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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村姑翻身记+番外 作者:柏雅春恋(晋江2014-02-06完结)-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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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里带着些微的警告意味:“没有最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包厢位置正好临街,加上这个二楼还是蛮高的,相当于我们现代楼房的三楼那么高了。从窗户望出去,长安城的风景尽收眼底。高高低低的房子错落有致,有的房顶是红的,有的是黄色,有的则是灰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层层叠叠的,很是鲜艳,衬得远处的天空是那么的湛蓝,云朵是那么的洁白。时而会有小鸟飞过,落在屋顶上休憩啄食。整个画面看起来像是一副色彩艳丽的油画。
  低头看去,热闹的街道响起各种交谈声,叫喊声,是一副活生生的清明上河图,只可惜,这里没有河。
  就在我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这一切的时候,店小二麻利地把酒菜一一端了上来,摆满了一桌子。菜香味把我的馋虫都够出来了,“咕噜噜……”肚子也应景的发出了声音。转过头,看到小二的眼神有点点诧异,虽然他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依然一脸淡淡地微笑。我立刻反应过来,红着脸尴尬地从软榻上滑下来,局促地站到简默笙的身边,手脚有点不知道放哪里好。毕竟,我的身份是简默笙的丫环,出门在外的,该有的规矩还是要守的,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下人与主人平级的。这里是封建社会,哪怕唐朝是个很开放的时代,但主仆身份之分,还是很明显的。我不想给简家兄弟惹什么麻烦,也不想让自己在别人眼里成为太过特殊的异类。异类在这个时代,就是祸害,是出头鸟,要被打的。
  店小二很快就聪明地收回了视线,依旧面不改色,微微躬了躬身子,道了声:“几位,请慢用。”就掀开门帘出去了。当主人的也没怎么,他自然也不会多事的来指责我什么。
  目送小二离开,我才敢大声地咽了咽口水。简默凡一把拉过我,把我按坐在简默笙边上,抓起筷子就塞到了我的手里。“快吃吧!”
  简默笙眉毛一挑,默不作声地看着我,眼神悠悠地。我捏着筷子为难地看看简默凡,再看看简默笙。他不发火的样子,还真让我摸不清楚他的想法。我微低着低,咬着筷子,慢慢地站了起来。他微微一笑,用手指轻敲桌子道:“看来,终于意识到你的身份了?我看你平时的胆子挺大?”
  呀呀呸的,姑奶奶给你脸,就是顺杆爬啊!我脸色一变,正要反驳时,门帘被人掀了起来。这是人未到,声先到。只听到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本王刚才就瞧着像是你们两兄弟,没想到,还真是你们啊。”两兄弟对视一眼,立刻站起来了,表情都变得很恭敬,“王爷!”
  我赶紧把筷子藏到身后,温顺地躲到简默笙的背后,安安静静地。说实在,我不知道是不是要也跟着来一句“王爷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还是当壁花吧。
  
  “呵呵,不用起身,都坐吧,坐吧。来人啊,给本王拿壶好酒来。”一身藏青长袍映入眼帘。这个王爷倒是长得蛮好看的,有点性格小生的模样。头上一个大大的方形翡翠,衬着头发乌黑发亮。剑眉啊,真是的剑眉。眼睛不大,但很深邃,看你的时候,就像在朝你放电。嘴唇微厚,说明是个有爱心的好男人。讲话很是爽朗,听的人也觉得很愉快。可我看简家两兄弟的表情倒不怎么轻松。或许,这个王爷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好相与的。
  两兄弟一拱手,坐到了王爷的右侧。他们一坐下,我就被暴露出来了。王爷怔了一下,微笑着打趣道:“怎么?换了口味了?这是谁啊?过来让本王好好瞧瞧。”
  简默笙道:“王爷,说笑了。她只是庄里一个下人,哪值得王爷您的青睐。”
  “怎么?下人就不能让本王瞧瞧了?”王爷并不买账。
  瞬间,这房间里的气压就降了几千帕。
  不等简默笙表态,我赶紧一步跨到王爷的面前,双手放身侧,作了个揖,轻声娇语道:“俺,额,奴婢……给王爷请安。”
  王爷像被冻到了一下,浑身一颤,那张表情真是精彩,我都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忽地用一只手猛捶桌子,“哈哈哈……”暴笑出声,眼角都有泪花了。我傻了,完全不知道哪里娱乐了这位爷,我就长得这么喜感吗?
