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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hp同人)hp之歌者 作者:浮马(晋江vip2012-11-06完结)-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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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美杜莎小姐姓什么?”
    “……”
    “不方便告知的话我也不介意,让我进去就行了。”
    “告诉你有什么好处?”
    “……”愣了愣,笑道,“听说蛇怪的骸骨还放在密室里,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拿一块骨头给你作纪念。”
    “……”默默流泪打开门的美杜莎。
    “谢谢,美杜莎小姐。”
    “……”
    进了办公室,客厅里没人,但是房间里却不时传来阵阵细碎的声音,大概斯内普在熬煮药剂。加莱不想打扰他的工作(事实上打扰对方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于是就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开始翻看她做的笔记,巩固接下来的工作。
    还没看几页,房间门“碰”的一声被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急匆匆地走了出来,脸色非常的不悦。看到客厅坐着正转过头的女孩时,愣了愣,继而皱起眉,薄薄的嘴唇动了动,扯出一个冷笑,“啊……斯莱特林的勤奋小姐,是学校的宿舍太过简陋了,所以让你天天控制不住你的四肢神经往这里奔逃吗?”
    “……”
    加莱理智地没有还嘴——看样子,流言蜚语让斯内普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如果她再回嘴的话,下一句肯定就是一场咆哮或者是更加无情的讽刺。
    看着女孩沉默,一双狭长的眼睛无辜地瞅着他,斯内普心情更加恶劣了。他怒气冲冲地转过头,指着对面的一个房间,冷冰冰地开口道,“把火蜥蜴的血液溶剂和月长石粉拿到我房间来。”
    然后转身就走。
    加莱愣了一下。
    待回转过来,她眼睛一亮——
    斯内普……在朝她发脾气?
    这说明了什么?
    斯内普虽然经常性地发脾气,但是殃及池鱼这种事情很少发生在斯莱特林以及拉文克劳身上(格莱芬多最多),对于不熟悉的人更是习惯性的无视。他很少在别人面前袒露自己的真实心情,总是喜欢或者是习惯性的掩饰和隐藏起来。但是现在?
    斯内普朝她发脾气,这说明了什么?
    她能不能认为,在斯内普的心中,她和别人,是有那么一点不一样的?在她的面前,斯内普可以稍微真实地表露自己的情绪,甚至朝她发泄,这在别人面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
    加莱忍不住笑弯了一双眼。
    “玛兰克萨小姐……”斯内普阴沉沉的声音从门内传出来。
    “马上来。”加莱回神,赶紧打开对面房间的门,然后一愣。
    这个房间并不大,但是却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瓶罐药剂和放干的草药……赫然就是上次小精灵艾比带她来的那个房间!
    不过相比上一次的震惊和蠢蠢欲动,加莱现在淡定多了。她迅速扫视过所有瓶罐上面的字迹,然后爬上梯子拿下标着“火蜥蜴之血”和“月长石粉末”的玻璃瓶,然后没什么留恋地跳下梯子,关上门,敲响了对面斯内普所在的房间门。
    “进来。”斯内普的声音仍旧是阴沉沉的。
    加莱依言打开了门。这还是她第一次获准进入这个房间,果然像她想象的那样——房间里摆放着许多坩埚,或空或满的玻璃瓶,试验仪器……中间架着一个足有她头那么大的黄铜坩埚,下面的火烧得很旺,锅里不时冒出粉红色的气泡和烟雾,闻上去有着怪异的味道,如果硬是要形容,那就像是前世她喝过的藿香正气水的味道。
    粉红色的液体却散发着这种气味……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加莱看着斯内普接过她手里的药剂就转过身继续面无表情地熬制魔药,虽然心里很想知道答案,但是她忍住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她沉得住气。
