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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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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于李庆西先生文中提到的胡适等人对福建事变和杨杏佛案件的态度,笔者也有不同的看法。对福建事变的历史评价,几十年来多有反复。历史地看,福建政府当局在主观上是否真正愿意实行其政纲中的民主改革承诺,在我看来是一个疑问。我之所以发生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历史教训。在近代中国历史上,那些把持中央政权的军阀总是以“正统”自居,以“政治和军事统一”为标榜,试图借助所谓“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名义剪除异己势力,巩固与扩张自己的权力;而那些处于在野地位的地方势力则往往以“反对独裁”、“地方自治”为号召,提出一些激进的口号和政纲,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试图赋予其行为以某种合法的政治外衣。因此,我们对此类史事的评价,不仅要听其言,而且要观其行。胡适曾就当时的变故说:“‘人权’固然应该保障,但不可掮着‘人权’的招牌来做危害国家的行动。‘取消党治’固然好听,但不可在这个危急的时期借这种口号来发动内战。”他的话固然有他的倾向性,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如果我们明白了福建事变的这些复杂性,我们还能依据胡适对此事的评价来质疑他的自由主义立场吗?或者,是否他当时发表一个同情福建事变的声明就意味着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呢?
  至于胡适对杨杏佛案件的态度,我比较赞同薛军先生关于“恶法亦法”和“恶法非法”两种法哲学观点的分析评价(参见薛军《胡适的态度》,《读书》2000年第6期)。为避掠美之嫌,细节在此不赘。
  三
  笔者近年一直致力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和知识分子问题研究,我所接触到的大量材料和史实表明:第一,近代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自由主义思潮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是近代中国观念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努力周报》、《现代评论》、《新月》和《独立评论》同人群体。第二,进入三十年代以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内部发生“民主与独裁”争论,表明相当一部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放弃了自由主义的立场,转变为“新式独裁”的倡导者。但这只是自由主义的式微而非灭绝。至少胡适、张佛泉、张熙若、胡道维、陶孟和、陈之迈等“民治派”的主张是一以贯之的。正是由于他们薪火相传,才有可能催生1940年代的《观察》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第三,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式微,固然与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主观因素有关,但更重要地是当时的社会环境使然。李庆西先生说:近代中国的“现实不仅摧毁了自由主义者的目标,同时还扭曲了他们的手段”,部分地反映了历史的真实。近代中国独特的政治生态环境,使得自由主义观念产生严重的水土不服现象,一些原本单纯的理论问题在实践中变得十分复杂,一些原本互不相干的概念又被人们有意或无意地纠结在一起。这造成了一部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迷茫,也造成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困境。

  也谈语言的难易问题

  
  ——与毛喻原先生商榷
  ? 何南林
  《书屋》2000年第九期发表毛喻原先生的文章《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对汉语尤其是汉字作了“体无完肤”式的大批判,如:
  汉字是方形的、单音节的,这对无限放射着的环圆形宇宙,以及注定了不可终极的思想之终点无疑是一种近乎残酷的凝固、定格、裁截和强硬规范。
  汉字似乎是从气象万千的世界中给强切割出来的,它的方块性与宇宙的圆融性似乎构成了一种截然对立的形象。……这情形好像是,汉语插上了一双升天的翅膀,直上云霄,已进入一种理想世界的天国,它一味地自恋、手淫和陶醉于自身的安乐,而全然不顾现实的沉沦、邪恶、堕落和毁灭。
  汉字成了一道心智思维透视世界的视觉屏障,所有的目光都随着文字形象的泛滥而变形,所有的知性都仅在相应的二维平面里作过度浪费的铺张。
  汉字的书写是一种围绕着一个虚拟中心的、自我繁杂、自我缠绕式的书写。这种书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没有明显的书写规则。这就仿佛一辆陷入于沼泽地的汽车,虽然车轮在旋转,但却是空转。也像一种步伐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原地踏步,自身循环,有双脚运动的轨迹,但没有双脚前进的步伐。
  如果没有字母文化,这个世界简直不可想象……而没有汉字,这个世界所失去的东西当属有限,因为汉字文化所创造的东西更多地属于自产自销,自娱自乐,而在这些自产自销的东西中,绝大多数又属于那种极有可能加害和有伤于汉人思维与生活品质的粗劣货色。
  一句话,这个世界上若是从未有过汉字,从未有过汉语,甚至从未有过汉人,该是一个多么美好、多么纯净的人间天堂!
