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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养成]肥而不腻-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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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的小奶娃,话也不会说,有了委屈就只会嗷嗷的哭,哭到大人来了,知道他被欺负了,再帮他拿回属于他的奶瓶。

    可盛爷不这么干,他就不是一般的家长。

    每回,不只是奶瓶,还有玩具零食什么的,只要是哥哥抢了弟弟的,盛爷就会特别兴趣盎然的把两个小崽子抱到铺了柔软地垫的地上,让他们放开手脚打架。

    哥哥力气大一些,性格也霸道,弟弟力气小一些,也不如哥哥狡猾,还比较温柔,所以弟弟不喜欢粑粑的这个游戏,总也抢不到东西,最后只能呜呜大哭起来,爬去找爸爸球安慰球虎摸。

    盛爷就教他:“盛书俊你不会抢吗?你这样以后长大了怎么办?”

    书俊:“啊啊一一呜呜。”

    盛爷:“……不要撒娇,给老子回去抢。”

    于是,书俊又被丢回书言身边。

    书言直接一个转身,忽视弟弟可怜兮兮的视线,抱着一个小玩具不撒手,玩得特开心,还咧嘴笑。

    书俊一看哥哥的背影,觉得世界好绝望啊,我怎么这么口莲啊,就又呜呜的哭起来,知道粑粑不会来帮他,就一个人昂着脖子嗷嗷的哭。

    盛爷这时也觉得对不住儿子了,主要是:儿子啊,你怎么就这么笨啊!

    没办法,面对善良的小儿子,盛爷一颗老心也软乎乎的了,世间父母总是这样,会多一些留意比较弱比较不足的孩子,盛爷也一样,他喜欢大儿子的霸气,也心疼小儿子,于是就把玩具从哥哥手里拿走,还给了弟弟。

    其实玩具都是两份的,家里有两个孩子,又不差钱,总不会故意只买一份让两个兄弟抢了又哭,可书言就是觉得弟弟的玩具比他的好,明明一模一样,他就喜欢去抢弟弟的。

    吃饭也是,弟弟奶瓶里的东西就特别香。

    ***

    这下,书言一看自己手里空空,东西被爸爸拿去给弟弟,小小的奶娃也知道争宠,哼唧哼唧的要爬过去,书言要去抢,盛爷就放了手,歪在一旁看两个老儿子打架。

    书俊最近新练了一招屁股蹲,主要是对他那霸道哥哥用的,哥哥来抢东西了,他就一屁股坐下去,坐在哥哥肚皮或者腿上,还颠啊颠的,嘴里哼哼着,意思是:看我神招,把玩具/奶瓶,还给我!

    但书言也有神招,一个翻身把弟弟弄了下来,咬着玩具呼呼呼爬走了。

    落空的弟弟又呜呜呜的哭起来,这种戏码一天要上演好几次,每次盛爷都看的乐此不疲。

    团子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因为家里的大小事都是盛爷在管,孩子也是盛爷在照顾,她只管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喂喂奶,晚上喂喂盛爷就够了。

    后来无意见看见了,一楼客厅,盛爷歪躺着很惬意,两个儿子争一个牛奶片争得打成一团,最后哥哥胜利,啃着牛奶片糊了一手口水,弟弟脸朝地板,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呜呜的哭。

    团子就无语了,下楼抱起小儿子,又拿了一片喂他,小儿子确实脾气好,平时不招惹他他就不会哭,这回麻麻补给他牛奶片了,他又裂开嘴笑起来,好像没什么烦心事,世界特别美好。

    哥哥就不一样,哥哥特别爱争宠,一看麻麻抱弟弟了没抱他,赶紧的扔了手里的牛奶片,爬到团子脚边要抱抱。

    团子哭笑不得,问盛赞:“这到底是像谁?”

    盛爷挑挑眉,特别骄傲:“当然是像爷,多好啊!”

    于是一人抱一个,出门晒太阳。

    小院里,草地上,大狗狗一看两个娃娃出来了,撒丫子跑过去球虎摸。

    孩子们从小就跟着狗狗玩,不怕它,还喜欢挨着它,喜欢狗狗舔他们的小脸蛋,喜欢看妈妈给狗狗哥哥洗澡澡,刷毛毛。

    ***

    狗哥以前不太喜欢洗澡,觉得咱就是要有点狗气才霸气,可后来慢慢知道了,必须洗香香了才能进屋去跟宝宝玩,狗哥就老实了,原来它不肯洗澡,那么大一只两个人都拽不动,现在它特乖,趴着让你洗,怎么洗都行,洗多久都行,洗完以后深情地望着你,眼神中流露一丝恳求,谁能拒绝?

