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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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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致而言,隋唐以前帝王豪门私蓄的宫妓、家妓,虽亦偶有极具才情者,但大都为男人们的宣淫泄欲工具。晚近“红灯区”之妓女,亦大多除了床上工夫外,别无所取;即使是所谓“歌星”、“舞星”、“电影明星”,虽然敢于客串上床者大有人在,但其文化素质确实不敢恭维。而社会化、商业化了的唐代妓女,要想周旋应酬于地位品位俱佳的权贵文士之中,仅有床上工夫显然不行,还必须知诗书,通艺文,擅音乐,谈吐文雅,举止高贵。其身价亦随本身综合素质的高低而大不相同,有时也随着与权贵名士的交往相互雅爱推重而水涨船高。妓女在众多的恩客中,也时常根据自己的流品地位而衡量人物,分别予以接待。权贵文士同样也是针对不同流品的妓女分别给予相应的尊敬。卖艺不卖身的妓女大有人在。面对色艺俱佳、才情并盛的名妓,冶游者获得和希求获得的远远不止是肉欲的感官满足,还有一种灵肉的升华。例如,唐代的名妓薛涛,在四川成都一地,周旋于权贵之间达五十余年,去世时已经七十余岁,靠的当然远远不是色貌而是才艺。薛涛能诗,时人称之为“女校书”;曾居浣花溪,创制深红色小笺写诗,世称“薛涛笺”。“女校书”一名也成为后世色艺俱佳之名妓的代称。
  唐宋社会风气之开放,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连皇帝有时也微服出宫狎妓。宋徽宗与东京名妓李师师的传奇恋情,随着《水浒传》的流传而闻名遐迩。唐朝的帝王也有此逸情艳事。至于唐代的进士文人与妓女的过从交往,非但不是丑事,反而为人们所称羡。这首先要归功于帝王权贵的提倡与表率,以致形成了一种世风。孙棨在《北里志·序》中说:
  自大中(唐宣宗)皇帝好儒术,特重科第,故其爱婿郑詹事(郑颢,晚唐最差的一名知贡举)再掌春闱,上往往微服长安中。逢举子,则狎而与之语。时以所闻,质于内廷学士及都尉,皆耸然莫知所自。故进士自此尤盛,旷古无俦。然率多膏粱子弟,平进岁不及三数人。由是仆马豪华,宴游崇奢,以同年俊少者为“两街探花使”。鼓扇轻浮,仍岁滋甚。自岁初等第于甲乙,春闱开送天官氏,设“春闱宴”,然后离居矣。近来延至仲夏。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致于他处。惟新进士设宴,顾吏故便可行牒,追其所赠之资,则倍于赏数。诸妓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值馆殿者,咸可就诣。如不吝所费,则下车水陆备矣。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话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别品流,衡尺人物,应对非次,良不可及。信可辍叔孙之朝,致杨秉之惑。常闻蜀妓薛涛之才辩,必谓人过言,及睹北里二三予(子)之徒,则薛涛远有惭德矣。
  科举揭榜后,落榜者“年年下第东归去,羞见长安旧主人”(唐·豆卢复《落第归乡留别长安主人》诗);而考中而成新进士者,一朝乌鸦变凤凰,自然春风得意。唐代孟郊《登科后》一诗道出了新进士的这种激动心情:“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个“一日看尽长安花”,就包括了平康北里的狭邪之游。身份的突变,使得新进士们可以获得原来甚至不敢奢望一见的一些平康北里名妓的青睐。
  唐代进士中结缘于平康里而留下了逸事或诗文的很多,聊举数例以见其一斑。唐代王定保《唐摭言》中记载说:
  裴恩谦状元及第后,作红笺名纸十数,诣平康里,因宿于里中。诘旦赋诗曰:“银红斜背解鸣珰,小语偷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惹桂枝香。”
