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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重生农女之药园空间-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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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再次挺了挺胸膛。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孙叶萱:“小姑娘,如果你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就送你一斤白米怎么样?”

“你若是叫我一声姑奶奶,我就救你一命如何?”孙叶萱懒洋洋地说道。

李三愣了。其他人也愣了。

救他一命?

他在这里好好的,需要她救命?这丫头莫不是傻子吧?哥哥是疯子,妹妹是傻子,这一家人真可怜。

众人刚才还很惊艳,现在只剩下同情。这父子三人穿成这样,怎么可能买得起白米?就算真的买得起,可能也是买几斤充脸面。若是把准备买高梁面和玉米面的钱用来买了白米,吃完后他们只有喝西北风,说不定连这个秋天都熬不过,更别提冬天了。

“我说孙凌羽,你这妹妹长得挺漂亮,可惜这里有病!”李三指了指脑袋,一脸同情地说道:“要不你把她卖给我。”

孙元杰怒极,眼看手里的拳头就要挥过去。孙叶萱握住他的手,笑道:“爹,你怎么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

“小姑娘,你什么意思?我会死?老子身强体壮,你嫁过来就知道其中的滋味了。”李三还是不知死活地挑畔孙叶萱。

若是换作其他人,孙叶萱还真要教训他。虽然他没有前世的身手,但是对付一个软脚虾还是绰绰有余。然而她现在不会动手。不仅她不动手,孙元杰和孙凌羽也不能动手。如若不然,过几天他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说不定他们还要沾上晦气。

“你最近是不是浑身发痒,某些地方还长了脓包?”孙叶萱淡淡地说道:“你很焦躁,连以前喜欢的女人都不能碰了!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经常流连秦楼楚馆吧?给你一句忠告,下次记得找个清官。否则这不干不净的病会要了你的命。哦,已经会要你的命了。”

第三十九章:惊吓众人

李三脸色发白。他摸了摸手臂,上面已经有脓包。他哆嗦地说道:“你……你胡说……”

围观的众人并不相信孙叶萱的话。毕竟她又不是大夫,怎么可能看出别人的身上有什么毛病。然而李三的举动令人怀疑。他们悄悄地退开几步,用看‘脏东西’的眼神看着李三。而与李三关系最密切的那个伙计白着脸说道:“李哥,我看见你昨天在挤浓,难道你真的……”

“他娘的,你再胡说,老子打死你!”李三气急败坏地踢向那个伙计。“你们这是什么眼神?难道真的相信那个女人的话?”

“李哥,你以前最喜欢去怡红楼,可是最近……你身上还老是有股味道……”伙计们结结巴巴地说道。

“你以前经常找的牡丹昨个儿死了……”

伙计们一人接一句,把李三的现状泄露出来。这时候,刚才看戏的众人立即从他的四周散开。

“你……”李三指着孙叶萱,怨恨地说道:“你这个贱——人,竟敢胡说八道。老子要整死你!”

说着,李三扑向孙叶萱。

孙叶萱厌恶地蹙眉,朝旁边躲去。李三扑了个空,还想攻击她。这时候,孙元杰和孙凌羽准备出手,孙叶萱连忙拉着两人跑出店铺。

她站在店外,对所有人说道:“这病凶得很,连打个喷嚏都要传染,各位还是小心为妙。”

“天啊!”

“杀千刀的,这也太恶心了。赶快走!”

一瞬间,刚才站满了人的地方成为空地。李三孤身站在店里,伙计们也如见瘟疫般躲开。

李三怨毒地瞪着孙叶萱。如果眼神能够杀人,她现在应该已经万箭穿心。

然而一个跳梁小丑而已,她何必放在心上?如果不是看在他命不久矣的份上,她哪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

“对面也是粮店,我们去那里买吧!”李三呆的粮店是全镇最大的粮店,而对面的粮店很小,货源不是很齐全。

李三的老板与县太爷有关系,所以许多人想要巴结他,争着去他家买粮。对面粮店的生意就萧条多了。

“客官,请进。想买些什么?”孙元杰等人走进店里,立即有小伙计笑容满面地迎过来。

“你们这里是什么价?”孙叶萱问道。

“上好的白米十三文一斤,细米七文一斤,高梁面和玉米面各三文一斤。”小伙计说道。

“如果我们多买些,可以便宜点吗?”孙叶萱对小伙计笑道:“以后我们也会经常来照顾 你们的生意,给个实惠价嘛,小哥。”

“这个……高梁面和玉米面已经是最低价,不能再便宜了。如果是细米,可以给你便宜一文。”伙计为难地说道。“我不是老板,做不了主。这是最优惠的价格。”

“这样啊!如果我们全部买白米呢?”孙叶萱说道:“我们买一百斤白米,一百斤玉米面。”

至于高梁就算了,她实在吃不惯。玉米面还勉强能够入口。

“一百斤……”伙计惊讶地看着三人。“你们真的要买一百米白米?”

