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 >

第25节

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第25节

小说: 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续儿,今天就让我们父子共同见证白马军团的荣誉吧!”公孙瓒的胸中也生出了万丈豪情,一心赴死之下倒也无所畏惧了。

就在这个时候,素利和柯最的骑兵军团终于冲到了白马军团的面前,在第一轮冲击之下,白马骑兵的伤亡数字暴升。本来骑兵对骑兵,双方应该是僵持的局面。可一方面鲜卑骑兵是以高速冲击白马军团,力量上占了很大的便宜;另一方面白马军团的每个人都心有顾忌,人数的劣势要让他们应付从各个方向杀过来的敌人,稍有不甚就会被偷袭得手。因此,很快的,白马军团就已经损失了近三千人。

剩下的两千人里,有七百多人还在赵云身边硬抗和连的亲卫。赵云一曲八百骑兵战到现在伤亡还不到百人,可见其日常训练的效果。赵云和和连枪来枪往,战到现在也未曾露出败像,心有旁骛之下也显现了赵云自身战力的强大。如果他和手下的士兵还能勉力支撑的话,另外一千五百人就岌岌可危了。公孙瓒和公孙续身边各还有三四百人在护卫着,其它人早已被打散,几十个,几百个各自为战,就好似在怒涛中浮沉的木舟,随时都有被浪涛打沉的危险。

“终于到了最后的时刻了,能多杀一个就多赚一个吧!”公孙瓒浑身的银色盔甲早已被鲜血染红,几乎都是来自他的敌人。疯狂的杀戮之下,他的眼睛也逐渐变得血红。在他身边,是眼睛同样血红的儿子。

“为了我们的荣誉!杀!”公孙续在这一刻像极了他的父亲,一个简单的“杀”字鼓舞了战场了每个白马军团的成员。所有的白马骑士都随着他叫出了同样的一个字——杀!

置于死地而后生!想活下去就只有杀掉更多的敌人!现在他们需要的就是杀!多杀一个就多一分机会!公孙续牢牢把握了这一点,这个“杀”字一出,就算白马义从全军覆没,也不会丧失他们的威名!

第四章 剑圣出世(一)

 齐舜也不知道自己来到大荒已多少时日,他只知道,自己终于快要离开这里了。

赢政果然是个天才中的天才,无论是内功心法还是那些奇招妙式,都让齐舜练得大呼过瘾。龙皇霸诀让他的真气脱胎换骨,再加上他本身已悟到的操控灵气的方法,成效远远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

“明本”、“道意”、“微旨”这三卷用去了他不少的时间,只因重新换了一种新的方式修炼,开始总有些不适应和需要摸索的地方。但自从“微旨卷”练成以后,他的进境就一发而不可收拾,连克“勤求”、“登涉”二卷,成功进入剑圣的境界。

剑圣的实力果然非同小可,他全身的经脉较以前不但扩张了不少,更是强悍了许多。以前的真气若是涓涓细流,那现在就是浩浩江海。而他在与科俄斯交锋时领悟到的灵气操控法更是让他把法术和真气融合得天衣无缝。若是赢政在世,也同样会惊异齐舜的成果。

闲暇时间,他一般会和玉麒麟比划比划,以便练习赢政刻在壁上的招式;有时也会骑着玉麒麟去追捕一些怪兽。当他达到剑圣的级别之后,玉麒麟对他的态度才更尊重了些,竟同意成为他的坐骑。这也就意味着玉麒麟自己的能力会下降很多,同样只能发挥剑圣的水平。要知道,以神兽的实力,是不比剑神要差到哪里去的。当然,这也充分反映了玉麒麟对齐舜的信心,它相信齐舜终将成为剑神,而让它恢复自己最强的实力。

又或者,他会一个人躺在洞口,独自品味着那份相思的甜蜜与痛苦。甄宓娇美的面庞总是会不自觉地出现在他眼前,那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想着心爱的人让他在无聊的日子中多了很多乐趣,却又在乐趣中生出更多的寂寞。

“道是不相思,相思令人老。几番重思量,还是相思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随着他的实力不断增强,那份思乡之情就更加强烈。

一天,齐舜做完例行的功课,刚想找玉麒麟切磋一下自己已融会贯通的招式心法,可玉麒麟却摇了摇头,口一张,洞中好似一道天雷劈下,竟把刻满字的墙壁劈得粉碎!

齐舜大惊:“玉兄,你这是干什么?”

