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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5节

开海-第7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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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两名来自德川氏的下级武士,追击叛军直入贼巢,被人堵在村子里打了整整一下午,等半夜他们的百户率兵来援,俩人非但没死,还把四十多名敌人砍死砍伤,战绩斐然。
 应明都好奇俩人到底是咋打的。
 别说四十头猪,就算四头猪,也能把这俩人撞个半残吧?
第三百一十二章 麻烦
 猪比叛军厉害多了。
 尤其是英格兰的野猪。
 如果要是把俩下级武士、四个足轻换成六头野猪,整个村子的叛军与村民下场肯定比这个要惨得多。
 等上杉景胜把前线情况统计完毕,再报告到应明那,情况就清晰多了。
 遭遇战打得要多糊涂有多糊涂,从装备上,不论是下级武士的标准还是足轻的标准,他们的装备都非常完备;对手却是一群连像样衣裳都没有的叛军。
 地形上也对他们有利,一下午三场战斗,初次交锋是六个人蹲在村子外,等叛军分完财货各自归家,这才拔刀冲了进去,若非人少,这一次就把叛军击溃了。
 第二场战斗,他们在街上被四面八方赶来的叛军围住,见势不妙躲进村里最好的石头屋子,据守的战斗里没人能攻进去,一直到敌人搬来草垛引火,这才从窗户跳出去,其间一名战斗中腿部中弩箭的足轻被擒下杀死。
 第三场战斗发生在村子外的树林里,叛军追进树林却被杀了几个人,恐惧让他们不敢进林,直至人多了才冲进林间,厮杀到一半,武士的援军赶到,把这伙叛军歼灭了。
 在这打仗,对上杉景胜来说没有一点儿不习惯,应明交给他们的任务区域,作战半径只有一百五十里,这是他们最习惯的战斗,几乎就等于从三河到远江打一仗,在过去他们也是这样打仗的。
 在这个区域里,散布着数十个叛军贼巢,如果让他们集结人马,很可能会汇聚成一支数千人的大军。
 放在应明手上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但在兵多将广的景胜手上,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逐个击破、统统剿灭。
 景胜的活儿干得漂亮,应明笑呵呵地给他们录功,紧跟着就把景胜叫到了衙门偏厅。
 “将军打了胜仗,应某本该让将军稍事休息,大帅也是有命令的,在这挑选一片土地,由上杉卫永镇斯土,就像北亚的呼兰卫一样。”
 “不过今日将军却不能休息。”
 景胜的听力没问题,但汉语有问题,他自己也知道,金城不知道多少人都被他带拐了,所以尽量不吭声,只是轻轻点头。
 应明展开地图,指向伦敦北方的一片山地,道:“刘汝国将军在此,操练兵马已有数月,军府刚为他送去一批辎重,他打算再次向北开战,问军府能有什么支援。”
 “我想要将军北上彻底肃清残贼,这场战斗可能会持续很久,如若取胜,我可为将军向军府表功,入夷兰都指挥使司。”
 上杉景胜的表情明显在听到都指挥使司这个词时有所变动,看上去有几分强忍着问道:“那将军麾下那些南蛮人,可会参战?”
 南蛮人,在应明耳朵里几乎可以笼统指代一切和他们长得不一样的人。
 不过在这,特指杨策麾下的西班牙人。
 应明笑道:“他们不参战,他们要启程去荷兰了,西国离此终究太近,他们和我们不同,用他们打几仗也便是了,但朝廷不会给他们官职。”
 “我若北征。”他问道:“几品?”
 “至少都指挥佥事吧,正三品。”
 说实话景胜这种问法把应明问的有点脑袋转不过来弯,他们这些海外兵将什么时候在乎过品级啊,手上的权力才是最重要的。
 刚过来时应明不过是个试千户,打下多大的土地,官职不就跟着往上走了么。
 解普利之围,就成了普州参将;兵进伦敦就算大局已定,这不就是总兵官了。
 在应明看来,只要夷兰两岛得到长久的和平,都指挥使司设立后,都指挥使一定是他,还能在东洋军府兼个都督,岂不快哉。
 他是不知道,景胜一直在想养父谦信当年是越后卫指挥使,正三品的官职,他这后继之人总要超越养父啊。
 “将军若想要品级,我有个办法。”
 “待夷兰岛叛军平定,你荣受夷兰都指挥使司指挥佥事之职,由我代你向军府提议,东征丹挪。”
 应明说着指向地图上并不存在的东边,道:“这里有两国,曾与夷人为盟,早晚也是要讨伐的,其东方还有些蛮族部落。”
 看着景胜的表情,应明语气颇有蛊惑意味,道:“二品不是问题。”
 尽管蛊惑,但应明说的是实话,景胜要是能带兵把那三国都讨了,别说区区二品,就算被册封个爵位都没有问题。
 景胜向后猛地靠了靠,拱手道:“北征南蛮人,我去;将军,能否派人至日本地方,准我再募万人?”
