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满唐春 >

第256节

满唐春-第256节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赞婆第一次看到赞蒙赛玛噶如此失态,心知肯定出了大事,不然以赞蒙赛玛噶的高傲个性,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赞蒙赛玛噶没有说话,轻轻叹了一口气,默默把手里的纸条递给赞婆。

接过来一看,赞婆的脸一下子也变了色,只见上面书着:大将军尚襄纳妾之夜惨遭毒死,逻些城群龙无首,谣传赞普松赞干布被唐军击杀,论钦赞兄弟谋反,梅伦、客乐等旧贵族起兵造反,羊同、多弥、西部诸族也乘机兴兵入侵,现在的吐蕃,己乱成一团,信中还说,请松赞干布或赞蒙赛玛噶尽快回逻些城安抚人心,稳定军心。

从出现谣言的那天,赞婆就知大事不妙,吐蕃要变天,没想到,事情在有心人的推动下,越演越烈,加上后力空虚、重心人物不在,权力出现真空,尚襄是赞蒙赛玛噶的师父,也是吐蕃的第一战将,不过他的勇猛,仅限于在战场之上,不是那种上马可以立国,下马可以安邦,文武双全之人,他只是良将,却不是良才,没想到竟然让人毒死。

尚襄一死,那逻些城再没一个够分量的人在号召,那些被松赞干布打压的旧贵族,那些被吐蕃欺压的民族部落,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说不定他们就是互相勾结的,虽说不至所有人一下子倒戈,情况极为危急,但此刻需要有人挺身而出,以正视听。

赞蒙赛玛噶一来为师父的惨死难过,二来也为吐蕃的前途忧心。

“公主,赞普还在,他手下的精兵良将还在,不怕他们玩什么花样”赞婆心如细发,坚决地说:“此刻要做的,就是告知赞普大人,然后你尽快赶回逻些城以正视听,不要让那些谣言再肆意传播,内乱得越久,就越伤我吐蕃之元气。”

“可是,这里的唐军怎么办?”

“全留给我,现在他们丢弃了绝大部分的装甲,剩下那么一点人,也翻不起浪花,不足为患,只要留五千人马给我就行,要是不够,我会就地征兵,也可以找我弟弟悉多借兵。如果再这样拖下去的时候,正好中了唐军的圈套。”

赞蒙赛玛噶犹豫了一下,很快就点头同意了。

什么事都有大小之分,几万大军,可不能让几千人玩弄于鼓掌之内,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吐蕃的稳定。

“那好,这里就交给赞婆将军了。”赞蒙赛玛噶对赞婆行了一个礼,老实说,那个叫候君集的大唐将领实在太狡猾。自己的确不是他的对手。

二人刚刚商议完,一个士兵上报这次战后统计。

“念”赞蒙赛玛噶淡淡地说了一个字。

“是”那士兵敬了一个礼,然后念道:“据统计,斩首一千六百三十七人,缴获装甲一千八百七十二套。其中陌刀二右八十六把,唐制长槊一千二百三十六柄、长弓八百三十二张、战马二千一百三十六匹、此外还有斧头、绳索、长横刀、短横刀一批。箭矢无数。”

看到两人没有反应。继续念道:“我军阵亡三千八百四十五人,伤二千五百人,其中多为箭伤。”

虽说做好了准备,但是听到这个这个伤亡数字,赞蒙赛玛噶还是大吃一惊,加起来伤亡了六千多人。如果不是赞婆赶援及时,从背后袭击了唐军,自己这一万多人估计就成为别人赫赫战功的垫脚石了。

那一千多斩首,其实只有不到三百是属于自己的。而代出的代价,十倍以上。

“玛噶公主,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赞婆有意岔开这个话题。

赞蒙赛玛噶咬咬牙,坚决地说:“马上!”

。。。。。。。。

在山洞里,刘远刚刚修炼完血刀教自己的吐纳之法,就看到金勇一脸贱笑地在门口候着,一看到自己修练完毕,马上讨好地凑了过来。

“将军真是勤勉,天天修炼不止,真是我等之楷模。”

刘远懒得理他,没好说地说:“有话就讲,有屁就放,不,别放,别跟我扯淡。”

“是,是”金勇一脸正色地说:“将军,找到肥羊了。”

“找到了?”

“嗯,就在离我这里向北五十里的地方,大肥羊啊。”

刘远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说:“你没弄错吧,哪里我们不是走过吗,穷山恶水,一个个都穷成渣渣了,有什么肥羊?”

