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1-05-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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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这题目,就胡乱加上些不必有的滑稽,其实在全篇里也是不相称的。”(《华盖集续编·〈阿Q正传〉的成因》)关于《故事新编》,也曾检讨“游戏之作居多”(1936年2月29日致杨霁云),并说缺点在于“油滑”,“油滑是创作的大敌,我对于自己很不满”(《故事新编·序言》)。
我们在这里看到作家鲁迅之外,还有一个针对自己的批评家鲁迅;不管批评精辟与否,至少他知道自己做到了什么和没做到什么。而在更深的层次上,这是一种自觉的意识:打算做什么,以及不打算做什么,对他来说都十分明确。换句话说,在写作之前和写作之中,鲁迅始终有着自己的前提。偶尔不得不违背,他也很清楚,而且要把话讲明,如:“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呐喊·自序》)关于批评,我一向认为批评家不应该为作者设立前提,而只能在作者自己规定的前提之内,讨论他的目标究竟实现了多少,是否还不够完满。批评家只能批评作家没想到的,或想到而做不到的。对于鲁迅这样自觉的作家,尤其应该如此。别人有关鲁迅的批评是否确当姑且不论,至少那种超出其小说创作前提的批评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譬如有个话题被一再提及,就是鲁迅不写长篇小说。当然事实如此,然而我们的话也只能说到这里为止;因此而对鲁迅加以指责或代为辩解都毫无意义。不错,鲁迅有过写长篇的计划:“五六年前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去过长安。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1934年1月11日致山本初枝)在许寿裳、冯雪峰和孙伏园的回忆文章中,也曾讲到鲁迅的其他设想。但是鲁迅毕竟没写长篇;而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他在拒绝别人这方面的提议。如:“向未作过长篇,难以试作……”(1933年7月29日致黎烈文)当认定对方不怀好意时,尤其如此:“不知道为什么,近一年来,竟常常有人诱我去学托尔斯泰了……”(《准风月谈·后记》)鲁迅放弃了或不想做的事情,我们讨论它干什么呢,这其实是个“伪话题”。鲁迅自己也从来没有把未曾写出长篇小说视为欠缺,在《且介亭杂文末编·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中,他是将《阿Q正传》与《红楼梦》和《子夜》相提并论的,这似乎也表明他的某种看法。可以说他对此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鲁迅是一位短篇小说作家;我们只能在此前提之下,去探讨他对这一形式究竟运用得如何,取得何等成就,抑或有什么不足。
读狂人鲁迅
? 唐复华
“五四”启蒙中,最猛烈而彻底的声音,是鲁迅借狂人之口呐喊的“道德吃人”。但是在有着四千年历史的道德文明里,这声音太突然,好像是普遍都懂,而确实又太怪诞,太难于理解了:人怎能全盘否定道德?于是一些想造反的人一边赞扬狂人的深刻,一边就擅自将“道德”两字改换成“封建礼教”,把吃人罪恶推给封建礼教,从而让“道德”仍保持稳定的褒意并且继续光大发扬,仿佛我们的道德和传统礼教有着本质区别,又仿佛我们一旦“救亡”,一旦均贫富闹革命就自然会推翻礼教;又仿佛,我们后来的“一大二公”的生存结构和一穷二白的“革命化”,正体现了一种战无不胜的“无产阶级”新道德,而这场“斗私”的革命运动就是“世界革命的中心”似的。我们竟得意了许多年。