    况且……斯内普脸上都明写着呢——我很不爽,别来惹我。
    于是她乖巧地站在房间的角落,观察斯内普熬煮魔药的手法。
    不愧是巫师界有名的魔药大师,他当得起“大师”这个称谓。他的动作非常熟练,熟练到几乎不用思考就知道还搅拌多少圈,药剂应当放多少量,火候什么时候调整最好,魔药叠加的次序如何……整个过程中,毫无犹豫。干净利落,而且双手十分的稳,连丝毫的颤抖都没有,简直就是一双完美的制药之手。甚至他精准地知道熬煮需要多少分钟,然后在魔药熬成的过程中转身去切其他的草药,切完之后,魔药刚刚好,不多不少……加莱看得眼花缭乱,心里的赞叹止都止不住——这就是大师啊,真正的大师。不论是手法,精准度,稳度,以及熟练度……她以为她对魔药了解得已经算是不错的,但现在一看,才知道,如果斯内普是一位大师,那么她顶多算是刚刚高中毕业水平,难怪斯内普在课堂上总是对她的成绩嗤之以鼻。她和他,实在是差远了。
    加莱看着斯内普利落的身影,沉默。
    越是接近他,就越是发现这个人的优点。他固然没有她父亲一样俊美耀眼的外表,但却有烈火一般的心灵①。他从来都理智清明,他的毅力与见识,坚强和干练,就像是黑夜里的星辰一样吸引她这样孤独跋涉的旅人。和他相比,那些外表英俊的耀耀巨星,未必比他的心灵更高尚,灵魂更澄澈。
    每次一见到他,她的目光就像被胶水定住了一样,移不开,课堂上,课间,进餐……好几次法恩都差点发现她的异常。即使她知道这对二人的名声不是那么好,但是她就是忍不住——陷入感情的人是非理智的,即使她之前再怎么冷静,也抵不过怦然心动的一瞬间。
    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她不知道她的这种喜欢会维持多久,但是只要她还为他心动,受他吸引,她想,她就能坚持下去,直到感情变淡,爱情成灰,直到死亡的青眼注视着她。
    ……
    等到斯内普做完所有工作,终于有时间坐下来探讨一番,于是加莱很自然地坐到他旁边,翻开笔记开始低低讲述她最近的发现和心得。斯内普很快进入学术状态,并没有发现14岁的女孩坐到旁边的沙发上有什么不妥,于是……加莱讲得更开心了,双眼微微带笑,脸上充满了自信的光辉,如同明珠一样柔和光润。
    斯内普的目光移到她脸上的时候,微微一愣,然后迅速转开了眼,皱眉不语。
    ……
    “教授,你会古代魔文吗?”
    在休息的间隙,加莱问道。
    斯内普正靠在柔软的沙发上思考刚才的问题,闻此不由得一怔,然后微微挑起眉,“并不精通。”
    加莱翻出另一个笔记本,上面做满了笔记,大多是魔文和英语的互译以及语法。她迅速翻到最后一页,然后指着上面的一段话,说道,“斯内普教授,也许你能帮我看看这个?”
    斯内普转头望去。半晌,皱起眉,“这是什么东西?”
    “诗歌。”加莱眨眨眼,“老师让我们每个人作一首诗,主题是‘霍格沃兹’,作为今年的期末考试。我修改了几次,觉得稍微还行,拿过来给您看看。也许教授你有更好的建议?”
    斯内普冷哼一声,“语言是邓布利多的强项。”
    “邓布利多先生是校长,很忙。”加莱说,在斯内普表情开始变得凶恶之前,继续说道,“而且,他是格莱芬多。”
    一句话,让讽刺的话已经溜到嗓子口的斯内普顿时安静了。
    虽然他还是很不悦,不过已经对“检阅作业”这件事不太抵触,拿起笔记本,开始细细看了起来。
    加莱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看来,即使是校长,斯内普教授也并不太喜欢那位格莱芬多出身却有着斯莱特林狡猾,深沉心思的邓布利多先生。
    虽然这位校长有着非常不错的声誉,以及名副其实的实力还有秒杀大部分学生的亲和力,但是由于她本身背负着太多秘密的缘故,她下意识地不喜欢那位目光太具有穿透力的老人……不,并不是不喜欢,确切来说,是畏多过于敬。
    “有一座建筑
    年代很久远
    它不是庙宇,不是住房
    骑马者可驰骋一百天,也无法周游,无法测量
    多少个世纪飞逝匆匆,它跟时间和风雨搏斗
    它在苍穹下屹立不动,它高耸云霄,它远抵海边
    它不是造来夸耀宇内,它恩泽人们,忠心守护
    它在世界上无出左右
    却完成于凡人之手……”
    很多年以后,这篇被命名为《谜语》的短诗,因为其主人和其本身的文采被载入史册流传,被魔法部命令为“霍格沃兹学生必读诗篇”之一,同时也被刊入“上古魔文精选诗歌一百篇”里。许多人都知道,这首《谜语》虽然非常著名,但是也只是那个人一生中,算不上什么特大荣誉的成果之一。但是也鲜少人知道,在她的少年时期,这首诗还因为其修饰的夸张性被某位男士狠狠批为“语言的玩弄者”,“言过其实”。直到那场旷世大战之后,那个人用精妙绝伦的谋略和常人难及的手段微妙地扭转了大战的结局,这首诗因为偶然被流传出去,除了它本身的魅力,它当时所产生的环境,以及两个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也是为后世所津津乐道,不断发掘的。
