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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大宋佣兵-第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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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贵摇了摇手,微笑道:“我知道了!如果你想我了,一定要在宝藏那里等我啊!说不定什么时候,我真的会在那里出现的!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皇后闻言,已是泣不成声。她悲怆哭泣道:“朱郎!你骗我!你根本不知道宝藏在哪里,又怎么会去找我?你这样说,分明是怕我日后自尽而已!”

朱大贵咬紧下唇,努力的做出一副微笑的样子,但是他的泪水,却早已将他出卖。

皇后再也抑制不住,挣脱梁玉宵的拉扯,飞奔几步扑入朱大贵的怀中。她掏出一张金帛,塞到了朱大贵的手中,依依不舍轻吟道:“朱郎,此张金帛上描绘的正是我梁氏宝藏所在!你一定要努力的保住性命,哪怕是暂时投降、忍受些屈辱也要保住性命!过些时候,你依着金帛上的图样前来寻我,我们开启宝藏,重整河山,重新来过!”

朱大贵颤抖着说道:“我会的,我一定会的!”

皇后贴近朱大贵的耳根,轻声呢喃道:“朱郎,我虽是皇后,可我并未曾与皇帝共同生活过。如今的我,依然是处子之身,你一定要努力的活着,然后来将我采摘啊!”

朱大贵失口痛哭,用尽力气将皇后推开,竭力大喊道:“蝶花,你快走!若是你再不走,我怕我就舍不得你了!”

皇后用力点了点头,转身消失在了密道之中。

消失了,皇后真的消失了。屋子中沉静了片刻,终于爆发出一阵震天的吼声:“耶!到手了!”

门外,太史昆、邱小乙、崔道成、武松、鲁达、史进、武柏,一干人飞奔进来,将朱大贵高高抛起!

“小朱啊,有你的啊!眼泪说来就来,这演技出神入化了!”

“哪里哪里,”朱大贵含羞道:“我若不是扔出一把交钞去,也不会心疼的掉泪么!唉,可惜了呃,交钞忘了骗回来了!”

“小朱啊,你牛啊!当那泼妇进了密道的时候,俺们都还以为你骗术失灵了呢!啧啧,结果你一咬下嘴唇,泼妇自己就回来了!”

“技术,这是个技术活。”朱大贵谦逊道:“千万不要低估了女人的智商,这是我吃了无数次苦头后才领悟出来的呢!”

“朱郎,要将我采摘哦~~哈哈哈!”

朱大贵嗤了一声,道:“小乙哥,莫要取笑我了!那个女人啊!还以为自己是个美人呢!唉!”

“哈哈哈!”一伙爷们狂笑着打开了金帛,只见金帛上,详细的描绘了一条从兴庆府出发,至地斤泽沙漠、也就是如今的毛乌素沙漠中一座沙丘的道路,如此看来,那宝藏竟是深埋在沙漠之中了。

众人一阵惊喜,偎在太史昆周围,纷纷说道:“昆哥!咱们大功告成了!不如咱们立刻跑路,取了宝藏回天京城吧!”

太史昆笑道:“不急不急,财宝就在哪儿放着,一时半会也丢不了!咱们得干净利落的把乾顺登基之事处理完,毕竟打响了咱们天京城、咱们佣兵协会的名声,才是个长久之计!”

众人问道:“那下一步咱们怎么做?”

太史昆道:“还是按照之前的计划行动,接下来,咱们该收拾梁乙尧了!兄弟们,加把劲,忙完今天晚上,咱们就大功告成了!”

众人一声唱喏,皆分头而去。

皇宫的庭院中,一片肃杀之色。三十几个被五花大绑着的汉子跪在院中,由一队士兵看守着。院中许多士兵你来我往,所有士兵手上都抱满了包裹,根本无人有闲暇的时间多看这些一眼。

忽然,搬运着包裹的士兵纷纷避让行礼,放眼望去,原来是楼阁中下来了几位衣衫华贵的大人物。

大人物中被众星捧月般拥簇着的是一位白衫英俊青年,仔细看去,正是刚刚立了大功的朱大贵。他无意中侧了侧头,正巧就看到了那群被押解着的汉子。

朱大贵皱起眉头,问道:“此乃何许人等?”

看守头领连忙躬身道:“回禀大帅,此乃梁乙尧手下的奴隶军,是被咱们俘虏来的。”

“看着好生烦心!留着这等贱人有何用?”朱大贵怒斥道:“来人,将这些俘虏统统斩首!”

随行人等中,一名老者站出一步,拱手道:“大帅,何必与这些小民斗气!咱们将天下都让给梁乙尧了,又何必再斩杀他的几个奴隶?”