这的确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必然如此的。倘若不这样必然,倘有谁真听清了狂人的喊叫而醒过来将斗争矛头直接指向道德,那他也就是在发狂——如“五四”时代就真有人提出“破坏家庭”,并主张学习“娜拉出走”——在异想天开,做白日梦,不顾死活地摧毁自己,让自己“一无所有”。那样一来,就等于一开始就承认我们的“与人奋斗”、依靠集体主义道德干革命是枉费心机,承认我们从来就只有缺乏个体意志、未经个人选择、遗失了道德根基的假道德,承认我们的个人小家庭和集体大家庭都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我们一贯的礼义廉耻温良恭俭让都是伪劣品,只不过证明我们是一伙“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伪君子,而我们从古到今,就不过是一群擅长窝里斗、互相践踏的“猴子”罢了。这当然是“太偏激”而骇人听闻的;这种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观点”,是无论我们多么谦虚,还能够“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要我们没发疯,绝不可能接受的。
时至今日,虽然几十年窝里斗的历史高潮已经对“道德吃人”作出了血写的“评论”,虽然事情逼得我们暂时“告别革命”而自然过渡到“道德大滑坡”,也还是没能迫使我们承认失败。我们崇尚“难得糊涂”,又惯于忘却和回避,任它多少牺牲或什么“恶声”,休想逼得我们不正常,不“优胜”。
但现在总该可以问一问了,就是:鲁迅呐喊的“道德吃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八十年代,文学理论家刘再复与林岗合著的《传统与中国人》一书(三联书店1988年,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中,在以《“吃人〃筵席的发现》为题的一节里写到了吃人的“三个层次”:即吃人、被吃、和自食。但由于不懂鲁迅说的“吃人”是对国民道德的全盘否定,终究只能以“自上而下的压迫”为主要线索,停留在外在的“压迫更不如己者”、“吞噬比自己更弱的弱者”、“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这种人类的不幸”以及“一个利益集团对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压迫”等现象上,而没能深入到自下而上的压迫、弱者对强者的压迫、所有的人压迫所有的人、主就是奴这种超越的体验层次。这主要是由于未能理解鲁迅对道德的彻底否定是一种自我否定,即他的自我解剖。不能深入自我否定也就必然遗忘主体创造,看不到这“发狂”对于鲁迅的意谓,就只好把“吃人”现象排列分类和分层,而在论述“第三层次”的“自食”时,大的误解和混淆就产生了:
祥林嫂性格应该说不只是她个人的,也是全民族的。没有自我意识,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心安理得地过着蝼蚁式的人生,借用鲁迅《墓碣文》的说法:“抉心自食〃,自己本有心而不悟其价值,反而将它挖而食之。(《传统与中国人》107-108页)
这一段文字,在误解鲁迅方面具有典型性。这里竟把祥林嫂(或全民族)的麻木不仁、逆来顺受的蝼蚁式的被动的自食,和鲁迅在“创痛酷烈”中“欲知本味”的“抉心自食”混为一谈(“借用”),把正在创造自我的鲁迅与自我缺席的祥林嫂等同起来了;而“本有心”三字,正是堕性的精神胜利法的概括,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不通过个人意志的自由选择,没有否定性的自我创造,人是没有“本心”,也不会“性本善”的。
显然,写《狂人日记》的人并不是疯子。这日记只是表明:要发现这道德的吃人真相,人就必须体验非道德(“丧德”或“缺德”)的发狂般的“大病”,在这肉体的也是精神的病中执着于“语无伦次”的“荒唐之言”,不但不服从“不要乱想,静静的养”,不但不能让病“好了”,反而要坚持不安份和无事生非,平白无故地揭发出“隐情”;要对被自己长期回避和封闭着的“早愈”的感性伤口下刀,将经验自我的深层结构和潜意识的普遍黑暗无情地剖开,逼得自己“爽快”和清醒,从而在走投无路的形势下,落实到本来的恐惧: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惟有在月光下见到他——这“他”,就是执着于生命,向往着美和自由的“我”或心灵,亦即异端和陌生者:鲁迅后来说起自己一生最爱月亮——精神才分外爽快。三十多年前自己是孩子,孩提时代是见过混沌未开的美,有过模糊而自由的期待的,此后只能节节败退,就范,渐渐麻木,最后就忘记了。正因为忘记才在道德秩序中安然无恙,昏睡着而并不爽快。月光使人起了异心异念,清醒过来,精神分外爽快了。但立刻就感到危险,“须十分小心”,因为连被人教育过的狗都是警惕性很高的,时刻侦察监视着异类毫不放松的,更何况人。我在月光下见了“他”之后,晚上总是睡不着,同时就知道,见“他”者本来该死。我有了异想和逃离的愿望,感到了醒和昏,再与人们见面时就更感觉不妙了:
