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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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地区,重新回到葡萄牙人的社会。有趣的是,佩雷拉不知道他被释放的
原因,最后说:
像我们这样不知来历的人,在基督教国家的任何城市的任何地方,如果受到控告,我不知
会有什么下场;何况我们是在一个异教国家,城里两个最大的官员成了我们的大敌,没有译员,
又不懂得这个国家的语言,结果却看到我们的大敌由于我们的缘故而被投入监狱,因执法不公
被剥夺了官职和荣誉,而且不免一死,因为传说他们将被砍头——现在看他们是否公正?②
被复杂的误解所大为渲染的这个关于中国的报道,在 16世纪到达欧洲,形成
了后来对中华帝国的看法。
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的《大中国史》初印于1585年,是16世
纪在西欧流传最广的关于中国的记述。门多萨的《大中国史》主要依据两个
葡萄牙人的著作:加斯帕·达·克鲁兹的《中国志》,印于1569或1570年,
和马丁·德·拉达关于他1575年在福建逗留三个月的报告。
加斯帕·达·克鲁兹的《中国志》则部分地依据盖略特·佩雷拉的记述,
加进作者本人的一些见闻。达·克鲁兹1556年在中国南方度过几个月。尽管
他的《中国志》是在欧洲印出的第一本专门描述中国文明的书,但流传不广,
部分原因在于它是用葡文写的。不过,由于它被编入门多萨有名的《大中国
史》,就有了塞缪尔·珀切斯的英译,刊印在1625年的《珀切斯朝圣者丛书》。
马可波罗之后西欧人最早对中国的描述,主要取材于这三种记述。其中
两种记录了在中国南方的短期勾留所得的印象。第三种,佩雷拉的记述,误
解了对他的审问以及后来的获释与流放,其中关于中国司法的记述,引起珀
切斯的兴趣,将它译成了英文。虽然后起的作者对有关中国的知识补充了更
多的详情,但是对中国文明的许多历久不衰的第一印象,却来自这少数几种
著述。③
9 隆庆和万历时期,1567—1620年
页。
④ 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⑤ 黄虞稷: 《千顷堂书目》'260',10,第43—48 叶。
① 富路特:《乾隆朝的文字狱》'187' (巴尔的摩,1935 年);林恩·安·斯特鲁夫:《历史在传统中国社
会中的用途:清代编史工作中的南明》'481' (安阿伯,1974 年)。
② 有中华书局的新式标点四卷本 (北京,1959 年);翻印本分成六卷 (台北,1978 年)。
③ 有新式标点的两卷本 (北京,195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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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仁宇
对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初期的资料,很难作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概述。
粗略的概述传达不出这个时期可以得到的大量而多样的书本资料的丰富性。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资料中的一些一般的问题。
在《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的书目中,可以找到关
于这个时期的研究和资料的样本,但这还不是一个详尽的书单。不过可以作
①
为一种介绍,从中看出可以得到的资料的范围。在《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
政府财政》的书目评注中,简要地提到有关财政史的资料,对有关这个题目
②
的最重要的著作作了简短的讨论。使用这个时期的范围很广的资料遇到的最
大困难,是不同类型的资料在质量上的差别很大。在16世纪后期,大多数地
区都出版方志,但质量各有不同。富裕的府县雇得起有资格的学者来编纂这
类历史,而贫穷边鄙的地区则做不到。因此,富裕地区编纂的方志倾向于全
面,对当地的情况和风习有详细的叙述,摘录的文献材料也比较多。而贫穷
地区的方志几乎毫无用处;它们包含的统计数字没有任何说明;或者更糟糕
的是,统计数字是从该地上次编纂的方志中抄下来的。
16世纪晚期和 17世纪初期出现的许多专题文献汇编也存在类似的问
题。编纂者往往不考虑编入的材料的价值,认为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读者自
己能够确定的事。但是,现代读者必须对重要文集中的资料重新加以整理,
逐一估计材料的可靠性。因此,尽管有大批合宜地按专题或按时期编纂起来
的材料,却不可以不加选择地使用。
张居正和他的财政改革一直受到广泛的研究。关于这个题目,有中文、
日文和西文的大量研究成果。从两部著作,一部早期的和一部较近的,可以
看出这些研究的范围。朱东润的张居正传,是现代第一次企图按19和20世
纪的西方文学传记风格用中文写的传记。它取用的资料范围很大,包括张居
正的政治著作、书信诗和笔记,对这个人和他的时代描绘出一幅生动感人的
①
图画。利夫·利特拉普的专著《中国明代的地方政府:对16世纪时的山东
省的研究》,联系16世纪的地方税制改革,对张居正财政改革的效果进行了
研究。这种地方史研究对朝廷中的财政改革讨论,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对照。①
司律思的《关于1570—1571年的中蒙和平的四份文件》,对1570—1571
②
年与蒙古人缔结的条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他的其他著作对此也有所论述。
10泰昌、天启、崇祯三朝,1620—1644年
作者 威廉·S。阿特韦尔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中国近八十年明史论著目录》'115' (镇江,1981 年)。
② 山根幸夫编:《明代史研究文献目录》(602)(东京,1960 年)。
① 见K。M。梅特拉译: 《一个出使中国的使团的记录摘要》'367' (1934 年;纽约,1970 年重印)。
① 见牟复礼:《1449 年的土木之变》'400',小弗兰克·A。基尔曼和费正清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
1974 年),第243—272 页;和傅吾康:《于谦:国务活动家和兵部尚书,1398—1457 年》'1767',载《中
国历史》,11 (1946 年),第87—122 页。
② 见菲利普·德希尔:《看守皇帝:从景泰朝的政治史看15 世纪中国帝制的各方面》'139' (莱顿,198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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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研究晚明史的学者当中,有一个人高出其他所有的人,他就是
