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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

[犯罪]彼得潘簿-第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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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似乎沉浸在了那段回忆里,眼神飘到虚空里去,却还带着一丝笑意,甚至还不自觉地哼起了一首歌。
  这一间小小的房子、这间房子其实也并不安全、在家里说话尽量不大声……
  这下沈亭暄明白了,她现在所处的这间房子,竟然是袁晴的家。
  “可是袁晴死了。”
  死了。
  这两个字像是带着巨大的电荷,在被沈亭暄说出口的一瞬间,就狠狠地击中了白爽,她猛地颤抖了一下,仿佛要从椅子上跳起来,但又硬生生地忍住了。
  她惨笑了一声。
  “是我劝她跟那些人出去的。”
  她咬着嘴唇,声音有些含混,细细听去就会发现里面混杂着细小的悲鸣,在呼吸声的掩盖下仿若不曾存在过一般,“因为我不能出门,所以她除非必要,平时也不出门,就在家里陪着我,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却担心她一时不能适应。所以,我偶尔也会劝她出门走走,散散心,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晒一晒没有被窗户和窗帘过滤的阳光。可是她真的太好太温柔了,她怕我一个人待在家里会觉得寂寞,所以十次里有九次都不愿意,只是笑笑说下次一定去。——谁会想得到,那个下次,竟然就是最后一次。
  “微信群里的消息是我先看到的,有人说组团去岭溪水库玩,还差一个人,并且说同行的都是女生,因此不必有什么其他的顾虑,我就告诉了袁晴,她没拒绝,但我看得出,她其实并不想去,我啊,还劝她说趁着天气好就应该多走走,而且岭溪水库也不远,一天一夜的行程正好合适,等她回来,我手上的工作也差不多忙完了,就可以好好陪她,她就答应了。东西也是我帮她收拾的,就装在她随身背着的包里,我看着她出门,还让她多拍些照片回来给我看,但我哪里知道,她真的就这样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些女人杀了她。”
  “不是的,”沈亭暄低声道,“袁晴是死于意外。”
  “呵,意外?见鬼的意外!”白爽道,“我早就该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没有人会关心她、在乎她,就像除了她,也没有人会在乎我那样。如果那些女人能够对她稍微有一点关照,就不会在她从船上掉下去以后还无动于衷,甚至满不在乎地想着她能自己找回来。她是会游泳,但其实游得一点也不好,而且船撞到河中央的石头上,她惊惧之下掉进水里,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如果在那个时候,能够有人看她一眼,发现她的挣扎,去拉她一下,那么她根本就不会死!
  “那条船上有那么多人,她们宁愿围在一起说些没营养的闲话,也没人去看她哪怕一眼,就任由她在几米之外的地方,慢慢窒息、慢慢沉没、慢慢消去生机,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她的害怕、恐慌、无助、绝望,还有不甘心,都没人在意。可笑吗,可悲吗,这是真的同舟共济哪,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所以,这根本不是意外,这是谋杀,她被那群人的冷漠和自私,杀死了。”
  “所以你为了替她报仇,就杀了那些人。”沈亭暄道。
  “她们不该死吗?”