……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地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
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
……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叫我纳罕而且伤心。
持续不断的紧张、恐惧和伤心,是只有追求见“他”的狂人才感觉到的。也不知为什么自己被仇包围,为什么人人都在仇中躲躲闪闪,这绝对普遍的仇。仇的性质,总须研究才会明白。没人研究,仇就永远是仇,冤案只会越来越多,仇恨越积越巨。原来,这种仇的主要特征就是万万不能、决不准研究,它是每个人终生的秘密。连小孩子的眼色和脸色都与赵贵翁们一样,这证实,人在幼年,其实一生下来就在酱缸和尿桶里浸泡过了。的确,我怕得有理,因为“吃人的就是我哥哥”,“我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是被吃人的一伙紧紧包围着的。问题在于,这只有我在发狂时看见和感受了,他人统统没有这回事。人们虽然也受尽了知县、绅士、衙役和债主的凌辱剥夺或阶级压迫,但这些压迫都远不及我发狂这件事这样吓着了他们。我在月光下见“他”而分外爽快,这就坏了人们的规矩,触动了某种隐情,触及了人们的面子灵魂。人们全体有着同样的嗜好,全都煞有介事、惟命是从而又守口如瓶的。而人们的脸色是格外可怕,对我格外凶了。
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胡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
人之所以吃人,是因为道德吃人在先。人只好抓住这道德——即抓住他人(“依靠群众”)——不放,如同幼儿抓住母亲的衣角,而心里满装着吃人的道理。而所有的道理都早已经实用(“实用理性”)过千万次万万次,所有的人都看破了这道理中并无缝隙容纳不吃的意思。虽然每个人的心思是猜不透的,但人人都有“伤痕”,又都处在“要吃的时候”,而一开口讲,就明明是想进一步吃:因为,这道理从来不讲、不懂它后面的意思,从不涉及“敏感”的(“语境”外的)问题,不准讲早已演化成讲不出和根本不知道。而且一到边缘就自动退缩,竭力隐瞒,而且规定了谁要讲就首先吃谁。在这种无声无息的漆黑险恶形势下,每个人都既是狮子,又是兔子,又是狐狸。为了苟且生存,每个人都只得明知故犯。因为习惯已成自然,不故犯不能活。
看起来,到了现在,这种道理人们也该早已懂得;好像一切劝转和诅咒,都可以从自家开始,好像人们早就不再害怕,好像总不至于完全彻底,丧尽良心,没有“底线”——然而,我只要做一下实验就知道了:只要向随便一个人问起吃人的事,他必定或笑着矢口否认,或不懂意思,不以为然,或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它,或反而说我说笑话,说着说着就变了脸色……而若硬要坚持追问,一旦伤了“自尊”惹发了面子脾气,就会当场吃人。
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它通向敏感的禁区。而禁区(实为盲区)是人们无限忠于和誓死捍卫的,是万万不能闯入的。人们就依靠这种有着可怕禁区的瞒骗道德互相粘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制,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即使道德已经“大滑坡”罢,人们仍因道德而疑心重重,面面相觑,各怀鬼胎而现出种种滑稽;又因道德而冥顽不化,破罐破摔,冷漠阴狠而落入种种悲哀。这特色确实是很奇怪的。这种心思改不了。事实证明,人们之所以还在假装相信那早已不信的东西,宁愿在虚伪中苟延残喘,是因为已经没有生机,没有勇气和力气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