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道士-第1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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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人也在乎……”头领弱弱辩解。
秦行之有些意外:“你们也在乎,不能吧?贫道听说,你们契丹人有父死子继的习惯,老爹死了,儿子可以娶妈。”
“这是污蔑!”
说话的是阿朵儿,她脸上带着愤怒叫道:“这种荒谬事,只有蒙古那些野蛮人才会做。偏偏你们大齐人道听途说,愣是把它安在契丹人身上。”
“哈,你叫蒙古人什么,野蛮人?”
“不错……不准岔开话题!别人这么说也就算了,你秦闻道居然也误会契丹人,我不允许,你必须道歉。”
“好吧,我道歉。”
秦行之感叹,大齐说契丹人是野蛮人,结果在契丹人眼里,蒙古人才是野蛮人。由此可见,野蛮人的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说不定在某个外星文明看来,地球人全都是未开化的野蛮人呢。
等奴隶们吃完饭,被头领召集到一起,先给他们介绍了秦行之,告知他们已经被陛下赏赐给左林牙大人,以后就是左林牙的兵马。
奴隶们总算明白为何被召集到都城。
不是要命就好啊。
做奴隶固然很凄惨,可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是人都怕死,不怕死的那是棒槌。
只不过从奴隶摇身一变成了士兵,这个转变未免有些太快。而且左林牙大人是汉人,身板又弱得可怜,在以武勇为尊的契丹能混得下去吗?
不得不说,人的心思很奇怪,前面还在担忧自己的性命,转眼间居然开始为秦行之的前途操心。
秦行之扫视众人:“大家好,都吃饱了吗?”
奴隶们面面相觑。
“呃,这话问得确实有点多余。各位朋友,我呢,除了是契丹左林牙,在大齐也身居要职,妥妥的双料朝廷重臣呐。贫道也不瞒着你们,我迟早是要返回大齐的,你们作为我的兵马,会跟我一起回大齐!”
秦行之顿了顿,等待众人兴奋的欢呼。
是人都知道大齐比契丹好,况且这些奴隶中,很多原本就是被抓来的汉人,能返回故乡,当然是天大的好事。
可惜期待中的热烈场面并没有出现。
倒是有不少人抹眼泪,说是喜极而泣又不像,而且其中一些人根本就不是汉人。
秦行之不高兴了:“你们这是几个意思,做奴隶上瘾了还是怎么地?大齐啊,传说中最富足、最人性化,天堂一般的大齐!你们难道不应该欢呼雀跃,对我这救世主一样的道士,就不能表现出一些感激之情?”
契丹勇士头领怒喝道:“敢惹左林牙大人不高兴,来人,给老子拿鞭子往死里抽!”
手下答应一声,纵马就要去教训奴隶们。
秦行之连忙阻拦:“回来!”
别误会,小道士并不心疼这些奴隶。他们固然可怜,但孽是契丹人造的,秦行之又不是悲天悯人的和尚,和他们又不熟,才懒得管他们死活呢。这些可都是大齐攻打恨天宫内定的炮灰,被鞭子抽死太浪费了。
头领唿哨一声,骑兵返回。
秦行之指了指前排某个汉人面相,正拼命擦干眼泪的奴隶:“你,过来。”
那奴隶吓得脸色苍白,连连摆手。
头领使了个眼色,一名骑兵纵马过去,俯身抓起对方,返回秦行之身边,把人扔在地上。
奴隶战战兢兢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看人。
这很正常,奴隶没有丝毫人权,比大齐有钱人家买的家仆都不如。家仆被棒杀官府通常不追究,但前提是必须犯错在先,错误大小不论,好歹名义上有个限制。
奴隶就不一样了,颇有些契丹贵族,生气了打死几个奴隶出气,高兴了也弄死几个奴隶消遣。
至于说年老体衰、得病残疾,这都是光明正大清理奴隶的理由,契丹人自己都有掐死体弱孩子的习俗,何况是一群和牛羊等价的奴隶?甚至收入不好的时节,干掉一部分奴隶节约开支,这都是契丹的老传统了。
秦行之看着奴隶:“汉人?听得懂汉话?”
奴隶声音发颤:“是,是……”
“告诉贫道,你为何要流泪?”