这三人穿成这样,身上全是补丁,居然要买这么贵的白米。难道他看错人了?难怪老板总是说不能以貌取人,还真是没错。

“十一文,这是最便宜的了。你应该知道其他店是卖十五文的。”伙计说道。

“多谢小哥。你帮我们称吧!一百斤白米,一百斤细米,一百斤玉米面。”孙叶萱临时又决定买点细米。

当孙元杰和孙凌羽挑着几担粮食出来的时候,还没有走远的人们惊讶地看着他们。

“他们真的买了白米!这几担得多少钱啊!你们看见没?那个年老的挑的布袋就是专门装白米的布袋。”

“原来真的有钱买米。那他们穿这么寒酸做什么?真是的,故意的吧!”   

第四十章:结交好友

孙叶萱,孙元杰和孙凌羽从粮店出来,看见李三孤零零地坐在店里,原本人来人往的店铺门可落雀。门外有人指着他悄悄议论,说到激动处露出不屑和厌恶的表情。纵然没有听见他们的声音,也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李三神情萎靡,看见那些人指指点点,愤怒地冲出来,对着他们凶神恶刹的咆哮,那些妇人见他出来,仿佛害怕碰到什么脏东西,神情惊恐地跑走。

李三看见孙叶萱等人,那双眼睛恨不得吞他们下肚。特别是看见他们挑着几担粮食,眼里的恨意就更加明显了。

孙凌羽挡在孙叶萱的身前。孙叶萱安抚地推开他的身体,面不改色地迎视李三的怨恨目光。她嘲讽地撇嘴,拉着两人离开。

“爹,二哥,我们先把粮食挑到和欧阳大哥约好的地方,爹在那里等着他,我和二哥再去买点其他东西。”孙叶萱说道。

“萱萱,还是让爹陪着你,你二哥带着粮食在那里守着。”孙元杰不放心地说道。

“爹,你忘记了吗?我们还欠着二哥朋友的香料钱呢!如果没有二哥带路,我怎么知道是谁呀?”孙叶萱笑道。

孙元杰想了想,只有同意。他们挑的粮食太多,镇上又拥挤,确实不方便挑着到处跑。还不如让他们年轻人自由活动,他守着粮食。

孙凌羽放好粮食,带着孙叶萱去了香料店。 那是一个狭小的店铺,铺里坐着一个看书的美人儿。

孙叶萱好奇地打量那个女子。她此时望着书本,看不清全貌,只是让人觉得安静优雅,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原来二哥的朋友就是她啊!这算不算红颜知已?

孙叶萱回头,促狭地看着孙凌羽。

孙凌羽红着脸,眼里闪过深深的情感。他轻咳一声,拉着孙叶萱走进去。

那女子听见脚步声,抬头看向他们。当她看见孙凌羽的时候,脸上扬起灿烂的微笑。

“唐小姐。”孙凌羽掩饰眼里的神色,平静地打着招呼,完全看不见刚才的异样。“这是我妹妹,我们是来还香料钱的。”

那女子微笑地点头,对孙叶萱说道:“我叫唐书玉,十六岁,如果你不嫌弃,就叫我玉姐姐吧!我可以叫你萱萱吗?”

孙叶萱喜欢唐书玉这样的女孩子。虽然温雅,但是并不酸腐。她的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让她很喜欢。她来到古代还没有一个朋友,如果能够和这样的女孩子结交,也有个可以交心的人。更何况她可不是普通的少女,就算前世没有谈过恋爱,但是还是明白孙凌羽的眼神的。

“玉姐姐,你人真好,难怪哥哥整天……”孙叶萱适可而止,留给他们想象的空间。“我没有姐姐,你就叫我萱萱,做我的姐姐吧!”

唐书玉羞红了脸,拉着孙叶萱的手走到对面的椅子上。两人靠近坐着,唐书玉拉着孙叶萱的手,两人亲热地说话。

“我哥哥和孙公子是同窗,以前就听他提起过你。不过你跟他说的不一样。”唐书玉笑道:“妹妹可不像个软弱的人。”

“姐姐冤枉哥哥了。我前不久投河自尽,阎王爷不收我,我想开了而已。”孙叶萱淡笑道:“既然能够重活一世,我就要活得精彩。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呢?我是为自己而活,为家人而活,别人的看法与我有什么关系?”