  新进士所狎的爱妓,一面斜背轻解罗带,一面低声叫唤哥哥,恭贺玉郎。从此,可以夜夜春宵,不必知道(计较)兰麝熏香的贵贱了。而且,只要有银子可花又不吝啬银子,便可以从这家妓院到那家妓院去不断“新惹桂枝香”了。
  《唐摭言》又说:
  郑合敬先辈及第后,宿平康里。(有)诗曰:“春来无处不闲行,楚闺相看别有情。好是五更残酒醒,时时闻唤状元声。”(原注:楚娘、闺娘,妓之尤者。)
  所谓“先辈”,并非年纪很大,而是指上一届或若干届进士。这里所谓“楚、闺相看别有情”,显然指的是同时邪狎二妓,左拥而右抱,在一句句娇滴滴的“状元”的呼唤声中,至五更夜残,方才从酒色的陶醉中醒过来。
  新进士平康冶游,除了希求获得灵肉的快感与升华外,更重要的目的是通过狎妓获得攀缘权贵的机会。目的虽然如此,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故在进士文人与妓女的频繁交往之中,两者产生感情,经常演绎出一曲曲动人的爱情故事。尤其是新进士之中不乏名士,妓家之中亦有名妓,名士美人相得益彰,恋爱故事层出不穷。可歌可泣之本事,有血有泪之诗文,亦真亦假之传奇,传之千古而不朽。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唐代白行简(白居易之弟)所写的《李娃传》和蒋防所写的《霍小玉传》两种传奇。前者所写之荥阳公子郑元和虽未必实有其人,但事有所本当无疑义;后者则直指中唐著名诗人李益。李益为唐大历年间进士。在《霍小玉传》中,进士李益对妓女霍小玉始乱终弃,霍小玉最后愤激而死。而在《李娃传》中,主人公荥阳公子进京赶考,遭遇京师名妓李娃,流连妓院,不能自拔,以致一度流落街头,后赖李娃救护,两人终成夫妇。文人笔下的平康名妓,大都有情有义,而男人们则大多是负心汉。方荣杲《题红薇感旧记》诗说:“那知侠义出平康,羞煞邯郸击剑郎。”确实,比起李娃、霍小玉以及明末清初金陵“秦淮八艳”诸妓的侠义风骨,真可羞煞一大批自命忠肝义胆的男子汉大丈夫,其中包括许多自命清高的薄幸文士。
  文士狎妓,虽有虚华应酬甚至玩弄女性灵肉者,也有因情生爱最后为爱妓殉情而死者。《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四引《闽川名士传》记载了一个令人为之伤感的恋情故事:
  欧阳詹,字行周,泉州晋江人。弱冠能属文。天纵浩汗。贞元年,登进士第。毕关试,薄游太原。于乐籍中,因有所悦,情甚相得。及归,乃与之盟曰:“至都,当相迎耳。”即洒泣而别。仍赠之诗……寻除国子四门助教,住京。籍中者思之不已。经年得疾且甚,乃危妆引髻,刃而匣之。顾谓女弟曰:“吾其死矣!苟欧阳生使至,可以是为信。”又遗之诗曰:“自从别后减容光,半是思郎半恨郎。欲识旧时云髻样,为奴开取缕金箱。”绝笔而逝。及(欧阳)詹使至,女弟如言。(使)径持归京,具白其事。(欧阳)詹启函阅之,又见其诗,一恸而卒。
  这个真实的故事,或可以为男人们挽回一点面子。

  大清:与胥吏共天下

  
  ? 张云江
  郭嵩焘曾有一段名言:“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1〕这番话一言中的,指出了清朝统治的一大特色。所以有清一代,原来朝代有过的宰相专权、大臣朋党、军阀割据、宗室干政、外戚夺权、宦官横行等现象,都基本没有发生,“与胥吏共天下”也是一个原因。
  胥吏(包括幕宾)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雍正的上谕里就曾经说过:“今之幕客,即古之参谋记室。”参谋记室的名称在汉唐就散见于各类文字,主要是帮助各级主管官员做文字工作,有时也能参与机密决策。实际上再往上推,春秋战国时期的“养士”之风以及“门客”、“舍人”等,也可算作它的历史渊源。
