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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8节

三国之我是皇太-第7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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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啊。

这喜悦就像是获得了宝贝,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难免心痒难耐。只有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才是真正的爽快啊。

这喜悦也是一样,要与人分享才能更加的畅快啊。

“对了。为了让刘冯成为瓮中之鳖。单于为何不将大军分成四个部分,将朔方城池团团围住呢?”

笑罢了,严忠又想起了一个事情,于是说道。

“哈哈哈。”

严忠这个提议,也算正常。毕竟,围而不攻的要意,就在这个围字。而今,大军在侧,足有二十五万。

不围起来,实在可惜了。

但是没想到,严忠刚说完,魁头,步度根,柯比能等人就大笑了起来。

“单于与诸位何故发笑?”严忠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由诧异道。

“我们大鲜卑都是骑兵,攻城太不划算了。而刘冯在城中足有四万二千精兵,又有许多粮食。围而不攻,他也能坚持许久。而汉朝的实力,又强大无比。若是让汉朝的人反应过来,堆积了许多兵马过来,那就糟糕了。所以,让刘冯轻骑突围才是王道。而你们汉人的兵法不是有一句话吗?叫做围三缺一。但那太明显了,而且我们大鲜卑也不需要。因为我们大鲜卑,即使是围一缺三,也能将那刘冯给截下来。因为我们大鲜卑有最快的骏马,最好的骑士,以及最好的追踪之人。刘冯不跑则以,若是跑出城池,定叫他五马分尸。”

面对严忠的疑惑,魁头张口解释道。

当魁头说出了这番话之后,不管是步度根,还是柯比能,都是一脸的傲然。没错,他们不曾将刘冯的步卒放在眼里。

因为他们是骑兵中的王者。而步卒只是龟缩在城池中的乌龟而已,一旦是脱离了城池,他们就能将步卒击垮。

在他们的眼中,匈奴骑兵与汉军步卒的结合才是可怕的,而现在匈奴已经败亡了。只剩下的汉军步卒。

就是土鸡瓦犬之辈尔,不堪一击。刘冯的性命,更是在他们的手掌之中,要他生,他就生。

要他死,他不得不死。

而严忠呢?他听了魁头的话之后,先是一愣。但紧接着,又觉得有道理。鲜卑人就是这么强大。

他们有最强壮的骑士,奔行最快的骏马,有最精锐的射手。

若是刘冯想走,即使是轻骑出走,怕最终也要被鲜卑人给追击上,斩下头来。在这草原,鲜卑人才是真正的霸者,王者。

刘冯不过小泥鳅而已,也敢与鲜卑骑兵争雄?

想着,严忠顿时放下心来了。

大汉兴,全系刘冯一人尔。刘冯薨,则是大汉崩。

大汉崩,则鲜卑大兴。

只要刘冯一死,汉朝的霸业就崩溃了。而现在的局势,容不得刘冯不死啊。

哈哈哈。

严忠心中更加的亢奋了,这一下,公孙氏的江山,当真是铁桶一般的牢不可破了。

第339卷第2720节: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风清云谈

在这一刻,鲜卑人是自信的,乃至于高傲,不可一世的。因为,鲜卑人确实是有这样的资本。他们雄霸草原,他们的骑兵是真正无敌的,是骑兵之中的王者。

小小步卒。

即使是再厉害,论起速度,战力,远不及骑兵。而且,河套草原广袤无边,骑兵纵横来去如风。

步卒?

嘿嘿,慢慢吞吞的,骚扰也能将步卒骚扰死了。

所以说,鲜卑人的自信,高傲,嚣张不可一世,都是有资本的。都是有根据的。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匈奴人完败了,汉人没有了匈奴人的骑兵作为仰仗。不过,这已经是提前了不是吗?

刚才的情报已经是非常的清楚了,匈奴人溃败了。败的如此惨烈,等一会儿就有沙海的消息传递过来了。

所以说啊,鲜卑人的自信,高傲,嚣张不可一世,都是完全正常的,是基于胜利的前提下,提前做出的胜利者的微笑。

微笑,微笑啊。

城池下,不管是魁头等人,还是普通的鲜卑骑兵,都是无比的雄健,无比的自信,乃至悠然自得了。

没把城中的汉军放在眼里啊。

这么一相比,朔方城池上的汉军士卒,就稍显有一些拘谨,乃至于丢分了。

只见一个个汉军士卒都是紧张无比的盯着城下看,握着弓箭的手都是颤抖的,那模样。

若是此刻一声惊雷,怕是他们就会将手中的箭矢给提前射出去了。

不仅如此,有一些士卒的脸上都布满了汗水。

紧张,都是无比的紧张啊。

为什么呢?