说话的,正是方才投靠不久的没藏多勃奈。朱大贵听了老者的话,不但没有收回命令的意思,反而露出了几分厌烦的神色。

多勃奈偷偷一看朱大贵的脸色,自知失言,连忙掩饰道:“大帅,其实老臣的意思是……嗯……方才大帅做法,召鬼将妖兽狠狠的挫了梁乙尧的气势,虽是出了一口气,可毕竟是损了自己的几分元气,老臣以为,放了这几个奴隶一条生路,未尝没有些积攒阴德的道理,这样应当对大帅的功力也有些益处的。”

朱大贵眯着眼睛盯着老者看了半晌,忽然仰首大笑道:“好,说得好,没藏大人的一番心意,朱某领会了。也罢,就放了这些个奴隶一条生路吧!”

没藏多勃奈闻言擦了一把冷汗,连声吩咐身旁士兵道:“动作都快些!天色快要放亮了!咱们得抓紧时间撤出皇宫!”

有了大人物的监督,士兵们手脚果然又快了几分。不多时,士兵们抗满了皇宫中的奇珍异宝,拥簇着几位大人物,竟是连夜撤离了皇宫。偌大的皇宫中,只剩下了一群死里逃生的奴隶兵。

黎明前的黑暗就要到来了,忍受了一会儿寂静所带来的恐惧,终于是有了一个奴隶开口对同伴们说道:“皇宫中好像已经没人了?”

同伴们四下看了看,纷纷说道:“是啊!刚才那白衫人好生厉害,那些喷火妖兽原来都是他做法召唤来的!”

“兄弟们,咱们挣脱绳索逃跑吧!老爷们一定以为咱们都战死了,咱们逃去大草原,做个牧民去吧!”

”别做梦了,方才那些老爷不是说了么,咱们家的主人要得到天下了,咱们们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要不……咱们去报告主人敌人已经逃跑了的消息吧!说不得主人一高兴,会让我们做个亲兵或是家仆呢!”

“对啊!若是主人做了皇帝,咱们做了亲兵……那样的话,咱们岂不是成了御林军!”

“老天!咱们快些挣脱绳索,去寻找主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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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王牌对王牌

“主上,醒醒,醒醒!”

梁乙尧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顿时就看到了梁观涛焦急的脸庞。

梁观涛急促说道:“主上,刚才有几个奴隶前来禀报,说是皇宫已经空了!我派人去侦察一番,方知此事并非虚言。主上,既然皇宫的敌人撤走了,那么此时的兴庆府暂时应当是安全的,您快些起身,我护着您逃出城外去吧!”

梁乙尧一愣,随即笑骂道:“跑了?皇后跑了?哈哈哈,涛将军,你是傻了还是怎的?敌人跑了,咱们应该占领皇宫才是,怎的还要逃出城去?”

梁观涛苦苦劝诫道:“主上,今夜发生的事情实在过于匪夷所思,咱们暂且撤出城去,再多派些士兵将城中情况摸个一清二楚,到那时候,再去占领皇宫也不迟!”

“胡说!子曰兵贵神速,哪有这么多时间容你侦察?”梁乙尧训斥道:“战场上局势瞬息万变,你此刻侦查好了敌情,再过些时分敌情就又有了新的变化!若是按照你的思路,岂不是又要侦察?若是如此,一场战争两方不断侦察就是了,还打个什么劲?”

梁观涛满脸苦闷,却又无法反驳,只好拉着梁乙尧的手不断哀求,求他赶快出城。

梁乙尧落下脸色,厉声道:“休要扰乱军心!涛将军,我命令你马上纠集军队,迅速攻占皇宫!否则,别怪我拿军法说事!”

梁观涛无奈,只好吩咐士兵吹响号角,集合士兵。梁乙尧拿起手帕蘸着凉水抹了把脸,忽而又是笑道:“对了,咱们出征,别忘了带上方才我们抓到的那位王爷,河西王爷,哈哈哈!”

梁家军的甲士之所以称之为精锐,自是有它的道理的。这厢号角刚刚吹响,那边的士兵就已经迅速整理好身上甲胄,列队待命了。梁乙尧一出房门,整齐的军队就已经列在他的面前,他乐呵呵一挥手,率着大军向皇宫赶去。

一路上,果然没有看到半个敌军。不但如此,梁乙尧还收拢了近万名效忠自己的奴隶兵。由黄梨木打造的两扇大门早已敞开,梁乙尧不费吹灰之力,轻松的就占据了这座巍峨的皇宫。

几乎与此同时,兴庆府外的梁观潮也知晓了这件事情。原来在梁乙尧执意要攻打皇宫的时候,梁观涛就派出了几名亲卫,火速出城将此事禀告了老帅梁观潮。亲卫送去的文书中,详细的列举了梁观涛认为的种种不妥之处,梁观潮看过文书,自是也同意这位族弟的观点。