“你能这么想,也不枉家人这么疼你。我哥哥三年前进京赶考,病逝在途中。这些年就靠我一个人支撑这个店铺。父亲早亡,寡母软弱,日子还不是一样的过。我与妹妹真是投缘,早些和妹妹认识就好了,也有个说话的人。”唐书玉越来越喜欢孙叶萱。

第四十一章:满载回家

“玉姐姐,哥哥找你赊的香料钱,你清算一下,我们还给你。”孙叶萱笑道:“姐姐不要说什么不用的话,亲兄弟还明算帐呢!如果姐姐真心想交我这个朋友,这些方面还是算清楚比较好,免得闹出不愉快的事情。姐姐刚才也说了,你还有寡母要照顾,那就更需要钱了。”

唐书玉想了想,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我收下就是了。不过让我按市场的价格卖给你,我可做不出来。就按市价的七成吧!”

孙叶萱想反驳,唐书玉按住她的手,继续说道:“你听我说。就算如此我也有赚的,不会亏。如果你还推脱,以后就别找我买了。咱们没有生意的来往,也不用担心闹出不愉快的事情,你只管做我的好妹妹。”

孙叶萱无奈地看着她。唐书玉的店不大,而且寡母还要靠她赡养,这日子还不如他们过得痛快。她好歹还有亲人可以依靠呢!

罢了!以后再想几个赚钱的法子告诉她,这样也可以帮她一把。不管是为了哥哥,还是真的喜欢这个姐姐,她都应该出手帮她。

“那好吧!姐姐愿意照顾我,我绝对不会推脱。以后我们还是买你家的香料。”孙叶萱吐吐舌头说道:“只要你别心疼才好。”

“大妹,爹还在路口等着我们呢!天色不早了,我们今天早些回去,下次再找唐小姐玩吧!”孙凌羽温和地说道。

孙叶萱促狭地看着孙凌羽,直看得后者脸颊绯红。她嬉笑道:“二哥这么温柔,我还以为大哥来了呢!是不是害怕唐突了佳人?”

唐书玉恼怒地瞪着她。她细嫩的脸颊浮现淡淡的绯色,眼眸飘忽不敢迎视孙凌羽火热的眼睛:“你们还要香料吧?我帮你们包好。”

孙叶萱和孙凌羽提着唐书玉包好的香料走出店铺。他们接着去了成衣店,为家里的每个人买了两套衣服。再去了布匹店,买了四条布,分别是一条浅红色的,一条深蓝色的,一条玫红色的,还有一条灰色的。接着又去了鞋店,杂货店,书店等等。

“大妹……”孙凌羽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睛快看不见路了。他喘着粗气说道:“可以了吧?时间快到了!我们回去了吧?”

孙叶萱想了想,家里缺的东西太多,但是重要的差不多买了。她心算了一下,花了三十两银子。

“还得努力赚钱啊!”孙叶萱嘟囔道:“村子里是非多,我要努力赚钱搬到镇上来,这样做生意也方便。”

孙叶萱决定了,接下来赚到的钱不能乱花,她要存起来在镇上买房开店。以后住在镇上,可以经常找唐书玉聊天。

“我们回去吧!”孙叶萱对孙凌羽说道。

孙凌羽松了一口气。他从来不知道陪妹妹逛街是这么可怕的事情。这双腿变得不像他的了。下次还是让爹来吧!

两人抱着东西找到孙元杰时,孙元杰只看见两堆东西,没有看见他们的样子。他低声说道:“谁这么败家?买了这么多东西,明天家里还能揭开锅吗?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会过日子。”

孙元杰之所以知道是年轻人,是因为对方的鞋子。年轻人穿的鞋子更花哨,与上了年纪的人不同。

孙叶萱听见孙元杰的声音,有些哭笑不得。她突然想知道孙元杰看见‘败家’的人就是她,他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孙凌羽有些兴灾乐祸。爹平时最宠大妹,要是等会儿看见大妹的样子,他会不会悔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啊?

“我帮你!”欧阳一凡从牛车上跳下来,从孙叶萱的手里夺过东西。

她愕然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是我?”   

第四十二章:疑似聘礼

欧阳一凡挑眉,淡淡地看着她的头发。

孙叶萱明白了。她不会梳古代的头发,所以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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