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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重生]不嫁豪门-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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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美人,你快看看这张照片啊,怎么样长得是不是很美,有没有春心荡漾?”

    “就是这个美人的脑子好使不好使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看她的那张脸跟你十分般配。”林昇自顾自地说,他知道傅砚知多年单身下来的原因,无非就是性格完美挑刺,想要找一个女版的傅砚知,不仅要漂亮还要有脑袋聪明,呵呵了,难怪成为一条史前万年单身狗。

    另外居然纯情得守着一段消失的记忆:“我真好奇你的脑内结构,从18岁守着一段虚无的记忆单身到28岁,整整10年,难道每次夜深人静的时候,小叔你就没有……生理冲动?”

    傅砚知没有看照片,反而伸手推了推林昇递过来的手机,神情严肃,眉眼却透着柔光:“因为以前有个漂亮的小姑娘曾经跟我说过长大后要嫁给我,这可能是一句玩笑话,但她曾给了我一段美好的回忆,那我就还她一段完美的初恋,在还没有遇见她的时候自然得身心干净,虽然遗憾23岁那年不小心把她忘记了,不过幸得相逢未嫁时。”

    一说到傅砚知23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林昇的二郎腿也不翘了,他收敛起了几分吊儿郎当,声音也严肃了几分:“小叔,你下次不要再有英雄情结了,那年幸好苏星翰在你身边,报警先让人救走了那个小姑娘,怕乡下的医疗技术救不了你不断鲜血直流的伤口,赶紧打电话让二叔开着直升飞机来到那个破地方救人,不然你现在不单单是忘记那个小姑娘这么简单的事情了,说不定早就没命了。”

    23岁那年,他跟苏星翰两个人去了乡下探望一位好友的父母。

    当时闲逛的时候就看到了一间冒着火光的小木屋,然后他隔着木门就听到一个轻微的呼救声,闯进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男人正用痴迷的目光“虐待”着一个小姑娘吹蜡烛,于是就和这个男人打了起来。

    可惜跑出门口的时候却被这个变态用石头砸伤了后脑勺。

    他知道自已救了一个记忆中的小姑娘,或许那个时候的在脑海里一直担心着小姑娘的伤势,所以再次醒来的时候忘记了她。傅砚知垂下了那双淡薄如雾的眼睛,手掌微微地撑着饱满的额角,像是在叹息又像是在欣慰:“不过幸好那年救了她。”

    那天在公园里遇见了之晴,听着她讲述13岁那年在乡下发生的火宅,说到薄荷糖时傅砚知就明白了那年救的小姑娘就是她。

    虽然那段记忆他一直没有找回来,可是他一直记得从病床中醒来的那一刻左手里牢牢地握着一盒薄荷糖,背后火辣辣的烧伤让他知道自已曾经历过一场火灾!

    林昇看着傅砚知的神情,忽然间像是明白了过来:“小叔,你说了这么多,是不是想要告诉我,你找到了记忆中的那个小姑娘,所以以后不再相亲也不需要被介绍对象?”

    傅砚知微笑:“没错。”

    不仅想要给她一个完美的初恋,也希望这是一场没有分手的恋爱!

    林昇只听到哐当一声从沙发上翻了下来,镇定地哦了一声:“是谁啊,简直就是勾起了我肚子里的蛔虫,想必这个女孩又漂亮又聪明,完美得跟你差不多?”

    傅砚知仍旧微笑:“漂亮是有的,聪明倒是谈不上,不过好在我的智商优越于平常人,将来生孩子的话可以拉高一下平均智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留言满25字的积分已送,如果留言满25字但没有收到积分肯定是作者君手滑忘记了,戳下我再送,另外看了留言知道小天使们很迫切地希望傅哥哥和之晴在一起。

    虽然傅哥哥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之晴目前对傅哥哥还没有这方面想法,而且受到上辈子失败的婚姻后她的感情是没有安全感的,傅哥哥需要拒绝几次才能修成正果,是的,感情方面会有一些慢热,不过在之晴读大学的时候会在一起。

    前世番外的话我会考虑写,至于放到正文结束后还是中间穿插,要考虑番外的剧情是否跟现在的剧情有所关联,因为不能剧透哇,(⊙o⊙)

    另外感谢萌萌哒数字君21384719的地雷,给你一个爱的抱抱!

    还有感谢购买正版的小天使们,作者很懒有你们才坚持日更!

