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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唐砖-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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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老傻顺着梯子爬上屋顶,一把拎起云烨,见他骑坐的地方湿了一大片,再看看他的裤子,笑的抽风一样,趁回气的功夫还大声的对众大臣说:“哈哈哈,这小子吓得尿裤子了,哈哈哈”。

才平息的笑声一瞬间又变得疯狂起来,有捂着肚子的,有顺着墙根往下溜的,有抹着鼻涕眼泪犹自大笑不绝的,就连旁边伺候的太监也张着嘴大笑,被长孙教训的不苟言笑的宫女也抱着华盖翅屏蹲地上笑。

无奈的云烨被尉迟老傻拎在手里,听之任之,随他们展览。

只要忘记老子刚才大发神威的一幕就好。

笑或许是人与人之间拉近距离的最有效的手段,刚刚还惊异于云烨的神奇本事,现在只觉得就是一个子侄辈的瞎胡闹罢了,没了吃惊,只剩下亲切。

“不错,昨天刚说完,你就立了大功,不过你得皇后赏赐,朕还管不着。”李二斜着眼睛瞄了一眼云烨湿漉漉的裤裆。

“微臣的一万贯,怎么办?”云烨只希望这次不要再被皇帝把自己的钱给黑了,还要盖房子呢,老李说了好几回了。

“那是他们在触犯律法之前做的约定,会一文不少地给你,都尿裤子了,还惦记着你那点钱?天生要钱不要命的小子。”

跟着李承乾去他东宫洗澡换衣服,顺便把在旁边捂鼻子的李泰抓走。

“烨哥儿,你为什么不怕雷电?哦,你都尿裤子了当然怕,我是说你怎么知道父皇的铁矛会把雷电吸走?”李泰瓮声瓮气的问,还是不肯把捂鼻子的手拿下来。

“我很臭吗?再捂鼻子下次把你送到房顶上被雷劈。”

李泰迅速把手放下来,他不怕他大哥,实在是害怕云烨,上次只不过把小丫惹哭了,第二天就发给自己一个硕大的尖底木桶,抬水抬得他生不如死,再加上李恪也没有那么好骗了,坚决不同意把水桶放在靠近自己的一侧,说来也奇怪,书院里的傻子越来越少,普通的花招再也不起作用了,就连尉迟大傻都开始不好骗了。

躺在东宫巨大的浴池里,云烨把头埋进水里冒个泡,再出来,旁边躺着李承乾,对面李泰正在研究到底是身体把水排开的多,还是浴桶把水排开得多,反反复复其乐无穷。这孩子,没救了。

“烨子,你说这次蝗灾我们能不能扛过去?关中是我李家的根基,我觉得父皇这次拿基业冒险,有些得不偿失。”

“你知道为什么你爹可以战胜无数敌人,自己最终成就帝业?”喝了一口葡萄酿之后云烨问他。

“父皇自然是雄才伟略,岂是我等可以比拟的?”李承乾很崇拜他的父亲。

“雄才伟略这些东西,有的是先天的,但是,绝大部分来自后天自己的感悟,你发现了没有,只要有七成胜算,你父皇就会立刻实施,不会有半点犹豫,这世上哪有十成十的把握这么可笑的事,如果有一天,你有了这种感觉,那就要提高警惕,因为危险离你很近了,磕豆子还有崩掉牙的时候,不要说你要对付的是人这么可怕的生物;如果你有了十足的把握,证明这很可能是你的敌人给你的错误信息,好让你放松警惕,他会从你想不到的地方向你发起进攻。”

李承乾一直对自己不错,能教他一点就教他一点,能不能感悟是他自己的事,不强求,历史上他自以为有十足的造反把握,谁知道却早早就掉在他父亲的陷阱里不能自拔。

*第三十六节过街老鼠

留在东宫里不让回家,虽然云烨非常希望可以回家看看,家里正在闹蝗虫,不看看怎么放心得下,可是李二不让他回家,让他呆在宫里,并隔绝了他一切的联系,不知为什么。

李承乾和他并排坐在石阶上,望着高墙外面的世界发呆,他也被禁足了。

不时有蝗虫飞进来,落在地上,他们似乎不喜欢吃院子里栽的桐树,一个劲的往花园里钻,十几个太监拿着扫把不停的哄赶,还有嘴馋的拿纱网捕捉。

李承乾现在看到蝗虫就反胃,这是一种条件反射。

感受到了李承乾的郁闷,太子殿下并没有太多的自由,他身边无论何时何地总有一大堆的人,还有专门记录他一天行踪言谈的起居校书。

现在就有唧唧歪歪的不相干的人跑来指责两人坐像不雅,应该坐凳子上,然后双手聚拢于膝盖之上,神情应该自然,大方,高贵,这才是一个太子殿下应有的坐姿,如果有画师就会画一幅标准的贵族赏蝗图。至于蓝田侯只是顺便教导一下,反正他也粗野惯了,何况昨天还尿了裤子,是贵族中的败类,优雅生活的蛀虫。

