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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节

唐砖-第2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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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乡亲们说,这东西我准备大量收购,以后云家的商队每年都收,让他们把这东西洗干净晒干了,十斤一文钱,算是给他们找个来钱的门路。”

冯泰看看浅海处长得密密麻麻的海带,疑惑的问:“侯爷,这东西没粮食的时候吃一点没问题,关中又不缺粮,您要他干甚,关中人会吃这东西?”

“你不知道,关中美食出云家,只要云家开始吃这东西,你会发现用不了多长时间,长安城里这东西就会供不应求,你还不知道,这可是好东西,吃了它,就不会再得那种脖子肿的粗粗的病,好东西啊,你尽管给我弄,有多少给我弄多少,八月初舰队会到涿郡运河接我,到时候全部带走。我还要带走所有的鲸鱼肉,小心别把鲸鱼头骨给我弄坏了,我也要带回去,如果你想给家里捎东西,我可以帮你一起运回去。”

“这些小事侯爷无需费心,下官自然会办得妥妥帖帖,只是幽州穷儊,没有好东西孝敬侯爷,让您带些不值钱的贱物回去,实在是丢人啊。”

“老冯,你想多了,如果想发财,我在岭南就发大财了,没心肝的才在灾荒之地发国难财,你以为鲸鱼肉,海带不值钱?哈哈哈,不告诉你,这是云家的秘方,等你到长安述职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东西卖的很贵,很贵,只有有钱人才吃得起。”说完就大笑着出门而去,依然是短裤短衫赤着脚,露出被太阳晒黑的四肢,快活的像一个海边的棒小伙子。

云烨没来之前,冯泰、元大可就为怎么招待云烨费尽了心思,云家奢华的名声早就蜚声大唐,作为云家的家主,一定是一个极难伺候的华贵人物,更不要说他简在帝心,要是在皇帝面前说几句自己的坏话,估计自己的仕途就会就此终结。

元大可准备全力招待,冯泰宁可拼着官职不要,也不肯趋炎附势,做好了被革职的准备,谁料想,云烨是被抬下船的,满身伤痕的人,什么都享受不了,就连元大可送去的美婢,也被云烨打发回来。

伤好了之后更是四处奔走为灾民找粮食,他的随从的吃食都是自己解决,从不骚扰地方,舰队到达海港的第三天卸空了粮食,鱼干,给一部分当地的士卒放了假,只留下五艘舰船,剩下的全部从黄河口溯流而上,准备进入运河,赶回长安,李二的旨意很明确,就是要亲眼看看这支舰队,考虑他将来能不能承担南粮北运的艰巨任务。自从知道岭南的粮食极多之后,他就开始打这个算盘了。

洪城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给了云烨五贯钱,说这是他现在的全部身家,要和云烨合伙做生意,很简单,就是海带的生意,云家占七成,他占三成,不要不行,前后追着云烨诉苦,说自己被坑成现在的模样,云烨难辞其咎,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再不给他一条活路走,就准备带着全家去云家吃饭。

云烨答应了,一口就答应了,没有还价,也没有讨价,这把本来不抱希望的洪城弄傻了,想了很久,决定自动退股,前面的的惨痛教训,让他知道,这天下从来就没有白吃的午餐,云烨的便宜还是不要沾的好。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船队带来了已经抵达运河的消息,云烨也需要回京,那日暮再有一个多月就要产子,这是自己以前没有预料到的,为了孩子也必须尽早回去。

五千将士按照李二的安排,必须在河北五州游行一次,以宣示武力,按照无舌的逻辑,不杀几个人是不行的,大军出征,不见血不吉利。

大军在河北见得第一次血,来自一个迟归的士卒,老母病重,多留了一些时间,回营的时候晚了半天,按照军律,是要处斩的,军法官不理会侯爷的劝说,在那里磨着刀子说一定要把那家伙的头砍下来,大唐军法森严,不要说侯爷,就是陛下来了,也不能阻止他行刑,当然,如果侯爷拿得出先前准许他迟归的手令,可以免他一死,但是鞭子却无论如何逃不掉。

这混蛋明显想放过士兵,偏偏让云烨来顶缸,他自己正大光明,铁面无私的形象必须得到维护,不是上了吗,恩处于上,这是军队的传统。当着军法官的面写了一张手令,这家伙板着的死人脸才松了下来,两个健壮的士卒拖着痛哭流涕的犯规士卒出去行刑,还算是一条汉子,一声不吭,就是眼泪流的哗哗的,行刑完了才嚎哭着说对不起侯爷。

