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恋]你是我的幸福吗-第3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来人往的小巷,宋歌感受着这个男人的深情和霸道,握着纸袋的手一点一点收紧又放松下来。
她没有拒绝这个吻,不知道是她知道自己拒绝不了,还是……她不想拒绝。
回到独栋后。屋子里传来烤鸡的香味。
宋歌顺着香气走向餐厅,发现桌上已经摆上了热气腾腾的烤火鸡。
方洛说:“西方人过圣诞节都爱吃这个,我们就入乡随俗吧。”
宋歌撅了撅嘴,“今天都二十六号了,昨天才是圣诞节。”
方洛拉开椅子示意宋歌坐下,自己则在她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拿了刀子去切那烤鸡。
“我本来昨天是要赶回来的,但……出了一些意外。”
他虽然一早预料到家里会知道宋歌的存在,可没料到这场暴风雨来的这么早,今天方泽的试探或许只是一个开始,未来的路将布满泥泞,但即使一瘸一拐,他也会坚持走下去。
只要宋歌不离开他,外面闹成什么样子,他都会保护这个独栋里的安然。
方洛提议要喝酒。宋歌还因为刚才路边的那个吻心烦意乱,于是答应了。
两人坐在壁炉前,一边吃烤鸡一边喝酒,从香槟到啤酒,从红酒到气泡酒,一杯接着一杯,一瓶接着一瓶。
喝到最后,宋歌不得不对方洛竖起大拇指,“我发现你这人真是真人不露相啊。在永夜的时候大家都喝酒,你喝柠檬水,在外头也没见你喝过酒,还以为你是酒量很差的弱鸡呢,呵呵,没想到酒量这么好。”
方洛看着小姑娘迷离的醉眼,笑道:“平时不喝酒是为了保持清醒,酒精容易影响人的判断,让人处于被动和危险之中,但有的时候……”
他慢慢靠近宋歌,额头已经抵上了她的。
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沐浴乳清香混合着酒香。让人恨不得一口吃掉。
方洛嘴唇轻启:“有的时候喝些酒,更容易……”
他话没有说完,但唇已经吻上了宋歌的,辗转着他所有的柔情,一点一点占有她。
宋歌只觉得头晕,嘴巴也很干,突然有一个又软又潮湿的东西凑过来,她下意识的就咬住了,慢慢吮吸着这份清甜。
这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夏天。妈妈把单位分的酸梅汤拿回家,放在冰箱里冰两个小时,再拿出来给她喝。
那种清凉的感觉,她一辈子忘不了。
可是,她怎么觉得自己越来越热呢?
是暖气太足了吗?
“我……我热……”
宋歌也不知道自己在和谁说话,反正那人听见她说热,就在她耳边循循善诱,“乖,热就把手抬起来,我帮你脱衣服。”
宋歌老老实实的照做,顺便还抱住那人的脖子。
“你身上好凉,让我抱抱吧,我快热死了。”
耳边尽是那人低沉魅惑的笑声,他说:“乖,你抱着我,我怎么给你脱衣服呢?”
那一夜,宋歌觉得自己好像一张纸,被折过来折过去,就差没折成纸飞机从楼上扔下去了。
最可怕的是,她竟然还挺乐在其中。
宋歌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她看到自己身上的痕迹后这才终于意识到一件事情,她着了方洛那神经病的道,竟然被他蓄意灌醉,还和他发生了第二次关系。
这是一个可怕的开始,在未来的无数个日子里,她都和方洛展开了一场又一场的殊死搏斗,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的以宋歌的完败剧终。
不得不承认,方洛这男人真是……持久又有技巧,也不知道是在多少女人身上实践出来的结果。
想到这里,宋歌竟然觉得自己心里有那么一点酸溜溜的,这种感觉就像早上吃饺子时不小心在碗里倒了半瓶醋,偏偏还怕浪费连醋带饺子全部吃进了肚子里。
第九十七章 温柔的杀手
时光总在我们误以为充裕的情况下悄悄溜走,而数着日子过的人却恰好相反。
又是一年九月,北城淅淅沥沥下过两场秋雨就算入了秋。
中秋节那天一早,陈妈买了几十只新鲜大闸蟹回来,哼着小曲在厨房里忙碌。
四川人吃辣椒,所以嗓子清亮。陈妈虽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但歌声堪比电视里那些唱民俗歌曲的大腕。
宋歌吃过早饭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看书,不知怎的就想起那年中秋。
那年中秋学校放假,宋歌和苏景屹一道去郊区爬山,历经一下午的努力,两人终于在月上枝头时到达了山顶。
山顶有一个小小的八角凉亭,两人坐在亭子里休息,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配着运动饮料吃月饼。
宋歌偏好蛋?莲蓉,苏景屹却偏爱五仁口味,那时候五仁月饼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嫌弃和笑话,苏景屹嚼着自己的五仁月饼。突然指着天边说:“宋宋你看,有飞碟。”
宋歌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与此同时,苏金银一弯身一口咬去了宋歌月饼里的蛋?。
“喂!”宋歌怒不可支,挥手就要去打苏景屹。
苏景屹轻巧的抓住她的手,顾左右而言他:“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么?”
