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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9节

唐砖-第7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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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进达看着屋子里剩下的两个人摇摇头说:“不会那么简单,瘟疫杀人不会认人的,我还听云烨说起过,疫病其实是一种小虫子,这东西会变化,玉山书院就算是有解药,只能对付这种虫子,如果这个虫子忽然长出脚来了,这种解药就会没用处,会变得更加的厉害。到时候有解药的也会完蛋,所以说,这东西只能用来吓唬人,用不成的。”

程咬金忽然怒气勃冇发,拍着桌子怒吼道:“云烨在干什么?他为什么要弄出这东西来,只能杀人,不能救人,这才是祸害,天底下最大的祸害啊,万一有了兵灾,你说说用是不用?万一这东西有了变化,人都死光了,谁是赢家?

等云烨从西域回来,老夫就要动用家法好好问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救人!”李绩干脆的回答了程咬金的话。

“救人?”

“没错,刚开始是为了预防天虏疮,那年延州虏疮泛滥你知道吧?云烨和孙先生为了救人才去研制怎么医治虏疮,谁知道虏疮的解药找到了,这种更厉害的虏疮也被发现了,就这么简单。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啊,就像是孪生兄弟,不管你要不要,他们总是同时降生的。“”去他奶奶的!”听了李绩的话,程咬金把手里的竹片往天上一扔,也走了。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四十节冰川

第一个驼阵已经安装好了,虽然上面还没有加装护甲,!和盾,骆驼的负重比较轻,甚至还能慢慢的跑两步,虽然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麻烦,比如几个懒骆驼会被别的骆驼拖着跑之类的事情,云烨认为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只要证明自己的想法可行就好。

成功了第一个,剩下的建造起来就非常的顺利,眼看着驼城正在一点点的变成现实,云烨对骆驼的性格满意到了极点。

温顺是骆驼最重要的性格。云烨很少能看见骆驼发脾气的时候,不论环境多艰苦,驮再多的东西,骆驼总是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一切,实在忍不住了就来回走几步,“喷”一下人。

一口口水而已,云烨认为就算是喷到自己脸上都不要紧,只要不像驴一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就是好样的,一个方格上有十名熟悉骆驼性格的军士在负责指挥这些善良的生灵,看着第一座全副武装的方阵在沙漠上轻松地来回行军,不管是谁见到它都会叹为观止。

有画师在不断地为驼城作画,因为皇后想要看到自己的骆驼到底被用在了什么地方上,所以一张张的行军图就出现在了画家的笔下。

爬坡还是有问题,小一点的坡还没有问题,一旦上到陡坡,骆驼身上的负重就会发生变化,很容易压垮后面的骆驼,这是一个死结,没办法解决,在检验了驼城最大的爬坡能力之后,书院的那些学生就把这些数据记录进了绝密的档案里,不是谁都能看的。

眼看着天山的冰雪消融了,袁守城再一次坐不住了,已经四月份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好的爬山时刻了,再不去天池,他从云烨漠不关心的态度上·算是看出来了,云烨一点都不在乎什么时候爬天山。

皇帝的旨意摊在云烨的面前,这个不好违逆,如果只有老袁和自己·一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能推的干干净净,但是身边站着两个陪着送骆驼过来的宦官,就没办法拒绝了。

十天时间,这是云烨最后的让步,自己只有十天时间,不管十天之内到没到天池,云烨都会立即返回·没有那些闲工夫耗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

说走就走,第二天一大早,云烨就带着无舌还有三十个老兵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千精锐的骑兵护送,单鹰已经去了碎城找曲卓他们,云烨认为他们更需要单鹰的帮助。

快马奔驰一天,就到了天山脚下,看着眼前熟悉的天山山脉,云烨的心思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想去天山,又害怕去天山,每到一个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云烨的心情都不会好。

军士们在生火做饭,云烨来到山脚下的小河边,捞起两块洁白的石头·互相敲击一下,立刻就有火星冒出来,青色的石头也能冒出火花·却没有白石头冒出的火花大。

四月的天气里,山脚下已是繁花点点,山顶依然白雪皑皑,山谷里的巨大冰川正在悄悄地融化,所以这里的水很清澈,没有鱼,甚至一点杂质都没有。

吃过晚饭·云烨坐在一张软椅上还是不断地敲击着燧石,每当火星窜起·云烨的脸庞就会出现在黑暗里,显得格外的诡异。

“老夫知道在这个时候让你离开军营,去天山寻找神仙地有些委屈你,可是云侯啊,你也要体谅一下老夫的心情,袁守城七岁学道,至今已经百余载,都希望老夫八百寿,你知道老夫强撑着不死所谓何来?

