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爆头-第1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立问道:“所以,现在货物出了问题?”
凌雨诗叹道:“被劫走了。押镖的二十七位镖头无一幸免,全被杀害。
出了这么大事,夏二爷作为总镖头,本来应该由他负责的。可现在人都死了,他当然没能力再去负责。
我们在被劫镖的地方仔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什么蛛丝马迹。货主又催得紧。虽说暂时还能敷衍过去,但纸始终包不住火的。”
程立皱眉道:“把报酬退回去不行吗?”
凌雨诗苦笑道:“不行。按照镖行规矩,货物被劫走之后,镖行要么全价赔偿,要么就去把货物找回来,没有第三条路。”
这下子,连程立都有些发呆了。全价赔偿的话,那就是一百万两白银。简直是个单单想象一下,都能令人头晕的天文数字。
夏家即使再怎么家大业大,要一次性拿出一百万两白银,怎么都觉得不可能。即使能够拿得出,夏家也绝对伤筋动骨,弄不好直接就破产了。
其实夏家破产不破产,和程立关系也不太大。不过自己刚刚当上家主,就直接让夏家破产了,总让程立感觉心里很有些不舒服。
再且,劫力的本质,就是战斗与毁灭。程立虽然不喜欢杀人,但作为劫者,渴望进行更加激烈的战斗,渴望壮大劫力从而得到更多觉醒,却是铭刻在灵魂深处的本能。
能够一次击杀二十七名镖头,把价值百万两白银的货物尽数劫走。这种事情,绝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得到的。幕后主使者绝对不简单,说不定还是位不下于楚江王的高手。这样的话,走上一趟也不算什么。
念头转动,程立几乎是立刻便做出了决定。他站起来,道:“给我准备匹好马,再找个人带路。我去被劫镖的地方看看再说。”
凌雨诗也站起来,点头道:“好,我去安排。明天一大早,就能出发了。不过,这件事能办得成,自然最好。如果办不成,立弟你也别勉强。大不了……”
凌雨诗用力咬咬牙,道:“大不了就照价赔偿。一百万两白银,夏家勉强还能拿得出来。”
程立摇摇头:“放心,我有分寸的。对了,货主那边,有多少时间?”
凌雨诗皱眉想了想,道:“按照原本的计划,十天之后就是交货日期。期限之前,事情还能瞒得住。但假如超过十天,那就肯定没办法了。”
程立颌首道:“十天足够了。那就这样吧。我先准备一下。”
凌雨诗知道。程立身上有很多秘密,肯定不愿意随便让人知道的。当下让程立早点休息,自己转身离开。
程立也回到卧室,关好大门,然后随手一挥。无声无息之间,床铺上已经琳琅满目,摆满了不下十几件各式枪械。
他伸手拿起其中一件,光滑坚硬的手感当中,俨然隐隐带着丝丝火烫。就仿佛这件武器已经知道,即将轮到自己大显身手,所以正在迫不及待地欢呼雀跃一般。
第37章 不祥的预兆
寒风吹拂,镖旗飞扬。
旗面之上,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蝙蝠。
蝙蝠原本是青色的。但现在,却已经变成了红色。
让它变成红色的,不是什么染料,而是人血。
以福临镖局为主,再加上振威、安远、永宁、长青、安丰等五家镖局,合共二十七位镖头与镖师,八十四名趟子手,还有十八名车夫,合计过百人份量的鲜血,把镖旗染成一片殷红。
程立伸出右手,把这面斜插在泥土里的镖旗拔起,凑到鼻端,用力嗅了嗅。
虽然现在距离被劫镖,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天。但鲜血的气味,赫然浓郁依旧。
程立放下镖旗,回首向四周张望。只见这里是一片山坡地,四周全是杂草乱石。山坡东南侧,就是一条平坦笔直的夯土大路。道路两侧,分别连接着绵州城和珍珠岛。
“公子,这里就是狼獾岭了。岭上这片地方,既干爽又能避风,距离水源也近。再加上方圆百里之内,并没有其他村镇。所以来往绵州城和珍珠岛两地之间的客商,都会选择在这里露营。
说话的人叫做白胜,身材瘦削,一对小眼睛却极亮,显得十分精干。他是福临镖局的一名镖师,武功只是马马虎虎。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八面玲珑,很能来事。更兼熟悉地理,所以被派过来充当程立的向导。
程立点点头,问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强盗山贼之类的家伙?”
