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花开荼蘼-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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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摇头,“不是,陌生人。不过很投缘,所以聊久了。”
他没有骗我,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他人缘这么差,大学认识的同学寥寥无几,高羽她们要是找他的话,才不会搞这么多神秘。
我知道再与他谈论神秘人的事情是浪费口水,以秦安的性格是绝对不可能说的。
于是,我夹了几口吃的,对他说:“吃东西吧,吃完我们回家。”
秦安嘴角上扬,“吃完了陪我去看一下我妈吧。”
见家长?这么快见家长?
我不好意思地摸摸头,“是不是太快了点?”
他谦虚的道:“我们都交往这么久了,我很久没有回去过,也想她了。”
既然是这样,我似乎没有办法拒绝。
我眨了眨眼,说:“那等会一起去吧。”
他微笑,不过不知道是否是错觉,我觉得他的微笑里还带着点点哀愁。
吃完饭,秦安带着我去了一个比较老旧的房子里,那是一个很宁静的小区,小区里还有小孩子在到处跑,还一些老人在做锻炼。
他带我爬上了楼梯,秦安兴奋的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温暖的声音,“谁呀?”
秦安道:“妈,是我。”
秦安的母亲开门的时候,我正躲在秦安后面,只露出了一双狡黠的转个不停得眼睛。
他把我从背后拎了出来,我低着头,讪讪的叫了一句,“伯……伯母好。”
秦安拥着我,笑道:“妈,这是我女朋友,叶清欢。”
她妈的眼睛眯成了射线状,惊讶地喃喃道:“叶,叶清欢……清欢……”
我疑惑,秦安也疑惑,“妈,你怎么重复多遍清欢的名字。”
她妈妈微微一笑,“没事,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而已。”
她看着我的眼睛里仿佛是想极力掩饰些什么东西,她说:“来,进来坐吧。”
家里不大,我和秦安窝在沙发上,她妈妈在一旁安静地说要做好东西给我们吃。
秦安阻止道:“妈,我们吃了东西过来的,你别忙了,也坐下吧。”
她妈妈尴尬的擦擦手,说道:“吃了东西过来的呀,那我去倒杯茶给你们。”
秦安起身,指了指我,道:“我去倒就好,妈,你跟清欢聊一下吧。”
和我单独聊一下?像我这么内向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找话题怎么破。
于是,我放出一个标准的淑女微笑,“伯母,您好,您坐吧。”
她与我挨得很近,我此时才发现她妈妈其实长得很漂亮,有一种风韵犹存的感觉,也难怪秦安的基因也这么好。
她说:“秦安这孩子从小就不喜欢接触人,能找到你这么清秀的女朋友,他也算有福气。”
我呵呵一笑,恭维道:“秦安长得很俊的,学校很多女孩子喜欢他,我能跟他在一起,是我的福气才是。”
“秦安很小就没有了爸爸,我把他养这么大不容易,其实我没什么别的要求,只希望他一生平安,以后能找一个好女人,不需要太有钱,不需要太好的家世,平凡幸福就好。”
我感觉她的话语宛若是想暗示我些什么,她,知道我的家世?知道我父亲是谁?
我甜甜地笑着,“所以伯母就给秦安的名字里面取了一个安字,我相信这么简单的愿望,上天不会阻挠的。”
她妈妈很清丽的笑了一下,声音依旧清雅,“但愿如此。”
秦安端了三杯茶走过来,见我们一副相聊甚欢的样子,轻声问道:“妈,跟清欢聊了些什么?”