大军开拔,耀武扬威,云烨被套上全身铠甲,在烈日下骑马上受罪,一杆漂亮之极的空心马朔挂在得胜钩上,如果给脑袋上插两只鸡毛,背后插些旗子,和戏台上的赵子龙区别不大。

到处别扭,就这冯泰翘着大拇指说云侯有古之名将风范,这一路必定让那些宵小之辈望风而逃,最后承诺一定派人把云烨的鲸鱼肉和海带干送到涿郡,至于剩下的那一半珍宝,无舌是不允许离开自己的视线的。

大军四处漫游,所到之处果然如同冯泰所说的那样,一些才拉起来队伍的革命者,就纷纷扔掉破刀破枪,重新回到田地里照顾自己家的庄稼,所到之处,告密者无数,见到那些蓬头垢面的告密者云烨就恶心,如果不是立场问题,他很想先把这些告密者干掉,不管从人情,道德上来说,这些人都是纯粹的渣滓,太恶心了,交给洪城处理就好。

河北之地绿林遍地,看看那五大车珍宝,很担心林子里窜出来一个红眉毛,绿眼睛的家伙大喊着,程达尤金在此,留下买路财。这可就糟了,一个劲的在心里劝慰自己,那个叫程达尤金的家伙,如今一个是国公,一个是侯爷,自己的儿子见了他们会喊爷爷,不大可能跳出来打劫自己。

可事情就这么怪,州府之旁,大路之上,一个肌肉似铁的大汉,站在路中间,指名道姓的要和勇冠三军的云家侯爷大战三百回合。

大汉身高足有九尺,穿着短衣短衫,掌中一柄大铡刀,挥舞起来水泼不进,密不透风,碗口粗的榆树一刀就劈成两截,剩下的半截树桩子也在一片刀花里变成了劈柴。

最后把铡刀指向了云烨,炸雷般的声音响起:“云烨,听说你也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没遮拦的汉子,今日你我就在此地大战三百回合,好叫你知道河北也有好汉,免得你目中无人,带着财宝满世界转悠,今日不留下买路财可不行。”

这就怒了,喝退了众军士,吐掉嘴里的草梗,云侯一马当先挺着中空的马朔就英勇的杀了过去……

云烨的武功的确了得,一会是百鸟朝凤,一会是军中搏杀术,一杆马朔使得虎虎生风,不停地在大汉的身边刺来刺去。

洪城大急,他看得出来,那个壮汉是个难得的高手,二十斤重的铡刀在手里轻飘飘的如同稻草,随意的就把云烨的马朔格挡到一边,气定神闲的陪他玩耍。自己不好上去,刚才云烨说不许别人插手,不知道一向睿智的云烨为什么会昏了头亲自上阵,再看到刘进宝满不在乎的拿着一块桂花糕在吃,一巴掌就拍在他的后脑勺上,把他刚喂进嘴的桂花糕打了出来,急吼吼的说:“你家侯爷遇到硬点子了,我不好去帮忙,你去,仆人帮着主子天经地义。”

刘进宝揉着被打得生疼的后脑勺呲着牙说:“我家侯爷武功好着呢,一定会打跑这个蟊贼。”

“可是他已经被抓走了!”洪城指着扛着云烨扭身就跑的壮汉对刘进宝说。

刘进宝抓住洪城的战马缰绳又说:“这是我家侯爷的诱敌之计。”

暴怒的洪城正要一脚踹开刘进宝自己飞马赶去救援,才回头,后脑勺就被无舌抽了一巴掌。

“说你傻,你还不承认,那就不是蟊贼,是云烨的朋友,而且是关系非常好的那种,你没看见旺财都跟上去了,少说废话,咱们就地扎营,他们朋友相聚后,就会回来。”

听完无舌的话,洪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怒火冲天的将士,然后就追着刘进宝满营地乱窜,最后被堵在无舌面前,恶狠狠地说:“那个人是谁?”