白胜略带自豪地道:“要说绺子,咱们关外这地方,不管走到哪儿,都肯定少不得他们。通天亮、过三刀、撞塌天、草上飞、一股风……等等等等,多得数不清。
但自从联营大镖局开张以来,镖旗所向,不管什么绺子,也只有望风而逃的份。尤其绵州城到珍珠岛这一路上,所有绺子要么逃了,要么全被剿灭了。所以安全得很。”
顿了顿,白胜又叹气道:“不瞒公子,这条道,我也跟着走过不下十七八遍了,从来平平安安,没出过什么意外。万万没想到,这次居然就……唉~”
程立淡然道:“那是你的运气。要是这次你跟着一起走了,你肯定也要死。”
这是实在话,所以白胜根本无法反驳。他只有苦笑,暗地里则大觉庆幸。
程立也没有再说什么。他再度跪下来,几乎整个人伏在泥土上,仔仔细细,一寸一寸地勘察着现场。白胜虽然觉得这只是浪费时间,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站在旁边,陪着一起喝北风。
也不知道究竟过去多久,就在白胜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被冻成冰棍的时候,忽然,程立轻噫一声,然后就用双手为工具,在地面处挖掘起来。
关外大地一到冬季,在北风吹拂之下,气温骤降。泥土里的水分也同时被冻结起来,形成了极坚硬的冻土。一般情况下,别说以双手挖掘,哪怕用铁钎来凿,铁铲来挖,往往也凿不开更挖不动。更不要说,现场还下过好几场雪。冰雪层层堆叠,让泥土益发变得坚硬如钢。
所以关外这片地方,无论要建房修路,都必须赶在冬季之前开工。假如完成不了,那就只能等到明年春暖花开时候,才能再继续了。
可是此时此刻,程立这双手,却仿佛是什么神兵利器一样。一下子挖下去,同时混和了冰雪的坚固冻土,立刻就被他挖起来一大块。仿佛那根本不是冻土,只是豆腐。
片刻之间,地面上已经被挖出一个大土坑。土坑里面,赫然埋着只被砍断的人手。
这只断手呈灰白色,已经完全干瘪了。断手的拇指上,还戴着枚玉扳指。五根手指向掌心收拢,死死抓住某样东西,当真名副其实,死不放手。
看见这只断手,白胜面色立刻变了。他失声惊叫道:“是郑镖头的手!公子,你太厉害了。居然这样也找得出来!”
程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的。虽然这只手已经被砍下来好几天,而且又埋在泥土里。但那种尸臭混合人血的古怪气味,却十分特殊。即使气味再淡,程立也同样嗅得出来。
捡起这只断手,仔细端详了一阵。程立抬头问道:“郑镖头是谁?你怎么认出来这是他的手?”
白胜不假思索道:“郑镖头也是我们福临镖局的人。这次押镖,他也有份。郑镖头最擅长箭术,百步穿杨,百发百中。这枚扳指,也是他的心爱之物。咱们都看得熟了,不会有错的。”
程立点点头。再用力扳开断手的手指。赫然看见被断手捏在掌心处的,是半块扭曲变形的铜牌。铜牌之上还刻有图案。却是一个马头。
程立随手一抛,把这半块铜牌抛给白胜。问道:“能不能看出来点什么?”
白胜诚惶诚恐地接过铜牌看了老半天,越看下去,就越是满头大汗,面色发白,嘴唇颤抖,哆哆嗦嗦地,老半天也说不出半句话。
程立伸手在他肩膀上一拍,问道:“怎么样?”
白胜颤声道:“这个……说不好啊。可能……只是我认错了而已。”
程立道:“认错了也没关系,说。”
白胜愁眉苦脸道:“那……那我真说啦?”喉结艰难地上下滑动了一下,这才涩声道:“这块铜牌……好像是……铁马门的身份铭牌啊。”
“铁马门?”
程立一下子怔住了。他可真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居然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
铁马门掌门,就是夏家三少爷夏无畏。和福临镖局的总镖头夏无忌,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兄弟。根据从凌雨诗哪里听来的情况,夏家的兄弟姐妹之间,感情一向不错。并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可是为什么,在镖队遇袭的现场,居然会发现铁马门的身份铭牌?