只那样坐了一柱香的功夫,蓝田侯就开始抓耳挠腮,动摇西晃,礼仪教师严厉的训斥几句,用绳子绑住他的腿,把他固定在凳子上,还要用板子打手,高贵的蓝田侯彻底爆发了。

解开腿上的绳子,抢过他手里的竹板,劈头盖脸的一顿臭揍:“你个死太监,居然敢打我,还用绳子绑我,找死。”用竹板揍完,还不解气,又重重踹几脚才住手。

李承乾看的心驰神往,脸色激动却身姿端正,这样的面貌如果有画师一定画出一幅恶魔与天使的传世名画。

太监居然还再嚣张:“好好,你不知礼仪,还殴打先生,看你怎么给娘娘交代。”

不好,这家伙居然是长孙派来的,大事不妙,这皇宫里最让云烨头疼的就是皇后,李二一代雄主,骗了他没一点心理负担,还有些骄傲,骗长孙,还没有那个本事。

这女人第六感超强,她判断事物的方法不是理智的对错,只是凭自己的感觉,理由这东西在她面前没有一点用处,她只靠自己奇怪的感觉往往能把云烨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

云烨感觉自己在往小里活,心理和身体的契合度越是顺畅,自己的心理年龄就越来越小,像个变态般的享受来自所有身体年龄比自己大的人的关怀。

话说起来是病句,不这么说又给自己解释不清楚,理论上所有大唐的人都比自己大,哪怕是吃奶的孩子也比云烨大上个一千四百岁,在大唐有资格跟所有的人装嫩。

不行啊,长孙的惩罚没有一点新意,就是罚站,还难不倒他,小时候早就被老师锻炼出来了,站上个两时辰不叫事。主要是一看到长孙的眼睛就心里发虚,比罚站难熬的多。

以为就他一人有这毛病,问了成乾,李泰,原来他们哥两最怕的人不是李二,而是长孙,可见皇后娘娘的声威是如何的显著,一声令下,群雌俱伏。

赶紧把太监扶起来,还殷勤的给他掸去了身上的灰尘。

那家伙鼻子流着血,脑袋却抬得很高,嘴里说着:”奴婢不敢劳动侯爷大驾。”身体却没有一丝要躲的意思。

宫里全出的是一群变态,刚刚挨揍完,他依然勤于教导。

这回云烨老老实实的坐在凳子上,任由这位变态的太监摆布。

远远看去,一位身着紫袍的少年王族正在和一位头戴金冠的少年贵族在树下攀谈,宁静而温馨。

“成乾,我现在有杀太监全家的冲动。”

“烨子,他没有家人,从小就在皇宫里长大,如果有的话,我早就干掉了,还轮得到你。”

“我的腿已经没知觉了,你的还好吗?”

“我现在就没有腿。”

“你是太子,将来要坐给天下人看,我又为什么?”

“你的理想不是要建立万世一体的恪物学吗?有和猴子一样蹦来跳去的万世之师?就是将来给造像,难道说就给你造一个纨绔模样的泥人吗?”

皇后来了,云烨和成乾被绑在凳子上起不来,赶紧吩咐太监给松绑。

“不用了,难得的有点人样子,这样挺好。”

前几天长孙穿着宽袍博袖的麻衣,还看不出身段,今天穿着家居常服云烨一眼就发现她的腰身粗了不少,人也发福不少,怀孕了?肚子里的应该就是那个内圣外王,把大唐江山拓展到极限的唐高宗李治,如果不是有一个厉害婆娘的话,绝对是《帝范》式的人物。

“恭喜娘娘,贺喜娘娘,”云烨赶紧大大的马屁奉上。

“啐!”