如果不是心的那一缕道火不灭,老夫早就想死了,颜之推死的时候老夫就想死了,多活已经无益。

百余载的寿数让老夫看遍了人世间的生死荣辱,花开花落,如果生命不能长久的延续下去,多活一俩载对老夫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你来自白玉京,老夫已经仔细打探过了,确实如此,你身上的谜团太多,多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陇右的天地异象,让老夫惊诧的几乎不能自己。

按照你家祠堂里的画像,我们重新制作了你恩师的相貌图形,天下道门苦苦的寻访了十年,依然对他一无所知。这就是纳影藏行的手段吧。

你和你的恩师行走于天地间,世上却无一人知晓你们的存在,老夫有时候都在想,一个青袍的老叟,怀抱着两三岁的你,走过繁华的闹市,顺手拈过一枚糕点放在你的手里,买糕点的却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一阵风掀开了他遮挡尘土的帘。

你们师徒走遍了人世间,却没有留下踪影,看着世人老去,看着世人生病,看着世人互相砍杀,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云烨,你瞒不过我的,你看着朝堂!里的-争就像是一个人看着两只野狗撕咬,看顺眼了帮一把!看顺眼就任其自生自灭,这种飘然出尘的气息,在这个世上为你所独有。

你觉得老夫求长生显得非常的愚蠢,所以你鄙视老夫的为人·这不要紧,没关系,既然老夫要求得长生,自然就会被高人所误。

我们眼前的这座山,是一座灵山,老夫上回看到的可不仅仅是野人和雪龙,这一次上去的时候你一定会吃惊的。”

云烨抬头看着袁守城说:“你活了一百二十余岁,难道还不够么?大唐十年前每个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我所知道的长生手段没有一种不是极度邪恶的,而且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老袁,你太贪心了,不论你在天山上看到了什么对我的吸引力都不会太大。

早点睡吧,明日四更我们开始登山,拿好自己的装备,掉进冰缝里会要命的,那个时候你就真的长生了,坚冰会包裹着你的身体万年不坏。“

袁守城见云烨还是不愿意向自己交底,长叹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帐房。

云烨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三更天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睛,刘进宝点着了蜡烛,帮着云烨穿衣服,这一次云烨全身都是短打扮,鞋底下都是长长的钢钉,手里拿着一根雪杖,穿过冰川的时候必须要用到这些。身上的背包里只有两根粗大的鲸蜡做的蜡烛,以及一些风干肉,这些东西必须自己亲自背负,不能假手他人,真正的危机到来的时候,谁也帮不了谁。

吃过早餐,云烨一行人就沿着冰川进入了天山,这时候的天山和云烨在后世见到的天山有很大的不同,至少在那个时候冰川早就消失不见了,现在咔嚓咔嚓的踩着冰行走,让云烨非常的兴奋。

高原上的天亮的很早,云烨戴着墨玉水晶制作的墨镜抬头看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是个好日,没有风,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能见度很高,这是最好的登山日。

冰川很长,不断地有巨大的裂隙出现,这是冰川在不断移动造成的结果,巨大的冰块里包裹着各种各样的石头,有些石头看起来非常有价值的样。”看路,不要东张西望,在冰面上行走随时随地要盯着脚下的路。“云烨一巴掌抽在戴着狗皮帽的刘进宝脑袋上。”无舌先生就没有看路,他老人家在仰头看天。“刘进宝嘟囔一声”张本事了,还知道顶嘴了,你和无舌先生能比吗?他老人家就算是蒙上眼睛也不会掉沟里,你有这种本事吗?“云烨教训了刘进宝一顿,招来别的老兵阵阵大笑。”云侯,你上回如果给我咱们自己的弟兵,老夫说不定已经见识过神山了,用不着来第二次。“袁守城想要墨镜云烨不给,自家的士兵还不够用呢,谁还顾得上老道。”咱们自己的弟兵是拿来作战的,不是给你探路的,找神仙这种事情是您的私事,弟兵是国家的财富焉能让你随意的挥霍。“

