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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燕山夜话-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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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老实话,我平生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善于做计划。写文章也是一样,简直没有什么计划。我很羡慕,许多报纸、刊物的编辑部,以及许多著名的作家,据说他们都有详细的选题计划。并且有的人还根据选题计划,制定阅读资料和写作的进度表。每月有月计划,每年有年度计划。一切按计划办事,到时候要按计划检查总结。这一套做法当然有许多好处,可惜我没有养成这种习惯,一时还做不来。
我的做法基本上是无计划的。除了在报上发表的日期是固定的,这一点算是按计划的以外,从我个人方面来说,全部过程差不多都没有计划。我常常想到、看到、听到一些东西,觉得有了问题,随时就产生一个题目:每一个题目有关的材料和观点,只能利用工作之余的一点时间,就自己现有的水平,有什么写什么;写的时候,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思维过程,用文字表达出来。这个写法,似乎对自己的写作比较方便,而读者在阅读的时候,随着这个思维过程,好象也更容易体会问题的来龙去脉。
至于平日工作、读书及其他生活上的具体安排,就跟大家一样,简直“乏善足述”。如果再要勉强说上一点,那就是要抓紧时间,尽量不要浪费时间,能多做一些事情总比少做一些事情好啊!但是,当着一件事情正在进行的时候,必须聚精会神把这件事做好,特别是对于自己本职的工作,一定要集中精力去做,不要分心。做好了一件事,然后再去做另一件事。
对于我这样一个不懂得计划的人,谈起研究学问等等大问题,缺点和错误在所不免。趁着《燕山夜话》第三集付印的时候,我愿再一次向亲爱的读者同志们提出要求:希望大家多给我提问题,并且对我的文章中任何观点和材料,发现有不正确的,就要来信批评,使我有机会改正一切可能产生的缺点和错误。
马南邨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人穷志不穷

一位青年学生前天来看我,谈起他有一个打算,想把明代黄姬水编的《贫士传》选译成语体文,问我赞成不赞成。我觉得他这个想法很好,当时就表示完全赞成,希望他早日着手选择。我认为这部书如果有人精心加以选择出版,把它弄得好好的,这对于我们后一代的青少年将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为什么古代的《贫士传》对于我们新社会的青少年会有益处呢?这中间的道理很简单。正因为我们的青少年出生于我们的革命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新社会中,他们将很难了解旧社会里被压迫阶级所过的穷苦生活,他们甚至将完全不知道贫穷是什么回事,将来他们万一遇到某种意外的穷困,恐怕会无法应付。因此,在这一方面给他们一点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从《贫士传》中可以看到,古来许多有骨气的人,虽然在非常穷困的条件下生活,周围又有恶势力对他们进行威胁利诱,但是,他们坚定不移地表现了崇高的气节,真是象俗谚说的“人穷志不穷”,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
例如,《贫士传》中有一个故事说:
“披裘公者,吴人也。延陵季子出游,见路有遗金。公当夏五月,披羊裘负薪而过之。季子呼公取焉。公投镰于地,眼目拂手而言曰:子何居之高而视之下,貌之君子而言之野也。吾五月披裘而负薪,岂取遗金者哉?季子知其为贤者,请问姓字。公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语姓字也。遂去。”
你看,这个披裘公多么有骨气啊!他虽然很穷,然而他是真正的劳动人民,依靠自己打柴过日子,决不肯去拿别人遗失的钱财。而那个季子显然是为富不仁的伪君子,他竟敢以自己肮脏的思想,去揣度披裘公,企图使披裘公跟他一起同流合污。
象延陵的这位季子之流,现在还没有完全绝迹。他们是旧社会的渣滓,满脑子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不但毫无劳动人民的气味,甚至连封建士大夫的所谓“清高”思想也没有。对于这种人,一方面固然可以耐心地加以改造,另一方面还必须给以实际的教训。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大家要进一步普遍发扬人穷志不穷的积极精神。我们要象汉代伏波将军马援所说的:“大丈夫为志,穷当益坚。”我们决不能堕入所谓“人穷志短”的可悲可耻的陷阱中去。
本来所谓“人穷志短”这句话,是从佛教的故事中传出来的。查宋代的著名僧人慧明,在《五灯会元》这部书中写道:
“或问法演:祖意教意,是同是别?演曰: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可见这句话最初不过是一个比喻而已。法演和尚用了这个比喻,来说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佛祖的具体解释的相互关系,就好象人穷则志短、马瘦则毛长一样。这些比喻当然未必都很确切。至于宋代诗人陈师道的诗,虽然也用了“人穷令志短”的句子,这却完全不足以证明陈师道的真实思想。
谁都知道,陈师道本人是很有骨气的。他从小就表现了坚苦顽强的精神,勤奋力学,后来因为不满于王安石的经学理论,坚决不肯应试。苏东坡推荐他为徐州教授,后来被召为秘书省正字。《宋史》写他“高介有节,安贫乐道”,年纪不到五十岁就死了。
他是怎么死的呢?原来他平日非常贫苦,冬天没有棉衣。有一次参加郊外祭祀,刚好是冬天。他的老婆给他借了一件棉衣。他知道棉衣是从一个姓赵的家里借来的,而他又很讨厌那姓赵的,就坚决不肯穿,终至受冻而死。
我们虽然不能认为,凡是贫穷的人,就一切都好;但是,贫穷的人如果是勤劳的、正派的,而且是有骨气的,那末,这些好样的就值得我们学习。

