对这些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是在车厢的天鹅绒地毯上,放着一封信。
看见程立伸手就要去拿信,夏夫人连忙提醒道:“小心有毒。”
劫者的身体素质,同样异于常人。大部分足以置人于死地的毒药,对劫者的影响都轻微得几乎可以忽略。故此程立虽然简单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
他拿起信封,拆开封套,取出信笺展开。只见上面写着几行娟秀小字。
“程先生敬启。妾身一生,命途多舛,深受荼毒。惜乎蒲柳之身,无从挣扎。今受足下大恩,稍脱苦海。无以为报,本该见面叩谢。惜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唯有聊备薄礼。虽不成敬意,仍请先生不弃收纳。
今日别离,他日当自有相聚之时。临书惶愧,言不尽意,祈先生谅之。
雨霖铃。”
第11章 多情自古伤离别
程立看信的时候,并没有特意避开夏夫人。所以信上每一个字,夏夫人同样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前面也罢了。看到最后署名的“雨霖铃”三个字时,她却禁不住吃惊道:“原来是‘多情’?!”
程立放下信笺,问道:“什么多情?”
夏夫人缓缓道:“前朝大词人柳三变,有一首名作,就叫做《雨霖铃》。当中有这样一句‘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程立,你没听过吗?”
程立摇摇头:“我念书少,不懂什么诗词。”
夏夫人忧心忡忡道:“多情居然看上了你……程立,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你知道她为什么会叫做多情吗?名字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她这个人真的很多情。很容易就会爱上别人。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曾经有很多人和她在一起。”
程立皱了皱眉:“曾经?”
夏夫人颌首道:“确实是曾经。多情自古伤离别。所以那些爱上她的人,通常都会很快就和她离别。而且,是永远的生离死别。”
程立道:“这么说来,她杀人的手段很厉害?”
夏夫人叹道:“从来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那些人是死于多情手下。但除去她这个理由之外,这些人又实在不该会死。所以到最后,这笔帐还是都算在她头上了。同样也因为这个缘故,绣春楼四大档头当中,她位居首位。”
程立道:“四大档头?还有另外三个,又是什么人?”
夏夫人道:“多情柔荑,夺魄销魂。合称四大档头。同时也是六扇门里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这四人联手的话,据说天下无不能破之案。无不可平之乱。所以即使是天子,也十分器重他们。”
程立点点头:“有意思。那么,现在咱们就来看看,这位多情档头究竟留下了一份什么样的礼物吧。”
放下信笺,程立走到棺材旁边,一脚把棺材盖子踢开。霎时间,夏夫人面色苍白,本能地往后倒退,尖声惊叫道:“死人!好多死人啊!”
棺材就是放死人用的。所以看见里面有死人,本来并不值得吃惊。
可是,当这区区一具棺材里面,居然放了整整上百个死人的时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然,一具棺材,哪怕再怎么宽敞,也放不下多少具尸体的。所以严格说来,棺材里面的,只是人头。
整整一百多个人头,眉宇间全部带着某种平静的笑容。就仿佛正在做着美梦的时候,忽然失去了生命。即使死,却也死得毫无痛苦。
除去自己,以及自己的朋友之外,其他无关人等哪怕死得再多,程立根本不会有丝毫关心。但这次情况稍有不同。因为他忽然发现,这一百多个死人,自己居然都认识。或者说,至少也都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仅仅几个时辰之前,听从百里独冠指挥,出手拦截程立和夏夫人的那一百多名锦衣大汉,此刻赫然一个不少,统统都在这里了。
程立收回目光,道:“看来,这位多情的大档头,和百里独冠不是一路人。”
夏夫人叹道:“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争斗就是江湖。朝廷庙堂,也不过是更大的江湖而已。普天之下,又那里有真正的净土呢?”
程立不是从象牙塔里出来的。他原先所在的世界,同样充斥了各种阴谋算计,每天都是尔虞我诈。所以,尽管天生便不喜欢这些东西,但为了生存,他对于各种倾轧斗争的手段,并不会陌生。
故此对于夏夫人这番说话,程立虽完全能够理解。他道:“百里独冠既然死掉,看来这位多情大档头就有机会,可以再进一步了。也难怪她会送过来这样一份礼物。”
夏夫人迟疑道:“或许吧。不过,信里说什么深受荼毒,稍脱苦海,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程立淡道:“有兴趣的话,下次真正见面时,当面问个明白吧。时候不早了。妳上车,我赶车,咱们走。”
夏夫人勉强打起精神,笑道:“好。那我先休息一小会儿。等睡过了,就换你去睡,我来赶车。”
程立不置可否,动身登上马车,坐在车夫的位置上。夏夫人则钻进车厢,关紧了车门。
车厢里又干净又舒适,还铺着厚厚的地毯,完全把风霜隔绝在外面,显得十分温暖。
夏夫人的体力,本已消耗到极限。一旦放松下来,登时感觉眼皮子活像灌了铅一样,不断拼命往下掉,实在支持不住了。
她斜躺在地毯上,不断告诉自己,只能睡一小会儿,稍稍休息过后,就应该去接替程立了,不能把所有活儿都留给程立干的。可仅仅几个呼吸的短暂时间,她便沉沉睡去,哪怕在她耳边敲锣打鼓,恐怕也唤不醒了。
程立侧耳听了听,嘴角边俨然泛出一丝温柔的笑容。随即拿起马鞭,“啪~”甩了个响亮鞭花。
两匹马儿听闻声音,立刻同时迈开四蹄。辚辚声中,马车逐渐远离长街,远离了小镇。只是……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人越多,江湖越大,争斗便越激烈。不管他们去到哪里,除非从此离群索居 ,再也不见任何人。否则的话,又如何能够离得开这人心险恶的江湖?
