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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不许动 by 秋红叶-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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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要忘记吗?真的要忘记?已经忘记了那么多还不够吗?只是一点点回忆便会唤醒自己灵魂的渴望,这种陌生的,激烈的情绪他从来未曾经历,竟不知该如何处理。只有惶惑! 

  “凯斯,求你不要露出这种脆弱的表情!” 

  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表情出现在自己最值得骄傲的孩子脸上,丝蒂雯只觉得惊恐,世界即将崩塌的惊恐: 

  “凯斯,求求你,不要这样,赶快回到以前那个凯斯,求你不要让我这么害怕……” 

  紧紧抱着自己儿子的身体,丝蒂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还是别无选择,凯斯从来没有这么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从来没有这么清楚的看清自己的悲哀。 

  没有软弱的权利,没有哭泣的权利,没有爱人的权利,甚至没有思念的权利,只有义务而已,永远看不到尽头的工作,永远不会停止的战斗,这就是他的一切! 

  或许,还有一小部分属于他的,仅有的幸福——那半年来的记忆,无拘无束的,与那个人在一起的记忆,或许这是他乏善可陈的一生中仅有的甜蜜了,他一定要把它找回来! 

  第 34 章 

  花子菲的情夫是青帮的帮主,青帮虽然不是香港最大的黑帮,但是若自认是排名第三,大概也没有哪个帮派敢说自己是第二。 

  他们的爱情故事其实最通俗不过了。 

  年仅二十二岁的花子菲在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楚江,只是一眼对视,两人便陷入了情网。但是当时已近而立之年的楚江已经有了妻子,他的妻子同样是一个黑帮老大的女儿,只是利益联姻罢了。而且,在两人第一次坦白自己的心情时,楚江已经明确的告诉她,自己不可能离婚。 

  即使是这样,花子菲还是义无反顾的爱了。为此,她的家人跟她彻底脱离了关系。 

  这一爱就是二十年。他们没有孩子,因为怕他的妻子借故报复。楚江的妻子虽然谈不上爱不爱楚江,但是,侵染了黑道的戾气,她认为,自己的东西就是再不喜欢,也不能让别人染指。换句话说,楚江的妻子十分善妒,为了妒忌而妒忌。 

  所以为了保护她,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花子菲的存在。 

  女人最美好的二十年给了那个人,其实花子菲从未后悔,因为她爱他,而他也爱她,这就足够了。 

  但是一年前,在花子菲四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楚江突然说,他要娶她!说不高兴绝对是骗人的,她当时的心情称作狂喜也不夸张。没名没份跟了他这么多年,虽然无悔,但是还是有遗憾的。多少回在梦中看到自己终于披上婚纱,冠上了楚江的姓,总是会笑着醒来。 

  关于结婚的事,花子菲没有多问,楚江从来没有骗过她,他说要娶她,就一定会娶!她一直这么相信! 

  但是楚江死了,还没有来得及娶她,他就死了。 

  据说是被人刺杀,失血太多,导致死亡。 

  他就这么死了,什么也没有说,就这样离开了她……最终,她还是没有改姓楚。甚至,没有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她哭过,闹过,也想到过死,楚江都不在了,留下一个她,有什么用? 

  但是,几天后,突然寄来的包裹让她不再寻死。 

  那是一条廉价的珍珠项链,由于时间太长,白色的珍珠早已变成斑驳的黄色,并不美丽,却让花子菲哭了。这是二十年前,她送给他的定情信物,不贵,却花光了她所有的储蓄,她买不起钻石,只送得起珍珠。这条项链楚江从不离身,为什么会寄到她这里? 

  她清楚的记得小得时候学过一句很悲伤的古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楚江可是后悔与她相知相爱?认为他们不该如此痴缠二十年。在楚江告诉她要娶她之后,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花子菲自认自己是世界上最懂楚江的人,但是,这一次却是怎么也想不通了!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后悔爱上她?花子菲一直没有找到答案,这个迷题也许会伴她一辈子。 

  这个花店是楚江送给她的。她从不问楚江要过什么,她不想让自己跟楚江的关系真的就跟情妇与情夫一样。这个花店是个例外,跟一般的花店不同的是,与花店相连的,花子菲的卧室下面有一个密室,当初是为了确保有一个能躲藏的地方。可是无论是楚江,还是自己,都没有用到! 

