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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节

三国首富-第1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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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还不乐意多要几头猪呢!多要几头,他不得多杀几头啊!

不过,今天,屠夫很开心,即便杀的再多,他也乐意。“于瘸子,别磨磨蹭蹭的了,快去让你手下人,都把肉猪给准备好吧!一会儿,会有军队过来,把肉猪驱赶到我哪里去。”

一千头猪,在这里杀,运起来都是个麻烦。

所以,廖化干脆让旗下一千人,骑马将肉猪,驱赶到屠夫杀猪的地方,圈起来。再让屠夫他们一只只宰了,要方便多了。

“军队?”于富强脸上仍旧有些不爽,拉着个脸,沉声道。“你就说吧!到底是谁要这么多的肉猪?这是要养猪场,放大血啊!马上就要过年了,到时候,我还得备不少猪呢!”

“你别拿军队来吓唬我,”于富强咽了咽口水,说话的时候,瘸腿还一垫一垫的向远处眺望,不知道屠夫说的真假。“要是不找个好点的借口,拿了这猪圈的肉猪,我可是会写信给秦大人,去告你们的。”

屠夫闻言哈哈大笑起来,“于瘸子,你认识几个字啊你?就你还给秦大人写信,真不害臊啊你!人家秦大人有空搭理你吗?”

屠夫捧腹大笑道。“瘸子看你这么可怜,守这猪圈好几年了,我劝你啊!没事多回回西城,又不远,省得呆在这里啊!把你人都快要给呆傻咯!”说话的时候,屠夫搭着于富强的肩膀还不知道吧!秦大人三日之后,要与蔡邕蔡先生的女儿,蔡琰成婚啦!这可是大喜事啊!”

“哎呀!”于富强闻言脸上一喜,哈哈哈的笑的好不夸张,整个人跟疯子似的,招手,让厂子里的员工全都汇集过来。“秦大人要成婚了,秦大人要成婚啦!”这可是大好事,秦大人现在都二十好几了,早过了成婚的年纪了。

于富强直大力拍着屠夫的肩膀,眉开眼笑道。“秦大人要结婚这种大事,你居然还瞒着我,我就说嘛!除了这事,谁还能找我要一千头猪啊!秦大人要成婚了,甭说是一千头肉猪,就是一万头,一万多好多头,我也给他弄出来。”

于富强笑着笑着,眼泪唰唰的流了下来,秦汉为了西城繁华富强,为了百姓安居乐业,为了……到现在才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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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大婚

更新时间:2012…10…2317:04:56本章字数:5098

风雨同路,一路,几多不易,多少次身陷危机,多少次,在漆黑的夜里,对佳人无尽的思念,在这一刻。&&

在这一刻,秦汉终于要将蔡琰拥入怀中了。

从慈母手中线,到月满西楼,经历颇多,终于要修成正果了。

自从蔡琰到了这西城之后,就从未离开过西城,多半的时间,都呆在这香满楼的二楼。抚琴,坐在窗户边,等待着秦汉的归来,一次,又一次……

手中的琴儿,都已经被摩擦的起了一层纱了。

虽说现在手里有钱了,秦汉可没想耗费太多钱,只想从简而婚。但这已经不是他能做主的事情了,蔡邕不管怎么说,那可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是这个时代的大名人,自家的宝贝女儿,要嫁人了。

岂能不隆重?

秦汉要娶蔡琰的事情,早在很久以前,大家心里就很清楚。只不过,那会儿秦汉还没有实力,没人正视过他。

秦汉那会儿只不过是一个商人,就算他后面做了西城的县尉,地位也远远不及蔡邕。门不当户不对,甭说他人不看好了,蔡邕又怎么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世人瞧不起的商人呢?

而,就是这么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商人,渐渐早就了今天的成就。

西城经受住几度战火的洗礼,考验。秦汉,也一步,用商人的身份,跨入到诸侯中的行列。

即使。秦汉占据的位置。只不过一个县城而已。

但没人会再敢小看秦汉。

秦汉一手带起来的恐狼,威震四海,名扬天下。又有三千陷阵营,杀敌数倍,陷阵营却不伤分毫。金钱豹,野猪团……这两支队伍,虽说没有过什么大的战绩,也渐渐的进入到诸侯的视线之中。

吕布闻言高顺的陷阵营以三千人,杀退骑兵一万余人,气的是破口大骂高顺不义。恨不能时光倒退。吕布怎么也不会答应,一百万钱,就让秦汉把高顺给买去了,现在吕布再后悔也没什么用处了。

