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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尘埃(穿越时空)泠枫[上]-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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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于未知的距离,总会觉得异常遥远。
不知道这个时候,司徒是不是已经尽到他作为城主殉城的“义务”,敌军抓住他,自然不会给他好结果,如果将他押送回爻国还好,最怕的就是,他们抓住司徒,就将他杀头,毕竟他是杀死燕玮的凶手。不过,与其等待敌军的侮辱,我相信以司徒的个性,自裁的可能性,反而更大。
燕玮死后,东宛反而更快破城,不能不让我怀疑,燕玮过于,由于和司徒的纠缠不清,反而保全了东宛,只是他一死,限制再也不复存在。
到底谁是谁非,已无从追究,本就是乱世之中,谁的命运又不是瞬息万变?即使司徒身为东宛城城主,到此时此刻,他也难逃屠城被牵连的命运。
想到这里,我脚步不由得一滞。
我终于意识到,从内心深处,我想让他活下来的希望,远远胜过任他自生自灭的想法。

正在犹豫回去或者不回去的当口,我突然觉得头晕了一瞬,身体也晃了晃。
地震!?怎么会偏偏在这个时候!
还好这个震动并没有带来太大的损害,只不过从地道的上壁落下些许尘土。若这仅是一场小地震还好,如果它是一场大地震的前奏,我在这样的地道里,被活埋的可能性,绝对大得惊人。
将东宛城抛在脑后,我加速向前奔去。可还是没来得及——在我还未奔出五十米的距离,大地开始剧烈震动,我站立不稳,倒在地上,因为向前的冲力,左手手腕和膝盖的地方,大约是磨破了皮肤。
火炬掉在地上,滚了两滚后,终于还是熄灭。
尘土在黑暗中噗噗的下落,夹杂着石块和沙子,我将头藏在手臂中,尽力缩成一团。
被坚硬的石块砸再身上划破皮肤的感觉很不好受,但好歹是没有造成骨折。
只希望我不要被活埋在这地道里,如果这样,我宁愿选择在东宛杀敌到最后一刻。至少那样,我不是默默无闻的被活埋在这土坑里,而别人,连我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其实地震已经停下,可惜它带来的余威依然没有停止。最可怕的事情还是无可避免的发生——我前方不远的地道塌方了,這是我从一阵巨大的石块和裂响中得到的结论。
如今只剩下回城一途,但身后的地道若是也崩塌了呢?
仔细思索以及检查了这里,这条地道距离地面的位置,应该不是太深才对,虽然还未走到出口,不过我相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走,我现在的位置应该已在城外,如果前后均不能通过,上面是不是一个比较实际的选择?
我手头并没有挖掘工具,如果用手指,伤害怕会很大,我回到跌倒的地方,摸索找到落在地上的火炬——至少这玩意儿的头是硬的。
必须要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常识告诉我大地震之后还会有几场余震,如果继续呆在这个地方,已经松陷的地道,不知还能不能撑得住。
点燃火折子,四周的情况比我想象的更加糟糕,地道的前后均被封死,我竟如同在一座坟墓之中。只可惜,我不是尸体,也不是盗墓者,不过是不幸落到这个时代一个倒霉的小人物而已。

塌方的部分上层的确掉下不少泥沙土石,我小心的用火炬的柄挖掘着,躲过掉下的石块。
视线所及之处,一片漆黑,这个方位,也是我用最后一点火折子的光辉找到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希望不要是天明,假如这样,我只要一爬出来,被爻军发现的几率,比夜里大出许多。我身上穿着东宛的软甲,身上还满是血污,手无寸铁,被杀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这一天一夜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的让我来不及去消化我的感情。

手里的火炬柄突然一松,我险些没有控制好力道再次跌倒。看来已经挖到地面,我心中一阵狂喜——这老天爷,总算还是待我不薄。
我努力将洞口扩大,也不顾尘土落进我脸上口中,对生的渴求在这一刻战胜了所有的意识,我只知道一点点扩大那洞口……

然后又发生了什么?我又为何会晕过去?
对了!余震就在那个当口发生,虽远远不及主震,对那已经松陷的地道,无疑还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突如其来的震动,使得我从自己挖掘堆起的那个土坡上跌落下去,头重重的砸在一块大石之上,我最后一刻的记忆是后脑一瞬间的剧痛,然后……就是一片黑暗。
第二十三章

