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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唐砖-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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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下降的厉害,两腿发软,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如果再不找到食盐,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他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

马群开始骚乱了,一匹小马被狼咬住后腿发出凄惨的悲鸣,所有的马都开始移动起来。这时,一声高亢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那匹枣红色的马王闪电般地冲向狼群两只硕大的蹄子狠狠地踩在凶手的身上,其他的公马也向狼群发起进攻。狼群显然太轻敌了,眼看着三匹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狼群见势不好转身向荒原深处逃去,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诺大的战场只剩云烨傻傻地站在中间,脑子里还在犹豫要不要逃跑。

被马踏死的狼样子很可怜,以至于云烨在三匹狼身上才割下两条稍微完整的狼腿。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不见踪隐,云烨看着马群追去的方向道了声珍重,转身向东走去,他清楚的知道,那里有一条大河在等自己。

云烨听到了那条大河的叹息,滚滚东流水从未停歇。

黄河!看着她,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老朋友。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的时刻,她的出现多少给了云烨一丝安慰,喝了几口水,她是如此的甘甜。整条大河波浪滔滔,却又清澈晶莹,就像奔流的玉液。

又看到那个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边上饮水。在它眼里人这种动物和那些野羊一样没任何威胁。也是,云烨这几天的表现还不如野羊,除了给马群增添一点笑料外,没任何危险。马王大人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哗哗”地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有这么练舌头的吗?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要矿物质,尤其是盐,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都是什么?“呸呸呸”赶紧吐掉。马王不满的看我一眼,继续伸出舌头舔的‘哗哗“作响。

这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用钢铲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拿出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清澈一些,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在过滤一遍。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清澈透明。云烨再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巨大而又光滑的石头上,水刚倒上去,就被太阳晒得滚烫的石头蒸发干净,石头上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的粉末。轻轻一尝,纯净的食盐味道。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的样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

日头西下,云烨点起篝火,把前几日熏好的狼腿放在火上烤,不一会,烤肉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撒一些盐,这对云烨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辣椒不敢再用,还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提神,犹豫半天才拿出一个土豆埋在火堆的灰烬下。整天吃肉,对他的身体是极大的考验,

看着河边长满的蒲公英大喜过望,这东西清热解毒是很好的食材,拔几颗在河边洗干净打算用羊油煎着吃。或许煎野菜的清香过于浓烈,旁边的那些马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云烨似乎很想吃的样子,可畏惧火不敢过来。马王大人自然是无所畏惧,甩着尾巴走过来。云烨一看就知道,它老人家是来收保护费的。谁让他这段时间靠马群保护来着。当小弟自然有小弟的觉悟,等野菜凉凉了,赶紧放在一片大树叶捧给马王,老大惹不起啊。马王闻了闻,大概对盐的味道比较满意,两口就吃了下去。云烨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它的眼睛竟露出享受的感觉。两口吃完,它又盯着云烨看,没办法,云烨只得接着烤野菜。在吃了四轮后,它可能觉得不过如此,打着响鼻回到马群继续当王。云烨小心的扒开灰烬,里面的土豆烤的又香又软,掰开后大大咬一口,滚烫而又香甜的味道幸福的云烨眼泪差点流下来。

躺在睡袋里,身下是软软的河沙,右面不远处是缓缓流淌的大河,左面就算了,一群马此起彼伏的放着臭屁,马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无辜像。望着漫天的星斗,银河横挂在天空,就像一张黑色的幕布上缀满璀璨的钻石,一闪一闪地对他眨眼。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他也答应发达了送一颗给她,现在已无法实现了,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件水钻的发夹,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射着橘黄的光芒,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白银为骨,黄玉为托,水钻镶成一朵莲花。虽不值钱,但胜在别致,本来是妻子的生日礼物,因为要援救两个失踪的老外,这礼物再也不能送出去了,云烨紧紧握住发夹,心里一阵一阵抽的发痛,老天你终于拿走了我的一切,云烨喃喃自语。。。。。。