  毛先生的文章,汪洋恣肆,哲理深奥,才疏学浅如我,根本不配一读。例如,汉语是如何“一味地自恋、手淫”,汉字的书写又怎么会像“一辆陷入沼泽地的汽车”,想得头大如斗,仍然不得其解,恨不能登堂拜师,亲聆教诲,尤其渴望先生“动作示范”,以便深刻理解“汉语手淫”的确切含义并由此而陶醉于自身的安乐。
  拜读全文,好不容易找到“语言难易”这样一个话题,还算简单,勉强明白;但又“不幸”有些异议,故斗胆提出,与毛先生商榷。
  长期以来,汉语几乎是一致公认的难学,主要原因就在于汉字。尤其是与英语相比,一个只有二十六个字母,一个却有成千上万个汉字,其难易似乎不言而喻。然而,却很少有人想过,这样的对比其实并不合理。字母与汉字分属两个层次,其间根本没有可比性。英语字母只是一种构词单位,除了a;i(大写)以外,均不能单独成立。而汉字却个个都能独当一面。真要比较的话,字母只相当于汉字的笔画,而汉字则相当于字母的上级单位——词(word)。一个人仅仅学会了“横竖撇捺”,毫无实用价值;同样,仅仅学会了二十六个字母,也依旧是个文盲。
  毛先生似乎要进一步,没有直接拿汉字与字母作对比,而是找出一个包括偏旁部首在内的“结构部件”,从而得出“二百一十五与二十六之比”。与上万汉字相比,这一对比的确大大减轻了汉语难学的“罪名”。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却不想领他这个情,因为这一对比仍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的,无法成立。类似于汉字与笔画之间的结构部件,英语中也可谓比比皆是,如th;sh;ch;ee;ei,ie;ou;au;ed;re;qu;ing;tion;able;ought;ology等,真要找起来,数量肯定也不少。显然,在这上面斤斤计较,互争高低,实在是没意思。
  毛先生(以及许多人)之所以要作这样的对比,无非是要证明汉语比英语难学:“在对相同数量的语言文字学习过程中,中国人比西方人要投入更多学习精力和学习时间。所以,这也是象形文字不经济、不科学、不简约的一个佐证。”
  语言的难易,当然可以比较,但如果说“二百一十五与二十六”这种简单的数量之比便可充当铁证的话,那么我们岂不更是可以利用这一比例关系,进一步具体算出汉语比英语难八点二六八倍的精确结果?即:讲英语的人如果十年可以掌握“语文”的话,讲汉语的人则至少需要八十二年!
  然而,正当我们为这一重大“科学发现”沾沾自喜时,毛先生突然又亮出另一组完全不同的数据:五万六千个汉字与八十万个英语单词。按照他的“数量决定论”,岂不又可顺理成章地得出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结论:英语比汉语难十四点二八倍!
  更令人惊奇的是,毛先生接下来谈论“汉字的早熟性”时,似乎完全忘记了他前面所作出的结论,又换了另一套说法:“据说初习汉字的人,只要掌握了最常用的二千个左右的汉字,就可读懂百分之九十五的流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而且丝毫不会感到有任何阅读方面的困难。这在西方语言的文字里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相比之下,在西语世界(比如说欧美),即使你拥有五千个左右的词汇量,你也难以应付通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此词汇量用于日常的口语交谈还可以,但要用于学理探讨和文本阐释显然万万不能。”
  试问,不看上下文,光凭这一段,难道您不觉得这是在褒奖汉语,贬损英语吗?
  我们自幼便熟悉“学海无涯”、“书山有径”之类的训戒,深知求知的不易。但这种求知却绝不包括吃饭走路——尽管它们也不是生而知之。因为相对于文化知识而言,它们实在轻而易举,不足挂齿。越是简单的东西,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也就越少,反过来,投入的时间与精力越少,便越是证明简单易学。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吧。毛先生说:“中国人的识字任务在高小阶段就大体完成了。即是说他在小学阶段所学的有限汉字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那么请问,这样一项任务,我们能说它难吗?毛先生惟恐人们不相信“汉字易学”这一客观事实,特地举出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现象作为例子:“在西方,即使是大四毕业的学生,出学校后也得不断学习新词,查阅词典,才能克服阅读上的困难,顺利胜任对于文本的阅读。”一个是“高小阶段”便大体完成,一个是“大四毕业”还要继续学习,两相对比,孰易孰难,岂不是一目了然?
  毛先生拿汉字与英语单词比较,证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比较应在相同的层次上进行。我们由衷地为他这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态度而感到骄傲。而比较一旦在这个层次上进行,以往有关语言难易的评价也就不得不全盘推倒,重新审定。我们且以“医学名词”作为佐证。
  汉语一个“炎”或“症”字,再加上不同器官名称,便可顺顺当当地指称大多数病症。如鼻炎、喉炎、中耳炎,牙龈炎,英语分别是:rhinitis;laryngitis;otitis
  media;gingivitis。善学者立刻就会发现,后缀“itis”很可能就相当于汉语的“炎”。这的确不失为一种“巧记”;但遗憾的是,至关重要的前半部却完全是一付生面孔,其中根本不见nose;throught;ear;teeth等“熟字”。因此,最多也就知道这是一种病,而很难获得进一步的具体信息。
  再如:皮炎、肾炎、肺炎、肝炎、脑膜炎、阑尾炎、盲肠炎、腮腺炎、乳腺炎、肩周炎、颈椎炎、夜盲症、失语症、厌食症、肥胖症、多动症、恐高症、恐水症、贫血症、失眠症、狂想症、梦游症、健忘症、癫痫症、忧郁症、营养不良症、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症、美尼尔斯综合症、更年期综合症。读者诸君想必大多都是学过英语的,但就算四六级证书在手,托福、GRE勇夺满分,扪心自问:你能说出一组相应的英语单词来吗?即使现在一一查出,又能否全部记住,尤其是,究竟能记多久?
  《包法利夫人》中,主人公准备上医学院了,却站在介绍课程的公告栏前目瞪口呆:anatomy;pathology;physiology;pharmacy;chenistry;botany;clinicalpractice;therapeutics,hygiene
  and materia medica。一个将要上大学的人,对要学的专业居然“一字不识”,这在中国人听来简直有如天方夜谭。我们甚至怀疑,西方人,哪怕就是大学毕业、博士后,到医院看病,能否轻易找到相应的科室?
  当然,严格说来,英语许多单词也是有“理据”的。如“aphasis”(失语症),来自希腊语,“a”表示“缺乏”,“phas”意为“说话”,“is”则是表示病症的后缀。由此看来,英语“识字”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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