  简默凡默默地指了指我的手,我这才想起来,我还着双筷子呢。我尴尬地把筷子又藏回身后去了。
  “默笙,你这下人倒真是有趣的紧啊。送给本王吧,也让本王乐一乐。”王爷哥俩儿好地用肩膀轻撞简默笙。“你,”他指着我,“就是你,叫什么?”
  我心里一咯噔,筷子被给捏断了,感觉到手心一阵刺痛,估计是有木屑刺伤了手掌心。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我再次默默诅咒着。
  简默凡的脸色一变,就要站起来,被简默笙用力按住了。我十分的紧张,就怕简默笙真的把我给送了人了。简默笙瞟了我一眼,把我的紧张都看在眼里。他拿起酒杯,朝王爷一举:“王爷,请!”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王爷玩味地眯了眯眼睛,但笑不语,微抿一口手里的酒。我的心都吊到嗓子眼里了,大气也不敢喘。
  “王爷,您真是爱玩笑了。您府上哪个不比这丫头有趣了?我这丫头是个粗人,不懂什么规矩,就怕不止能让王爷您乐一乐,还有可能会给王爷惹麻烦。要不是怕她闯祸,我也不会今天带着她出来。”
  王爷表情一冷,我忍不住就跟着咽了咽口水,额头上朝冒冷汗。
  王爷再次暴笑出声,“哈哈哈,你看看她的表情,真是太有趣了!有趣之极啊。”
  呀呀呸的,姑娘我都快吓尿裤子了,你却在这里把我当猴耍。
  等王爷笑够了,他抹了抹眼泪,“行了,行了。你也用不着这么一脸不情愿的。本王还会强迫你不成,本王又不是你家堡主。”
  这一起一落的,心脏病都要吓出来了。我微嘘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赶紧讨好地给王爷斟满酒,拿着酒壶快步躲到简默凡身边。
  简默笙递给我一锭银子和一张纸条,吩咐道:“你去街角的药铺,把摇曳要的药给取回来,多出来的银子,你就给自己买点什么吧。”
  我还没吃饭呢,这就叫我去办事儿?我一百个不情愿,不过,想想不用被王爷耍着玩,我还是乖乖地接过银子和纸条,微微一点头,出了包厢。掀开门帘,我无意识回了一下头,发现三人的表情变得很是凝重。看来,他们是故意把我支开,有什么事儿要谈。也罢,我还是不要去凑什么热闹。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才会活得更久一些。
  
  这个街角还是有些距离的,走了几步我就有点饿了。努力咽了咽口水,我快步朝刚才路过的药铺走去。我走得步步生风,估计路人被我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到,纷纷给我让出路来。
  “百草堂?”我抬头看看上面的匾额,这几个很好认,是电脑那种标准的楷体字。店门大开着,在站大门外,就能闻到浓浓的草药香。
  我快步走进店里。柜台后面站着一个身着灰色外衣的儒雅男子,正在拿着小秤配药。在他身后有两三个人,也在忙着从药盒里取药。一个小个子男孩看到我,从柜台下面钻出来,热情地招呼道:“这位大婶,您要来买药还是想看诊?”
  我一头黑线!大婶?!我有那么老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看到我不高兴的表情,小男孩机灵地说道:“姐姐好。”
  我看着他那张小包子的脸,不由地笑了起来,恨不得想捏捏他的脸。我递过手里的纸条,柔声道:“小弟弟,俺是来取药的。”
  小男孩接过条子,朝那儒雅男子叫道:“杜掌柜,花公子的药。”然后对我微微一躬身子,“姐姐,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取去。”
  杜掌柜放下手里的小秤,转到后面屋子去,不一会儿,他拿着一个木盒子出来。“姑娘,请到这边来。”他的声音很好听,像大提琴一样。霍霍,到处都有美男啊。其实,这个杜掌柜长得并不怎么帅,可是那气质,真的是没话说的。绝对是对得起儒雅这个词。约莫有一米七五的个头,修长的身材显得很是挺拔。抬起袖子时,露出的小手臂,可以看得出肌肉很是结实,不像不能挑担的读书人,倒有点像是习武或经常锻炼的样子。
  “咳,咳,姑娘……姑娘?”