步兵能用三千人。杀骑兵一万人,而不伤分毫。

这几乎就是个奇迹。

按照以往来看,往往一个骑兵,就能对阵十个步兵,而且,骑兵还更要厉害一些。

常规,被高顺彻底给粉碎了,直到陷阵营的出现,人们才意识到,骑兵并不是万能的。!。步兵。也能击垮骑兵。

自从陷阵营扬名后,大汉天下的诸侯们,纷纷派遣斥候,奸细前往西城,想要窥觑西城高顺的陷阵营,究竟是怎么练兵的,他们的装备又是怎样。

他们化作商人,随意带点东西,到西城卖了,再购买一些粮食。找个酒楼一呆就是一段时间。几乎西城的酒楼,根本就腾不出空位来了。

因为秦汉有明确规定,除非是持有西城居民身份证的人,要不然是不允许,城中的房舍。卖给外来人的。

秦汉对人口的控制还是比较严格的。

在西城耗费了不少钱,也难得见到几次陷阵营。最多。也就是知道陷阵营的装备几何,军营中,甭说他们这些外来者了,就算是蔡邕要想去军营,都得经过同意才行。

陷阵营武装到牙齿的装备,放眼整个大汉,除了少数的几个诸侯之后,还真没几个人,能养得起,能打造的出这么一支精良的队伍来。

在秦汉宣布要跟蔡琰结婚的那一刻,西城全城百姓,皆是喜气洋洋,喜不自禁。处处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秦汉与蔡琰成婚的消息,随着探子们的飞信,传到全国各地。但凡诸侯们,无不送来贺礼,恭祝秦汉大婚新喜。

宴席。

秦汉穿着大红袍,一手提着酒壶,一手端着一酒樽。香满楼三楼,全都摆酒席了,除此之外,军营中,也全摆了酒席。整个西城的四条主干道,就连环城路,百姓们,也一个个把自家的桌子,给搬到外边来凑热闹了。

加个菜,买点酒,老神在在的跟着热心的邻居们,推杯助盏,共祝西城之主。秦汉新欢大喜。

“主公,”这一天,典韦似乎比秦汉还要开心,满桌子的菜,一屋子的酒。随便喝!典韦摇摇晃晃,大手抱着一坛子美酒,站了起来,朗声道。“主公,典韦,典韦要跟你干一坛。”

典韦的眼眶中,有些红润,秦汉虽不懂,去能感觉到典韦的落寞。秦汉从未见过典韦这般眼神,即使面对在强悍的敌人,就算是与吕布战在一块时,也从未见过。

秦汉没有去问典韦,但到现在,他才想起,典韦这么大年纪了,怎么从来没有提及过他的家人,难道……

自从典韦跟着秦汉之后,如同秦汉的影子一般,形影不离的保护着秦汉的安全。秦汉跟典韦之间的关系,亦师亦,如果没有典韦,没有百兽图,没有典韦一直以来的保护和教会,秦汉又怎么能有今天?

他从来就没有要求过什么,没给秦汉说,要当多大的官,也没说要秦汉给他多少钱。唯一的要求,也就是想吃的好一点,喝的爽一点。

典韦,就是演义中,曹操身边的超级保镖,恶来。

这样的一员悍将,跟在自己身边,秦汉有时候都觉得,会不会委屈典韦了?想要交给他一个军,让典韦去打理。想想还是算了,典韦不擅统率,也不喜欢被束缚的生活。

典韦,天生下来,习性就已如此!

不求功,不为利。

四周桌子豪爽的壮士们,很吵闹。而,此时秦汉眼中,就只有典韦。这个粗狂的汉子,看起来傻傻的,憨憨的,却总是没日没夜的守护在秦汉周边。有典韦在,秦汉才能酣然入睡。

“好!”

四目相对,秦汉将手中的酒樽,丢到一边,让人去取来一大坛子抱在怀中。与典韦手中的酒坛子,碰撞了一下。“典兄要敬酒,秦汉焉敢不陪。喝!”言毕,仰头一抱着酒坛子,猛灌了起来。

虎目中,盈盈噙满了泪花儿。典韦曾几何时,几度想要撇去秦汉,去天下各地,四处寻找,打探自己儿子和老婆的消息。最终,却因为秦汉树敌太多,自己走了,担心秦汉会不会被人给刺杀了,而没能离开。

恐狼,周仓,又多出来一员超级猛将。李进。典韦,终于可以放心了。

典韦见秦汉猛灌,也仰头一口干尽,心中念念道。“主公,你身边有李进,典韦放心了,今日主公大喜,典韦自当与主公一醉方休,来日,典韦将远去,寻找老婆和儿子去了。等典韦找到孩子以后,定然会再回来追随主公左右。主公,此酒,就当是拜别了。”

喝完一坛之后,秦汉拍了拍典韦肩膀,径直朝着恐狼们坐在的角落里走了过来。有四十多张桌子,除了两百恐狼之外,还坐着死去恐狼的家属。

李月抱着酒坛子,跟着秦汉的身后,看着这个令人敬佩的背影,李月真心替秦汉开心。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嫁给主人该多好啊!