“嘿嘿”金勇奸笑二声,走到刘远面前小声说:“将军,我就猜到你有疑问的,穷村有富户,穷庙出富和尚呢。”

在金勇的解释下,刘远这才明白,吐蕃的传统信仰乃是苯教,其中早巳融了许多自身生长的原始巫教因素,崇拜自然神灵,有专业巫师。这些自然崇拜,鬼神崇拜,图腾崇拜,以及占卜、禁忌、巫术、血祭等都是藏土原来流行的原始巫教重要特征。本教传入后并未消灭这些传统信仰,而是予以吸收、改造,由之其宗教一新面目。

吐蕃人很信奉神灵,也许是统治者需要它们来安抚那些农奴,农奴也需要精神方面的慰藉,对于寺庙的供奉,都非常大度,把好的都捐给神庙,只要有名的寺庙都富得流油,而离这里五十里的地方,就有一个大镇巴寺,用金勇的话来说,那是吐蕃一个有名的古寺,里面的佛像表面都镶了黄金,富得流油。

刘远这才想起,吐蕃人的确很信神灵的,连子女都舍得送去血祭,金银财宝什么的,肯定不会少,后世挖掘那些古寺的藏宝室,那金银珠宝堆积如山呢。

“干了。”刘远心头一片火热,毫不犹豫地说。

ps:八月,如火的八月,这个月,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感觉各位书友的厚爱,这些炮兵都记在心里,有意见请到书评区提,其实炮兵把每一条评论都看的,不要恶意攻击就好,我的目标,下个月继续努力,写出有质量的东西,也请大伙不要跳着订,看本书的朋友都知道,炮兵很喜欢埋伏笔,有伏笔推动主线,跳着来订阅,说不定就错过伏笔,看起来显得不合理了。

360藏獒凶猛(求保底月票)

“报”

就在刘远准备计划去抢那大镇巴寺时,一个斥候突然跑到面前禀报。

“说。”刘远说话简单直接。

那斥候得到刘远应允后,这才把探到的消息说出来:“禀将军,吐蕃人在运输粮草,就在离此地向北二十里处,据估计,此次运粮食的马匹有二千匹,另外还有活生生的牛羊过万头。”

刘远眼前一亮,连忙问道:“护卫队有多少人?”

“从千里目查看到,押送的将领是一个千户长,手下有二个百户长,大约有战兵一千,辎重兵有四千,全都配了长矛弓箭,就是休息时,也派双倍的斥候加强警戒,显得非常谨慎,不容易接近,要不是有千里目,属下难能以摸清他们的底细。”

三百人不到,对付四千,的确不太好下手,如果第一次还好说,不过有了上次惨痛的教训,肯定会戒备森严,要想得手,那还得看看运气了。

“刘将军,我们要不要再去立了这个战功?”金勇这个好战分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刘远。

刘远淡淡地说:“我们偷偷在这里躲藏起来的原因,就是为了断吐蕃人的粮道,骚扰吐蕃人的后勤补给线,可不是像只乌龟一样躲在这里游山玩水的。”

“当然”刘远补充道:“只能智取,不能力敌。”

“是,是,将军英明”

刘远挥挥手:“好了,都好好准备吧,准备多点油脂什么的,这大冬天的,就是有这些东西烧起来方便。”

进吐蕃后,刘远用得最多的就是火攻。最成功就是上次火烧粮草,以极小的代价把吐蕃的粮草全部烧光,除此之外,还灵机一动,临时嫁祸给多玛的守将悉多,不仅挑拨了松赞干布和论钦陵兄弟的感情,也为好漫天的谣言平添了不少“佐证”。

等金勇和和斥候都下去准备了,刘远看看那铺在雪地上的羊皮,虽说在冬天,睡在厚厚的羊皮上是很舒服的一件事。不过刘远更怀念自己在大唐的那张舒舒服服的大床,怀念自己身边重要的人,此刻,小娘、杜三娘、崔梦瑶、黛绮丝她们现在还好吧?