  “啊……哦……”我被杜掌柜的轻咳声给唤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才打量他的眼神过于直白了,他的耳朵有点微红,身子轻扭一下,像是长了虱子似的。
  我赶忙掩饰自己的行径,用手摸着自己的脸,四下张望,“啊,今天这天啊,真有点热啊,我都有点晕了。”
  “热吗?”小包子脸眨巴着眼睛,“今天不热啊!”
  被小包子戳穿我的掩饰,我尴尬的收回视线。
  杜掌柜已经恢复常态,微微笑着把木盒子递给我。“姑娘,这是花公子要的药,昨天已经到了。”
  我赶忙接近盒子,伸到怀里取出简默笙给我的银子递了出去。杜掌柜并没有收下银子,而是推了回来,“花公子已经付过银子了,姑娘还是收回吧。”
  付过了?我有些意外了。哦……明白了,这银子是给我吃饭的。嘻嘻,我用力一咬银子,恩……真好。
  杜掌柜扑哧笑了出来,“姑娘倒是真性情啊。”
  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丢脸了,怎么能在美男面前做这么丑陋的事情。收起了银子,我朝杜掌柜微微一鞠躬,“谢谢了。见笑了。”
  
  出了药铺,我就直奔香味十足的面条铺子。叫了一大碗扯面,我呼噜噜几下子吃完了,觉得肚子里好像没装什么。我又叫了一大碗,直到我连吃了三大碗后,我才觉得有了点饱意。放下手里的大碗,我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巴。
  卖面条的是一个头发微白的老头,他笑眯眯看着桌上摞起的三个大碗道:“姑娘真是好胃口啊。”老人朴实的笑脸让我很是放松,我也笑道:“那是因为您的扯面味道太好了,俺的馋虫都给引出来了。”
  “那是,这里的扯面最筋斗了,肉味也很浓,我天天都要来这里吃一碗。”坐在我后面一个大叔赞道。
  “是啊,是啊。”另一个小男孩也跟着附和。一时之间,人声鼎沸起来,好不热闹了。
  这样的场景真的是非常少见了,现代人生活在钢筋铁骨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变得很淡薄,往往是擦肩而过,鲜少会坐下来这样和陌生人搭话的。
  边上的摊位买的是肉加馍,可惜我已经吃饱,没办法再吃其他的美食。好在肉加馍可以存放,我现在买几个,还可以留着晚上当夜宵吃。我一拿出银子来,店家都说太大了,找不开。我摸了半天,终于在衣袖里找到出门前我随手放进去的十几个铜板来。
  买了五个肉加馍,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估计他们也该谈完了。朝大家挥挥手后,我怀揣着肉加馍朝万香楼走去。
  
  虽然长安很繁华,但依然会有生活在最低层的穷苦百姓。我看到路边有一个老者,穿得很破烂,躺在路边,伸出一只脏手向过路人乞讨。路人都捂着鼻子,绕过他而行。偶尔会有一两个好心人丢个铜板给他。可他都不要,只是盯着别人手里的吃食。忽然,他眼神落在我的身上,鼻子一抽一抽的。估计,他是闻到了我怀里肉加馍的味道,眼神就跟饿狼遇到羊一样。我看他真的很可怜,就把馍都给了他。他左右手各一个,死命地往嘴里送,我都担心他会不会因此而被噎死了。
  跑回面摊,我要了一碗面汤。老大爷一个劲的夸我心好,会有好报。我红着脸道谢后,把面汤送到老乞丐那里。
  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至少没有穿越成乞丐,遇到简家堡的人,大家从没歧视过我。有的吃,有的穿,虽然算不上什么高级别的,但至少温饱都不成问题。比对着老乞丐,我心里很是平衡。
  支着下巴,我看着老乞丐风卷残云地把五个肉加馍都干掉了。他的气色也看起来好了不少。老头吃饱后,终于有力气坐了起来。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他并不像一般的乞丐那样猥琐,反而有些道骨仙风的,想不通怎么会落魄成这个样子。我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这又耽搁了一些时间,我必须快点回去找简家兄弟了,不然,他们肯定会很担心。我想了想,掏出那锭银子来,放到老乞丐的手里。“大叔,这个你收着吧,俺也是借花献佛。你看着身强力壮的,好好的找点事儿做吧,别当这乞丐了。”
  老乞丐默不作声,我还真没听他说过什么话,我想他可能是哑巴。我拍拍他的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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