    然后,得到允许的狗哥就撒丫子跑进去找宝宝了。

    盛家的宝宝爬得特别好,从他们俩会爬以后,二楼基本是困不住他们了,小小的孩子居然还会爬下楼,在一楼到处爬,跟两个小肉虫似的,一会儿从那个屋子出来,一会儿又钻大厨子脚边坐着要吃的,吃完了又怕去找粑粑。

    霍宅一楼有监控,盛爷坐在二楼书房里什么都能看见,他在签文件,眼尾就能看见他家儿子呼的从那个镜头窜进另外一个镜头,呼的又消失了,包着尿片的肉屁股撅得高高的,突然又出现在镜头里,还自己跟自己咯咯笑,笑完了坐下来休息一下,啃啃香喷喷的脚丫,或者两只小家伙头碰头,一起和平的玩一会儿,然后睡着了。

    因为有摄像头,也不怕他们睡在没人的地方,等他们玩够了睡着了,盛爷就从二楼书房下来,把两个小子抱到有软垫的客厅里,朝外面吹口哨,倏地就窜进来一条姜黄色的大狗,大狗看见两个宝宝睡了,就会特别小心,颠啊颠的特别滑稽的靠近宝宝们,跟着宝宝们一个姿势趴好,守着他们。

    盛爷满意的拍拍狗哥的脑袋,给宝宝们盖上毯子,上楼继续办公。

    宝宝们睡觉不老实,翻个身不是你抢了我的毯子就是我不要盖毯子我踹踹踹。

    狗哥不敢睡着,有动静了它就会起来,小心的用嘴咬着毯子,重新给宝宝们盖上,然后又趴下,耷拉着眼皮,要睡不睡的。

    等宝宝们休息够了,睡醒了,就开始一齐折腾狗哥了。

    一个扯耳朵,一个咬尾巴,小孩子不知道疼,还特别爱揪狗哥的毛,狗哥一点也不恼,反而喜欢宝宝们缠着它它就特别幸福。

    它乖乖躺好,让书言抱着它的狗头,让书俊用屁股蹲神功坐在它身上,还会翻出肥肚腩,让两个孩子玩耍。

    宝宝们也爱跟狗哥玩,因为狗哥怎么都不生气。

    可团子不会允许孩子们欺负狗哥,她只要看见书言书俊欺负狗哥,她就会教训他们兄弟俩,是很严厉的那种,渐渐的,兄弟俩就知道不能欺负狗哥了。

    小小的孩子,把奶片省下来,喂给狗哥吃,明明还不到周岁,却都会这么做。

    狗哥一直是这家的一份子,从未有变过。  


第118章 番外6
    书言书俊开始学走路了;两条短短的小胖腿没什么力气;就喜欢嗷嗷叫着让爸爸扶着他们俩站在沙发旁边。

    可怜盛爷那么大个人,每天把腰弯的像个老妈子,整日陪着兄弟俩撒欢。

    家里有恒温空调;书言书俊最爱脱得只剩一条三角尿片;露出肥嘟嘟的小肚皮,踩在柔软的地垫上。

    团子心满意足的看儿子们笑嘻嘻的学走路,盛赞就坐在她身边;与她耳语:“有个人小时候也是这样;站不起来就非要人扶着她走;害得我家隔壁那个叫毛毛的傻蛋每天直不起腰。”

    团子扑过去捂住男人的嘴,不让他笑她。

    盛爷只好去找儿子玩;他最喜欢摸儿子的小脚丫;肥嘟嘟软乎乎的,他一只手掌可以同时把一个小家伙的脚丫子都拢住,小家伙咯咯笑着躺在地上,他就作势要吃了那香喷喷的小脚丫,逗得孩子大笑,很喜欢爸爸。

    这件事被团子看见了,于是盛爷被团子骂说:“摸——摸摸,以后不会走路你就完蛋了!”

    盛赞笑,“我儿子怎么可能学不会走路?”

    团子拍掉他的手:“不许摸~!”

    盛赞转而抱起她摸她的脚,“那就摸你的。”

    两人嬉闹,儿子们咬着手看不懂爸爸妈妈在干什么。

    哥哥像模像样的拍拍弟弟的小手手,爬去厨房找大厨子了。

    盛爷也不顾其他,抱着团子闹,咬她的耳朵,把她身上弄得热热的,粉红粉红,闹到她娇声喊停。

    他看着她那娇俏模样,觉得口渴,他抱着人亲,在她唇边亲昵的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恩?”

    团子觉得好笑,全三千巷的街坊邻居都知道,她团子是盛老爹抱来给盛赞做童养媳的,现在还谈什么嫁不嫁?