一想到她们,刘远突然想起候君集“权宜行事”的指令。心里暗暗下决心:干完一票,再洗劫了那个什么大镇巴寺。干了那“肥羊”。说什么也要打道回府了。

什么虚名,珍重不如亲情,贵重不如性命。

自己本来就是半路出家,临危受命,现在拿到这样的成绩,特别是摧毁吐蕃的锻造工场。光是这一件,就足够自己显摆了,现在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

。。。。。。。。。。

翌夜二更三刻时分。星稀、风高,马用络头套嘴,脚上包着厚厚的布,刘远一行悄无声息摸到那吐蕃人的临时营地附近。

“将军,他们的戒备森严了很多啊,还设了机动巡逻队。”赵福小声地对刘远说。

刘远点点头,很明显,这些吐蕃人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不敢轻松大意,警戒大大加强,光是看明里的,防守力量比一次的增加了一倍不止,营地不再选那些狭隘的山沟,就设在背风大空地之上,在营地中央,还搭起了一座简易的了望塔,有吐蕃士兵在上面守望,的确很难。

有难度,也就是有挑战,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到那些挤在一起的羊,特别是那身又厚又长的羊毛时,嘴角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那上万只羊,在刘远的眼里就像上万个火把,只要把那些羊点着,大功可告成。

观察了一会,刘远招招手,把荒狼、金勇还有十几个精锐的镇蕃军战士叫到眼前说:“大伙看,在西南角那个地方,是一个开阔地带,离粮草和羊群近,防守相对薄弱一点,容易撤退,一会荒狼大哥带队,你们最快的速度点火,然后什么都不要理,尽快撤出来,我会率人在这里帮你们阻击,千万不要恋战。”

方法不怕旧,只要能凑效。

还是混进去,伺机放火,然后趁乱逃跑,刘远现在己经开始幻想着这里火光冲天的样子了。

荒狼一行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慢慢摸了过去。

冷箭、暗杀,鱼目混珠,荒狼和金勇这些人可以说是工多艺熟,轻车就路,在那身吐蕃全身只露出双眼的装甲掩护下,很快就接近了那堆放粮草的地方,旁边就是用栏栅简单围起来的牛羊,这是吐蕃人的习惯,活着的牛羊也是粮草的一种,带上它们,一来方便运输,不用背不用驮,自己就行,二来打持久战的时候,不仅有羊奶喝,说不定那羊群不减反增呢。

眼看就要得手,一众镇蕃军眼里都有了莫名的光芒,就在所有人,包括刘远以为又一个大功在大火中诞生的时候,突然间,有人突然“啊”的一声惨叫,接着传来一阵低沉而有力的狗叫声。

那似一种很威严、很有力量的声音,听起给人的感觉,高傲且充满力量。

事发突然,刘远连忙举起千里目标一看,没想到这么一看,一下子吓了一大跑:不知从哪里跑出七八条好小犊子一大的大狗,一边狂叫一边扑向那乔装的镇蕃军进行嘶咬,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得清楚,被咬的那士兵被一头身高达到一米五,身高、体长、毛黑,头上顶着一圈金色的毛发,好像戴了一个皇冠一般的大狗一咬一扯,那手己经弯曲变形了。

刘过内心一个激灵:不好,是吐蕃的藏獒。

藏獒,又称番狗、羌狗、松藩狗、苍猊犬、雪山狮子,是一种原产于吐蕃高原的大型烈性犬种,主要特征为高大、凶猛、垂耳等,成年个体威风凛凛,神似雄狮,体长可达1。5米,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对陌生人怀有强烈的敌意,但对自己的主人却极为忠诚,如果说海冬青是吐蕃人眼中的神鸟,那么藏獒,则是吐蕃人心中的神狗。

怎么也没想到,吐蕃人竟然在哪里悄悄放置了藏獒,这些藏獒的鼻子非常灵敏,吐蕃人的气息和大唐人有明显的区别的,吐蕃人因为吃得太多羊,身上有一股羊肉的檀腥味,镇蕃军那身“皮”可以骗得吐蕃军的眼睛,却骗不过藏獒的鼻子,不同的习惯,那气味相差得实在太远。

这些凶狠而又巨大的獒,是这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稳妥的道防线啊。

“啊,这是什么狗,这大只的?”

“快跑,这些狗都发疯了。”

那藏獒爆发力很强,身形虽说有点大但非常灵活,猝不及防,乔装的镇蕃军一下子被扑倒了三四个,被那些藏獒嘶咬着,就是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快,有人袭营”

“都快起来,有人要攻击这里,快起来”

“有人袭营,快,把红巾绑在右手区分敌我。”

藏獒一出动,一下子所有人都惊动了,一个个吐蕃士兵吼叫着提着武器冲了出来,刘远赫然发然,这些士兵都是衣不解甲,一拿起武器马上就能参加战斗。

荒狼的反应很快,那藏獒一扑出来,马上就一箭射出,这一箭射在那藏獒的背上,仅箭头射入,没有要它的性命,那藏獒一时凶性大发,吼叫着,带着箭扑了过来,那血盆大口,好像一口要把脑袋咬掉一般,极为凶残,荒狼身形一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