“清欢是个好孩子,很好。”她妈妈笑道。
秦安给了我一个眼神,咧着嘴笑了一下。
我看着他的侧面,他的侧面轮廓分明而深邃,像是一尊温柔的浮雕,强大完美,而又不飘浮的真实。
他们又讨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我在一旁插不上话的听着,只在秦安问我意见的时候,时不时的说几句。
最后,秦安拉了拉我衣袖,“走吧。”
我点头。
她母亲在门边对我们挥手,“以后常来。”
秦安又提醒了她母亲一些生活细节,然后才搂着我离开。
深秋时节,外面的天气有些冷,我吸吸鼻子,将身子靠得与秦安更近些。
“现在回去吗?”秦安替我拉了一下外套,问道。
我摇头,“不,我想去江边。”
暮景尘埃,灰色的天空盖在江面的层层波浪上,汹涌的向我们扑来。我脑海里面秦安母亲说的话挥之不去,周身的空气也变得苦重而压抑。
江滩边很多对男女在散步,也有不少的一家三口在一起玩耍。
“给。”秦安将一串黑白色的手链放在我的手心里。
黑白色,明显的秦安观念的绝配。
我接了过来,问道:“什么时候偷偷买的?”
秦安转头望向我,“是我妈给的。”
“什么时候给的?我怎么都没看见。”
他说:“很早就给了,让我交给合适的女孩。”
合适的女孩。
我心里揣度这个词,合适,也许这个词并不一定适合我。
秦安看着我的眼睛亮亮的,他问:“手腕上有东西了,不觉得手指也空空的吗?”
唉,这家伙最近总是闷不作声的丢一个炸弹催我结婚。
“秦安,你真的这么想和我结婚吗?”我问。
“你不想结婚吗?”他问。
我低下头,发丝肆意的飞到了他的脸边。
不想和你结婚吗,怎么会不想和你结婚呢。
我勉强一笑,“不是,我只是觉得现在也许不适合结婚。”
他的声音一紧,面色变得欺霜赛雪,“我不适合和你结婚?”
“不是的。”我忙解释,语气也变缓下来,“我的意思是说……”
“说什么?”秦安此时完全呈危险状态,浑身都是刺。
“我的意思是说,也许可以晚些再结婚,选等一个好日子,而且我还要跟我爸说。”
秦安身边的寒意退散了些,“那选个什么日子呢?”
我和他并肩坐在江滩上,很规矩的靠在他肩头,“不如选在明年吧。”
他嘴角微微的弯着,伸手搂着我的腰,“明年会不会晚了些。”
我瞪他,“现在都已经十一月份了,明年怎么会晚。”
他侧头亲了一下我的脸颊,“可是现在就想让你当秦太太,现在就想让你跟我姓,怎么办?”
我望了望天上的月亮,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堵住他的嘴,经过一番思索,我决定不要脸一次,在公众场合直接吻了上去!
秦安似乎被我不常见的主动惊到了,半推半就的唔了几声。
半晌他才放开我,我看着他江水中的一双眸子并没有被漾出笑容。
这不寻常!我和他相亲相爱的靠在一起,说道:“你的表情不对劲。”
他微怔,颇为诧异的盯着我,“怎么不对劲了?”
我认真地用手戳了下他脸上两个浅浅的酒窝,“以前吻完后,你都会笑的,可是这次你不笑。”
秦安声音渐渐低下来,“因为我知道,你只是想逃避话题。”
糟糕,被发现了该如何是好。
我别扭的揪了揪自己的衣角,不知道下面该如何接话。
他说:“你心里有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说出来呢?告诉我为什么一直逃避结婚,为什么。”
我咽了咽口水,感觉他自从与某神秘人出去谈话后,就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我不懂的气息。
“我没有逃避结婚。”我回他,“我只是不想太早被绑住。”
为了避免他继续这个话题,我决定说一些他不乐意听的。
“刚才找你出去的那个陌生人,你们一起谈了些什么啊?怎么这么长时间?”
秦安的神色果然有些□,只是嗤了一声,道:“没什么,天气转凉了,我们回去吧。”
如果不是早早认识他,我一定会以为秦安是在英国留学过。
据说英国人没话题和逃避话题的时候便会谈论到天气。
不过,秦安要是以为我会这么放弃知道神秘人是谁的话就太天真了,等会趁他洗澡的时候我就给那人打电话去试试水!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编编比较软易推倒,所以下周二入v,介几天大概是麻油更新了,入v当日三更杠杠的!