“放下即实地”

这几天整理旧书,偶然又拿出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翻阅其中有一则写道:
“有盲子过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揗,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坠深渊。过者告曰:无怖,第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握揗长号。久之,手惫,失手坠地。乃自哂曰:嘻,蚤知是实地,何久自苦耶?”
看了这个小故事,觉得很有启发。有的人自己虽然不是瞎子,但是平常遇到某些事情,实际上却很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所表现的。这是为什么呢?根本的原因是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心中无数,所以遇事没有把握,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底,不是不可捉摸的。因此,遇事完全可以不必害怕,不要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那样,生怕坠入深渊,拚命抓住桥揗,不肯放手;尽管放心大胆地撒手,要知道“放下即实地”,又有什么可怕呢?
当然,这个故事的背景和含义也不简单。它大概是编书人根据一些流行的故事,结合了自己的切身经验写出的。因为刘元卿自己在明朝隆庆年间,参加“会试”的时候,“对策极陈时弊,主者不敢录”。有了这一段遭遇,使他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官吏们太胆小了。所以,他的思想倾向于大胆放手做事的一面,而不赞成畏首畏尾的态度。
所谓大胆放手是以了解实际情况为前提,这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不了解实际情况,那末,无论胆大也好,胆小也好,也无论放手或者不放手,同样都只能是盲目的。假使不了解实际情况,而盲目地提倡大胆放手,其结果可能比盲目地不放手要坏。换句话说,任何盲目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
由此看来,那个瞎子既然不知道桥下没有水,而失手下坠的时候刚好又抓住了桥揗,那末,起初他紧紧地抓着桥揗,不肯放手倒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问题在于后来过路的人已经告诉他说,不要害怕,放下就是实地,这个时候他仍然不相信,还是照旧抓住桥揗不肯撒手,这就太不聪明了。结果他的手一定疲累不堪,终于抓不住桥揗,而失手下坠了。如果桥下真有万丈深渊,他就一定要摔死。幸亏桥下的确是干涸的实地,使他失手之后,立刻脚踏实地,毫无危险。这里又证明了一个道理:人必须经过亲身的实际体验,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从这一点说来,故事的含义就更深刻了。
但是,我现在还觉得对这个故事的含义,作这样的理解仍然是不够的。有时办一件事情的时候,由于调查研究工作做得不够,总觉得自己带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甚至周围的群众也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反映了苦干正确的情况,只是自己因为心中无数,也无法判断这些意见和情况的正确与否。反而觉得人们议论纷纷,真相不明,不得不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情况,暂时都搁在一边,等待以后的事实去做证明。到了事实完全弄清楚的时候,有些问题又事过景迁了,心里感到十分懊恼。这正如那个瞎子说的,早知道放下即实地,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与此相反,也有一种情形使自己吃了大亏,好比失手下坠,桥下虽非深渊,却也不是干河,以致自己浑身受伤。经过这一次吃亏,后来就胆小得厉害,即便走在非常平坦的路上,每走一步也害怕跌倒。现在想起来,这样也很糟糕,必须克服这种不正常的情绪。
在这里,我又连想到《荀子》的《修身篇》中有两句话很重要。他说:“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可不是吗?农民怎么可以因为怕水旱灾害就不种地了呢?商人怎么可以因为怕赔钱就不做买卖了呢?
我们对于任何崎岖艰险的道路,都要有胆量走过去,因为我们做着空前伟大的事业。我们是革命者,难道我们害怕危险就不革命了吗?我们在工作中,只要了解实际情况,即便偶然失坠,也不会心慌,因为自己完全知道“放下即实地”啊!