既然这个时候看见如此狼狈得沈逸风,一般推论来说,自然是他救了我的性命,只不过我觉得这之间疑问实在太多,估计等下问起来又会头痛不止。
沈逸风深吸一口气,像是做好了被我询问的准备。
“你睡了还不到六个时辰。”他说。
“能不能先给我一杯水。”虽然没有失血,但我昨天开始就是水米未进。
沈逸风估计没有料到我用这样严肃的口吻居然是向他要水,愣了片刻,才慌忙去倒杯水递过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誉王爷他肯放你走?后面这半句我没有说出口,这本是他们私人事情,不容外人置喙。
沈逸风在这一问之下,倒说出许多,连我没有问的,也一并都做了回答。
“子陵骗我出城,说你也在同行之中,兵荒马乱之际,也顾不上那许多,等我发现你并没有跟来,他们已经破城。子陵叫人将我关在房中,我打晕了两个侍卫才逃了出来。”
沈逸风用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看着我,让我想起过去老在我家徘徊的那只野猫,有一天它叼着一只老鼠放在我面前,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像是要我给它些奖励。没想到沈逸风沈大公子居然也会做出同样的表情,实在让我觉得可爱之至。
我没有说话,伸手将他脸上一块污迹擦去,他将我倒是收拾的妥妥帖帖,自己身上的尘土擦伤,一点也没有处理。
沈逸风别过脸去,我能看到他眼角眉梢之间染上一点红晕。
“你怎么找到我的?”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在那一片旷野之中,找到一个在地下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沈逸风又不是狗,我不相信他居然能靠巧合找到我,尤其还是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
“不知道为何,有人给我一份地图,说是东宛城的秘道,让我留意你可能从那里出来……”
“谁!谁给你的!”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大概是用力过猛捏的他生痛,他的眉头微微皱起。
“我也不知道……那人也是托人转给我一封信和这个……你放开我,好痛!”沈逸风拼命挣脱开我的手,向后退了两步,用警醒的眼光望着我。
看来不是司徒,如果是他,绝对不会还余有这等心思,破城之后,我能感觉到他心已死。
我微微有些失落,司徒现在依然是生死未卜……不过,既然这个人知道我会从地道走,而我的逃脱路线只有司徒知道,那么,这个人就算不是和司徒在一起,也多多少少知道司徒的消息。
或者司徒没死,也未可知。但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又如何能将全局掌控于手中?
“对不起,是我太急躁。”我对沈逸风笑笑,掀开被子打算起身。
沈逸风又急忙上前将我按住,道:“我已经煎了些草药,你先休息,等会喝了药再说别的吧。”
不待我回答,他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东宛城的那场地震,说不上到底是福是祸,爻军在这场地震中亦是伤亡惨重,若他们晚一日攻城,停留在那旷野之中,也不会有次变故,不过这倒是成全了东宛城的城民,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乘乱逃离了东宛,同时也逃离了屠城的危机。

经过商议,我们接下去的安排,是先到车池城,完成华五的嘱托之后,再前往岩烁城去投靠沈逸风的朋友。
其实怎样安排,对我而言已经无所谓,我到这里来之后,并没有什么目标或打算,一切的一切都来得是那样突然又仓促,只是应付它们我就已经有些应接不暇。
现在反而有了无事可作的惆怅。

到达车池的过程我不想长篇累牍的介绍,毕竟古代的交通实在不发达,再加上时逢战乱,交通工具更为珍贵,如果不是沈逸风带足银票出逃,我们根本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抵达目的地,然后这过程本身——无论借助什么交通工具——都是相当辛苦的一件事情。
一路上时常可以看见举家迁移的平民,以及躺在路边的饿殍。

車池城被称为花城,这是我从沈逸风口中听说,而来到车池城的时候,我才知道,它被称为“花城”,并非仅仅因为它拥有整个这片土地最为繁荣成熟的娼业,还因为这里本身的气候以及广泛的温泉,使得这里的气温极适合多种花卉的生长,我们到这里,真正感觉到花团锦簇眼花缭乱——无论是女人还是真正的花卉。

