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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

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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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5页) 
32。感性认识中已有论理认识的萌芽(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从感性的认识推移到论理的认识,就是从个个的方面和现象的理解推移到法则即现实之内的联结的理解。感性的认识,不从论理的认识分离。它在已经萌芽的形态上,包含着我们后来借概念之力所实行的普遍化。
  费尔巴哈所谓某种普遍化已被给与于现实之感性的知觉的那个思想,伊里奇是表示赞同的。伊里奇引用过费尔巴哈所说的“只看见树叶不看见树么?”这一句话。不过费尔巴哈虽然述说过人的感官常与思想相联结这句深刻的话,却不曾力说到这种联结只是外的顺列的联结;现实的法则,只有依据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才能发见。费尔巴哈把在直观和表象上被给予着的联结,当作论理的认识。反之,伊里奇却力说到认识之深化的运动,力说到从感性的认识到论理的认识之推移。他这样写着:“物质的抽象、自然的法则、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即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重要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比较深刻,比较正确,比较完全的反映自然。”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感性认识不从论理认识分离,感性认识中已有论理认识的萌芽。一般性的东西已在具体性的东西中间包含了的,但包含的只是外的联系,不是内的联系。由浅向深,由外向内,由各个向一般,只有依据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才能达到。这就是认识之深化运动,是认识之突变。这一深化与突空,才比较正确与完全的反映自然。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28、29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认为,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就是从认识事物的现象进到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认识事物的外部联系进到认识事物的内部联系。理性认识(论理的认识)不是同感性认识分离或割裂的,而是从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是隐藏在感性认识所反映的事物的现象和事物的外部联系之中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程》说,感性认识“在已经萌芽的形态上,包含着我们后来借概念之力所实行的普遍化”,即我们通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普遍的本质和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引用费尔巴哈“只看见树叶不看见训么?”(新的译文是“难道我只见树叶而不见树木吗?”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35页)这句话,意思是说,树叶中有树的特性,我们看到树叶就可以看到树木,个别中有一般。但是必须明确,感性认识在其现实的表现形态上,所反映的只是事物的外部联系,不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如果不用理性思维对它们进行加工整理,是不可能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必须经过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才能实现。
  毛泽东在评语中,一方面概括了这段文字的思想要点,另一方面,又有所发挥。这表现在他把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深化,称为“认识的突变”。这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是他后来经常讲的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毛泽东吸取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关系的观点,在《实践论》中更为简明准确地论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他说:“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运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1页)他认为,理性认识是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的东西所以靠得住,正是由于它来源于感性,否则理性的东西就成了无源之本,无本之木,而只是主观自生的靠不住的东西了。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0页)同时,他又阐明,“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1页)“感觉材料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实性的反映,但它们仅是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这种反映是不完全的,是没有反映事物本质的。”(《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1页)所以,必须要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有了这一认识的“深化和突变”,认识“才比较正确与完全的反映自然”。 
33。感觉解决现象,理论解决本质(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伊里奇把感性的认识与理论的认识,当作人类认识周围世界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又说明了把握实在过程时的感性的知觉与思维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显现为感性的东西;在高级阶段,认识显现为论理的东西。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各阶段,不是被用不可逾越的界限互相分离的。依实践所证明:并不是我们感觉到什么东西,就立刻开始理解它;反之,也不是理解到什么东西,就不感觉到它;只有在理解了什么东西时,才更正确、更深刻的感觉到。我们与曲解党的一般方针的人们斗争时,不一定是在最初就把握那事实的本质的。最初我们只感到有些地方不对,往往不能彻底证实它,这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才开始理解到反对者的错误的体系。虽然那样,但我们在最初仍然理解着,关于某一问题,左翼或右翼是怎样离开党的一般方针的。以伊里奇的中委为首班的党,当着和托罗斯基派及右派相斗争时,多数的党员虽知道两派的个个的错误,却没有知道两派错误的全体系。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即托派和右派的曲解到最后完全结晶时,我们才能在其全体上,在其内的联结上理解了托派与右派的反党的见解。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两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各阶段,不是互相分离的。
