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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龙王界之暗影 by 花小月-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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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嗯?」
「你又走反了!」

《待续》

番外:人生只若初相见 上

「这个世界最初只是一个没有黑暗,也没有光明,所有的能量纠缠在一起,不分彼此的混沌世界,直到有一天,创始三神降临在了这个世界上,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将这个混沌世界分割成数个不同的区域,并用一种特殊的蔽障将各个区域隔离开来,而这些个区域,就是如今人界、仙界、神界、灵界、魔界、妖界、冥界、以及龙王界的雏形。」
站在桌面上,低头小酌了一口面前酒杯中的陈年桂花酿,那浓郁甜柔顿时在整个口腔中漫延开来,这种绝美的享受真是久违了,回味无穷的咂着嘴,甚至有些夸张的眯起了眼睛,耸了耸翅膀。同时也引来了一旁小丫头无限惊奇的赞叹声。
「这酒真不错,回头记得给我老人家再叫一壶上来,真是很久没有喝了。」很主动的伸出翅膀,为自己倒酒的妖怪小鸟很是自然的吩咐着,仿佛丝毫没有看到不远处的小道士愈发森冷的表情。
望着桌子上一副酒鬼模样的火鸦,清箴子的嘴角不受控制的一阵抽搐。刚才上酒菜的伙计还连声称赞自己养的鸟儿比客栈掌柜子这一生养的鸟儿都要聪敏,居然能够自己飞到柜台中,把掌柜子藏在角落里的美酒给找出来,实在是通灵了——何止是通灵?这根本就是一个史上最无耻的老妖怪,真是很难想象,传说中举手投足间便能够使万物化为灰烬的妖魔是如此的德行,还是说在玉泉山上初见面时的威风凛凛、挥手便将上百只风狼在瞬间焚化为灰烬的一幕,根本就是自己的幻觉。
不过就算意见再大,清箴子也只能尽可能的让自己保持沉默,毕竟这妖怪如今已经是翠娟的守护灵兽了,有道是打狗还要看主人,看在翠娟的份上,自己也就忍了吧。
沉着脸,向楼下的小二又要了一壶价值八两的美酒,丢在火鸦的面前,看着这只可恶的妖怪,乐呵呵的把酒瓶拖到自己身旁,露出一副心满意足后畅所欲言的表情。
关于人界所发生的故事,修道士们自然能够透过各种渠道去了解、掌握,但是对于人界之外的世界,能够知道点滴,也是太古时代流传下来的老古董了,难得这只来历可疑的火鸦知道许多,这也是清箴子能够忍着不发作,甚至勉强自己任由火鸦讹诈的原因之一。
「在人类的记录上,一般是没有龙王界的,因为人们都认为龙族就是仙界的一员,其实龙族根本和仙界没有什么关系,龙族和龙王界是创世三神最早创造的生命之一,他们被赋予了最强大的力量,目的就是为了守护这个世界最重要的部分:混沌之心——当然,这也是灵界的传说,毕竟龙王界施行的是最标准的锁国政策,不与其他种群通婚或者直接的交流,而龙王界内充盈的力量,只适合龙族生活,其他种族进入龙王界时间过长的话,无形中都会受到伤害。」火鸦侃侃而谈着外面的世界,只是清箴子怎么听都有一种别扭的感觉,倒是翠娟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可见八卦类的消息,对于女人来说,果然是充满了吸引力。
「接下来就是仙界和神界,人类修道士透过参与修炼,最后飞升的目的地多数都是仙界和神界,但是也有其他各界,原因便是如今在人界修道士手中的所谓道术秘法,都是源自其他各界,所以人界的修道士才会分为很多种,类似魔修、灵修、鬼修之类,听他们的名字就知道他们最后要是从人界飞升的话,会到哪里去报到。」火鸦突然伸出翅膀,用翅尖指着翠娟的额头,「小丫头,我老人家可把丑话说在前头,你是我此世的契约之主,除非你飞升或者死亡,我们之间的契约是不能解除的,所以你要给我争气好好的修炼,日后你飞升灵界之后,有我老人家给你当后盾,在灵界你横着走都没有人敢碰你。」
「灵界?」翠娟愣了愣,「不是应该是仙界或者其他吗?」
「其他什么?」火鸦不奇怪翠娟的错误认识,反正人类初修道时,都以为自己的飞升目的地是仙界,只是这其他两个字却让火鸦有些磨牙。
「妖界啊,你是妖怪,按说我不是应该有可能修到妖怪界去吗?」翠娟很诚实的回答,丝毫没有发现清箴子在一边的丢过来的眼色,而正是因为这个答案太过于诚实,所以火鸦才有暴走的冲动。
「混蛋丫头,都和你说了,我老人家是灵兽!是灵兽!」火鸦愤怒的跳上翠娟的脑袋上,用尖锐的喙狠狠敲打着小丫头笨笨的脑壳,顺便恼怒的在那头青丝上拽上两把。
「清箴子说的,你是妖怪,而且是大妖怪!」一边惨叫着捂着脑袋防御火鸦的攻击,一边毫无道德的将所有责任都推卸到某个倒楣的道士头上。可怜无辜被陷害的清箴子在剎那间,脑海中只掠过一句古人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果然诚不欺我。
「哼,这个没有见识的小道士知道什么!」不过火鸦似乎觉得欺负翠娟比较有趣,所以只是懒懒地瞥了一眼神色紧张的清箴子,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拍拍翅膀又飞回了酒壶旁,「记住,小丫头,我老人家是灵兽,按照灵界分类,我老人家已经是最高阶的灵兽了,若是我能再度突破,就可以成为能够和龙族匹敌的灵界之王——火之凤。」
「乌鸦真的能够变凤凰?」翠娟这个不知道收敛的小丫头,话语一出口,顿时就遭遇到了火鸦最强烈的攻击。