  她现在正走进密室,手里端着食物。 

  密室不大,一桌一床,一台电视,已经是所有的摆设。床上靠着的男人,无聊的盯着电视,不停的换台。男人身上穿着大得不怎么合适的衬衫,褐色的棉布长裤已经皱的不能再皱,裤腿上还有可疑的白斑。 

  “不吃点东西吗?” 

  花子菲看着男人仍然红肿的唇,不觉有些纳闷,是不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是分外的粗暴? 

  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黎殇还是自顾的调着电视。 

  花子菲也没在意,只是将食物在桌上一一摆开。 

  “凯斯?李尔已经离开香港了,早上的飞机。” 

  没有回答。 

  “听说他在英国的未婚妻会去接机。” 

  还是没有回答。 

  “听说他的未婚妻也是贵族,而且是他的青梅竹马,媒体很看好他们的婚姻,那女孩家族的力量可以给凯斯很大的帮助,虽然是利益上的联姻,但是两个人却感情很好……很幸运了,是不是?结婚的对象是自己喜欢的人,总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终于有了动静,却只是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花子菲认输的叹了口气: 

  “真的不去找他吗?不去把他抢过来?也许,这一生也只会爱上一个人,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四十岁的女人都像你这么罗嗦吗?” 

  黎殇终于回过头,却是一脸调侃。 

  “这是过来人的意见,仅供参考而已。” 

  “突然想去旅行,要不要一起?” 

  黎殇突然问。 

  “去哪?” 

  “去北极爬山吧!” 

  “你说得是真的?” 

  花子菲瞪大双眼。 

  “当然!” 

  黎殇点头。 

  “怎么突然想去北极?” 

  她对旅游的概念仅止于法国的巴黎,中国的杭州,日本的东京而已。北极?不如杀了她算了。 

  看出了她的拒绝,黎殇笑了笑: 

  “我明天就走。对你我不说谢谢。” 

  “当然不用!” 

  花子菲摆摆手。 

  “但是,我曾经说过要送你一个大礼,这份礼物我已经找到了。你一定会喜欢的,这个真相,是你一直在寻找的……你仔细听好,我只说一遍,而且,不许问我任何问题,听完真相不管你想作什么都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无关,当然,也不用太感激我,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花子菲听着黎殇的警告,手心开始冒出细汉,难道黎殇所说的正是自己所想得?虽然她的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但是黎殇绝对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人! 

  “楚江不是死于意外,是被人陷害的。因为他要和他的妻子离婚。那个女人偷情的事被楚江发现,所以当楚江提出离婚时,她也没法反对,因为如果不签字,楚江就会将她偷情时拍下的照片公布出去。偷情并不是大不了的事,可是那女人选择的对象却不是很恰当,是自己父亲的仇人。如果公开出去,不但自己的父亲不会原谅她,她情人那边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她不想丢脸,就联合她的情人害死了楚江。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的登上帮主的宝座,但是,她却找不到帮主的信物。没有信物是不能掌权的,这是帮规,谁也不能违背,也就是说,谁找到信物,谁就可以当上帮主。 

  楚江其实早有防备,但是显然防备的不够。但是,他还是成功的将信物藏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那个地方是银行的保险柜,打开柜子需要另一件信物和一个密码。 

  那件信物是一条扔到街上都没有人拣的项链,据说是他最爱的女人送的。原本应该还有一封信,但是他委托的手下忙乱间丢了信件,只是寄来了项链。信没法找到,但是我想那个密码应该是只有你知道的暗语,去试试吧!能让楚江铭记在心的事不会很多。 

  对了,那个玉容也是被派来监视你的——这是附送的礼物。 

  以后怎么做,报仇也罢,隐居也罢,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想保险柜里的东西应该可以帮你下决定。” 