19
第二天是星期一,我叮嘱了秦安几句“不要看野花”和“早点回来,我很喜欢带着晚餐的你”之类的话后,他便去上班了。
作为一个还没有毕业的米虫,被秦安这样照护着,我表示很骄傲很自豪。
而作为生在党的关怀下的一个十分热爱社会主义的共|产|党的拥护者,我觉得每天这样挖资本主义的墙角真是太舒畅了!
于是等他一走,我便打电话去找了另外一个大资本家的麻烦。
我大咧咧的开口道:“喂,路逸之,喝了几口洋墨水,你现在长本事了是不是!回来竟然都不通知老娘一声!”
他毫无压力的笑了一下,说着:“叶伯伯说你有事要忙,所以我就没有告诉你。迟早也会见面的,不急这一时。”
不急这一时?屁的!此话纯属扯淡!
我插话道:“既然不急这一时,你那天干嘛过来找我。”
他幽幽的道:“我什么时候过去找过你?”
“路逸之!我知道那天来找秦安的是你,我看到你猥琐的背影了,不要给我装说你不知道!不要给我装说不是你!”我火冒三丈的对他吼道。
都被我抓住现行了,还想装无辜!靠,路逸之,你也太嫩了!
他的嘴角似乎抽搐了一下,尴尬的轻咳了几声,道:“原来你知道是我啊。”
我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心平气和的道:“你又没走多久,我还不至于忘记你长什么样子,背影什么的很好猜啊。”
“你怎么不问问我跟他讲了些什么?”
我喝了一口茶,润润喉,反问道:“我问了你会说吗?”
他说:“大概是不会的。”
我就知道这货以为我傻,想要坑我。
“既然您老不会说,我何必自讨苦吃的问呢?”
他在那边喃喃自语着,“也对。几年没见,你智商似乎进了一个层次。”
我想路逸之一定是因为跟我隔了个电话,所以他看不到我脸上有一种想要找人爆他菊的表情。
“跟你这种智商拙计的人分开久了,又跟秦安这种高智商的人在一起久了,很正常。”我没有良心地道出事实。
路逸之很不虚心的道:“其实我不觉得我的智商比他低,所以应该不是我的问题。”
不是你的问题也不会是我的问题。
路逸之继续道:“欢欢,你有时间吗?我想见你。”
我不是你想见,想见就能见的!
我冲着手机屏幕里正在说话的他,做了一个凸的手势,“你刚回来的时候怎么不说想见我啊,我现在很忙,没有时间。”
“真的不出来吗?我是有事情告诉你,大概是关于秦安的。”
“关于秦安的?”我思考了一会儿,答曰:“你把我当傻子骗吗?你能知道什么关于他的事情。”
路逸之似乎是没有想到我不似以前那么好骗了,于是过了会儿,才说:“我不是很清楚他的事情,不过我很清楚地知道叶伯伯以前交代过你什么,其实,我现在跟你的目的是一样的。至于我的目的……”他沉吟了会,“嗯,欢欢,你知道的。”
目的?嗯,我知道的,我的确知道。
我摸了摸鼻子,关上了笔记本电脑,说道:“你在哪里?”
他说:“你家楼下。”
楼下?
我跑下床,耷拉着一双小熊拖鞋就跑到窗户前看,楼下果然停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路逸之穿着一件风骚的紫色外套,眼睛正瞟着我的方向。
看到我拉开窗帘,他笑逐颜开的道:“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穿小熊的睡衣。”
我赶忙拉上窗帘,说道:“你等我一下,我马上来。”
换好了衣服后,我拿着包包就出门了。
到了楼下的时候,路逸之正在青天化日下,卖弄着他的那张老少咸宜的脸蛋,引得过路的各位大婶大妈都注目围观。
说实话,几年没见,他的变化不小。以前嫩白的肤色变成了小麦色,而且身材也变得结实平坦。
我看着他现在的样子,不屑道:“怎么晒得跟包青天似的?”
路逸之一脸无辜,“有这么黑吗?我以为刚刚好的。”
“哪里有刚刚好?”我嫌七嫌八的揪揪他的脸蛋,又把他袖子捞起来,说着:“都晒成小麦色了,哪里还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