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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重生之香途 作者:月下金狐(晋江vip金牌2013-12-22正文完结)-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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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锦衣公公似就等着他们拔刀一般还故意停了停,结果这些人比他想象还能龟忍,他的眼神是失望的,语气便不由的冷了起来,对着身后的黑衣人语气更加冷森道:“给你们三年时间,三年之后我来领人,若有一人不过关,你们便自己切下人头跪下赎罪……”狠辣的模样不止黑衣人,便是卫统领都觉得浑身发冷。

    简舒玄扛完三百斤铁藤,冲完水后背一片火辣,回到通铺却看到谢清成正从他旧衣里翻出了一个旧荷包,只锁了边,没有半点花样,简单的很,他翻来翻去,见到简舒玄走过来时还不由打趣道:“简兄,这荷包洗的都发白了还留着呢?”刚说了一半简舒玄便快走几步,伸手便将荷包不客气的一把夺过。

    “喂喂简兄,何必呢,不就一村姑?而且你走时人家都有相好了,怎么你还想纠缠不清,这纠缠也得你在身边,离得这么远,说不定等你回去她都已经嫁人生子了……”见到简舒玄挑眉隐有怒气的模样,谢清成还想打趣两句,结果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号角,两人脸色顿时大变,衣服一套二话不说便冲了出去,晚一步晚上说不定就要背三百五十斤的铁藤绕营十圈,那可是会要人命的……

    但两人却不知道,这号角已不再是每日尉军操练的声音,而是死亡的奏鸣,在他们将要每日每夜渡过的三年内,前行每一步都要冒着一脚人间一脚地狱的万般险境,那个时候再回想起在尉军时怒骂的日子,却觉得美好的像是在游山玩水一样。

    漫长的一年如同熬过了十年一般,这支百人精锐小队的人数已经极度的锐减到了原来的一半,而剩下的无一不是半死不活,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浑身上下伤痕累累,这些全是冬日渡过千里江河,夏日穿过百里丛林中被途中的风雪荆棘所割烂。

    当初从尉军军营离开,得知自己将来有可能成为禁卫军中的一员,每个人是抱着那样满腔的激情与热血,皇帝身边的御前禁卫,甚至掌管整个禁军的禁军统领,便在远方伸手可着的地方。

    现实是残酷的,一年后剩下的人心中便只剩下了两个字,活着,刚刚穿过蛇虫鼠蚁遍布的丛林,在死伤十几人后,横在他们面前的便是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高山悬崖,所有人眼中都带了一丝绝望。

    几个黑衣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就仿佛永远也不知疲倦一般,百人里也曾有人试图逃跑,但都被一剑击毙无一逃脱,见到这些人面如死灰,其中一个黑衣人收回了手里的坚韧绳索围在腰间,他抬头望着那高耸入云的山峰,似想到了什么一般沉凝了片刻,随即才出声道:“我知道你们很累,但是现在绝不能停下脚步,想想,你们已经爬过了九十九座山,趟过三十六条河,只要翻过眼前这座高山,便到了最终的目地的。

    那里专门为你们建的一座营城,里面有两百名奴仆为你们接风洗尘,舒筋活骨,有来自山中热腾腾的极品温泉可消除疲倦,有近百道皇宫的食物等待你们去品尝,还有京城乃至皇宫最好的伤药为你们疗伤备用,只要翻过了眼前这座山,这一切你们便可以立即享受到,并且将来的每一日都会如此,直至你们离开营地的为止!”黑衣的话对他们来说无疑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因为旅途的劳累,路途中同伴惊恐万状的死亡之态,麻木的身体,这一番话似触动了他们体内某一机关,所剩不多对生命的渴望自眼中流露出来,光是那些简单不能再简单的描述便让他们的整个精神为之一振,这个时候他们渴望充足的食物,渴望着温热的水洗刷身体,渴望治身上一直流着血的伤,渴望安稳的环境休息。

    剩下的已不足的五十人便开始纷纷爬起山,但是这山实在太陡了,虽然手中有黑衣人配的勾爪绳,但突出的石壁用力之下随时都会崩塌而下,不过才爬了十分之一,便已有两人惨叫着跌落下去,如此的高度再无生还的可能。

    简舒玄半面身体已经赤,裸,身上后背伤痕累累,他没有看那高耸入云的山顶,而是将目光一直定在上方两米左右寻找判断着铁勾能够牢固勾住的悬崖峭壁,汗一滴滴从他额头发际滑落,身体皮肤已经被烈日烤的热烫,甚至胸前腰腹与山石不断磨砺中出现了伤口和血,但他却不敢停顿,仿佛一停下肌肉劳累的不住颤动的手臂便再也没有力气抬起,而腿也再没有向上攀登的力量。