 第35章 (改错字)

    夕阳日下; 火红的晚霞渲染了整个天空。

    床边的绿色植物迎着晚风弯着腰快乐地跳舞着,轻轻地舞动着细软的枝条。

    之晴做完今天最后一张英语试卷的时候,就双手撑在半空中伸了一个懒腰,忽然间想起了林菱晚些时候要过来接她去碧海生潮吃饭,就抱起床上叠放好的毛巾去了卫生间。

    洗完澡后,之晴就站在那一枚椭圆形的镜子面前吹着湿漉漉的头发。

    干净透明的镜子立刻倒映出一张美轮美奂的脸孔,肌若凝脂; 唇红齿白; 宛如上帝精雕细琢出来的完美艺术品。

    纤细的手腕中握着吹风机吹拂着发丝,那些灼热的气息喷晒在了镜子上面立刻起了一层白茫茫的雾气; 遮盖住了那张美丽动人的脸蛋。

    之晴停下了吹风机,伸手按了按旁边的开关。

    顿时明黄色的光芒照亮了整间小小的卫生间。

    她伸手擦了擦雾气腾腾的镜子,背朝着镜子脱下了松松垮垮的睡衣; 光裸着的背脊上面出现一片坑坑洼洼的暗红色伤疤; 凹凸不平地视觉效果显得触目惊心,与周围白皙如玉的肌肤格格不入,看起来是那么地恐怖!

    之晴微凉的手指抚摸着背后那一片肌肤,暗暗地想着等高考结束后就找个时间让妈妈陪着她一起去做一个伤疤恢复的整容手术。

    上辈子和霍时远结婚后; 他曾委婉地提出来要为她安排一名优秀的整容医生,但当时由于家里遭遇破产; 爸爸的身体每况日下; 向来乖巧的弟弟成熙跟那些狐朋勾友整日游荡酒吧,山道飙车等等,搞得的她根本就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把背后的那些伤疤抹平。

    后来成熙和爸爸相继离开; 她就更加没有心情去做修复伤疤手术了。

    一直到了他们结婚的7周年的纪念日,为了给霍时远一个惊喜,她偷偷地预约了那名整容医生做了伤疤恢复手术,没想到恢复的第3天,迎接她的居然是霍时远出轨苏明瑜的消息,无论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在抱着小团子一起跌下楼梯的时候就已经把对他的那颗心摔死了。

    她的感情从来就容不得沙子。

    或许跟霍时远结婚的时候只是喜欢他,可是相伴7年的光阴,那种喜欢怕是上升为爱了吧!

    只有对爱的人,她的感情才如此自私得容不得一丝一毫的背叛!

    自从《八卦来了》播出了她救夏繁繁的事件后,网上那张伤疤的照片也传得沸沸扬扬,不过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发现那张背后伤疤的照片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即便是这样,郁富贵还是知道了她背后伤疤的这件事情,每次一看到她就露出了那种异常悲伤的神情,连带着成熙也少吃了好几碗饭。

    林秀虽然很高兴她解开了心结,但一直为她背后的伤疤烦恼着,最近努力得在联系着一个即将归国的整容医生,那个人有一双神奇的手,据说能把猪头整成大美女,那么肯定能完美地去除那些丑陋的伤疤。

    之晴再一次地伸手摸向了背后的伤疤,这辈子选择做伤疤恢复手术是为了自已,更多的是为了疼爱她的家人,而不是像上辈子那样去为了赢得一个男人的爱!

    那年发生火宅的时候第二个赶到医院知道她被烧伤的人是妈妈,而第一个接到警察打过来的电话却是奶奶,奶奶也是第一个赶到医院看望她的人。

    当时的她很伤心很难过,一见到妈妈后就立刻恳求出院带带她去盐城的外公外婆家里呆一段时间,为的就是不想见到爸爸跟成熙。

    正因为妈妈巧妙地隐瞒下来所以爸爸跟成熙只知道她毫发无伤的被人从火灾中救了出来,却不知道她背后其实被烧伤了,留下一整片伤疤。

    吹干了头发后,之晴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慢条斯理地梳理着吹风机的线条,同时不经意间发现两腿间有着一道殷红的血丝顺着大腿往下流,顿时想到了今天的日子恰好是大姨妈嫁到。

    来得那般凑巧!

    傍晚6点半的时候,天刚好暗淡了下来。

    林菱刚让司机把车停在了郁家门口,就看到了一个绝世大美女等在了那里,一时之间差点就认不出来那就是之情!