对于翠娟的修道常识普及课辅导进行了差不多两个多时辰,当火鸦滔滔不绝的介绍完了各界的武器装备战术能力,并且开始打算介绍各界的土特产时,一声声低弱的呼吸声,打断了火鸦的报告会,只见翠娟已经趴在桌子上,呼噜呼噜的睡着了,而清箴子更是早就宣告投降,半个时辰前就去会周公了。毕竟从玉泉山下来之后,他们两人都经历了心灵和肉体的疲倦,需要一个好品质的睡眠。
静静的停下话语,火鸦金色的双眸中,闪烁着浓浓的笑意,「这两个小家伙,比当年我老人家的忍耐力实在是弱的太多了,当年我可是把整个混沌百科史给听全了才睡着的呢。」
说着,就见火鸦的鸟形突然一阵摇晃,宛若平静的水面被小小的石子打扰,形成一圈一圈的涟漪般。转瞬之间,桌上的鸟儿便不见了踪影,反而在桌边多出一道修长的人影。
银发金瞳、雪肤冰肌,摇曳的灯火下,无声展现在人世的容颜,却是令人惊叹的绝美,细长的凤目中流露出的高贵和冷瑟,令人不敢心存丝毫的亵渎之念,一袭黑色纱衣将身形笼罩,但隐隐透出一丝萧瑟的味道,尽管很难让人把那只黑漆漆的乌鸦大鸟,和眼前的美人联系在一起,但是同样也不会有人因为他的美丽而误认他的性别。
随手凌空抓过两件厚实的衣服,轻轻地给沉睡中的两个孩子盖上,火鸦——或者称之为苍寰,静静地坐在灯下,慢慢的、一杯又一杯的品尝着那数千万年来都不曾改变过味道的美酒。
时间过得真是好快,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时间果然是最好的良药,让所有的悲伤和喜悦都被悄悄地埋葬,直到现在,我才算是有了最切身的体会……
记得,那个时候,人界和灵界之间的通道还没有关闭,自己还只是一个出生不久的贪嘴小鸦,刚刚能够化为人形,便迫不及待的跑到人间去看那一方奇特的世界……

高顺是个老实的庄稼汉,身材魁梧为人又本分,四方的国字脸上浓眉大眼宽鼻阔嘴,一笑起来就给人一种憨厚的朴实感,在阳光下长年劳作而显得微黑的皮肤配上那结实的肌肉,怎么看都是姑娘家日后靠得住的当家人,再加上家里的父母早先因病过世了,只留下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上没有丈母娘需要伺候,下没有小舅小姨需要照顾,一个人辛勤种着一份六、七亩的上好水田,每年秋天打出来的谷子,除了上税外,足足能留下一大仓,这么好的人选,自然是十里八乡的媒婆们最为青睐的人物了。
这几年来跑到高家给高顺说亲的人,虽然没有踩破门槛这么夸张,但也少不了多少。只是高顺始终都没有答应的意思,让各家媒婆铩羽而归。
高顺自然有他的想法,先前父母刚刚去世,按照世俗的规矩,儿子要给父母守孝三年,等孝期过去了,高顺又觉得自己家不算富裕,若是娶了妻子,光是置办彩礼婚事的花销,就能把他的那些积蓄给花光,高顺可不是那种指望娶个女人进门能带来多少嫁妆的无耻之徒,他可是从小听父亲教导,要娶妻子,就不能亏待了人家。
所以高顺这几年很是卖力的干活,为的就是多攒些钱,日后能够风风光光的娶个称心如意的媳妇。除了农活之外,高顺也时常出没在附近的山林里猎些个小动物,或者就到林子深处的一个深潭里抓上几尾肥美的鲜鱼,送到镇集的酒楼里换些铜钱。
虽然高顺并不知道那口碧绿的水潭里养着的鱼,为什么被酒楼的大厨师傅视为最好的食材,不过看在每条鱼一百文的高价上,高顺有空就往水潭去捞鱼,却不知这些个鱼儿本是有主人刻意从东海深处抓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只是这鱼儿还不够大,所以暂时寄养在这水潭之中,没想到倒是便宜了高顺。等鱼儿的主人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走后,自然不会轻饶这个胆大妄为的偷鱼贼,尽管知道闯了祸的高顺,很自觉地把所有卖鱼钱都拿了出来,做为赔偿,但是鱼儿的主人却没有打算这么简单放过他。