“推事”种种

古代审判案件的官员叫做“推事”,这个职务相当于现在法院的审判员。我们人民的法院现在已经没有“推事”了。这是正确的。因为顾名思义,推事当然不如不推事的好。所以,我们不但不需要“推事”这个职务名称,而且还要扫除“推事”的一切遗风余毒。
“推事”在古代,远不只是寻常的小官职,而是很高的官职。比如宋代的封建政府,设有最高的法院,叫做“大理寺”。所有重大的案件都必须交由“大理寺”审判。在“大理寺”中直接审判各种案件的大官,便是“左推事”和“右推事”。可见这个官职在过去多么重要了。
一直到解放以前,以旧中国,推事居然成了一个制度,名目繁多,有什么监督推事、代理推事、署理推事、受命推事、受托推事、首席推事、陪席推事、独任推事、合议推事、学习推事、候补推事等等。光从推事的这许多名目上,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官僚制度庞大、臃肿、腐败、落后到何等惊人的地步。
本来,推事之“推”包含有推求、推举、推进的意思。但是,它同时又包含有推却、推让、推托、推移的意思。而且,通常这个字更多地被使用在后一类的意义上。因此,一提到推事,人们就会以为是把事情推出去不管。这样,推事越多,事情就越发没有人管,彼此左推右推,谁也不肯负责,岂不糟糕!
特别是在社会分工方面,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末,推事的人就一定会多起来。他们可以用种种借口,真个是左推事,右推事,力图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这类事例,实在多得很。大家比较熟悉的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有一段记载,十足地证明了古时推事遗风的为害。请看这一段文字吧!
“有医者称善外科。一裨将阵回,中流矢,深入膜内,延使治。乃持并州剪,剪去矢管,跪而请谢。裨将曰:镞在膜内者,须急治。医曰:此内科事,不意并责我。”
不看这段文字的,还不了解古代的人意然有这样严格的分工观念!受箭伤的明明属于外科的范围,而这位外科医生只把箭杆切掉,就算完事;至于箭头深入皮肉之内,则属于内科的范围,似乎与他毫无关系了。这虽然是笑话,但是,说这个笑话的人却表现了一种严肃的批评精神。
显然,这种推事之风,在私有财产制度没有彻底消灭以前,大概是不可能完全绝迹的,正如旧社会的其他坏思想,坏习惯的残余不可能一下子被扫除干净一样。由于私有财产制度的影响,个人主义到处都有滋生的可能。推事之风也不过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而已。一切对自己不利的,一切非自己所愿意的,一律不管,这就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的中心思想。甚至于遇到危险,有的人会象鸵鸟一样,只要把头藏起来就觉得很安稳了,即便身子露在外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不也是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一种变态吗?
这里应该提到江盈科说的另外一个故事,可算得是这种思想的又一表现。他说:
“盖闻里中有病脚疮者,痛不可忍。谓家人曰:尔为我凿壁为穴。穴成,伸脚穴中,入邻家尺许。家人曰:此何意?答曰:凭他去邻家,痛无与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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