被吐口水了。

“前几天怎么就不为本宫腹中的孩儿考虑,还用情势硬逼着本宫吃蝗虫,可怜的汝阳,兰陵,现在还是吃什么吐什么,恪儿就更可怜了,生生吐得下不了床榻,宫里有名分的妃子,就剩下杨妃能帮着处理宫里的事,还不是你造的孽。”果然不出所料,李二夫妇就没一个好人,这个逼着妃子,公主,王爷吃蝗虫的罪名自己是背定了,怪不得不让自己出宫,一旦出去了哪有活路。

朝堂上的各位大佬,军伍里的各位大爷,皇宫边上住的十几位封王,估计现在正在磨拳擦掌的等自己出去好收拾。云烨现在极度的想回玉山,躲在书院里再不出世了。

“想清楚了就好,要不现在把你送出宫去?本宫听说河间郡王他们正在等你,准备给你接风,场面宏大,朝臣最少到了一半,云侯好大的面子啊”。

“回禀娘娘,微臣不打算出宫了,老死皇宫也不错,免得被外面的大臣虐待而死,”云烨没办法,只有出此下策。

“好啊,反正陛下也喜欢你这个滑头,不如做宫里的内侍总管如何?好天天伺候陛下?”

咽了口口水,云烨艰难的摇摇头,在皇宫里躲一时可以,住一辈子当太监?不如钻回那条小溪会家算了。

*第三十七节血流成河

在皇宫里,云烨的消息完全断绝,身边伺候的全是太监,每日过着极为规律的生活,早上五点钟起床,耍一个小时的枪术,再做一套广播体操,仰天大笑两声,就完成了全天的锻炼,准备吃饭。

成乾自从第一天领教了云侯的绝世枪法后,就捂着不小心被枪风伤到的左手再也不来了。

据内侍讲,太子殿下是一路大笑着离开了云侯住处,还不小心撞翻了送饭的几个宫女,被米汤浇到了也不生气,还好心的让宫女小心。

知道他在笑话云烨的枪法,尤其是五步断魂枪让人魂飞胆丧,这枪法不但敌人害怕,就连云烨自己也害怕,因为他实在是控制不住枪杆的方向。

现在他绝了要出宫的念头,至少在那些老家伙死光之前是不打算出去了。

早饭过后云烨照例是要溜一圈腿。

不要内侍陪同,东宫早就熟悉了,成乾又没有成亲,东宫对他没有禁地。

在云烨的劝说下,长孙放弃了要给成乾找妃子的念头,十三岁的毛头小子要什么老婆?在后世还只是一个刚刚上初中的小屁孩,早恋是严厉被禁止的事,抓到了会请家长,然后在全班面前做检查,面对全体同学的唾弃,然后就有不要脸的借着安慰女同学的机会趁虚而入。

这是云烨的惨痛教训,被女孩子强壮的哥哥揪着脖领子质问,然后抢走他所有的零花钱作为他妹妹的赔偿。

大唐还没有敢揪着成乾脖领子的家伙,除非他调戏了云烨的妹妹,才有可能被质问,

云烨一直都在为自己的跳跃性思维感到自豪,看到一个半环形的黑色东西,就联想到了以前工地上的那个沉重的铁门,需要好大的力气才能拉起来。

所以就习惯性的拉了一把,没多重,然后就看到一张哭的和花猫一样的脸,和两颗白白的兔牙。

“铃铛?你在这里干什么?〃

这话问坏了,本来就在哭的铃铛看到他哭得更厉害了,见不得女孩子哭,又不知怎么劝,活了两辈子都没学会这项逆天的本事。

“谁欺负你了,告诉我,咱们现在就去把他的腿打折。”这是云烨的法宝,对付自己的妹妹百试百灵。

抽噎的铃铛指着花丛说:“有一只小狗钻进花丛里出不来了,我要把它拉出来,一拉它就叫唤,它还在流血。”

跑到后面一看,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夹在牡丹丛里哀哀的叫唤,这还得了,云烨自诩也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一员,见到危难,哪有不帮之理。

正要下手,两个太监跑过来见到了小狗,大声说:“侯爷,就是这条狗从狗洞里钻进了皇宫,奴婢这就打死它。”

话音刚落一人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话都说不清楚,什么叫侯爷就是这条狗,老子揍死你。”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在云烨这里说不通,自己的屁股被皇帝,老帅们一脚一脚的踹来揣去,所以他就养成了踹别人屁股的恶习,程处默也有这爱好,哥俩曾经在陇右踹遍了小兵的屁股,充分享受了身份高贵的乐趣。一度被人称为“踹腚双雄”,纵横陇右无敌手。

“侯爷恕罪,”两太监知道这位在皇宫里的地位,赶忙求饶。

“皇宫里还有狗洞?”云烨觉得不可思议。

“回侯爷,是太液池放水的时候从水门里游进来的,奴婢们一时没发现让他跑到这里来了,也不知是哪来的野狗。”

“不要杀它,不要杀它。”铃铛摇着云烨的胳膊为这只小狗求情。

“你们小心点把它拉出来。”既然有了帮手,自然用不着自己动手。

两太监趴地上一个扒开花枝,一个把小狗小心的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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