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4-02-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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甑幕鹌薄T诤士蠢矗啊宓幕鹌褪亲约喝隙ㄎ易约旱闹髡攀蔷缘氖牵磺杏胛也煌募舛际谴淼摹保⒔徊街赋觯骸耙磺凶ǘ希涠希蝗萑蹋莶幸旒海际谴印宓幕鹌龇⒌摹!薄�16〕可以补充一句,骂人这一件事,也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苏雪林就是一例。因为自觉正义,所以就可以使用衣冠败类、奸恶小人之类的字句。殊不知,胡适历来是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一向不搞文字攻讦,也看不惯这类攻讦文字。
苏雪林比胡适小不到十岁,但在胡适面前是执弟子礼的,所以胡适在信中不客气地批评了她,反对那种骂文字。鲁迅呢,二十年代曾在北京的世界语专门学校上过课,在他回该校学生吕蕴儒的一封信中,也涉及骂这个问题,其态度显然就不一样。他一开头就表示:“我极快慰于开封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并祝你们‘打将前去’的胜利”。〔17〕不知道开封的具体的事是什么,因此不好评判;但这怂恿本身是否就有问题呢,毕竟这是老师给学生的信,能鼓励学生把骂人的嘴都张开来?下面是鲁迅给学生的进一步指导:“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真是“骂亦有学”、“骂亦有道”啊,而且还“很有意思”。以鲁迅和鲁迅文章对年轻人的巨大影响和感染,它是会光大为一种风习的。在这一点上,胡适就不成气候。鲁迅那篇骂胡的“鸟导师”发表后,就有青年来信,特地称颂骂人的那一段:“先生:‘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森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寻什么乌烟瘴气的鸟导师!’可真痛快之至了。”〔18〕骂人文字不但写得痛快,看得也痛快。可惜胡适就不会写这类文字,他的文字走平易一路,内中贯穿的是一种清醒大于热情的理性精神,当然满足不了一味沉浸于热情中的年轻人。这一点,胡适并非不知,他在1936年写给周作人的信中有这样一段坦白:“我在这十年中,明白承认青年人多数不站在我这一边,因为我不肯学时髦,不能说假话,又不能供给他们‘低级趣味’,当然不能抓住他们。”〔19〕骂,就是一种低级趣味。然而,胡适并不打算改变自己。同一年,苏雪林在上面那封信中很直率地告知胡适:《独立评论》杂志的“态度因为过于平和,持论因为过于稳健的缘故,色彩未免不甚鲜明。青年读惯了那些慷慨激昂、有光有热的反动文字,再读《独评》当然会发生不能‘过瘾’之感”〔20〕。苏雪林其实该知道,胡适写文章,压根就不图别人的“痛快”和“过瘾”。所以,他只好这样回答:“然而我们又不甘心做你说的‘慷慨激昂,有光有热’的文字”,为什么?因为,“我们(至少可说我个人)的希望是要鼓励国人说平实话,听平实话。这是一种根本的疗法”〔21〕。可惜这种“根本的疗法”根本就没起作用,胡适那一套,是冬葛夏裘,根本不合时宜。平实话没几人能听进去,尤其是青年。热血是要“激”的,激情是要“煽”的。谁抓住了青年,谁就抓住了时代。胡适抓不住青年,青年却抓住了鲁迅。因此,“新文化运动”后,“鲁文化”不断压倒“胡文化”,良有以也。
四、鲁迅骂人的策略
《鲁迅骂人的策略》是鲁迅与创造社发生冲突时,一位署名“黑木”的人就鲁迅骂人方式所写的一篇文章:
鲁迅之笔,以酸尖刻薄而出名,其骂人也,亦有其一定之“孙子兵法”,兹为介绍如下:
骂西滢时代:做随感录骂,在小说里面骂,在给旁人写的序文里面骂,回答旁人的信内骂,化名做文章来骂。
骂高长虹时代:做随感录骂,拼凑别人写好的文章来骂,在给旁人的信上骂,做考证介绍文时骂,写小说骂,引用古人的典故来骂,在自己作品的序文里面也骂。
今也,骂革命文学家时代:写随感录骂,用假名字写随感录骂,集对方的人的文句来骂,在旁人作品的按语上骂,给旁人的回信上骂,借旁人的来函骂,叫弟弟们化名来帮着骂,在启事里面骂。