谢国桢。谢国桢教授在他最近于北京去世之前的将近60年中,不断地发表有
关中国17世纪的细致的研究著作和文章,其中有许多仍旧是它们所涉及的领
域中的杰作。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晚明史籍考》(北京,1932年,及
随后各版)和他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上海,1934年,及随后各版)。
前者是一部有注释的书目,包括1100多种研究晚明史的原始资料,对研究这
个时期是不可缺少的帮助。后者是对明末清初的政治活动的详尽研究,实际
上已经成为对这个题目继续进行研究的出发点。他去世前不久出版了一本论
文集,题为《明末清初的学风》(北京,1982年),它包括新的和显然是未
曾发表过的有关17世纪的各种题目的文章。
虽然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了大量关于晚明
史的重要著作,但文化革命的动乱严重地影响了它们的数量和质量。幸亏最
近几年有了好转。关于晚明的最新研究成果的提要以及一些书目详情,见小
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 (伯克利,1980
年),特别是第87至112页;见中国史学会编的《中国历史学年鉴》(北京,
1981年—)有关明史的各部分;和季刊《史学情报》(1982年—),这也是
在北京出版的。
台湾也出了有关晚明史的值得注意的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是李光涛教授
的作品。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明季流寇始末》(台北,1965年),他
的《熊廷弼与辽东》(台北,1976年),和他的《明清史论集》(台北, 1971
年)中几篇关于军事和政治史的论文。台北出版的《明史研究专刊》经常有
关于晚明史的当前作品的报道。台湾、香港和人民共和国的出版社继续重印
有关明史的各种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这个事实,对将来对这个时期的研究
会有很大的帮助,其中有些资料与本章所讨论的问题有直接关系。
像在中国研究的大多数其他分支那样,关于17世纪时的中国,日本人的
研究成果很丰富,而且质量往往很高。与晚期有关的这一研究成果的概述,
见山根幸夫的《战后日本的明史研究动向:书目介绍》,载《亚洲年鉴》,
38(1980年),特别是第104至110页、第118至123页。又见森正夫的《明
代的士绅》和谷口喜之雄的 《晚明的农民起义》,均发表在《亚洲年鉴》,
38(1980年),第31至68页;有关的文章,见琳达·格罗夫和丹尼尔斯·克
里斯琴编的《中国的政府和社会:日本人关于明清社会和经济史的看法》东
京,1984年)。
40多年来,研究17世纪中国的西方学者对恒慕义编的两卷本《清代名
人传略》(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深为感激。尽管书名引起误解,这
部合编的巨著收入了不少晚明杰出人物的传记,附有简短的书目,指出在何
处可以找到有关他们的更多的资料。富路特和房兆楹编的《明人传记辞典》,
两卷(纽约和伦敦,1976年),补充了《清代名人传略》,但没有完全取代
它。《明人传记辞典》仿照恒慕义的书,正如大家所推崇的那样,这是两部
最重要的关于明史的西语参考书之一。另一部是傅吾康的《明史资料介绍》
(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编写本章所用的许多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
它都有简短的说明。特别参见第32至33页傅吾康教授对泰昌、天启、崇祯
三朝实录和第38页对谈迁的《国榷》的讨论。
《明人传记词典》的杰出撰稿者之一贺凯教授,长期以来在讲英语地区
被视为晚明史研究的非正式领袖。贺凯教授在本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发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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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重要文章,在过去30年中他用许多时间研究错综复杂的明代政治和制度
史。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有他的《宿州和魏忠贤的代理人:〈开读传信〉译
文》,见《创立二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京都,1954年),第224至256
页;《晚明时期的东林运动》,见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芝加哥,
1957年),第132至162页;和《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斯坦福,1966
年),特别是第152至234页。贺凯教授还编了专题论文集《明代政府研究
的七篇论文》(纽约和伦敦, 1969年),它包含一些论及17世纪制度史的
重要方面的文章。
晚明史的其他领域也有专题论文集。关于思想史,见狄百瑞编的《明代
思想中的自我与社会》(纽约和伦敦,1970年),和《新儒学的演变》(纽
约和伦敦,1975年)。关于社会和政治史,见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和卡罗
琳·格兰特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伯克利和洛杉矶,1975年);
和乔纳塞恩·D。斯彭斯、小约翰·E。威尔斯编的《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
征服、地域和连续性》 (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
过去几年,出版了三本英文的有关晚明史的重要专题著作:威拉德·J。
彼得森的《匏瓜:方以智与思想变革的动力》(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
希拉里·J。贝蒂的《中国的土地与门第:对明清两代的安徽桐城县研究》(剑
桥,1979年);和杰里·登纳林的《嘉定义士:中国17世纪的儒家领导阶
层和社会变迁》(纽黑文和伦敦,1981年)。两本新著也将大大地增加我们
对这个时期的理解: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的 《伟大的事业:满洲人在17
世纪的中国重建帝国秩序》(伯克利和洛杉矶,1985年);和林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