————
马是好马,车也是好车。更凑巧的,是风雪终于停了。
地上的松软积雪化为坚冰,车轮在冰上滚动,疾驰如飞。程立赶着马车,沿着大路一直前行,竟在日落之前,就跑出了整整两百多里,到达了绵州城的城下。
绵州,位处南北交通要道,也是塞外皮毛人参珍珠等特产集散之地。是关外第一处热闹繁华的所在。
所以即使日落之后,绵州城也不会关闭城门,依旧任由进出。长街之上,也依旧人来人往,丝毫不见冷清。
程立原本戴着斗笠,以遮掩自己这幅俊美得过份的容颜。可是先前和百里独冠比斗的时候,斗笠已经弄坏了。
偏偏多情大档头替他们准备的这辆马车里,干粮酒水,炭炉新衣,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一顶新斗笠。所以程立也无可奈何,只能坐在马车上,暴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招摇过市。
绵州虽然是大城,南来北往,男女老少,美的丑的,什么人都有。但像程立这样的人,却无论是谁,都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看着这样一名,几乎俊美到人类想象极致的翩翩美少年,居然坐在车夫位置上,赶着这样一辆破旧马车。两者之间,赫然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无形中,更让程立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所以麻烦很快就来了。
第12章 快刀堂堂主
程立驾驶着马车,也没走出多远,已经被迫一再放慢前进的速度。因为道路两旁都已经挤满了人。不管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一个个笑嘻嘻地对着程立指指点点,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虽然知道这些人其实并没多大恶意。但被当作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围观,这种感觉,却让程立绝对喜欢不起来。无形之间,他眉宇间的神态,也益发显得冷峻。
程立的容貌实在太过俊美。所以难免略显阴柔。但这种冷峻却恰好让他增添了几分阳刚气息。乍看之下,气质益发趋向于中性。反而更容易令人接受。
一时之间,道路两旁的围观者更多,其中还掺杂了不少身上带着刀剑等兵器的江湖人。
突然间,有条大汉从人群里走出来,正好站在马车正前方,拦住了去路。
这个人身材很高大,很雄壮。衣着很华丽,腰间带着刀。刀柄和刀鞘上镶满了珠宝,显得十分华丽。看起来就像个暴发户,土财主。
可是这个土财主的脸上,只有一只眼睛。似乎曾经有人在他脸上狠狠划了一刀,从左侧额角出发,穿过眼睛和鼻梁,直至右侧嘴角处才停下。伤口虽然早已痊愈,却留下一条恐怖刀疤。
一旦这个土财主开始笑,刀疤就会活像条蜈蚣似的,在他脸上不断蠕动。既恐怖,又恶心。
偏偏他现在就正笑个不停。那只依旧完好的独眼里,也流露出贪婪的光芒。电光石火之际,只见他陡然拔刀。
刀光一闪,迅速消逝。但路边一根拴马用的石桩,却在刀光中无声无息地被切成两半,半截石桩斜斜滑落,切面光滑平整,仿佛那不是石头,只是豆腐。
这一刀的威力,确实非同凡响。所以人群当中,立刻有不少江湖人高声喝彩起来。
喝彩声中,这个土财主还刀入鞘,满面红光(连带趴在脸上的“蜈蚣”,也忽然变得活像红焖大虾),得意洋洋地冲着程立开口说话。
“小兄弟,我姓杜。‘一刀斩风雷’杜松。绵州城东城一整片地方,都归我的‘快刀堂’在管。”
杜松大笑着,竭力表现出一幅很豪爽很大气,很有大哥范儿的模样。他用力一拍自己胸膛,大声道:“怎么样?刚才这一刀厉害吧?今后你就跟着我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要什么有什么。”
这句话出口,四周立刻响起哄笑声。当中还夹杂着鼓掌声和口哨声。这些起哄的家伙,大部分也属于“快刀堂”门下。还有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