  清代的胥吏、幕宾和以前不同,以前的都算是国家正式官员,都有秩禄,清代则不算官员,不入流品,也没有秩禄。胥吏、幕宾的业务范围大致是一样的。胥吏是“庶人在官者”,和士人属同一阶层,在社会上身份地位比普通百姓高一些,而且有机会考官。但即使考上官职也不高。幕宾则是熟悉刑名钱谷、典章律例的人。清代从督抚到州县,都聘有幕宾。幕宾的身份地位比胥吏要高得多,胥吏是下人,而幕宾是师友,因为幕宾不仅熟悉吏事,而且有较高的文字修养,因为清代是以奏折为上下公文联系的主要方式,这给幕宾舞文弄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如果幕宾再擅长运筹帷幄,就更能得到主官的尊敬,甚至能够实际掌握地方上理事治人的大权。如左宗棠当年给湖南巡抚骆秉章做幕宾就是一个例子,当时左只是一个举人,但当时二品武官见他不请安,他就敢大骂:“王八蛋,滚出去。”可见地位的崇高。
  清代的政治运作机制使得各级政府长官离不开胥吏、幕宾,是大清必须“与胥吏共天下”的原因。
  清朝各级政府主管人员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种:满族亲贵;立有战功者;捐纳得官;当然最多的是凭借科举考试“正途出身”的人。分析一下这四种人,一开始都缺乏从政所需要的实际能力,对于法令条例更是茫然无知,即便科考出身的士子也不例外。因为清代制度规定,除了吏之外,一般人不准读律条,否则算犯罪;生员读书期间也不准过问地方政治,否则就要“黜革治罪”。这是清代各地学堂的规矩。所以士人在做官之前根本不知道政务实际运作的基本规则,不请胥吏、幕宾帮忙,简直连锅都揭不开;而且清代地方官业务繁忙,举凡行政、民刑、钱谷、文件、书启、征比等,还有临时性的上司官员的过境、临时事务的摊派以及水旱灾荒、民变盗寇等等,都得管,但政府在编人员却非常少,即便主官吏事样样精通,也不可能样样过问,这一大摊子没有胥吏、幕宾给撑着就玩不转。中央六部官员也离不开胥吏。因为到任的司员对业务并不熟悉,如果没有胥吏教给他一些东西,他可能连基本业务常识都不懂,所以官员一般只管签字画押,实际的公文写作、业务操办大都是由胥吏完成的。如光绪时的帝师、尚书兼协办大学士翁同和,自己都承认每天上班只是坐着“画诺”而已,所以胡林翼就曾经感叹道:“六部之胥,无疑宰相之柄。”
  另外,清代政治运作有一大特色,就是一切行政措施都要按律例办理,君臣常常提及的“祖宗成法”、“率由旧章”,指的就是律例。“律”就是标准,清代的律共有七类: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共有四百三十六目,每一目下再附有很多“例”。“例”就是“历年钦奉谕旨更定及奏准通行事例”,简直是汗牛充栋,数不胜数。清代律文是不能修改的,随时权变而做损益处理、由皇帝认可的就属例,这两样合在一起就是地方政府处理具体事物的标准和样板。律例都是经上谕或六部行文下达到各级州县衙门的,搁置在档案卷宗里面,如果要处理具体事务,就要找相应的律例来获取合法的依据,没有这种依据或引用失误,就算是“违例”,汇报的公文在上司那里通不过不说,还要受到训责。所以找寻律例就成为一门学问,胥吏、幕宾历代相传的便有一套秘诀,就是“找签”。因为清代下行公文已经有了一定的格式,如对于某事应怎样办理,公文总是前面叙述具体事由,然后用“嗣后应如何如何”结语,“嗣后”的一番话就是以后地方可以遵循办理此类事务的准则,就是例。师爷遇到这样的字样,马上抄录下来,再注明是某年某月的上谕或某部某号的公文,然后把这签贴在有关的律条上,以后遇到类似的事务需要办理时,就查这种例条。所以这种贴签比律要多得多,怎样在卷帙浩繁的卷宗档案中迅速查找出来,幕宾、胥吏各有秘诀,他们一般都有秘本。梁章钜在《浪迹续谈》中说:“刑名钱谷之学,本非人人皆擅绝技,而竟以此横行各直省,恰似真有秘传。”这一套“吏学”、“幕道”,如果没有人教,是入不了行的,所以入门要拜师,还要分别行辈。老师传授徒弟,除了讲明白一般的公文写作的格式之外,首先是要他抄写旧的抄签和秘本,同时每天再抄写新到公文里的“嗣后”,在实践中边干边学。这样上下级公文的流通都掌控在各级政府中这些互有帮派、师承的幕宾、胥吏手中,他们就可以互通声气,招呼便利。
  地方行政如此,中央六部也不例外。当时各部办事的程序是“每办一案,堂官委之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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