「什么时候,你能够把这本书给我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就放过你,在这之前,你要负责供养我所需要的一切!」鱼儿的主人很是无赖的强迫高顺答应这个条件,哪怕高顺一再声明自己斗大的字一个都不认识。
「不认字有什么关系?我会慢慢教你的,只要你能够学到就好。」鱼儿的主人露出一脸令人眩目的笑容,仿佛是因为驳倒了高顺唯一最有力的抵抗而高兴,或者根本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免费的饭票而喜悦不已。这个时候还在被那美丽的容颜所震撼着的高顺才明白一个道理:漂亮的人也许没有好心肠。
高顺很老实,所以老实人又好骗又好欺负。
于是每天早晨忙完了农活后,高顺便要深入山林,去完成那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还债行动,至于那个名叫苍寰的债主,每天则很是愉悦的等待着高顺前来给自己当徒弟,一边享受为人师表的乐趣,一边还能够品尝人类的美食,虽然高顺没有时间去捕猎,但是苍寰却总是能够不停的提供各类野兽,大到野熊虎豹,小到松鼠白兔,反正只要能够入口的,都拿来磨练高顺那一手从母亲身上继承而来的厨艺。当然苍寰还是很仁慈的把那些猎物的「边角料」赏赐给了高顺,那些个动物的皮毛被高顺送去镇上贩卖,虽然每次裁缝店的老板都会埋怨说那些皮毛破损的厉害,但是对于高顺来说,这已经是意外之财了,当然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
本来按照苍寰的预计,高顺这个从来没有识过字又傻头傻脑的笨蛋,说不定能够这么被自己利用上三、四十年,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低估了老实人对于「债务」的清偿决心和毅力,不过三个月的时间,高顺就能够很顺利的把一整本混沌百科史给背下来,一字不差的在苍寰的耳朵边上念了足足三个时辰,差点让苍寰「阵亡」在那有如嚼蜡念经一般毫无起伏平仄的背书声中。
最终黑着脸的苍寰不得不在高顺这种恐怖的执着下,承认了失败。垂头丧气的让这张原本以为至少拥有二十年以上保质期的饭票离去,在心中为自己当初没有把比混沌百科史厚上一百倍的全套灵界宝典拿出来的失策,而无比的追悔。
「嗯,这个……这个,你要不要到我家去住呢?」就在苍寰在心中顿足捶胸的懊悔时,高顺突然提出了这么个要求,顿时引来苍寰的怒视。
人类的劣根性果然是通用的,这个家伙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居然也会被自己的美色而迷惑,真是太恶心了。在人界游走了一段时间的苍寰自然遭遇过太多垂涎自己容貌的混蛋,若非灵界早有禁止杀戮人类的铁令,估计苍寰所到之处,必定是一片腥风血雨。就是因为太腻味人类那种色眯眯的眼神,而高顺的目光还算是正气,所以苍寰才会想把高顺当作饭票使用。
「这个……这个,你一个人住在山里不安全,那个夏天还好,马上入冬了,这林子里待不得人的……那个,你先住我家,等开春了再回来林子里住……」
似乎是和苍寰有了三个月的交流之后,本身对于苍寰的情绪反应有了一种敏锐的感触,发现苍寰开始有冒火的迹象后,高顺立刻手笔脚画的向眼前这个男子解释自己的一份好心,在高顺看来,长得那么漂亮的苍寰,十有八九是从高档的青楼楚馆里逃出来的小倌,隐藏在这山林里躲避追捕——若是苍寰知道高顺的脑袋里,居然是这么看自己的话,大概会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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