 “再募万人?他们可赶不上北征啊。”
 “北征不用他们,东征用。”
 这一句东征用,把应明高兴得够呛,鼓掌道:“放心,你这便挑选能吏亲信,三十人吧,我派船派人,带回东洋军府,向大帅请下一份募兵令,准他们去日本地方募兵。”
 “既然如此,我愿意去。”景胜看着地图道:“这场仗的时间会很长,我希望将军能不催促我进兵,南蛮叛军,与一揆无异,人多便不能精诚团结;大势在我,待能攻取故地,我会据河以守,一城一地的和他们争夺。”
 “如此甚好!”
 应明站起身来让人上酒,对景胜道:“将军北征,一应辎重物资皆由应某负责,你后方粮道不必担心,只需全管作战便是。”
 其实这一下,给应明解决了两个麻烦。
 眼下应明眼中最大的两个麻烦。
 麻烦跟德雷克、跟苏格兰、跟叛军都没有关系,他们称不上麻烦,实际上应明眼中最大的麻烦就是杨策、刘汝国,以及新来的上杉景胜。
 杨策出征,是打到哪儿、杀到哪儿、抢到哪儿,跟汤显祖想要在夷兰两岛大治的思想相左,杨策打过的地方再想治理非常难。
 如今他要去荷兰,应明就差自己去送了。
 刘汝国和上杉景胜,对地方的破坏力稍弱,但他们两个人的所求则是对立的。
 刘汝国想要的,是把打下的土地依照大明惯例,设官员管理,而且还要让跟随他的百姓有参与科举的权力,哪怕就在伦敦搞乡试呢,也要掌握权力的人来自百姓。
 上杉景胜就不一样了,他求的是像这片土地过去的贵族一样,统治一片封地,这是他最大的愿望。
 让这俩人一起,在应明眼中是最大的麻烦,比什么德雷克破坏力大多了。
 如今好办了,上杉景胜去北边打仗,打完仗接着渡海去东边,到时候打下来的土地一多半给他当封地都没关系。
 剩下个刘汝国,跟汤显祖的执政理念勉强合得来,这就不会出现内乱了。
第三百一十三章 孟信
 德雷克的部队再次集结,向南方大山席卷而下。
 并非德雷克想要南下跟明军打仗,而是不往南走就没办法,秋天要来了。
 苏格兰诸部皆缺少壮男,先前受伊丽莎白感召南下作战,也错了过耕种土地最好的时间,眼下他们除了要去南方抢一把,再无别的出路。
 有赖于应明布置在边境的斥候,刘汝国能在德雷克南下之初便收到消息,顺天安民义军扩编后的五队人马倾巢而出,在山北布防,打了一场漂亮的伏击。
 而后德雷克北撤,被刘汝国一路追至山区西北名叫曼彻斯特的城郊,是德雷克的二道防线。
 这座城并无坚固城防,但城镇被三条河环围,围城持续多日。
 刘汝国的大军被调往此处,德雷克的援军也向城镇增兵。
 控制曼彻斯特,就掌握了西部利物浦的出海口,就掌握了通向北方或南方的道路。
 而谁能控制河流,谁就能控制曼切斯特。
 城南原野中并不宽广的默西河,成为战役最关键的地点,渡过河流,对刘汝国的部队来说,渡过河流,北方目力极尽处的繁华城镇,就是唾手可得的战利品。
 双方援军皆至,在河畔展开惨烈的反复争夺,战斗已经打响十七天了。
 孟信在河南岸的树下单人壕里用通条疏通着铳膛。
 他是艾兰人,生在艾兰南方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家中兄弟姐妹极多。
 前年刘汝国起兵打到他家乡,单靠一家之力就能把富商宅邸抢得干干净净,后来带兵的山东移民成了他大姐夫、传令兵成了他三姐夫。
 整个家族跟着姓了孟。
 再后来,给贵族当马夫的大哥先做骑兵,往北方打时当了总旗;身强力壮擅用伐木斧的二哥做了刀牌手,在普利用盾牌砸死一个贵族弄了身板甲。
 四哥跑得快做了传令兵,不过到现在也没给自己混上战马;六弟在另一个部队当长矛手,他过去是个猎人,后来大哥给他弄了张钢弩,当弩手。
 他们整个家族的男丁跟随刘汝国席卷整个艾兰,又登上英格兰人的土地,一直走到这。
 孟信咬开木弹药筒,向铳管里装好弹药,从单兵壕里抬头看了一眼河滩上仰面躺着四仰八叉的尸首,那个来打水的英格兰人不知脑子哪里出了问题,要越过河流。
 他混着汉语轻声骂骂咧咧,用火绳在铳柄熏出个黑点。
 他吹了吹,上面已经有三个黑点,这是第四个。
 英格兰人在河对岸立起许多尖头木杆,很高,有些木杆上面戳着人头,有些还空着。
 距离有点远,孟信看不清那些头颅的面孔,但他知道上面有一个是他大哥。