宋歌脱口而出:“高三那年圣诞节,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不对,应该是高三那年中秋节。”
“啊?”
宋歌满脸不可置信,迅速在脑子里回想了一遍,还是一脸茫然的看向苏景屹。
苏景屹回想起第一次见宋歌的情景,那是高二那年的校际篮球赛,决赛云城一高对战实验高中。
因为是一高的主场,所以体育馆篮球场边和二楼看台围满了一高的女同学。
按照标准偶像剧的情节,苏景屹的篮球刚好砸中了宋歌的头,直砸得宋歌晕头转向鼻血横飞。于是倒霉小女生和热血小男生的红线顺理成章的从此被绑在了一起。
可惜生活不是电视剧,苏景屹和宋歌的相遇远没有这么狗血。
苏景屹作为主力队员成为对手围追堵截的重点对象,两个人放手苏景屹一个人。这场比赛一路打下来十分辛苦。
比赛还剩最后三十秒的时候,双方比分98比100,苏景屹所在的实验高中落后两分。
此时队友将球传给苏景屹,苏景屹运球至三分线外,脚蹬地,腾空而起,以一个漂亮的姿势投出三分球。
而就在此时,一高防守的高大个却突然出现,手肘照着苏景屹的面门拐了一下。
苏景屹只觉得眼前一?,篮球偏离既定轨道,撞到了篮板,最后非常不幸的弹飞了。
而苏景屹摔倒在地,手捂着眼睛半天都站不起来。
如果这个球可以进,那么这场比赛的输赢将被改写,只可惜。他们以两分之差落败。
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苏景屹的队友们冲过来,和对方吵了起来,甚至有了些肢体冲突。
苏景屹考虑到客场作战,于是拉开队友,去了一高的校医务室治疗。
苏景屹说:“那时候你因为中暑被送进医务室。跟我的病床中间就隔了一条布帘子。你说中秋节那会儿都九月份了,怎么还会有人中暑呢?”
宋歌仔细一回忆,高三那年秋天余热未消,中秋节那会儿连续一周高温都超过了三十五度,因为过节,整个学校只有高三一个年级在补课。
宋歌为了备战高考,每天晚上十二点睡觉,早上五点钟就起来学习,可能是因为没吃早饭有些低血糖。外加天气炎热,于是在上课时晕倒了。
苏景屹说:“我当时想,这小姑娘可真用功,中暑了还在背单词,一定是个学霸。”
苏景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带了些调侃的意味,好学生分为两种,一种是天资聪颖一点就通,不用怎么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的,如苏景屹。
而宋歌显然是另一种。从小就是用功型学生,天资不如人就靠后天勤能补拙,所以这才勉强能考上高手如云的北城大学。
苏景屹继续说:“那天我被人打成了熊猫眼又输掉了高中生涯最后一场篮球赛本来心情很不好的,但因为耳朵旁边有一道温柔的声音在背着英语单词,我就觉得特别安逸,眼睛一闭就慢慢睡了过去。等我一觉醒来,拉开帘子一角想去看看你的脸时,那张床上却早已空无一人。”
宋歌歪着脑袋问:“那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呢?”
苏景屹拿起自己的背包,从夹层里拿出一块胸牌,小小的胸牌上面写着“云城第一高中宋歌”几个字,原来宋歌那天不小心把胸牌落在了医务室。
原来苏景屹对她是早有企图,真是小看了他。
苏景屹笑着说:“那时我想啊。名字这么好听的姑娘,长得一定也不错。哪知道,你长得这么丑。”
“你说谁丑?”宋歌气得头顶冒烟,作势要去打苏景屹。
苏景屹笑呵呵的把人儿揽进怀里,指着天边那轮又圆又大的月亮说:“傻瓜,在我心里啊,你比月宫里的嫦娥姐姐更漂亮。”
宋歌点头,“那是,我还有个外号叫宋天仙。”
苏景屹浅浅的吻着宋歌的额头。“
宋歌至今记得那晚的山顶凉风徐徐,鼻息里尽是淡淡的桂花香气和苏景屹身上好闻的肥皂香,她躺在苏景屹怀里,手握着苏景屹的手,好像拥有了一整个世界。
陈妈端了月饼和蛋挞出来,不禁叹气,这宋小姐又开始发呆了。她这青春正好的小姑娘,每天不是睡觉就是发呆,真是可怜。
“宋小姐,你吃一点吧,过节沾个喜气。”
宋歌合上书,眼睛里没有一丝光亮。
她看了眼盘子里的月饼和蛋挞,做工精致,一看便知价格不菲。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提不起一丝兴趣。
“反正被关在这里不见天日,我要沾这个喜气做什么?”