  第 35 章 

  保险柜里有的不止是那件信物,还有一份签好的离婚证明。另一份则是只有一个签名的结婚证书。 

  花子菲在盖好章的结婚证书上工整的写下自己的名字,紧挨着的名字,自然是楚江。 

  剩下的就是一大笔钱,两套别墅,和一辆车了。足够她舒服的过完下半生。 

  但是,花子菲知道,知道了真相的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报仇。她不能让楚江白白的失去生命。 

  回到英国,凯斯首先去见了奇。 

  奇躺在地下室潮湿肮脏的地板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包括烫的,打的,由于缺乏适当的处理,有的已经溃烂。即使一身的狼狈,见了他,还是笑得很坦然。 

  “思诺背叛的事你知道多少?” 

  “不比你知道的多!” 

  “你们是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比你更痛苦!” 

  “为什么不走?以你的能力,不可能逃不掉。” 

  “不走是因为我不想走,我知道你一定不会死,也知道你一定会找他报仇,我不走,是因为我要救他,跟在你的身边,是最好的办法。” 

  “他这样害你,你还要救他吗?” 

  “当然!他只是一个孩子,只是太执着于某些事,所以才做出这样愚蠢的事,我只是不想让他陷得更深。” 

  “虽然你说得不是全部,但是我还是会给你一个机会,你准备用什么回报呢?” 

  “我的忠心,如何?” 

  “我接受。” 

  凯斯知道如今族里各派的力量已经成熟,在他失踪的半年里,那些人一直在暗暗培植力量,一直试图将他推翻,如果再晚上半年,一切都无法挽回,但是现在,还不算太晚。正值用人之际,奇是个难得的人才,能留在身边,一定能起不小的作用。还好,奇没有选择背叛。 

  宴会里的凯斯依然迷人,谈判桌上的凯斯也依旧威严,但是只有凯斯自己知道,现在的凯斯真的已经不一样了。他失去了他的心。只是之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器官,虽然没有起过作用,丢失后还是很难受,胸口似乎开了一个洞,怎么也无法填平。当然,除了凯斯自己,其他人是看不出来的。 

  还是会努力的回想失去的记忆,但是每次都会头痛如绞,所以只能一点一点的努力。因为头痛过后的清晨,精神总会出奇的差。对于一般人没有什么,对于他就足以致命了。要杀他的人太多,包括身边的人,包括他的亲人。 

  他的叔叔是最有能力与他抗衡的人,也是最想他消失的人。 

  小时候总会在生日时送他有趣礼物的叔叔,现在,竟然只想杀他,想起来还是会有些惆怅,但是,他不会手软,他等待的只是机会,机会一到,该除掉的人一个也不能留。只是这机会什么时候能来,他不敢肯定。敌对的人太多,他的力量也有限,仅仅凭他一个人,就算是有神童,天才之称,一时之间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力而为了。 

  对于这些,他看得很开,只要尽力就行了,但求无悔。 

  看似叱咤风云的凯斯族长只是一个可怜虫,自己最爱的人也无法争取,甚至连找回记忆,都不能顺利完成。每当头痛如绞,却还得不到答案时,他总会觉得沮丧,无能为力,只能沮丧,这不像自己,却是真正的自己。他或许是个天才,但是,却不是神。他只是个人而已。 

  上帝还是眷顾他的,大概因为同情他人生的可悲,终于有一天,他醒来时,突然想起了一切。 

  那一天起,他开始做梦。事实上自从离开医院,他就没有再做过梦,像最初一样,睡觉的时候,还会睁开一只眼睛。 

  他梦到任性的黎殇,耍赖的黎殇,深情的黎殇,温柔的黎殇,他梦见强悍的黎殇在自己的身下祈求呻吟,他梦见高傲的黎殇在自己的身下妩媚的扭动着惑人的身体,他梦见激情中他喊他——主人……原来这是他叫他的方式,有点可笑,想来黎殇也是有些恶作剧的意味,不服气为什么被压在身下的人是他?所以这个称呼真的有些可笑,但是他却总是那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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