    她一直知道之晴长得美,可是没想到的是把自已稍微打扮一下的之晴会美成这样。

    一直垂直的黑色直发盘了起来,盘成了一个俏皮可爱的丸子头,发间別着一枚漂亮的暗红色草莓发夹。

    穿着一字领的黑色小礼服,恰好掩盖住了那些伤疤,完美地露出了雪白诱人的天鹅颈,透着玉润生辉的光泽,精致白皙的脚裸下面是一双粗跟的红色绑带单鞋,手上拿着与之相配的红色单肩包。

    凑近一看,没有闻到任何脂粉味道的林菱才觉得之晴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大美女。

    最重要的是今天这位大美女不像往常那样气质忧郁,眉眼愁苦,现在的她像是一朵明媚的太阳花,勾唇微笑的模样实在是很美很美!

    “之晴,我还给你带了礼服,”林菱嗷呜了一声,“没想到你身上穿的这件小礼服那么漂亮。”

    “主要是我姐人长得漂亮,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刚打球回来的成熙一看到之晴站在自家门口,就加快了脚步,听到林菱的赞美立刻就出声附和。

    “我姐就算穿着最搓的乞丐服也一样美得惊人。” 成熙一手抱着篮球,一手翘着大拇指再次夸奖。

    林菱噗的一声笑出了声音。

    之晴也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后知后觉的成熙这才发现自已用了一句极为不恰妥当的比喻,急忙解释:“哎呀,姐,我的意思是你穿什么都好看啊,哦,对了,你大晚上的打扮得这么漂亮要去干嘛?”

    “我要和林菱一起去碧海生潮吃饭。”之晴解释,“等下吃完后林菱会送我回家,你跟爸爸妈妈说一声告诉他们不用担心。”

    一听到碧海生潮,成熙肚子里的蛔虫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他最喜欢吃那里的八宝油条,烤鸭,还有……很多很多,可惜他是一个妈妈不爱爸爸不疼口袋空空的穷孩子吃不起碧海生潮家的饭菜,呜呜……

    之晴挽过了成熙,背对着林菱,从小包中拿出一小叠钱:“有空你就跟马天翼一起去碧海生潮吃个饭。”

    成熙点头点得跟拨浪鼓那样,吃了马天翼那么多次免费的午餐,总算得到姐姐资助的他终于可以请马天翼去高档点的餐馆吃饭啦。

    他拍着胸脯保证:“姐,你放心跟林菱姐去玩好了,老爹来了我会跟他说,不过你最晚得10点之前回家。”

    这倒是的,最近几天郁富贵和林秀整天守在家里对她表达了极大的关心,要不是今天餐馆的服务员请假了,生意好到忙不过来,郁富贵跟林秀这才亲自上阵去当服务员。

    想必是生意太好了他们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所以现在家里就剩下了成熙跟佣人阿姨两个人,肯定会将就着随便吃饭!

    到了车上,林菱就把她包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了位置上。

    粉饼,腮红,眼线笔,唇膏等等,琳琅满目,各式各样得让人不免眼花缭乱,之晴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原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这么爱美,有好一些化妆品她甚至都叫不出名字。

    “之晴,我觉得你今天的脸色有些惨白,要不我给你涂一些腮红吧?”

    林菱仔细比较着几个牌子的腮红,最后觉得贝玲妃的腮红比较适合好友,就抓起了之晴的手,不抓还好一抓居然发现她的手很冰凉:“你手怎么这么凉啊,怪不得今天脸色看起来格外地白,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

    刚才一见到之晴,就被她脱胎换骨的气质惊艳了一番根本就没发现其实她的脸色很差劲。

    内疚得林菱立刻脱口而出:“要不等下我让司机送你回家吧?”

    “不用,”如果现在就回家的话那么林菱的命运就会再次跟那个渣男纠缠在一起,之晴握住了她的手悄悄地附耳:“我真没事,就是今天不小心大姨妈来了有些难受。”

    林菱了悟地点点头,拍拍之晴的肩膀:“等下我让我哥的厨师给你特别熬制一碗生煎红糖茶。”

    之晴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拒绝了:“不用这么麻烦,我可以忍一下。”

    “对了,小菱,我问你个问题?”之晴的神色很严肃地望着林菱,“如果你发现你的追求者在追求你的同时,又在贪图你好朋友的美貌,你会怎么样?”

    她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想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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