    不知过去多久,耳边伴随着无数声绝望不甘的惨叫声,甚至能听到人摔到石头上那种让人牙酸的骨裂声,无法去细想,也不敢回想,生怕不注意间手下一滑,那下一个摔下悬崖的人便成了自己,一次一次的寻找石壁的契合点,一次次的抛出手中的铁钩,麻木的如一只蜘蛛在缓慢前行,不知过了多久,烈阳落山石壁变凉。

    再看向那前方却发现不知道何时他已经接近了顶峰,这一刻他终于感觉到了胸口似乎有东西在剧烈的跳动,体内仿佛又涌出一股力量,使他不顾一切的向上,但在下一刻却发现距离自己与峰顶的那最后一段山壁,光滑一片,没有任何可勾挂的地方,这不是最差的过程,却是最让人最绝望的结果,离成功只剩最后一步,却无法迈出双脚。

    简舒玄一双眼睛已经血红,两条腿也已经到了极限,可以说他的身体任何一部分都已经到了极限,若是不能一口气登上去,等待他的便是万劫不复。

    一次次不甘心的用力甩动,扣住石缝的手指鲜血淋漓,二十八次,二十九次,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一次竟意外的不知勾住了哪里的边角,云雾无法去判断那处是否牢靠,但此时此刻只能用力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因他的手臂已经沉重的没有力气哪怕再抛动一次,所以在这生死之间只能赌上一次。

    一步登上云顶,一步万丈深渊,简舒玄的脸已经被不断掉落下来的尘石弄得面目全非,他费力的腾出一只手自胸口已被血浸湿的衣中,摸到了一只沾着半面血的破旧荷包,血淋淋的手将它紧紧的握在手里,他想到了自己家破人亡,想到亲戚的冷眼旁观,想到那个粉团般的女娃指着他,对他说的那些字字挖心的话,那一双眼晴竟突然迸出一丝黑亮幽深的光彩。

    他不能死,父亲的遗愿,光宗耀祖责任,他还不能死,若死了那个贪恋虚荣的女子必定会嫁给有钱人家安心做妾,想到那张看着自己时不满娇憨的脸,简舒玄手里的荷包几乎要捏出血来,但那一刻,他本已面如死灰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神采,他在笑,虽然笑得很难看,但他必须要活着,他的手用力的拉紧了最后的一道绳索,扯动着僵硬的嘴角,他不会让那个女人如愿以偿,所以,他要活着,活着回去看她见到自己时那张惊慌失望的脸……

    几个黑衣人冷眼旁观的看着这些人一个个摔下去,又有一些人浑身是血的爬了上来苟延残喘,此刻在他们看来,掉下去的未必是失败,爬上来的也不一定会成功,因为这山顶并不是此行的终点,反而是这场残酷训练的起点。

    当然黑衣人之前对这些人所说的极致享受是绝对的真实,无半点虚言,甚至一个人有五名奴仆服侍,每人可单住一座别院,无数山珍海味源源不断的运送过来,甚至于女人,但伴随着他们也必然是非人地狱般的训练,还有那残酷的死亡战场……

    黑衣人看着这些爬上来的人,眼里皆闪过一丝似有似无的怜悯,在这个时候能够死去的人反而是最好的解脱,因为所有活着的人所要面对的是两年生不如死的境地,甚至在最后一步与成功失之交臂。

    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统领最后伸出那一只手的意思……


☆、32章

    “小姐;这支白玉兰花钗可真好看……”碧烟惊叹的说道;碧烟是柳氏后来花了十八两银子给沈荷香买的一个随身丫头,沈家底子虽薄,但也不能让闺女自己一个人去女学,徒惹得人笑话不说;沈父和柳氏也担心的很,像一些有钱的富商;家中闺女出门便有三个四个丫头伺候;那倒是不必;但总是要有一个的。

    柳氏这次换了一家,并且花足了钱挑了个体面的,只比沈荷香小一岁;长得小巧玲珑极为讨喜;人也机灵的很,并且卖之前还有专门的嬷嬷教导过,原本是要被大户人家挑中入府,这一个虽是那些丫头里挑剩下的几人之一,却也不是随意拉个棚子卖奴的集市丫头可比的。