其一个老道似乎很愤怒,自己的老祖宗被云烨说的一无是处,感觉不舒服,想要发火,被袁守城硬是给压了下去。

整条冰川足足有上百里长,冰面上已经被阳光晒得坑坑洼洼的,一些小小的凹坑装满了水就有了凸透镜的效果,云烨把手探进去试一下,发现水竟然是温的,就着这些温水洗了一把脸,就吩咐大家休息。”云侯,咱们才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应该再走走,争取今天入夜把这座冰川走完。“那个道士终于找到了讥讽云烨的机会。

懒得和这样的笨蛋多说,云烨从背上拿下来一小块熊皮,铺在冰上,吩咐老兵们开始准备热食,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耗干自己的体能,那就是在找死。

稀粥里面加了奶干,还加了酥油,味道极其的古怪,但是它能迅速的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酥油还能防止嘴唇干裂,难吃归难吃,却是高原上必不可少的宝贝。

云烨不排斥酥油的味道,刘进宝也不排斥,在草原上的时候,他和云烨就没少吃,老兵们从不在乎嘴里吃的是什么,只要是吃的,他们就不排斥,无舌也和刘进宝一样,对于酥油很喜欢,他老人家研究自己的茶道的时候,这东西没少放。

难受的只有袁守城和四个道士,听到云烨说必须喝这个东西,只能一小口,一小口的吞咽,不时地发出两声干呕。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四十一节雪龙和蝴蝶

吃完了午饭,一行人继续前行,道路开始难走起来.到处都是巨大的冰瀑,和裸露的黑色岩石,云烨看到了旱獭不断地出没,就拿出自己的冰镐,沿着一条小跑爬了上去,在冰雪间到处都是浅绿色的雪莲,时间不到,所以看不到它盛开的样子,不过做药,这样的已经很好了。

雪莲这东西只有长了四五年以上的才会开花,对妇人来说是一味良药,云烨拿出小刀子从根部割下雪莲,装进了自己的背囊,拿回去给那日暮用。

刘进宝是个聪明的,见侯爷动手,自己也立刻行动起来,他的身手要比云烨好的太多,不一会就采了很多,无舌也采了一颗,撕下一片叶子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然后吐掉对袁守城说:“确实不错,就是药性发凉,该是妇人用的药材。

“耻与众草之为伍,何亭亭而独芳!何不为人之所赏兮,深山穷谷委严霜?“云烨抬头作歌,清亮的声音传出去老远,惊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旱獭。

”云侯,此为险地,我们不宜久留,去年就是在这里遇到雪龙的。“袁守城警告云烨。

云烨笑而不语,见众人都采了几颗雪莲,这才继续前行,两边的松树在逐渐变矮,松林也变得稀疏了好多,再走走说不定就只剩下低矮的灌木林了。

一头熊旁若无人的拿后背蹭着一棵树,身形肥硕,说明这家伙这个月的伙食不错,应该没兴趣攻击人,雪化的时候,总有好多被冰雪冷冻了半年的动物尸体会露出来,足够它饱餐的了,更何况去年的时候袁守城在这里丢下了四十几具尸体。

能捡到玉石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块拳头大的玉石晶莹剔透,根本就不像是原石,握在手里还有丝丝的暖意,云烨高兴地把这块暖玉放进了刘进宝的背包。

袁守城的脸色很难看,自己是来找神仙地的,云烨的行为更像是一次游春。不过自己好像来的真的不是时候,上一次到了这里就已经损失了十几个人了,而现在,不但没有发生一点危机,还能采草药捡宝石,最大的威胁就是刚才拿头蹭痒痒的苟熊,还有头顶上不断盘旋的巨大岩鹰。

这种鹰非常的巨大,双翅展开足足有一丈长,六七十斤重的岩羊都能轻易的提起来,云烨上天山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抓到两只小鹰带回家养。

在长安的时候别人都带着鹞子,自己不会玩,那了长孙冲家的一只鹞子充数,谁知道被鹞子一膀子扇在脸上,半个月都没办法见人。在纨绔中间成为了笑谈。

如果自己弄两只这样的岩鹰回去,再打猎的时候,不让岩鹰抓猎物,专门抓别人的猎苟,看看那些混蛋还敢不敢嘲笑自己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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