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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不配(出书版) 作者:水阡墨-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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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怀里的姑娘相处久了,其实他是了解她的个性的,简直就是个蚌売。即使是她认识到自己的措误也绝不能从她嘴巴里撬出什么坦白的话,迂回政策或者让时间去稀释,是她一贯的手段。没有在家庭的温暖中成长的孩子在情感上总会有所缺失,她的个性已是如此,他也明白很难去改变什么。
    这席话说出来,白惜言满心的柔软,也泄了那口气:“关于你的事情最后一个知道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你真是我的命中克星。”
    “倒不如说是命中注定。”苗桐扭头看见屏幕上的程蝶衣一颦一笑都是风情,突然道,“这个差不多也是讲个命中注定的故事,可惜哥哥演的程蝶衣没有好命,真不吉利,我现在越来越讨厌看悲剧。”
    白惜言听了摆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我更讨厌在看片子的时候被剧透。”
    “我以为你知道结局,这是老片子了啊。”
    “你气人真是有一套。”白惜言简直拿她没办法。
    过了两天洛雨闹着要出院,头上的伤还没拆线,脑震荡的症状也没完全消失,
    却在医院躺不住了。白惜言提议让洛雨来家里养伤,等伤好了再回去,也省得苗桐来回奔波。于是洛雨暂住在苗桐原来的房间,元元这个尽职的护工依旧每天照顾他,即使俩人总恶声恶气地拌嘴,可是过不了半分钟就能和好如初。
    刘锦之来找白惜言签署文件,进门就看见元元和那个叫洛雨的孩子每人抱着个手柄玩赛车游戏,有点大白天见鬼的感觉。老板是个在大马路上听见鸣笛声都会嫌烦的人,若是以前要他跟俩半大孩子住一起简直比要他的命还要为难。
    白惜言翻着文件:“建筑师去看过了吧,各个部门都可以做好安排了,等贷款下来就可以安排项目启动了。对了,从法国请来的两位建筑师的住处安排好了吧? ”
    “安排好了,有袁佩佩在可以放心。”刘锦之在随身的笔记本上翻找着备忘录,“还有一件事,虽然钱总的部门不参与这个项目,可是他却在帮忙接洽建筑队。上次钱总负责的廉租房项目,若不是在采购部门的孙总盯得紧,怕是他小舅子又偷工减料做个豆腐渣工程。”
    “钱叔负责的项目都包给他小舅子的建筑公司也就算了,他是元老,为源生出了不少力,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白惜言没抬头,淡淡地道,“不过这次他的手好像伸得太长了,贪心不足蛇吞象。”
    刘锦之微微一笑:“哦,还有件事,钱总给我封了个五十万的红包,我收 了。”
    “你这几年扮黑心秘书拿的红包可是比工资高多了。”
    “托您的福,那几位刚正不阿的经理都对我厌恶至极。”
    白惜言把签好的文件递给他,郑重地拍拍他的肩:“这些年多亏有你跟我里应外合,无论多大的树,放任不管的话总有一天会被蛀空的。”生活上是至交好友,工作上他们是黄金搭档。
    刘锦之最难最痛苦的时候是白惜言陪着他度过的,这种程度上的牺牲真的不算什么。他点点头,把文件放进包里,又提醒道:“对了,二十八号是去做检查的日子,我早上来接你。”
    “不就是明天了? ”
    白惜言略微思考一下:“国庆假期我大姐和二姐要从上海过来,大概要待个十天,检査的事安排在她们离开之后吧。”
    “好,那我打电话跟医院确认下。”
    苗桐陪洛雨去医院拆线,医生又开了些消炎药,苗桐去药房拿药时在楼梯口遇见刘锦之。他手里拿着医药单,弯起嘴角:“洛雨可以拆线了? ”
    “嗯,你怎么在这里? ”
    “我妻子怀孕了,来做孕检。”
    “恭喜啊,几个月了? ”
    “三个多月了。”刘锦之笑了,“你放心,我会请你和白先生来喝满月酒
    的。”