“小人没……不,小人是高兴得,高兴得。”
秦行之笑了:“明明愁眉苦脸的,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嘛。老兄,你是汉人,应该明白道士是做什么的,我们不像和尚那么虚伪,但也不缺悲天悯人之心,所以你不用害怕,把实话和贫道说说。”
奴隶抬头看了一眼秦行之,又连忙低下头。
小道士的面相俊美,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确实跟大部分残忍暴戾的契丹人完全不同,要不阿朵儿也不会轻易对小道士动心。
当然,长得好不一定心眼好,可奴隶想不了那么多,秦行之汉人和道士的双重身份,其他民族的奴隶觉不出什么,可对于汉人奴隶,确实容易取得信任。
于是奴隶咬咬牙,决定说实话:“小的自从五年前被抓到契丹,做梦都想回大齐,按说应该欣喜若狂才对。但我刚刚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果回大齐,和亲骨肉再也没有相见之日……”
秦行之十分讶异:“奴隶还能成亲生子?奴隶制也不是道爷想象得那么差嘛。”
“娶亲?不,道长误会了。”
“可你刚才分明说有了自己的骨肉。”
勇士头领在一旁解释:“左林牙,奴隶是财产,没资格成亲。但主人让男女奴隶生孩子,也是常有的事,毕竟年景好时,小奴隶也算一笔能交易的财富。这个奴隶算是幸运的,至少知道自己孩子是谁。”
“咦,这种事都是身体力行,似乎很难不知道吧?”
“若是身体力行的不止一个人……”
“啊!这算是……广种薄收?”
“左林牙不愧是读书人,在下佩服。”
“佩服你个大头鬼,这分明是把人当牲口对待。”
“呃,左林牙,奴隶其实就算做牲口的。”
第263章拐带美女有快感
一开始,听奴隶说起孩子,秦行之的第一个想法,是找耶律宗全把人家的老婆孩子要来,做奴隶已经很惨了,做炮灰也好不到哪儿去,好歹不能让人家妻离子散嘛。
趁耶律宗全正扮演“天下最佳准岳父”,小道士认为,这个要求并不高,耶律宗全没道理不答应。
当然,仅限于汉人,其他人道爷管他去死。
大齐朝主要由汉人组成,但不能说每个大齐人都以身为汉人为荣,或者说天然拥有民族自豪感。这是时代限制,这个世界的人还不具备完善的民族意识。
可秦行之不同,他是所谓的“穿越者”,另一个世界的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属于华夏后裔。
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扔节操,关键时刻牺牲别人也绝对没什么心理负担,但在有能力的前提下,他也做不到放任同为汉人的奴隶不闻不问。
谁知事实和他的想象差距甚远。
孩子确实是孩子,媳妇却根本不存在。
甚至连跪在地上的奴隶,提到孩子的母亲都这么讲:“那个女人好像是高丽人吧?小人其实也不是很熟,这无所谓,她又不是光给小人生孩子……”
秦行之好奇的问:“都广种薄收了,你怎么就敢确定那是你的骨肉?”
奴隶略显得意:“您是没见过,他长得和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都有张猪腰子脸,肯定是我儿子,绝对没错。”
这判断标准,秦行之也是醉了。
看向奴隶群中其他抹眼泪的人:“他们也和你一样,都是能找到自己亲儿子的?”
“这小人就不是很清楚了,想必应该如此吧。”奴隶惨笑道,“对咱们这些奴隶来说,也就这点念想了。”
秦行之随便叫过一奴隶:“哪儿人啊?”
这位奴隶叽里咕噜说了几句。
秦行之自然是听不懂的,只好求助勇士头领:“他说什么?”
头领摇头:“在下只会汉话和高丽话。”
秦行之咂吧嘴:“那你业务素质真不合格。瞧,你负责看管奴隶,听懂他们的话是最基本的吧?或者说,你们有专门的翻译?”
头领笑了:“恕在下直言,您有必要听懂牛羊说什么吗?”
秦行之回答不能。
扫视所有契丹勇士,人人茫然,显然都听不懂奴隶的话,秦行之甚至怀疑他们可能都不知道这奴隶是从什么地方抓来的。
反正不是汉人,秦行之一挥手:“拖走。”
一名契丹勇士纵马抓起奴隶就跑,吓得他狂呼乱叫,瞧那表情动作,怕是以为秦行之下了杀头的命令。
秦行之再次叫过一个奴隶。
这位肯定也不是汉人,高鼻梁蓝眼珠,按大齐的通用习惯,应该叫做色目人。
“歪果仁,听得懂汉话吗?”秦行之问。
色目人连忙点头:“听得懂,小人在大齐住过!”