    它就像是一个精妙的预言——因为在不久以后,这首诗的主角——霍格沃兹城堡,确实承担了守护众人的大任,并且,它还是一直这样伫立下去,守护下去,直到末日来临,直到魔法彻底从世界上销声匿迹。但是它所创造的,它所记载的,却是永远不会被磨灭的。它本身的魔法魅力就像诗歌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永远值得被人们所探寻追求的“谜语”。而发生在它里面的故事,也永远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覆盖,而结束。
    第四卷 ——《Sense and Sensibility理智与情感》 完。
    作者有话要说:①“烈火一样的心灵。”出自《亨利六世》下篇第一幕第四场。
    至于是谁写的情书,这里做冷处理,是位女士,但是不会再被提及。
    教授熬煮的魔药实际上是迷情剂的解药,情人节么,大家默默懂就好……
    下一章,番外。


65番外1
    要说起来;其实;加莱——即前世的李思,并不是第一次谈恋爱。
    她的恋爱史比较奇特。并不轰轰烈烈;却也不像一般人那样平淡幸福。
    李思出身农村,而且是湖北一个小县100公里左右的小村儿。她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面朝土背朝天的小农民;思想比较守旧;总是认为女孩读书费钱又没用,而且耽误家里干农活儿。但是李思从小就特羡慕小县城里背着书包上学的城里孩子,和家里闹过几次想要去读书。父母也特头疼这个看上去完全不懂事的孩子,一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在地里干活;就开始数落自家孩子的任性不懂事。但是李思一直没有屈服,好在虽然父母鄙陋;但她却有一个开明的姑姑。是她姑姑力排众议,压下了反对的声音,又用自己裁衣服赚来的钱供她读完了小学和中学。好在李思知道姑姑的辛苦,读书异常刻苦勤奋,寒窗十年,终于在高考中一举成为黑马,考到山东大学的威海分校,成为当地第一个走出村庄的女大学生。
    家庭环境让她比别的学生更多了一份自制和刻苦,大学四年她并没有虚度,陆续从院里,校里以及省内拿了不少奖项,曾一度成为商学院的传奇人物之一。但是她很清楚,虽然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但是比起真正的社会来看,还是太过狭窄。除了学习,她广泛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组织活动,四年大学暑假几乎从未回家,不是出外打工就是参加各种培训,这为她将来的工作积累不少经验教训。
    后来大学毕业,她拒绝了学校直接分配工作的安排,拼着一股猛劲到首都去闯。期间吃的苦和受的气自是不用说。最穷的时候她甚至一天一个馒头就可以解决伙食问题。后来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她在一家当地还算有名的外企里找到了工作,从公关部最底层的一名小职员做起。她日日夜夜地勤奋工作,最晚可以加班到晚上十二点。,而且经常性的废寝忘食。一年后,她升为公关部副部,状况开始渐渐变得明朗起来。而她艰苦的成长环境也让她对人情世故了解得更加透彻,虽说没有贴心的朋友,却也没有特别针对的敌人。而一切不同的开始,就是那个人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以后。
    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她为了明天的公关企划案忙到深夜十二点,好不容易做了结尾工作,刚刚一站起来,她就感到一阵目眩头晕,眼前发黑,控制不住地往后倒。
    再醒过来,却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医院里。
    她刚刚睁开眼,先是茫然了一会儿,然后突然想起今天的报告会议,立刻弹坐起来,拔掉点滴就要冲出去,刚出门口,她就被一个人拦住了。
    那个人是公司的总经理。姓肖,单名一个字“乔”。
    这个人在公司里还是挺有名的,不止是因为他的身份,更因为他年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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