梁观潮唯恐梁乙尧在城中遭遇不测,连忙点起五千甲士,匆匆赶赴皇宫护卫梁乙尧,单单将三千铁鹞子留在城外,作为呼应。只是他没有想到,另外一支人数同样为三千人的骑兵,等待他这个命令已经很久了。

谁是真正的铁鹞子,似乎这个问题从来没有引起过争论。几乎所有人的印象中,铁鹞子就是梁家军三千铁骑的代名词。不过,在碌碌众生中,有一个人却是对这个问题知晓的最为清楚。

梁山豹,原名呼而维赤,梁家军中的第一勇士。也许勇士这个名词应当是属于青壮年人的,但是放在梁山豹身上,却是一个例外。

今时今日,恰恰是梁山豹五十八岁的生日。年近花甲的他,又真真切切是梁家军的第一勇士。而且,这个名号他已经保持了整整四十年。四十年了,梁家军的校场上出现了无数个英武的武士,可是能在梁山豹手下撑过百招的梁家军士兵,至今一个也没有。

他在十八岁那年才改为姓梁的,这也就是说,梁山豹并不是梁氏族人。不但如此,他甚至不是一个党项羌人,如今的他依稀还记着,自己应当是一个室韦人。也许在许多年之后,当室韦人的分支蒙古人威震欧亚大陆之后,世人会明白室韦人的勇武,但是现在,一个室韦人想要凭借着勇武吃饱饭,只有抢劫和为其他民族的贵族们当兵。

于是乎,十六岁便成为一个小部落的第一勇士的梁山豹,骑着他的战马,背着他的长弓,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家乡。流浪了两年之后,他在夏国的一个新贵家族――梁氏家族中站稳了脚跟。

在校场上,他连败五十名身手矫健的党项武士,之后,他便有了每年一百两纹银的俸禄与一个新的姓氏:梁。再往后,那个盛气凌人的太后给了他一个任务:带领三千名骑兵,远赴辽国,学习重骑兵铁甲连环马的技巧。教授梁山豹铁甲连环马技巧的,是辽国铁林军的统帅,而回国之后,梁山豹与他手下三千骑兵被赋予了一个新的称号――铁鹞子。

因而,梁山豹明白,自己手下的这支军队最贴切的名字应当是铁林军,或者,叫铁甲军也很不错。但是他非常明白,他并不是那支曾经呼啸中原西陲的精骑铁鹞子。

天色微亮,大地上笼罩着一层薄雾。不过,能够使出百步穿杨箭术的梁山豹拥有一个过人的目力,他已经足可以观察清楚小丘陵之下的敌情了。

山下三千名敌骑已经抛弃了所有的旗帜,三千名敌人每个人都是出色的战士,他们每个人都担负着作战任务,没有一个喜欢被沉重的旗帜束缚住手脚。

梁山豹没有丝毫的轻敌之心,对手的队伍非常整齐,马匹与骑士都已经调整好了应对一场战争应有的状态,这足以说明对手的精锐之处。不过,如今的优势却是站在自己这一方。

两军之间的距离有五百步,自己一方处于一个缓坡的顶端,而敌人处于缓坡的下方,若是两军开始冲锋,己方的加速要比对手轻松得多。如此一来,己方的冲击力当然要比对手也大得多。

对手的甲胄的很精美,无论是骑士还是马匹,都被一层鳞甲包裹。但从对手马匹那种轻松的步伐来看,对手的甲胄应当很薄,骑士与甲胄加起来,也不过二百余斤的重量,如此说起来,对手连人带马的总重量应当不会超过一千五百斤,而己方骑士马匹的总重量,绝对超出两千斤。如此说来,在接下来的碰撞中,对手会被撞得人仰马翻。

己方骑士的武器是一根接近两丈长的长枪,这种武器是汉族人发明的,其名称叫做马槊。这种武器的威力极其惊人,在骑士全速冲击时,一柄马槊甚至可以挑翻一辆攻城用的冲车;而在完成第一次冲击后,己方的骑士还会换上厚度几乎赶超大斧的斩马刀,气势恢宏的砍翻敢于近身的一切敌兵。不仅于此,在己方战马的座鞍两侧,还固定着两杆丈二长枪,不用骑兵操作,仅凭战马的冲击力就可扫平正前方的所有阻碍。而对手……很可笑,他们的手中只有五尺长的一杆短枪,而这种纤细的短枪,对重骑兵的威胁几乎为零。

判断清楚眼前的一切,梁山豹果断地下达了命令:“全军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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