 那是十几天前第一次战斗,他们追过河岸,骑着战马的大哥尤其勇猛,被敌人的伏兵用长弓射死。
 孟信的大姐在俩月前才送信过来,说生了两个男孩。
 本来姐夫想回艾兰一趟,结果走到一半北方开战的消息传过去,他又在出征前几天回来。
 大哥死后第二天,那些尖木杆就在对岸立起来,姐夫要在夜里把大哥的头颅偷回来,可是去了就没回来。
 所以那些被穿在木杆上的脑袋也可能有一个是他大姐夫的。
 刚进部队时经常欺负他,也在战场上照顾他的兄弟是牧野人,以前跟着白老虎做事,后来加入部队,前几天在他眼前被射成刺猬。
 还有个入伍没仨月的英格兰孩子,是在山区加入他们的,总是唯唯诺诺,胆小极了,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跟大哥同一天被骑士踩成了一滩泥。
 他想拼起来的,他试了,可丢的那条胳膊怎么也找不到。
 孟信挠了挠发痒的脑袋,空气里到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他的腿又开始疼了,在麻布裤开着的裆旁边,大腿上被箭射破的伤口正在溃烂。
 他有点想向天主祈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只是拿起土坑里沾着泥土的饼子往嘴里咬了一口,抬头望向河对岸。
 辎重有几天没往前线送了,吃完这块饼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所以孟信已经有三天就吃个半饱了,胃里的饥饿感时时刻刻折磨着他。
 这场战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难,昨天做传令兵的四哥给他送来二哥死在不远处村子里的消息。
 就在五天前。
 一支英格兰部队的小队从侧翼袭击了一个村子,二哥带人前去支援,情报上敌人的数量太少,实际要多得多,最后是被逼进屋子里活活烧死的。
 反攻还没开始,将军让他们等,据说他们是在等待来自后方的援军,伦敦府的总兵会给他们调拨一支非常善战的部队来支援他们。
 孟信不知还要等多久,也许再等下去,三姐夫、四哥、六弟,还有他这里的战友,都会死在这。
 对岸来了两个人,穿着锁子甲,身上罩着不知是哪个贵族的纹章,猫着腰弓着背,好像那样走路就不会被发现。
 怎么会不被发现呢?
 孟信盘算着壕沟到河畔的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步,用眼睛一扫就看见他们了。
 他们俩可能是想来取回尸体的,又或者只是想把尸体上的装备捡回去。
 不过无论他们想干什么都不重要,很快进入自己的射程才重要——就算是一只来自叛军的兔子,孟信也要打死他。
 孟信看了看土坑里放着那张上好弦的弩,安静地把指头粗的弩矢放在坑旁,吹了吹快熄灭的火绳,把鸟铳搭在土坑旁。
 砰!
 铳响了,弹丸越过正在扒板甲衣的二人打向远处的河水,这两个人反应很快,丢下刚捡的头盔拔腿就往身后跑。
 紧跟着没跑出几步,一支弩箭就从背后钉了过来,打在一人后背,他还在跑,但速度显著地慢了下来。
 孟信放下钢弩,又抬起手边的鸟铳,重复着装弹的动作,只是他的脸并未看向鸟铳。
 而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背后插着一支弩箭的身影,脚步一步一步地慢下来,在接近河岸时跪倒在地,用手一把一把地向前抓着爬过去,直到一动不动。
 他舒服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复仇
 很快,爱尔兰孟氏家族的幸存者们聚集在孟信的战壕后开了个小会。
 因为在默西河西段沿岸爆发了一场小冲突,遭遇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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