  白爽笑了笑,此时她的两只眼睛因为眼线的关系,更加显得大小不一起来,她也不管,反倒是又从梳妆台上拿了几个眼影盘,挨个儿打开查看着颜色,最后选定了一盘。
  “至少没有比邵国华他们更该死。”
  白爽愣了一下,随后竟然点了点头承认了,“这倒是。”
  然而她紧接着说,“但是,毁掉我幸福的人,都该死。”


第137章 终归虚妄 25
  闭上眼睛的时候,首先覆盖过来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它的速度很快; 只要一瞬间,就能把万事万物彻底地屏蔽在两片薄薄的眼皮之外。起初,这片黑暗是静止无声的; 而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就开始缓缓地流动起来; 它很粘稠,像是从玻璃罐里探出头来的琥珀色蜂蜜; 一点一点地朝着四周推进。
  忽然; 远处就突然有了一点点白色的光。最开始是一个小小的圆点; 急速地旋转着从地面升起; 转瞬之间,它的直径就扩大了许多倍; 变成一个巨大的光斑; 让黑暗彻底消弭于无形。
  她犹豫着踏了进去。
  四周都太亮了,一片耀眼的纯白色; 漫无边际。
  不知过了过久; 原本宽阔的通道越走越窄,她渐渐感到了一丝压迫和逼仄; 便知道自己即将抵达这处光亮的尽头了。
  然后; 她看到了一个小孩子。
  这个孩子正在忙碌地收拾着东西。她的衣服、鞋子、平常惯用的餐具和水杯,都被匆匆收到一个巨大的编织袋里; 也没有规整,只是凌乱地散在袋子各处。收拾完了东西,她又开始打扫卫生,她对着洗脸池前面的镜子,镇定地把橡胶手套从手腕处拉了上来,巴掌大的小脸上没有一丝感情,却在握住毛巾的一瞬间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她要把自己曾经留在这里的一切痕迹,都彻底地清除了。
  这里从此以后与她无关,再也不是能够为她遮风挡雨、提供温暖的地方了。
  她犹豫了。
  吸饱了水的毛巾似乎重逾千金,她咬着牙,也无法将其拿起。
  她太小了。
  忽然,一颗泪珠毫无预兆地从她的眼眶里滑落,穿过僵硬的面部肌肉和绷紧的嘴角,“啪嗒”摔碎在了洗脸池里。
  然而这一刻的悲伤太细小又太短暂了,她甚至没有多一秒的时间去感受和体会,就又被巨大的茫然攫取住了。
  从今天起,她又要漂泊了吗?
  又要经历那些难以用语言表述的寒冷和寂寞了吗?
  她还会有终点可以停靠吗?
  为什么,就不能幸福呢?
  她像一尊雕像,在原地站了许久,恍惚间以为连自己的躯体都已经风化,又好像只是一瞬,鼻尖还有湿润的石膏气息残留。
  一切都模糊了。
  她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里。
  不知道还会不会有这样一间房子。
  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遇到一个那么好的人。
  她什么都不知道,大脑一片空白。
  但她必须立刻开始行动了。
  ***
  “醒了吗?”
  沈亭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刚才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白爽趴在床头,用手拍了拍她的脸颊,看到她醒过来以后又走回梳妆台前面坐下。
  “我怎么睡着了?”沈亭暄问。她从镜子里看到墙上的挂钟,距离刚才只过了十多分钟。
  “我之前给你注射了一点肌肉松弛剂。”白爽耸了耸肩膀,回答得模棱两可。她的眼影已经画完了,正拿着几只高光笔犹豫着。
  “你通常选择什么样的高光?”她忽然问。
  “嗯?”
  “你是明星啊,应该很会化妆吧?你平常用什么高光?”
  见沈亭暄没有回答,她也并不在意,把半边身子转回去继续挑选着手上的东西,过了一会儿,又道,“你之前问我是怎么杀了那三个人渣的,是吧?”
  沈亭暄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说的的死在新河八坊的邵国华、崔迪和应斌。
  “嗯。”
  “那很简单了,钓鱼执法呗。”白爽道,“我替袁晴报完仇之后,跑到了新河八坊拆迁区暂时落脚,在那里我撞破了那三个人渣的邪恶勾当,当时我就想着,他们一个都跑不了,我会把他们都杀死,我会让他们也知道,什么叫地狱。但是,光凭我一个人的力量,要做到这种事实在太难了,我必须找到一个帮手。”
  “所以你找到了许磊?”
  “许磊?”白爽愣了一下,对这个名字显然很陌生,但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她就反应了过来,笑笑道,“你是说那个傻大个吧?”
  沈亭暄说不上来此时此刻,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觉。在此之前,肃海和她都一直以为,在许磊和小女孩之间,许磊是主动的、强势的,同时也是真心的,——他以为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女儿欣欣,他什么都听欣欣的,他想补偿欣欣。然而事实却是小女孩才是两个人中的主导者,她利用许磊的浑浑噩噩和对女儿的愧疚,指挥着他毫无顾忌地去收割别人的生命。
  她甚至不知道许磊的名字。
  她也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
  “他以为你是他女儿。”连她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沈亭暄忽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是啊,他女儿丢了嘛,他又神志不清,”白爽道,同时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总不会认为,我对他应该有什么其他的感情寄托吧?”