本来秦汉是打算,一次性,把蔡琰,董媛,貂蝉全给娶了。

但是因为董媛现在还处于缅怀,伤心中。在西凉,还有个不成文的习俗,家中长辈有丧事的话,儿女三年不能嫁娶的。

秦汉又是亲手杀了王允,连董媛暂时都不能嫁给秦汉,貂蝉又怎么能嫁娶呢!

不等秦汉走近,身仍旧套着钨铁甲胄的恐狼们,早已是悄无声息的站了起来。在西城,今天成婚,又有暗部的人守护在秦汉周边,要不然恐狼们又怎么会坐在这酒席来呢?

秦汉没有说话,咬着嘴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又吐了出来。先是接过李叶手中的酒坛子,祭天,往地面洒了一圈,祭死去的恐狼群狼们。是他们无谓的牺牲,一次次,一次次才能抱得西城如此。

在心里,秦汉默默道。“兄弟们,来生,我们还要做兄弟。”

恐狼们,纷纷端起手中的酒樽,和秦汉一样,将酒樽里的酒水,全部倒在地。从一开始立军时,恐狼就已经存在,从一开始到现在,他们恐狼一直存在。

像影子般,围绕在秦汉身边,为了西城,为了秦汉,付出多少,这其中,怕是也就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只有参与了,才知道西城能有今天,有多不容易。

恐狼群狼,每一个人身,最少都超过了十道致命的伤疤。

记得有一天,群狼们闲来无事,还在一起比对过谁身的伤疤数量最多。其中有个百人队长,身居然可怖的超过了一百多道伤痕,小拇指都不见了。

想想,缺少了一个小拇指,手臂伸出来,有多滑稽,难看……

但在狼群中,没有人觉得浑身伤痕累累的队长很可笑。相反,他是群狼的骄傲,因为他们多受一点伤,秦汉就能少受到一点伤害。

多一点伤疤,多一个荣耀。

秦汉目光如炬,一一扫过群狼,每一个人,他都不会忘记。“兄弟们,干了这杯酒……”

秦汉声音巨大,宛如雷声般,在西城滚滚炸开。

香满楼三楼,军营,西城四条街,在这一刻,纷纷站了起来,高举酒樽。“干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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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蔡琰的初夜

更新时间:2012…10…2412:38:53本章字数:6684

秦汉醉了,肚皮涨起来,跟蛤蟆似的。

虽说这个年代的酒水程度不高,可也经不住这样子喝啊!

秦汉四至八叉的躺在柔软的床铺,鼻子里闻着淡淡的清香味,稍微回过神来。睁开眼,蔡琰端着一盆温水,放在床边。白皙娇嫩的纤纤小手,拧干了毛巾,正给秦汉擦拭着脸的汗珠儿呢!

“你醒了?”烛光中,蔡琰的脸蛋,显得特别红润。“我给你煮了一碗姜汤,现在还有点热,你要不要喝点?”蔡琰轻挪莲步,走到一旁八仙桌,把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姜汤,端了过来。“喝点!喝点会舒服一些的。”

“嗯!”

秦汉坐了起来,端着姜汤,喝了起来。这碗都还是热的,显然,蔡琰有经常去热。

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天寒地冻,外面飘起了鹅毛大雪,秦汉的心,却很温暖。喝了点姜汤,心里也热乎多了,脑袋清醒不少。

看着窗前,红衣女子,秦汉心里暖暖的。

蔡琰接过秦汉手中的空碗,贴心道。“现在舒服点了嘛?”

“嗯!”秦汉点了点头,伸手将蔡琰揽入怀中,拥抱着蔡琰,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感受着蔡琰身的温暖。

除了这一次之外,秦汉还从来没有见过蔡琰穿过其他颜色的衣服呢!蔡琰生来幽怨,性格如此,悲天悯人,也喜欢穿白色朴素的衣裳。

“这些天。我不在。你瘦了好多。”

红袍子,是丝质的,手感特别细腻,柔滑。像是蔡琰的皮肤,令人浮想联翩,秦汉将蔡琰揽入怀中,细细的感觉着蔡琰的心跳,闻着她身散发的淡淡的清香。“文姬,你真美。”

蔡琰躺在秦汉怀中,耳边传来秦汉吐气声响。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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