    ***

    但盛爷却不这么想,他从很久以前就在想这件事,要怎么办,办多大排场,请什么人,几桌,什么风格,喜帖印上什么花样,谁来写字,谁做证婚人,谁……

    总之,有好多好多事要忙。

    他要让大家都知道他女人有多好多优秀。

    所以,这一策划,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孩子们都会走路了。

    学会走路的小孩总是坐不住,喜欢到处逛,这时狗哥就成为了盛爷最得力的助手,每天早晨醒来,书言书俊就嗷嗷叫着要去花园,狗哥早已待命,看见小主人出来了,呜呜两声,用脑袋亲昵的顶着兄弟俩圆圆的肚皮,然后舔舔他们的小手手,慢慢跟在后面,如果其中一个摔倒了,狗哥就会上去,用嘴咬着衣领把宝贝们叼起来。

    孩子们不怎么爱哭,摔倒了就再站起来,花园里泥巴小草随便玩,玩脏了妈妈也不会骂,只要不弄伤自己就行。

    他们从小就知道这些。

    他们带着狗哥在院子里探险,喜欢看蓝天白云和小花花,喜欢把小花花戴在狗哥耳朵上,喜欢骑在狗哥脖子上驾驾驾。

    原来狗哥的生活重心都是围绕男主人女主人小主人,可有一段时间,狗哥也比较忙,书言书俊早晨起来了杀向院子里,常常会找不到狗哥。

    兄弟俩回去拉着粑粑的裤子出来,嗷嗷叫着,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狗哥呢?

    盛爷会蹲下来拍拍两个儿子的脑袋,问:“谁要吃土豆泥?”

    立马的,家里响起孩子们欢喜的嗷嗷声,大厨子得意的把土豆泥放在两个小少爷面前,看他们把自己吃的满身都是,却开心快乐。

    ***

    找了一天好日子,盛爷带着团子回到了三千港,三千港的海还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海边的白沙滩上,盛爷说:“我今天是很正式的跟你说,你要不要嫁给我?我们老盛家别的没有,男人是最专一专情的。”

    团子想笑又不敢笑,因为盛爷的表情太严肃,好像在谈多少亿的大单子。

    可……我本来就是你们老盛家的人啊,我本来就是你盛赞的女人啊。

    男人与女人的脑回路常常会不一样,盛爷想给委屈了这么多年的团子一个名分。

    而团子,却觉得,名分什么的都是虚的,你爱我,你好爱我,这就够了。

    盛爷把戒指戴进团子的无名指,说:“你等着,爷要给你个完美的婚礼。”

    团子表示很期待。

    婚礼前,狗哥似乎也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祝贺,在某一天早晨,叼回家来两只小狗崽。

    一模一样的姜黄色毛毛,每只小狗崽的鼻子上还有一撮白毛。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狗哥的相好是一只白色的漂亮的母狗狗。

    狗哥特别得意,老蚌生珠啊这是,看,我的小崽子好看吧,可爱吧,乖吧。

    团子带着书言书俊亲手给小狗狗们做窝,把窝就放在书言书俊的房间里,每天哥两好的一起睡,还给狗哥装了一袋牛肝和肉骨头,特地用袋子装好,方便它叼着走。

    果然,第二天狗哥就出门了,叼着他的礼物昂首挺胸的出门,去给媳妇儿补身体。

    大厨子跟着去了,看见那女朋友就是隔壁家的那条白犬,狗哥还特别黏糊,一回给人家亲亲,一回挨着人家蹭蹭。

    大厨子回家给团子说了这事,团子隔天就带着书言书俊去认门,说这是狗哥女朋友家。

    狗哥还特别不好意思,羞答答的着急的围着团子转。

    小狗崽在霍宅长得特别好,油光发亮,圆嘟嘟的小模样让书言书俊都发疯了似的喜欢,每天干什么都要带着小狗狗。

    团子占时还没给小狗狗起名字,决定要等书言书俊大一些了自己给取名字。

    想想从前,盛赞与她冷战,为了和平,带回来一条小狗,小狗长大了,也生下自己的孩子,将会一直陪伴她与盛赞的孩子。

    ***

    很快,就到了盛爷与团子的婚礼。

    婚礼办在三千港,如同团子的成人礼那样,在三千巷摆了流水席。

    主厨是毛毛,三千巷人都要乐疯了,开玩笑,平时排队都吃不到的冒记,今天随便吃有没有!

    有老饕早在几个礼拜前就翻族谱与三千巷的街坊邻里套近乎,想蹭一个位置,可三千巷人也有分寸的,是我们团子和赞少爷的婚礼呢,其他人怎么好进来?我们被邀请参加的人身份可是不一般的呢!

    三千巷里铺上红毯,双胞胎书言书俊两兄弟颠儿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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