话毕,宋歌站起身朝屋内走去。
刚开始宋歌开始给方洛好脸色,那是委曲求全,为再次逃跑制造机会。
可被关的越久,她越是能清醒的意识到,方洛只手遮天,自己根本无法逃脱。
时间是一个温柔的杀手,磨灭了她所有的斗志,让她心甘情愿沦为一只金丝雀。
这两年多的时间,宋歌的脾气越来越大,都说是方洛给宠的,顾天诚劝他赶快换一只新猫换换口味,说女人啊还是服帖听话的好。
第九十八章 我等你
方洛倒是丝毫不在意,反正宋歌无论怎么闹腾也翻不出天去。
就算捅了什么大篓子,他方洛也给她兜着,保准没人敢动她一根汗毛。
每个人在爱上一个人之前都误以为自己有个金刚不坏之身,直到那个人出现,你才会惊觉原来自己不过是个弱不禁风。随时都可能咳出一口血来的林妹妹。
方洛觉得自从爱上了宋歌这没良心的小妮子,他每天都能被她气得吐血,吐着吐着也就吐成了林妹妹。
可没办法,他甘之如饴。别人再怎么劝也没用,她的好,只有他自己知道。
屋子里飘来大闸蟹的香气,宋歌拿出给方洛打电话。
她已经有了一只,可这只却只能拨打和接听一个号码,那就是方洛的。
过了很久,那一头才被接起来,却是阿宽和他长相一样平淡的声音。
“宋小姐,方总在开会。稍后给您回过去。”
开会,开会,开会,方洛每天不是在开会就是在谈生意,好像天底下只有他最忙似的。
其实也不怪他忙,只怪宋歌这只米虫实在是太闲。
“宋小姐,您在听吗?”
宋歌没搭理阿宽,利落的挂断电话,并且把关了机。
她心想,方洛今天千万别回来,这样她就能一个人独占所有大闸蟹了。
宋歌这两年被关在独栋里,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睡觉,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常常醒来时分不清白天?夜。
方洛有时候半夜回来,宋歌醒了跟他打招呼:“嗨。你今天怎么回得这么早?我肚子饿了,午饭还没吃呢。”
家庭医生说宋歌这样嗜睡不好,可方洛也没辙。被关在这座金丝鸟笼里,宋歌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呢?
也只有睡着的时候,她才不会时刻想着逃跑。
宋歌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才悠悠转醒,再一次错过了午饭时间。
起初陈妈怕宋歌睡太久对身体不好,做好饭后特地上楼敲门叫宋歌起床,结果被宋歌一状告到方洛那里,说陈妈打扰她睡觉。
方洛就是个被奸妃混肴视听的昏君,只听宋歌一面之词,减了陈妈半个月薪水,吓得陈妈再不敢打扰宋歌睡觉。
宋歌走出房间,疲倦的伸了个懒腰。
独栋里依旧安静的可怕,她揉着稀松的睡眼走出房间,却隐约听到了些不寻常的声响。
宋歌循着声响走去,慢慢走到了走廊尽头,那是一个隐蔽的房间。从来都是大门紧锁,宋歌即使在这里住了两年,也从未进去过。
宋歌把头贴在门上仔细听里面的动静,确定声音就是从这扇门里面发出来的。
“铃铃铃……铃铃铃……”
大约是电话的声音。
宋歌走到窗边往下看了一眼,院子里没什么动静,只有陈妈在晒衣服。
她走回门边。开始拧那门把手,让人意外的是,这扇门并没有上锁。
宋歌心怦怦直跳,她小心翼翼的推开门,伴随着“吱哑”的一声响动,宋歌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面前不是什么房间,而是一条狭窄的木质楼梯,而电话铃声就从这条楼梯上面传来。
方洛老早就切断了独栋和外界的所有联系,就是为了阻止宋歌和外界联系。可这个电话为什么会响呢?
宋歌反手关上门。挥开漂浮空气里的浮灰,一步一步朝楼梯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