“洪爷,您就别问了,那个人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听我家侯爷说,那家伙几乎跑到了天边,差点当了神仙,同行的两百多人,就回来他一个,刚回来那会,全身上下都是伤,在我家住了好久,无舌先生该知道白熊皮的事吧,那东西就是他从天边带回来的。您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就说嘛这个世上哪来这么些绝顶高手,随随便便就钻出来一两个,你家侯爷,勇敢的十分可疑,只有对极度信赖的人,他才会有这种举动罢了,你家侯爷的来路就很神秘,世外高人吗,都是这副鬼样子。”

无舌摸着没有胡须的下巴满是向往之色,洪城依然一头雾水。

*第五十五节吹捧

乡间的小路上,两边全是半人高的茅草,这个该死的天气,粮食不长野草倒是非常的茂盛。

熙同扛着自己铡刀,云烨拖着自己的马朔,两人边走边聊。旺财不时地把脑袋插在两人的中间。

“这是旺财啊,一年多没见,从一匹肥马变成了骏马,不错,很好,很好。”

“老熙,一年多怎么也没见你和我家里联系啊?我来河北就是想看看你你也知道,我朋友不多,人来不了来封信也是好的。”

“忙啊,一天到晚的为几十张嘴忙碌,不把他们喂饱了,我哪都去不了,你是富贵闲人,这次又领着大军转悠想来一定混的春风得意吧。”

“屁的春风得意,好些回险死还生刀尖上打滚,能活着见到你,算是我洪福齐天了。”这些从不在他人面前讲的话,在熙同面前说的滔滔不绝,就连一向胆大的熙同都为他捏一把冷汗。

“想不到你这段时日也是过的一日三惊,那些个富贵有什么好要的,为了它,把性命搭上太不值了,你也不喜欢在红尘里混,不如和我一起在这个小村子里安家算了,把老夫人、两个老婆接过来,好好地过些消停日子才是。”

熙同有了很大的变化,往日的刚烈豪雄之气在他身上消失了,如果不是那副钢铁般的身躯还在,几乎看不出来这是一位眦生一怒,千里取人头的豪侠,裤脚上全是尘土,脸膛也变得黝黑,和军队里的那些民夫一般无二。

“我本来以为在这次河北大灾之中,你说不定会拉起一支队伍,杀官放粮,劫富济贫,纵马驰骋在河北的大地上,快意恩仇不是你一直向往的生活吗?”

“屁的快意恩仇,还杀官放粮,刺史家里都没有隔夜之粮,我杀他有个屁用,你别说,李家派到这里的官员算是不错的几个官员,小十三饿的直哭,我这当爹的也坐不住,晚上就去了府城,到了刺史家一看,一家老少喝的也是稀饭,他家的小女儿也在哭喊着要吃桂花糕,被刺史抽了两巴掌,哭都不敢哭,看得人心酸口我扭头就走,回来的路上,好运气,山里面居然有野猪跑出来,很是肥大,被我一力就给杀了,准备回来给小十三煮肉吃,想到刺史家的小囡囡,就割了一条猪后腿给他送了去,挂到他家客厅,留了字,说是给孩子的。”

“哈哈哈,你总是干这种事情,刺史大把,都被吓坏了吧?”

“没有,那刺史算是有胆子的,把猪腿肉割下来一块,煮给了孩子吃,剩下的煮熟以后,全分给了孤寡,老子这回算是没看错人,李家的官,要是都是这样的,合该他家坐万年江山,老子做顺民,也心服口服。”

熙同的这些话说得很认真,看得出来都是心里话,一个桀骜不驯的人总是有自己的底线的,就如同骄傲的人不会去欺负弱小一样。

“我记得你走的时候,奶奶给你装了好几车东西,虽然不会让你富得流油,但是全家老小几年的吃喝用度还是不愁的,哪去了?算了,你不用说,该死的一定是送给别人了,你这种人手里有钱是罪孽。”

熙同放声大笑,拍着云烨的肩膀说:“到底是老子的知己,我拖着车子一路往家赶,见到讨饭的就给一袋粮食,看到光着身子的,就给一块麻布,他奶奶的河北这地方太穷,光腚的人太多,到了家里,就剩下一车粮食,五六匹麻布,好在还有三头牛,就这,老婆们高兴地都不行,当晚,老子当了七次新郎官,哈哈哈。”

云烨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外死,指着熙同说:“我以为你只是可怜那些妇人,你他娘的真的做了人家丈夫?”

熙同撇撇嘴不屑一顾的说:“看不起你们这些假道学,他们都已经是我老婆了,为什么不用,二十一个,老子一个都没放过,现在有五个已经挺着大肚子,你这个做叔叔的,把礼物准备好,家里孩子多,都盼着你这个有钱的叔叔给他们带好吃的。”

“孩子们也知道我的存在?”

“屁话,我就你一个有钱的朋友,不拿出来显摆一下怎么行,大晚上的,我总不能一直和老婆干那些勾当吧,也会给孩子讲讲他老子的过去,讲田襄子不合适,所以你是重中之重,孩子们都想见见你这位侯爷,你老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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