黔驴技,止于此,新的出,再介绍。〔22〕
这样的文字显然是对鲁迅的攻击。不是不可以指出鲁迅骂人的“孙子兵法”,而且大体也没错,但,何必要说“黔驴技”,鲁迅终究不是黔驴,虽然,骂亦有技。仅就技而言,以上不过是方式的归类,离技还差那么一点。这个“黑木”显然没注意到鲁迅此前写于1925年的一篇文章:“中国老例,凡要排斥异己的时候,常给对手起一个诨号,——或谓之‘绰号’。这也是明清以来讼师的老手段。假如要控告张三李四,倘只说姓名,本很平常,现在却道‘六臂太岁张三’、‘白额虎李四’,则先不问事迹,县官只见绰号,就觉得对方是恶棍了。”〔23〕这段话几乎就是鲁迅的夫子自道。我少时知道的梁实秋,便是从鲁迅那里得来的。其时,还不明白其人其事,却先知道了“乏走狗”。文章的题目就让你未见其人,先闻其“名”。现在方知“乏走狗梁实秋”原是“白额虎李四”的家传。可叹我不是县官是读者,也给鲁迅算准了,“先不问事迹”,“就觉得对方是恶棍”。以后,我又陆续知道了“寡妇主义”杨荫榆、“革命小贩”杨邨人、“才子+流氓”创造社,还有“洋场恶少”施蛰存,等等。
为什么我“先不问事迹”,“就觉得对方是恶棍”呢?这就是“名”的作用。胡适与国民党论战的《人权论集》中,有一篇专论“名”的文章,叫《名教》,是批评国民党标语文化的。其中论述,很给人启发。胡适指出,中国人对“名”以及“名”所具有的不可思议的神力之崇拜,已经相当于西方人对上帝的崇拜了,所以,中国如果有宗教,不妨就是“名教”。胡适举了个例子:“小孩跌了一交,受了惊骇,那是骇掉了‘魂’了,须得‘叫魂’。魂怎么叫呢?到那跌交的地方,撒把米,高叫小孩的名字,一路叫回家。叫名便是叫魂了。”〔24〕这就是名教的一种表现。既然“‘名’就是魂”,名能表现魂,那么,起名就非常重要,它要先声夺人。从起名角度言,是“善名命善,恶名命恶”,而从接受角度言,“善名便引起我爱敬的态度,恶名便引起我厌恨的态度”。因此,这“名”本身,率先就给一个人定了性,同时也先在地决定了人们对此人的态度。比如,和任何事迹无关,也在任何事迹之前,“孺子牛”与“乏走狗”,两“名”一出,善恶已判。这就是“名”的诀窍。由此可导出骂的技巧。不骂人的胡适尚且洞察,善骂者自然更谙此道。
然而,在上面那个“叫魂”的例子后,胡适并未住笔,而是继续“例”了下去:
小孩渐渐长大了,在村学堂同人打架,打输了,心里恨不过,便拿一条柴炭,在墙上写着诅咒他的仇人的标语:“王阿三热病打死。”他写了几遍,心上的气便平了。
他的母亲也是这样。她受了隔壁王七嫂的气,便拿一把菜刀,在刀板上剁,一面剁,一面喊“王七老婆”的名字,这便等于乱剁王七嫂了。
他的父亲也是“名教”的信徒。他受了王七哥的气,打又打不过他,只好破口骂他,骂他的爹妈,骂他的妹子,骂他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便算出气了。
再说鲁迅。1926年3月18日,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这一天,段祺瑞执政府在国务院门前用枪刀射杀请愿者四十多人,其中多是学生,而且还有鲁迅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这一血案使鲁迅奋笔写下了我们都很熟悉的《记念刘和珍君》,它多次被选入中学课本。然而,这篇文章写在事后,离惨案已经两个星期了。就在惨案发生的当日,鲁迅就有文字,它由九个断片构成,其中一个,就是所要举的“第四例”:
中国要和爱国者的灭亡一同灭亡。屠杀者虽然因为积有金资,可以比较长久地养育子孙,然而必至的结果一定要到的。“子孙绳绳”又何足喜呢?灭亡自然较迟,但他们要住最不适于居住的不毛之地,要做最深的矿洞的矿工,要操最下贱的生业……〔25〕
初读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读时依然心有余悸,现在把它打上电脑,剩下的已是喟叹了。尽管我以往佩服鲁迅的批判精神和他的尖锐深刻,但就此刻而言,它与批判无关,更无论深刻与尖锐。用最消极的口气,也只能说,先生真的“出离愤怒”了,而且也出得太远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个字:咒。它与上面那个小孩和村妇,并无二致。屠杀者固然令人齿恨,但怎能用这种又原始又阴巫的方式。况且,所咒还不是屠者本人,而是他们的后代(读读三个“最”吧,尤其最后一个,几令人不堪设想)。后人何辜,却要承担先人罪恶。