程立伸出手,把这半块铜牌拿回来,然后向白胜问了一句话。
“铁马门的山门在哪里?”
白胜正要开口回答。忽然又是一股凌厉寒风,呼啸吹拂而来。他登时打了个哆嗦,本能地缩起了脖子。
与此同时,斜插在泥土上的那杆镖旗,也随风飞卷。旗面上的蝙蝠,更仿佛活了过来一样拍打着翅膀,让人不期然心生不详之预兆。
紧接着,落日的最后一道光,便在这面大旗上徐徐消散。夜幕随之降临,把大地上的一切,都淹没于黑暗深处。
第38章 铁马牧场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身披斗篷的程立,背负双手,昂然站在山岭之上,冷冷向山下眺望。
目光所及,是无边无际的荒原。当中一条笔直大路,径自通往一片广阔牧场。
一道高达三丈的木制栅栏,如口袋般围住了这片牧场。袋口处,有座巨大的木制牌坊巍峨矗立。门内的刁斗旗杆,看来更是高不可攀。
杆上也有旗帜,旗面上绣了匹栩栩如生,神骏非凡的战马。晚风吹送,风中隐隐有马嘶之声,连绵不绝。
这里就是铁马牧场,同时也是铁马门的根基之所在。对于铁马门而言,只要这片牧场还在,只要牧场中万马依旧嘶鸣,无论死掉多少位掌门,其实都没关系,根本不伤及元气。
微风吹拂,夜空上一朵乌云飘过,恰好挡住了月亮。天地之间,到处一片昏暗。
就在此刻,程立忽然伸手,拉起斗篷的兜帽,遮住自己大半边脸。随即纵身一跃,沿着山崖斜坡,迅速向下滑落。
行动速度极快。不过片刻之间,程立已经穿过那座高大牌坊,进入牧场范围。环顾四周,但见房舍连绵,仓促间更数不清到底有多少屋宇。但在这其中,最引人瞩目的,绝对只会是坐落于牧场正中央的那座大厅。
因为此时此刻,大厅内灯火辉煌,更不时有粗野的笑声与歌声,从大厅中传出。四周也没什么岗哨。看来牧场里所有人,都正聚集在大厅之中进行饮宴。
看似一切平静。但程立下意识地,总感觉似乎有些不对。他眯了眯眼睛,伸手向腰间一探。触手之处,俨然传来了冰冷坚硬的感觉。
是枪。特制的腰带左右,各自悬挂着一个枪套。两支特别定制的勃朗宁M1911手枪,正静静躺在枪套当中,随时等待着主人的召唤。左手侧那一支,通体金光灿烂。右手侧的一支,却整体银光闪烁。乍看之下,显得十分华丽。
相比起柯尔特麦林左轮,勃朗宁M1911的装弹量更大,火力更凶猛,而且开火时也更精准,更迅速。但以上所有,都不是程立舍弃左轮,改用这两支手枪之理由。
真正的理由,程立曾经得到过叮嘱。一旦成功得到第二次觉醒之后,便最好改用这两支勃朗宁M1911。到时候,将会有让他意料不及的惊喜出现。
叮嘱程立的人,是一个老头。他外表其貌不扬,却是地球上智商最高,学识最渊博,对劫者和劫力研究得最为深入的学者。也正是他,把“纹身”移植到程立身体上,并最终导致他来到现在这个世界。
虽然,程立似乎和这老头八字犯冲。每次见面说不上三句话,两人就肯定会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但毫无疑问,如果要说还有什么人,是可以让程立无条件相信,并且以性命交托的话,那么上天下地,找遍整个世界,也只有那老头一个了。
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这老头,根本就没有程立。正是他,把程立从荒野中“捡回来”,让程立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一头真正的狼。
故此,即使彼此谁也没说出口过。但程立和这老头之间,却真真切切,存在着宛如亲生父子般的感情。
程立曾经接受过最严格的训练,精通使用几乎一切单兵武器。虽然觉得老头特意叮嘱自己使用这两支金银手枪,似乎有些怪怪的。但既然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那么也无所谓了。
另外,虽然程立的“纹身”通往某个未知空间,并且可以在里面存放大量物品,随时进行存取。但这种手段,实际上是非常惊世骇俗的。
凌雨诗虽然不知道“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