“哦,这可不容易。贫道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偶尔能遇上几个洋鬼子,但也确实不多见。老兄抹眼泪又是怎么回事,不会也是知道自己孩子是谁,不忍骨肉分离吧?嗯,这方面你确实有优势,比较好辨认。”
“不,小人并无后代。”
“是没有,还是不敢确定?”
“咳咳,大人睿智,小人确实没法确定。”
“那你哭什么?”
色目人叹口气,说道:“大人,我在大齐住了七八年,虽然时常因为肤色长相,被大齐百姓当作奇景看,可大齐人心胸宽阔,并不排斥我这样的异族。我好不容易找到大齐这一方乐土,怎敢独自享受?于是我就毅然启程,到故乡找了一批同伴,打算一起到大齐定居。谁知……”
秦行之了然:“谁知让契丹人劫了,对吧?”
“正是。小人运气好,这次被选为大人的手下,可我的同伴却还留在契丹做奴隶,小人实在高兴不起来。”
秦行之点点头:“理解。那什么,你可以归队了。”
色目人大急:“大人……”
“你以为你告诉我原因,贫道就会帮你?别闹了老兄,我就是问问而已,你我又没什么交情,凭什么帮你,我可不是圣母玛利亚。”
色目人大吃一惊:“大人知道圣母玛利亚!”
秦行之乐了:“贫道知道的多了,但你别想太多,我是道士,归道祖他老人家管,和你家神仙不是一个体系。那谁,把他丢回去。”
契丹勇士不由分说,抓起色目人扔回奴隶群。
秦行之对奴隶们道:“人人都有烦恼,贫道不是真正的救世主,你们也别太指望我,再说了,你们有点身为奴隶的觉悟好不好?总之,你们那点破事道爷管不着,也不想管,最近都给我吃好喝好,反正不用道爷出钱……等道爷处理完杂务,就带你们出发建功立业。我说完了,此处应该有掌声。”
色目人带头,少数奴隶拍巴掌。
大部分奴隶仍旧无动于衷。
汉人、高丽人当然愿意回归大齐,即便像刚才不忍心骨肉分离的汉人,真让他选择,也会高高兴兴跟秦行之走。孩子带不走怕什么?只要不做随时可能被杀死的奴隶,孩子可以再生嘛。
但不熟悉大齐的另外一些人,就不一定觉得幸运了,毕竟大齐虽然富足,像蒙古那些孤陋寡闻的民族根本不清楚啊。
而且这些家伙还占据着大多数。
要知道,契丹人抢劫也是分对象的。到大齐和高丽打草谷,主要目的是抢金银粮食。如果是去蒙古和女真,那些家伙比契丹人还穷,强壮的奴隶才是契丹人最爱。
秦行之想想自己也是无聊,没事来见什么“部下”?不管耶律宗全怎么说,这些人终究还得交给大齐做炮灰,自己回京快快乐乐当自己的新婚小道士。炮灰不需要忠心,也无所谓纪律性。
何况杀入圣出现了,秦行之总觉得不太妥。
契丹不是久留之地,赶紧把牧场处理掉,拍屁股远离危险,这才是混江湖的不败法门。
当天下午,小道士就开始在阿朵儿的陪同下寻找买主。名义上是回访上午送礼的官员,然而两手空空,顶多带点酒,目的简直不要太明显。
对未来的驸马,官员们非常热情,可惜一听说秦行之要卖牧场,顿时就哑巴了。
多一块牧场当然是大好事,可别忘了,那是陛下御赐的牧场,是阿朵儿公主的嫁妆之一,如今婚事还没成,左林牙敢卖,他们还不敢买呢。
就这样,秦行之转了一下午,根本没人愿意出钱购买他那块“肥美的牧场”。
阿朵儿十分不解,当然要问小道士。
秦行之也不隐瞒:“我要回京,留块牧场干嘛?”
“为什么要回京,契丹不好吗?”
“您这话说的,这鸟不拉屎……呃,相比原始粗犷的大草原,贫道还是喜欢小桥流水、美酒美食、莺歌燕舞,正所谓‘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阿朵儿钦佩的看着出口成章的秦行之:“这诗真美呀,是谁写的?”
秦行之一愣,这首诗按说不该出现,幸亏阿朵儿是契丹人,不太懂什么杭州汴州的,否则追问起来还真不好回答。
既然没出现过,自然就是道爷的了。
秦行之毫不犹豫的将版权据为己有:“原创,贫道自己写的。”
“你果然会写诗!”阿朵儿双眼放光,“我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