玉麒麟拉了拉他的衣襟,把他往倒塌的墙壁处扯去。齐舜定睛一看,在那道墙壁的后面,居然还有一个很小的洞穴。

这个洞穴只能容得下几个人站立,洞中有一个小小的石几,几上放着一个小小的丝毫不起眼的袋子。

袋子后面的墙壁上赫然又有几行赢政的留言:“你既能到此,说明已到剑圣的级别,已有出去的希望。好!很好!朕的期望终于没有落空!石几上的袋子名叫‘乾坤袋’,是朕偶然所得的远古奇宝,不仅能用来储存物品,还能施放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法术。可惜朕始终没有查明这个法术是什么,希望你以后能为朕解开这个谜题。

至于乾坤袋内的东西,就当朕赐予你的奖赏,作为把朕的身体带回众神之地的报答。记住,一定不要忘记你对朕的承诺,朕等着回归故土的那一天!”

没想到这个小小的袋子竟是远古奇宝,齐舜不禁把乾坤袋拿到手中,滴血认主。滴血认主是众神之地的一个基础法术,主要用来拥有宝物。一旦被滴血认主的宝物就只能归它的主人使用,直到它的主人死去为止。就好像乾坤袋,若不是赢政已经死了,否则就算放在齐舜的面前,齐舜也是无法使用的。

认了主,齐舜心念一动,一个巨大的空间瞬间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就是乾坤袋的内部,大到几乎可以盛得下一个万人的军团。空间虽大,东西却不多。赢政一生身份尊贵,能让他看上的宝物也不会有很多。

首先映入齐舜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战戟。这支戟静静地立在那里,戟身隐隐透着七色毫光。它的样子颇似吕布的方天画戟,甚至在戟身上都镂刻着龙纹,在与戟尖相连的地方同样有一个张开大口的龙首。只是这支戟看起来中正平和,不像吕布的方天画戟那样充满了杀气。齐舜仔细看去,只见戟身刻着四个篆字:轩辕龙戟。

齐舜把这轩辕龙戟握在手中,一种莫明熟悉的感觉流淌过他的全身,这支戟就好似他多年的老友,和他这样的水**融。

“轩辕是我大汉祖先黄帝的姓氏,难道这支戟是与黄帝有关的上古异宝?不知与吕布将军的方天画戟相比又会如何?”齐舜暗想。一时之间他还弄不清楚这龙戟的好处,不管怎样,先用着再说。

轩辕龙戟的旁边是一把剑,黑色的剑柄,黑色的剑鞘,看起来毫不起眼,却有个非常有霸气的名字——“睥睨天下”!剑的旁边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是赢政的字迹:“睥睨天下,似为仙剑,不达到剑仙的水准无法使用,实乃朕之大遗憾!”

齐舜拿起“睥睨天下”,却无法把剑从鞘中拔出。难道真的要到“剑仙”的水准才能用它?而“剑仙”又是什么?剑神之后的境界?齐舜摇了摇头,又把剑放了下来,接着往下看去。

这第三件宝物是一把黑黝黝的弓,赢政在弓的旁边留字道:“寂灭神弓,射出之箭内藏寂灭幻术。”齐舜虽然对法术所知甚详,可对幻术却了解甚少,以后等回去了找个幻术师学习一下吧,这寂灭幻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四件也是最后一件宝物是一件黑色的战袍,赢政好似对黑色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旁边留字道:“归灵霞衣,可经常反弹对手的真气攻击。”齐舜暗暗吃惊,这果然又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穿上这件“归灵霞衣”,面对使用战斗真气的高手就等于多了一个护体屏障,甚至还能被动反击,能被赢政看中的果然都是好东西。他把“归灵霞衣”穿在了身上,只觉轻飘飘的感觉不到一点重量,合身之极。

“玉兄,现在是不是可以出去了呢?”齐舜收好了乾坤袋,又把赢政的石棺也收到乾坤袋中,再把墙上所有的文字都毁掉,转身望向玉麒麟。

玉麒麟点了点头,示意他坐到它的背上去,然后撒开四蹄向洞外跑去。赢政的留言中提到,离开这里唯一的途径就是到这大荒之地的中心一个叫往生峡的地方,击败负责看管这大荒的远古凶兽,才能取得撕裂空间的钥匙。

齐舜的心中既激动又忐忑,激动的是终于有机会回去看到他的亲人和朋友了,而忐忑的是这回去的路又真的这么好走么?