因为这一些士卒都是挂着羊头卖狗肉之辈,毕竟四万二千的汉军精锐都已经南下去了声城了。

这个时候,城中哪怕是一兵一卒都找不到了。

又怎么会有这些城池上的士卒呢?那是因为刘冯征召了城中的汉人百姓,穿上皮甲,冒充的士卒。

这些百姓虽然都是边疆的人,边疆民风彪悍,这些百姓其实都不是善茬。但毕竟是第一次上战场,难免紧张嘛。

不过,鲜卑人不知道这种情况。

不少鲜卑勇士们都不时的抬头看向城池方向,也能感觉到这一股紧张。顿时,他们的胸脯更挺了,脑袋更加的昂起了。

仿佛是一头雄赳赳,气昂昂的公鸡,那般的霸气。

而此刻,刘冯又在做什么呢?

他在微笑。

也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

至于鲜卑人与刘冯都是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到底是谁的微笑更加坚挺,那就不言而喻了。

还是那座单于府,不过,到底与平时的时候不太一样了。府中,少了许多的亲兵拱卫,巡逻。

偌大的府邸内,只有一两处重要的地方有守卫,显得无比的萧索。

而这一两处重要的地方,就是单于府的大厅。而此刻,刘冯就跪坐在大厅内。

宽大的大厅内,刘冯归坐在上首位。此刻,他穿着一身白色便服。刘冯的容貌,可以说是英俊,也可以说是俊秀。

全凭刘冯的心态,服饰而变化。若是刘冯面对朝臣,在正式场合,又穿着冕冠,冕服,脚踏舄履。

那就是剑眉星目,英俊威仪。

若是刘冯身着甲胄,龙行虎步于军中,万卒臣服,那也是英俊威仪。

而此刻呢?此刻刘冯只穿着便服,再加上心情不错,自然就显得柔和了。

所以,此刻的刘冯是俊秀,模样看起来略显宽厚,儒雅。

为什么刘冯的心情不错呢?自然是因为刘冯身前案上的竹简了。竹简只是一片,略有些发黄。

看起来有一些年头了。不过,上边的字迹,却是新刻的。

“成败。”

这就是竹简上边的字。这是赵云派人快马送回来的。而一看到这个,刘冯就知道南方已经成功了。

成功了,鲜卑五万大军,已经全数被歼灭了。

这不仅仅是消灭了鲜卑的五万兵力,还挫败了鲜卑人的气焰。

打个比方来说,一个人一旦事事顺心,那必定是财源广进。这就是上坡路,而若是事事受挫,那必定是一副衰向。

而以前的鲜卑人都是在走上披露的,一步步的从小部落壮大,成为了称霸草原,足以能与汉室抗衡的庞然大物。

就算是当初邓芝命令匈奴十部,十五万骑兵血洗草原,确实是给鲜卑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但是鲜卑人反应过来之后,立刻将匈奴人打的落花流水。这一股气势,就还在上升。

终于到了这里,三十万大军围困河套,要将汉朝的军队歼灭,要占据河套,甚至是要了刘冯的首级。

这都是在走上坡路的,既然是走上坡路,那么不管是气势,信心,都是非常庞大的。

这就是一种无敌的姿态。

刘冯今日所做的,就是打破这股姿态。五万鲜卑大军,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被人歼灭了。