四方胡同的集美轩,显然是车池一个比较有名的场所,四方胡同本身已经具有相当的历史背景,而集美轩,则小倌和娼妓两者都经营,虽算不得多么高雅,生意倒很不错。当然生意不错这一点,是我和沈逸风来到这里亲眼所见。
记得华五的女人,是叫紫颜,而华五当时的口吻,像是此女在此处相当有名。
只是一点小事,低调行事总是没错,我唤住门口一个身着粗布衣服,长相颇清秀小厮,问道:“这里可有一位紫颜姑娘?”那小厮用十分怪异的眼光打量着我,道:“没有,就是有过,也已经出去了。”
第二十四章

“玉儿,你这死奴才还在磨蹭什么,还不赶快将水送上来。”一个甜美婉转的声音在头上响起,只是说出来的话实在不甚动听。
那被唤做玉儿的小厮,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端着手中的水,头也不回的走进绣楼中。
“看来不得不进去了。”我转头对沈逸风道。
沈逸风神情中透出一种厌恶来,他心气高傲,估计是看不起这些做皮肉生意的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或者是对那种行为本身的反感?
“你若不想进去,我一个人进去也可以。你在这里等我片刻即可。”
沈逸风左右看看,又定定看着我,像是下了决心,道:“我和你一起进去。”

既然要找,还是直接找老鸨来得妥帖,那小厮提到紫颜“出去”,不知道具体指向是她被人赎身或者被人包出场去。
“紫颜?呵呵呵呵,紫颜姑娘在一个月前已经被翁老爷赎出去做了二房,现在可是过上好日子啦。”肥的像猪一样的老鸨,一颦一笑之间,脸上的香粉如同下雪一般,噗噗往下掉落。
女人老了之后,是否都像这样,摇身一变成为极其可怕的生物?

婊子无情戏子无意,在华五痴心为她赎身的时候,这紫颜已经径自过上幸福日子,和华五之间山盟海誓,已不过是一场烟云罢。
“你接下来要怎么办?不如将这银票托人带给她?”出门之后,沈逸风道。
我觉得将那微薄的银两带给紫颜,估计还会被她当作多管闲事,影响她和那位翁老爷之间的感情。紫颜不过是华五的一场美梦,还好他在这场梦里结束生命,说来倒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我对沈逸风摇摇头道:“我们离开此地吧。”
如果运气尚佳,一日之内,我们就能到达岩烁城,安顿下来之后,我想我会有时间好好的向沈逸风询问,这个文焱甲和他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刚到城门口,已有人上来拦住我们的坐骑,沈逸风一鞭抽将过去,却被人轻轻松松拿住鞭梢。
沈逸风看看我,眼中全是焦急。
看他的眼神,这人倒像是冲着我来的,不过这个中缘由我完全是一无所知。
“我家老爷请二位公子前去一聚,已经备了酒菜。”虽然那言语是客气,语调却是不容拒绝。
现在我们人生地不熟,看这人徒手接鞭的功夫,沈逸风绝对敌不过他。我除了空有一身自己都不知道到底界限到那里的力气和前些日子稍微照着司徒给的拳谱练习那点三脚猫功夫,可谓一点经验也无,故而要硬拼绝对讨不了好去。若如此,不如避免对方给予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机会,保全自己以不变应万变方是上策。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对那已经牵住我俩坐骑缰绳的大汉抱拳道。对方眼中显然有些吃惊的意味,估计他已经做好了和我们大干一场的准备。

原来人生总是充满变数,我们不愿意去找那位翁老爷,他居然自己找上门来。

翁儒翰,方过而立之年,已是这车池城的首富,基本上垄断了纺织和温泉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产业,并且掌握了相当部分的娼业。他本只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夫人,连妾也没有纳一个,夫妻之间有个十四岁的儿子,亦自是恩爱非常。他夫人前年因为痨病去世后,不知为何,这翁老爷偏偏在勾栏院中看中了这个算不得明艳卓群的紫颜,常常请回家里不说,上个月竟然将她赎身收做偏房。
难道他也是对紫颜动了真情?不知此女是否在床上颇有一番建树。

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沈逸风的博學多聞見多識廣,这世上似乎没有他不了解的人和事,上述关于翁老爷的背景家世,也是他知会于我。
沈逸风,如果在我那个时代,定然是八卦报纸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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