第四章 剑圣出世(二)

 玉麒麟出了洞口,却没有立刻奔向往生峡,忽然引颈长啸。

齐舜颇感意外,不知道玉麒麟有什么用意。长啸一声之后,玉麒麟便站在那里,好似在等着什么的到来。

没过多时,只听远处传来轰隆隆的蹄声,一条银线从地平线处出现。齐舜极目远眺,发现那道银线竟是数千白马银甲的骑士!

在这大荒之地居然还有骑士的存在?齐舜极为意外,他本以为这里除了凶兽怪兽就没有其他的生命,哦,当然还有玉麒麟这样的神兽在。可这些骑士又是从哪里来的?又属于谁的编制?

等到那些骑士又近了些,齐舜又发现了一个让他更为意外的现象。原来飞奔而来的并不是一人一马的骑兵军团,而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怪兽。这些怪兽类似他从书上看到的只有西方才会出现的人头马,有着人的上半身和马的四蹄,但细看又有些不同。它们属于马的那一半有着酷似老虎的纹路,肋生双翼,属于人的上半身覆盖着银白色的战甲,竟像是天生的!

每个怪兽的手中都握着一把明晃晃的战刀。这些战刀和大汉的斩马刀又有些不同,刀身长而阔,大约有七尺长短,竟像一把被拉长了的巨斧!

这数千人马怪兽中有一个忽然加速,转瞬间就已到齐舜的面前,又如同钉在地上般笔直而立。这怪兽奔来速度极快,却又能瞬间停住,好似一点也不受惯性的控制。它一停下,后面数千怪兽也跟着嘎然而止,动作整齐划一,就像整日训练的一般。

那领头的人马怪兽忽然拜倒在齐舜的面前,大声道:“逐日拜见主公!”

没想到这怪兽居然还能说出人言,齐舜更是惊得说不出话来。自己从前看过的书中从未提到有此类怪兽的存在,现在真是让他又开了一次眼界。

他低头看了看玉麒麟,那玉麒麟好似看懂了他的心意,头一昂,表现出很骄傲的样子,仿佛在向齐舜邀功一样。

齐舜赶忙道:“请起请起……只是逐日兄是否弄错了……”

“逐日没有弄错,老主公提到过,能够骑着神兽玉麒麟出现的人就是我们的新主公,是能把我们带走的救星!”逐日说得斩钉截铁。

“你的老主公?”齐舜好似明白了些,问道:“难道是赢政前辈?”

“正是!老主公虽然仙去已久,可他的命令在我们族内一代传一代,谁都不敢忘记。没想到在逐日这一代,竟有幸等到新主公的降临!”

“你们这一族我以前从未听过,难道和西方的人马一族有什么关系?”齐舜还是很好奇的。

逐日一脸的茫然,道:“什么是人马族?逐日并不清楚。我们这一族名叫招司,本是远古神族,专为西王母养马。后来因用错了草料,养死了王母的一匹爱马,被王母贬到人间,并把我们的身体和马连到了一起,一生与四蹄为伴。数千年后,我们招司一族卷入了一场大战,结果整族被对方弄到此处,又已过了千年了。”

齐舜听了不禁乍舌,整族被“大挪移术”搞到这里,那要多少个大幻术师啊,可以想象千年以前的那场大战究竟有多么的激烈。只是如此大规模的战争在现存所有的史册上居然都没有提到,当真是蹊跷得很。

只听逐日又道:“原本我招司族人丁兴旺,有数万之多,可到了这大荒之地就再无肥沃的水草来养活我们。我们本来并不是以肉为食,可这里除了那些凶恶的怪兽就是黑乎乎的石头,不吃肉我们又怎能活下来?但就算是吃了肉也不行,我们族人大多水土不服,生育能力直线下降,因此这一千年来我们族人丁式微,到现在加上妇孺老幼也只剩一万不到了。逐日虽是族长,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齐舜点了点头,道:“这我能理解,逼吃草的你们吃肉,也真是难为你了。”

“后来我们碰到了老主公,他告诉我们,虽然他自己已没有能力把我们带回故乡,可以后终将会有人把我们带回去,而那个人就是我们的主公。只要主公能让我们回到水草丰富的地方,我们族自然能够重新成长壮大,而作为回报,我们会派出族内最勇猛的战士为主公效力!”

齐舜算是听明白了,示意让逐日站起身来,道:“带你们回去自然没有问题。只是如果你们跟着我,就算回到了众神之地,也会时刻面临危险,我希望你们能有心理准备。”

逐日傲然道:“如果主公能把我们带回去,就算是赴汤蹈火我们也在所不辞!这一千年来,我们时刻要抵抗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