  沈亭暄没有说话。
  “拜托,他虽然疯了,但可还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男人啊,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又最野蛮的生物,哪怕人类已经直立行走了几千年,他们却还是像野兽一样,他们的动物性可从来没有退化过,随时随地都能把脸上的面具摘下来,重新做回野兽去。”白爽的眼睛里浮现出一丝轻蔑的笑意,“再退一步说,那个傻大个,连他自己的女儿都不在乎,随便放任她跑丢了,所以我怎么可能会相信他是真的在乎我?又怎么可能对他产生什么可笑的感情寄托?疯的是他,可不是我。
  “傻大个对于我来说,只是个还算听话的工具而已,人会对一把刀一根锯条产生什么感情吗,更何况这把刀还怪恶心的。”
  沈亭暄想起了肃海之前跟自己说过,在嫌疑人暂住的秦华纱厂办公室里,外间只有许磊的一床被子,连枕头也没有,只是两块砖头而已,而里间“温迪”生活的地方,则布置的整洁大方,甚至还有几分精致。
  人是不会对工具产生感情的。
  “我遇到傻大个以后,很轻易就控制了他,一方面他把我当成他那个走丢了的女儿,另一方面,怎么对待一个傻子,我在山上的那些日子早就已经学会了。有了傻大个以后,事情就好办多了,我想办法搞到了那些人渣在网上留下的信息,联系上了他们,假装自己是个‘卖货’的,急需要钱,又给他们发了几张我自己的照片,那些人果然就上当了。我跟他们约好了时间,地点嘛,果然就是在新河八坊的那间房子。那里人迹罕至,适合他们作案,当然也适合我。
  “考虑到对方有三个人,为了以防万一,我得想办法搞到点趁手的武器。所以在‘交易’的日期到来之前,我带着傻大个到市区里买了一把刀。——你以为刀好买吗?在超市或者市场好像随随便便就能买到,其实不是的,在那些地方买刀,必须要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我可不能冒这个险。不过,在另外一些大型的果蔬市场,有专门卖给水果商的那种单刃的水果刀,买卖起来就非常随意了。那种刀非常简陋,就像是一个带着手柄的铁片,一旦表面沾了水,很快就会发生氧化反应。但它也有优点,那就是轻便,随便用塑料袋一裹,就能装进口袋里,而且它还算锋利。它用不了几次,但已经足够了,我也就只用一次而已。”
  “你专门去买了刀?”沈亭暄问。
  “对啊,”白爽点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她终于选定了一款适合自己的高光,开始小心地在脸上涂抹起来,“那些人不都是这么死的吗?”
  “那为什么要杀焦永兴?”沈亭暄盯着她的侧脸,看她眉头微皱,便提醒道,“那个保安,你们抢了他的电击棒。”
  “哦……想起来了,”白爽道,对着镜子眨了眨眼,“有更好用的武器,为什么不要?而且那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吧,随便就带着这种危险的东西在大街上走,稍微喝一点酒,就发起酒疯来,这种人应该落得什么下场,难道他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沈亭暄默然。
  “不过好在他的武器还算不错,省了我不少力气。到了和那三个人渣约好的那天,我和傻大个就假装成一对父女送上门去。我观察过他们,知道那间房子是那个戴金链子的男人的,他通常会来的比其他人早一些。我们对了暗号,他把门打开,傻大个就冲了上去,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当下就把他打倒了。我紧接着进去,把门关上,然后就看着傻大个用那把买来的水果刀,一刀刀把他捅死了。
  “那个人大概到死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就这样突然丧命的吧。”白爽冷笑了一下,“那个女的来的很快,几乎就在男的断气之后的几分钟,她就到了,她在门口一边敲门,一边叫着那个男人的名字,听她的声音还很开心,不过她很快就知道,等着她的是什么了。”
  “是你用电击棒对付她的。”沈亭暄低声道。
  “没错,是我,因为我想亲自杀了她。”白爽大方地承认了,“我把门打开,在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我就已经用电击棒打在了她身上,她在一瞬间就失去了行动能力,整个人倒了下去,然后就看到了刚刚死了没多久的那个男人。她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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