五、因骂而区别
据题,我们可以稍微领略一下胡、鲁之间的文化风格。
“一篇《女师大的学潮》……自然要看一看,原来是赞成杨荫榆校长的,和我的论调正相反。做的人是一个女读者。”〔26〕女师大学潮的具体情况不在本篇论列,但这位女读者因为和鲁迅的论调正相反,因此,在另外一篇文章中,鲁迅不屑地说:“据我所记得的,是先有‘一个女读者’的一封信,无名小卒,不在话下。”〔27〕应该说,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至少一点平等都没有。女师大学潮,本身就很复杂,看法不同是正常的,为什么先就要用这样的语气和词汇。尤其是“无名小卒”的“卒”,鲁迅特地加了个“女”字旁(),可惜电脑里打不出这个字,它是鲁迅的自造。读着这样的句子,你都可以看到鲁迅的表情。更合适地说,这不是“漫骂”是“嫚骂”。嫚者,轻侮、倨傲也。《汉书·高帝纪下》:“上嫚骂曰‘竖子能为将乎’。”与这里的“无名小卒,不在话下”,真是两个嫚骂,声气婉若。
1947年,胡适做过一次广播讲话,题目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其中第三点就是近三百年来的全球化性质的民主大潮。这个讲话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抗议(有没有人骂,可以想知,但胡适用的是“抗议”这个词),抗议的也正是胡适所强调的第三点。面对这“和我的论调正相反”的反民主的抗议,胡适特地作文回应,题为“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他是不会把与自己论调相反的人视为无名小卒的,而是在陈述自己的看法前先向反对者道谢:“我很欢迎这些批评,因为他们给我一个解释说明的机会。”〔28〕礼让后才再度解释为什么说民主自由是近三百年来的历史大潮,而苏俄专制为什么是近三十年来这个民主大潮中的一个反动。这篇文章(也包括之前的“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是胡适最优秀的政论之一,不仅在于他身处逆流所表现出来的历史眼光,同时也在于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文化气度和风格。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却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捍卫对方说话的权利,并不仅仅给对方说话以机会,因为在一个非专制社会,谁也不能禁止人家说话。因此,这条原则在日常文化交往中更多表现为,对反对自己的话和人表示起码的尊重,这是权利对权利的尊重、人格对人格的尊重。即使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也只能用平等的态度说理辨析,绝不可认为自己的观点“对”便以“对”凌人,甚至施骂于人。在这一点上,胡适不难于做到而鲁迅做到很难,这就是胡、鲁平时不同的文化训练。这训练的不同就导致了“胡文化”和“鲁文化”在文化风格上的差异,尽管以上仅是“一斑”。
鲁迅当年和也是左翼的创造社发生冲突,曾经写过一篇《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一位化名“弱水”的小将(潘汉年的哥哥潘梓年)对鲁迅出口不恭:“‘老头子’的确不行了吧。”鲁迅应声道:“弱水这一位‘小头子。’”〔29〕寸锋不让。“小头子”既是老头子的应对,也可差拟于《理水》中的“鸟头”了,至少客观上它含带双关。整篇文章无关大体,如题,也就是在年龄、态度和气量上计较。环顾左右篇什,不是去没去过咖啡店,就是醉眼是否陶然,要就什么闲暇不闲暇之类(包括前此与陈西滢论战时的什么籍与系),多大的事,统统都做成了文章,虽然顶戴着各式名头,更多还是私人意气相向,明讥暗刺一样不缺,自然更短不了骂(我指的是互骂)。今天这些被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