*第三节人世间

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摔着尾巴不叫不动。是两匹马,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这不是野马在奔跑。云烨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树林,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旺财离得远远的,不理解自己的主人兼大哥发什么疯。待到云烨气喘吁吁的砍倒最后一片灌木,马蹄声已渐渐远去。看着黄土大道逐渐平息的尘埃,云烨放声大笑起来。眼泪和着鼻涕糊的满脸,他却不管不顾,扑倒在黄土地上,又放声大哭。

这是人类文明的痕迹,它蜿蜒的伸向远方,与黄河并行,云烨断定这是连接兰州的大道,现在,也许叫驰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云烨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但那时木乃伊和干尸,马王堆美女辛追也不过如此吗。

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他对云烨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云烨找到了人烟,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步踏这一步呢?在这个世界他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像一汪潭水,投下一颗石子,泛起的涟漪能否把他淹没?未知是恐怖的,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他,竟生出极大的恐惧来。满头的汗水顺着下巴颚往下淌。旺财把头伸过来,用舌头舔我的汗水,似乎在安慰他。

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一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软牛皮的,没有任何破损。见旺财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旺财喜欢的”咴咴“直叫。

迈开大步走在黄土路上,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事到临头须放胆。转过一片草甸,人的嘈杂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牛车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云烨的心抽了一下。果然,回到唐朝且不知皇帝是谁。云烨饶有趣味的看着这群古人,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这就是平民的装束么?还有几人身穿皮甲,腰胯横刀,显得威风凛凛。为首一满脸胡须的壮汉?云烨在旁边窥视,遂手握横刀大踏步向他走来。

“羌人小子,敢来劫粮车,真真好大的胆子”说完,雪亮的横刀一出鞘,就要往下劈。

太好了,熟悉的关中腔。云烨赶紧退后,双手乱扬,陕西话随口而出;“这位壮士,谁是羌人,你认错人了吧。”

大汉手中刀不撒手,停在半空,眼中全是狐疑;“咦,关中娃子,咋跑到陇右来了,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师傅过世了,我一个人从山中出来,就我一个。”

大汉拔刀插回刀鞘,上上下下地盯着云烨看,还走到跟前闻闻,

“没有羊骚味,是关中人,不大的娃子乱跑个啥嘛”

“喂狼咋办。”

旺财見壮汉揪着云烨不放,不干了,张嘴就咬。那壮汉一松手,左手一抬闪过,右手闪电般的抓住旺财下巴,旺财疼的直叫唤,壮汉哈哈大笑松手,在旺财背上按一下,叫了声:“好马”。另外几个大汉见云烨和旺财如此狼狈也哈哈大笑起来。旺财怕见生人,躲在云烨背后偷偷看这些人。为首的壮汉也在看云烨,云烨身上的衣服被树枝荆棘划得如布条一般,虽破,却做工精良,式样古怪,料子似麻非麻,绝不普通,再见云烨眉目清秀皮肤细嫩,双手纤细,明显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脚下穿一双皮靴,看的古怪,却又合脚。不禁为自己刚才的无礼有些后悔。遂放缓语气:“少郎君欲往何处?”

“在下自幼随恩师居于深山,不久前,家师亡故,云烨为亡师守灵三月后,所居之地被山洪冲垮,无奈只有下山,想不到山下遇到狼群,幸而逃脱,便成了目前这种样子,在下决定欲往长安,还望军爷告知兰州还有多远。”

“兰州距此只有不到六十里,就你这身板,带着一匹伤马,得两天。”

“诸位大哥这是运粮到何地?现在是何年?山中不知岁月,还请告知。”

“胡涂师傅带胡涂徒弟连陛下去年登基都不知道,记住了,现在是贞观二年,至于运粮往何处,此为军机。”壮汉对云烨的问题充满了不屑,仿佛全天下谁都应该知道他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去年登基了。

云烨只觉头仿佛被巨锤重重砸了一下,贞观二年,李世民。秦王,到底没逃过虫洞的暗算,到底被扔到一千三百年前。想想彻底远离的妻儿,这叫他情何以堪啊。嘴里喃喃自语:“我如何才能活这么久?”

“你不喜欢吗?陛下登基难道不是大好事吗?”那壮汉见云烨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用看普志高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云烨口里迸出半个不字,那把横刀一定会砍在他脖子上。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陛下登基应该普天同庆。”

“那你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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