    沈荷香赞许的看了碧烟一眼,这被教导过的就是不一样,无论看东西的眼色和搭配衣服的手艺都不是农村丫头可比,不是那浅薄的见了金钗就移不开眼俗人,说起这个沈荷香便想到当年自己入侯府的情形,顿时脸上有些火辣辣,当初自己可不就是活脱脱的农村土包子,见了金银之物眼睛都移不开了,穿得衣服颠三倒四,直到后来慢慢被嘲笑多了,吃了苦头,眼界也开了,这才懂得那高门贵府的精细雅致。

    沈荷香将目光重新落在了面前盒子里的玉钗上,玉质的颜色和水头都无可挑剔,便是那钗头的玉兰花也是雕得栩栩如生,甚至花蕊中还爬着一只可爱的一点沁黄的小蜜蜂,当真精巧的很,越看越让人喜欢。

    那铺子的掌柜见着道:“小姐可真是好眼光,这只兰花钗是店里才到的新货,这玉质和雕工都没得说,料子也用得实,小姐可以拿起来看看,是否沉甸甸的压手,难得的是没有半点瑕疵……”

    以沈荷香被贵门熏陶多年的“刁钻”眼光,这钗也是拿得出手的,看了一会儿,这才问道“掌柜,这一支需要多少银两?”

    这铺子的掌柜听罢脸上带笑,因沈荷香不止一次在他这里买过玉饰,凡是她开口问起价钱那便是要买下的意思,于是忙道:“这兰花钗的样式独这一份,京城绝对找不出第二件来,小姐也是店里的常客了,我也不多要,便给个最低价,八十两如何?”

    碧烟一听顿时在旁边咋舌,真是好贵啊,比金钗还要贵呢,沈荷香却是取了玉钗细看了看,这掌柜也算实在,这一支再过几年便是百两银子都买不下,八十两也确实是实在价了,于是也没有考虑多久,便让碧烟付了银票。

    剩下的二十两她又挑了一对同色的白玉耳坠,戴在精巧的耳垂上,显得皮肤更加的莹白似雪,掌柜见沈荷香出手大方,也从来不磨价钱,自然是好感倍增,便赠送了一对珠花钗,虽然不值什么钱,但好在样式打得新颖。

    离开了金镶玉铺,沈荷香便将其中一枝珠花钗赏给了碧烟,碧烟一手拎着小姐的书袋,一只手的接过盒子,笑嘻嘻的收下了,她便知道小姐得了这个肯定会赏给她的,因小姐的首饰这大半年来虽只有那十件八件,但每一件却都当别人的两三件呢,每一件都颇价值不菲,算一算簪钗就没有下于五十两银的,像这种便宜的珠钗小姐又怎么会戴呢。

    但在碧烟看来虽然是赠送的,但一支少说也要三四百文呢,样式她看着也是京城最近流行的,当然如果不是小姐这次一次买了百两的头饰,那掌柜才不会这般赔本送。

    碧烟觉得贵重的东西,在沈荷香看来总还算戴得出去,将来也不至于看了生厌放在角落蹭灰,毕竟现在她虽然不缺银钱,但是想要整匣整匣的贵重首饰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这般隔段时间攒上一支,因是精挑细选,虽少但无一不是精致大气好搭配衣服充场面的。

    沈父在自家店铺忙活着,这段时间铺子的生意好了不少,家里又雇了一个伙计,趁不忙时,他便站在铺子门口老远便见自家闺女和碧烟有说有笑,正小步的往家走。

    “老爷,你怎么又来了,我和小姐又不是不认得路,路上那么多人,还怕光天化日小姐被人抢走了么?”碧烟一开始被买进来还颇为害怕,听人说小门小户折腾下人最狠,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但待了半年她便胆大起来,因从进来就没见沈老爷发过火,夫人也是心善,从不苛待她们,虽做错事了也训斥,但最多也只是饿上一顿,平日吃食也没有区别待遇,主子吃啥她们吃啥,更别说家里是做胭脂生意的,活轻快还能偷偷的弄点花膏抹脸,小姐虽然有时候瞪她,却也没罚过,她的小日子过得还挺美的,此时打趣起老爷也不在话下。

    沈父听罢老脸一红,顿时赶了没规距的碧烟,将闺女送进门,沈荷香进了铺子将头上轻巧的帷帽摘了下来放到沈父手里,冲沈父娇憨的一笑,“谢谢爹,刚才路过醉翁坊买了爹最爱喝的酒,碧烟待会放到铺子里,可别让娘知道哦。”

    沈父听到闺女给自己买酒了,那心比蜜还甜,搓着手脸上全是笑容,酒瘾上来,见闺女去了院子,他便脚跟一转忍不住进了铺子,跟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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