    苗桐很多年没见过刘锦之对她笑了,记忆中几乎全是猜疑和厌恶,连目光都是凉的。她有些不能适应,或者说受宠若惊,脑子里想的话嘴巴里也就顺其自然地说了出来:“我出尔反尔,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愿意这样跟我说话了。”
    刘锦之愣了愣:“你还真是直接。”
    “被你讨厌真的不太好受,每次都要装没事,真的快装不下去了。”苗桐几
    乎管不住自己的嘴,塌下眼皮自暴自弃的,“明明答应你的时候说的都是真心话,
    可是不知不觉就是这样了,言而无信真是丢脸至极,你讨厌我真的是我自作孽不可
    活……可是我喜欢他真的不是为了他的钱。我是真的喜欢他,即使你觉得我恶心虚伪,这也是我的真心话。”
    刘锦之不得不承认自己非常非常的意外,嘴角不自觉地抽筋着:“白先生真的改变你不少,现在竟能拉下面子说出这种话。”
    “是啊,他已经把我变成这个样子了。”苗桐神经质地开始挠头,“是不是比以前更讨厌我了? ”
    刘锦之转头望着玻璃窗外梧桐树上泛黄的叶子,秋日的阳光懒洋洋地打在身上,面前的姑娘小时候的样子又清晰起来,专注又沉默的小孩子,却会用笑脸来安扶别人。
    “不,我从来没讨厌过你,你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孩子。”刘锦之笑开,“你看,把这一切坦诚说出来好像也没那么困难,而且好得多,是不是? ”
    今天的阳光太好了,好似能照进人的心里去,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刘锦之笑起来眼角下一个小坑。以前在书店看过一本关于面相的书,我眼角的小坑是泪坑,情路崎岖配偶早丧的命。如今笑起来却是波浪般散开的纹路,那个泪坑巳经被岁月填平了。以往为何针锋相对,在脑海里一下子就模糊了,人生总是被时光推着往前走,
    最终什么都会淡去。
    “刘叔叔,你长皱纹了。”苗桐指着他的眼角,“明明只比白惜言大四五
    岁。”
    刘锦之摸了摸脸:“男人过了三十岁,一年都是一个坎儿,何况是三四岁? ” 说完后才猛然发觉苗桐喊的是刘叔叔,顿时哑口无言,许多声音都堵在嗓子里最终泛滥到鼻腔与眼角。他掩饰地清了清嗓子,记得母亲说过男人变得感性也是年纪大
    的表现。
    两人没有多聊,刘锦之的妻子还在妇产科等着他缴费过去。苗桐拿了药回到三楼医疗室外,元元在外头坐着,踢着脚:“拆个线怎么那么慢啊? ”
    “好像要做个脑CT才能拆线吧。”
    元元嘟嘴:“说得你好像什么都懂一样。”
    苗桐拿起缴费单子在她眼前晃了见:“又不是免费项目,多点常识吧。”
    在强大者面前多数人都会变得谦逊温顺,即使被教训没常识,心里依旧模模糊糊有些高兴起来。崇拜的情绪不知何时滋长的,或许是因为洛雨那么难缠毒舌的小鬼在她面前都乖得像只奶猫;或许是看过了苗桐工作时认真利落的样子,记者在印象中是了不起的职业;再或许是因为她教训的话很有道理——总之等她发觉的时候,已经拜倒在了舅妈的光环之下。
    “哎,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
    难得听到她这样乖巧的说话,苗桐侧过头,“你说。”
    元元踢着的脚停下来:“周明亮走时说了什么? ”
    “他不已经不在你们学校教学了,你可以放心回去上课。”
    “他去哪里了? ”
    苗桐说:“谁知道呢。”
    过了片刻,她听见元元抽泣的声音:“苗桐,我是不是个无耻的坏女人? ”
    苗桐盯着廊顶上散着一束七彩的光,慢慢地说:“十八岁的确已经不能算小孩子了,可也不能算成熟的大人,当然,不是说大人就不会犯错,而是你这个年纪正是犯错最多的年纪吧。最重要的是吃一堑长一智,让自己犯的错误越来越少。”
    “我想变成那种完美的女人,不会犯错的人。”
    “哪里有那种人呢,人只要在这世上喘息着,总会伤害到别人,也会给别人带来安慰的。”
    元元自暴自弃地抹着眼睛:“我知道大人们都嫌我任性麻烦,被他们埋怨责备的时候,我有时候真的想死掉算了。”
    “每个人在痛苦的时候都会想到死吧。”
    “你也想过? ”元元吃惊地看着她。