  实践证明:感觉到的东西不能立刻理解他,只有在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更正确的感觉他。感觉是解决现象问题,理解是解决本质问题,只有在实践过程才能暴露其本质而理解他。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译东哲学批注集》第29、30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说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各自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时论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即感觉到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的感觉它。作者举了列宁同托罗斯基(即托洛茨基)派及右派斗争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最初,广大党员虽然感到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观点不对,是同党的方针相对立的,但是又认识不清楚。这时,可以说广大党员对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认识处于感性阶段。但当在实践中,广大党员认清了他们错误的本质之后(达到了理性认识),就可以弄清托洛茨基派和右派的各种错误是如何得以发生的了。
  这一个道理虽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包含有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关系的丰富内涵:一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即感觉和理解)是认识的不同阶段,各自的特点不同。二是这两个阶段是互相联系的,是统一于认识过程中的,是互相渗透的,这种渗透表现在,当我们感觉某个事物时,我们就在力图理解它(尽管一时或一下子理解不了);而我们理解了某个事物之后,我们对这个事物的感觉同我们不理解它时的感觉相比,是要深刻得多的。三是从对事物的感觉进到对事物的理解,是在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离不开社会实践,或者说,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在于实践。
  毛泽东对这段论述十分注意。他把这段论述的要点摘批在书边,其中又有他对书中思想的概括。“感觉是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是解决本质问题”这句话就是他对为什么感觉了的东西不能立刻理解它,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的问题的回答。毛泽东的这一段评语,被收在《实践论》这部著作中,并得到了阐发。他写道:“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6页) 
34。实践贯穿认识的全路程(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在实际上实行理论,也就是试验理论。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并不是真理向它前进,停在那里试验它的努力而又进行的那样的阶段。实践并不是一种“装饰”。一切社会生活,并不是像垫子那样用理论与实践的布片缝合了的东西。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贯串着我们的认识的全路程。整个的革命,实行了马一伊主义、即只有革命,纠正并论破了马一伊主义的曲解。
  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之完成认识的路程,这是在理论被实现于实践之中的意义上说的。但在实践上能够实现的理论,必须是从现在之社会的实践产生,而正确反映自然及社会的现实之发展路程的那种理论。
  照上面所说,唯物辩证法是认定“生活的见地、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而且根本的见地”。——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实践贯串(原文如此引者注)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
  理论从实践产生,如果正确反映客观外界的发展过程,然后再应用这种理论于实践,就能在实践上实现这种理论、完成认识的路程。所以认生活与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与根本的见地,是唯物辩证法的见地。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l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3、34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条最基本的原理,即实践贯串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第一和根本的观点。作者认为,社会生活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有机的、密切的,不是简单的像布片之间的那种缝合;社会实践是贯串认识的全部过程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是在“马=伊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马指马克思,伊指伊里奇·列宁)指导下进行的;而革命实践又纠正了那些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错误观点,证明了那些错误观点的破产。而理化从实践产生之后,又回到社会实践中去经受检验,变为现实,这就是一个认识过程的完结。从这里看出,社会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根本的观点。
  而毛泽东的这两句批语则准确地概括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论述。他还在后面的段落旁边批有“认识以实践始以实践终”的评语。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解和说明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标准与认识目的钥匙,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贡献。而这一贡献是同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思想和吸取《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有关精华思想的基础上加以系统的论述分不开的。毛泽东把他阐述认识论的著作命名为《实践论》,这同他对社会实践的重视和独特的理解是分不开的。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提出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性,强调认识随实践发展而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反过来又为实践服务,所以,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详细分析了认识如何在实践中经历感性到理性的发展与深化的规律,论证了为什么理性认识还要再回到实践中的这个飞跃的重要性必然性。毛泽东在《实践论》的最后高度准确地概括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基本原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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