鲜卑人的士气必定受挫,而走上下坡路。一旦走上下坡路,不管是对气势,还是信心的影响,都是无比巨大的。

这就是敌人弱小了。而相反,他们这边必定要士气大振。

汉军当然不用管,一直以来,刘冯以一次次的大胜,以及一次次大胜之后的封赏,大胜之后的安抚民众。

使得大汉朝蒸蒸日上。

这就凝聚出来了人心,军魂。所以,大汉朝的军队,一直都是在走上坡路,一直都是士气高昂。

所以,不用理会。

但是这对于匈奴人就不一样了啊。匈奴人本就弱小,漠北一战,被鲜卑人打的落花流水。

军心几乎崩溃,回来后,更是征召了许多的半大孩子进入军队,干脆就是滥竽充数了。

而这一次战争,歼灭了五万鲜卑人。对于匈奴大军就是一个历练,重拾信心。

相信,这一战之后,匈奴人即使不敌鲜卑人,那么应该也能周旋一二了。

这就是刘冯全盘计划的目的。

可以说,目标非常的明确。而作为一个合格的统帅,合格的上位者,目标一定要明确。

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之后,会获得什么好处。

所以说,这一刻刘冯才是胜利者。

他的微笑,才是金子一般的真。

鲜卑人,充其量不过是跳梁小丑而已。

不过,刘冯也只是微笑而已,没有手舞足蹈,没有欢快大笑。这一点,即使是刘冯也是有些惊奇。

因为刘冯是不会忍耐自己心中情绪的,喜怒哀乐。欢乐的时候,刘冯就会毫无顾忌的大笑。

不管是在什么场合,甚至是在那威严无比的德阳殿内,进行早朝。

即使是在万军从中,统帅千军万马。刘冯该笑的时候,还是会笑。这个天下,谁也不能阻止他发笑。

哀的时候,刘冯也会哭,也会掉眼泪。这是人之常情。

而怒的时候呢?当是杀人无数,流血千里。让他刘冯发怒的人全部得死,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如此而已。

所以说,刘冯是不会忍耐的人。

而在赵云的消息没有传达以前,刘冯也是凝重的。因为这件事情太重要了,不得不牵动他的心啊。

但是意外的,在消息到达后,刘冯就有些风清云谈了。

刘冯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怒形于色,喜行于色的人物,居然遇到了这样的大事,大喜事。

居然只是微笑。

所以,刘冯自己都是惊奇。

不过,想想,刘冯倒也释然了。

“联合了邓芝,贾诩,刘晔等当世顶尖智者,数月精密谋划。只是对付小小的鲜卑人。成功了是理所当然的。失败了,才是应该愤怒才对。”

想通了之后,刘冯微微一笑,将那竹简给丢在了一旁。而后朝着门外大喝道:“来人,将酒水通通搬出来。将美味佳肴烹饪起来,孤要犒赏三军将士。”

“诺。”

门外,有亲兵应诺了一声,下去传令去了。

这一刻,问苍天,谁才是胜利者。

即使是苍天,怕也能给出答案。

那就是刘冯。

第339卷第2721节:第一千四百二十九章晴天霹雳

朔方城内外,刘冯与魁头二人分别都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并做出了响应的部署。魁头非常霸气的,没有将二十五万大军,将朔方城团团围住。而只是将军队布置在朔方城池的北方。

认为不管刘冯有千里良驹也好,能跟兔子一般逃的飞快也好。都是他们鲜卑大军的瓮中捉鳖。

无需顾虑。

相比起来,刘冯就很是低调了。他只是下令,全城开始准备酒水,佳肴,犒赏大军而已。

可以说,这多半会成为一场闹剧,可笑的闹剧。

不过,现在还没有人揭穿而已。因为汉军,匈奴大军够狠,将五万鲜卑人全部屠戮干劲了。

连只流亡之鱼都没有。

自然谈不上有人给魁头传递消息了。

不过,纸是保不住火的。很快,消息就从南方缓缓而来了。那就是以赵云为首的,匈奴马步军。

开始回军朔方了。

因为匈奴大军都是骑兵,于是先行。赵云率军殿后。

“轰隆,轰隆。”

茫茫草原之上,绿草遍野。不时的有些许小兔子窜出,一派和谐安宁。但是,不久后,如同地震一般的声势开始了。

首先是地面开始摇晃,紧接着犹如惊雷一般的声音炸响。

轰隆隆,轰隆隆。

那无匹的声势,让四周的兔子飞速窜走,蛇鼠遁走。

片刻后,这一股声势的来源,终于献出了踪影。却是一支大军,一支骑兵大军。黑压压的,不知有多少兵力。

这一支骑兵的胯下骏马,都是上等战马,骑兵们都是熊腰虎背的草原人,他们额骨高大,眼神若铜陵,无比威猛。

他们腰悬弯刀,马后弓箭,眼神如利剑一般,锐气迫人。

不过,虽是草原,但却是汉兵。

因为队伍的前方,挂着一面硕大的“汉”字帅旗,迎风飘舞,猎猎作响。不时的有骑兵们抬头看向这一面帅旗,无比的狂热,憧憬。

没错,这就是匈奴大军,完完全全臣服于汉室,或者说是刘冯的匈奴大军。

刘冯想的没错,这一支匈奴大军不管是士气,还是精神面貌,都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匈奴人,真的就比鲜卑人差吗?不对。同样都是马背上的民族,即使是有差距,但是差距也不该这么大才对。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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