    苗桐靠着墙歪头沉思着:“嗯,跟你一样大的时候,我很重要的一个人生了很严重的病,医生当时跟我说即使手术成功他也不一定能撑得过去,要看自身的状况,说了很多‘也许’ ‘大概’ ‘可能’这样不确定的话,当时我就想如果他死了,我就跟他去死。”陷在沉思里的人顿了顿,努力地去回想当时的自己,“也没有觉得多么伤心难过,反正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一个人孤零零真的不怎么好过,那滋味我是知道的。”
    元元慢慢睁大眼睛,不可思议似的:“你说的是我舅舅? ”
    苗桐不自然地撩了撩头发,默认了。
    “十八岁就那么喜欢他? ”
    “不。”苗桐摇了摇头,“……更早,十二岁吧。”
    “怎么可能啊,十二岁懂什么?我十二岁的时候小学刚毕业而已。”不过班上确实也有些甜蜜的小情侣,只是她更专注于动画片和跳舞毯而已。
    “爱情这种事就跟种子生根发芽一样道理,会无意识地发芽,叶子寻找阳光,根须寻找土壤深处的水分。即使表面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一棵小树,若要拔除它也是很难的,因为土壤里那庞大的根系已经散布到很深很远的地方。”苗桐直视她的眼睛,“这和年纪没有关系,得到一个人的心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吧。”
    元元面色沉沉的,心事重重地坐在那里发呆。
    洛雨从诊疗室拆了线出来,扒开头发只能看见浅浅的粉红色的肉芽,医生嘱咐吃清淡些,不要吃姜,不要用手指去摸伤口。不知道为何苗桐突然觉得自己体会到了做母亲的艰辛,无论是叛逆还是乖顺的孩子,在成长的路上都是磕磕绊绊让人撒不开手的。
    “你下午去上班吗? ”洛雨问。
    “是啊,你跟元元回去没关系吧? ”
    “当然没关系。”洛雨依依不舍的,“那你早点回来啊! ”
    元元使劲拍了下他的肩膀,“小鬼你快些断奶吧,大人有大人的事情要做的! ”
    洛雨白了她一眼:“你最没有资格说这些话吧! ”
    也许是因为跟元元提起的缘故,几乎已经抛之脑后的往事被撕开一个缺口,以前许多的事便如走马灯那样缓缓回忆起来。整个下午苗桐都处在无意识的走神状态,整理出一篇前几天的采访稿,检査时发觉语句不通错字连篇。下班回到家,在玄关看见白惜言早上出门时换下来的鞋子。推开卧室门想了一下午的人果然穿着丝绸睡袍慵懒地倚在床头看文件,下摆露出修长的双腿几乎是透明质感的肌理分外性感。
    可白惜言丝毫没意识到苗桐在想什么,依旧用一只手背撑着脸颊,湿漉漉的黑发半遮着眼,微微笑着:“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早?洛雨和元元陪张阿姨去度假村的菜园里摘蔬菜去了,俩孩子在一起真是烦得要命,我难得清净地看会儿文件,又回来个黏人的孩子。”他摆摆手,唤小狗似的,“乖,过来这里。”
    就这样看着眼前人,眼里是他微笑的样子,耳中是他低沉温柔的音质,整个下午的魂不守舍突然找到了原因,那种恍惚的不真实感顿时散去了。是谁说的深陷在恋情里的人总会患得患失,偶尔会头脑发热为恋人做出些另类出乎意料的举动,太过冷静自持反而让他觉得不安。
    苗桐不止一次地感受到白惜言的不安,她从来都想不通缘由,为什么白惜言确定了她不会离开他,还是那么不安。虽然她的智商足以应对任何事情,和比起情商本就不太高的白惜言,她好像更为惨淡。
    她跪在床边搂住他的腰,脸颊红红的,用那双含情的眼仰头望着他:“我刚刚已经刷过牙了。”
    白惜言拉着长长的音“哦” 了一声:“那要检査一下刷得干不干净啊……”
    不过是个普通的吻,嘴唇相接时好似漫天星光的感觉,幸福感动灭顶般席卷而来,苗桐从未有这种呼吸困难好似溺水般紧紧攀附着他,唇舌交缠的亲密醉酒般的让她痴迷,最后失神地趴在他颈边喘气。
    “今天遇见什么好事了?回来就给我发小红花啊。”
    “不是每天都有的吗? ”
    “也是啊。”白惜言心情非常好,“……你真是快要迷死我了,若是早个几百年我做皇帝遇见你这种妖妃肯定要做个昏君。”
    “少恶人先告状了!谁迷死谁呀! ”
    第二天早上洛雨提出要搬回家去住,他的伤好了,国庆节后就是入学考试。
    临走时郑重地感谢白叔叔对他的关心,又感谢张阿姨对他的照顾,那礼貌懂事的模样让人很是受用。白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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