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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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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一开头就这样明明写着:“但于我最觉得有兴味的,是上节所引的梁先生的文字里,有两处都用着一个‘我们’,颇有些‘多数’和‘集团’气味了。自然,作者虽然单独执笔,气类却决不只一人。”在第五部分又说道:“从前年以来,对于我个人的攻击是多极了,每一种刊物上,大抵总要看见‘鲁迅’的名字,而作者的口吻,则粗粗一看,大抵好像革命文学家。”此外,鲁迅在这篇文章中点了一长串梁实秋“们”的名字,我们从字里行间都可以看出鲁迅决不是“单挑”,尤其是邵建只抄鲁迅《“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的第六部分的最后两个自然节,他却不抄这部分的第二自然节。鲁迅那话是这样说的:
  《新月》一出世,就主张“严正态度”,但于骂人者则骂之,讥人者则讥之。这并不错,正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虽然也是一种“报复”,而非为了自己。到二卷六、七号合本的广告上,还说“我们都保持‘容忍’的态度(除了‘不容忍’的态度是我们所不能容忍以外),我们都喜欢稳健的合乎理性的学说”。上两句也不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和开初仍然一贯。然而从这条大路走下去,一定是遇到“以暴力抗暴力”,这和新月社诸君所喜欢的“稳健”也不能相容了。
  我想,抄了这些,让读者自己去理解——哪怕读者也像邵建先生一样也以他们“今天的眼光看”——化用邵建先生的句子,这就是说,我既不怀疑读者的能力,也不怀疑读者的动机。再退步说,即便读者读了这些,也还是要得出与邵建先生一样的“结论”,那虽然是没有法子可想,但于鲁迅至少多一点公道——尽管用“今天的眼光看”七十年前的某些事已经并不公道了。现在该说一说鲁迅与国民党,或说鲁迅到底反不反国民党。
  真巧,1999年第3期《新华文摘》上有篇文章,题目就叫《鲁迅与国民党》,原发在1998年第6期《湖北大学学报》上,作者王敬文。这篇文章当然没有说鲁迅是如何反国民党的,但通过几件事,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对国民党的态度,以及国民党与鲁迅的关系。
  1930年3月2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鲁迅是主要领导人之一。在此之前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成立于上海,鲁迅也是发起人之一。这就触怒了国民党反动派。他们的《革命日报》上便说鲁迅为‘金光灿烂的卢布所收买’(而梁实秋说的是鲁迅‘到XX党去领卢布’。要知道在当时,这句话如果坐实了,就会被杀头——引者注)。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执行委员会许绍棣呈请国民党中央通缉‘堕落文人’鲁迅。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鲁迅不得已于3月19日离家出走避祸,直到4月19日返家。此后,1931年春柔石、殷夫等革命作家被捕,1933年6月民权保障同盟执委会委员杨杏佛被杀,鲁迅的生命安全几度受到严重威胁。与此同时,国民党特务机构加强了对鲁迅的监视”。“1930年12月,当时国民政府的行政院长蒋介石亲自兼任教育部长时,有人向他告密说:现在部里的特约编辑周豫才,就是周树人,就是鲁迅,就是最激烈地反对你的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和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的发起人和头子,就是浙江省国民党党部呈请中央通缉在案的这个人。告密者的本意是想提请蒋介石注意,对鲁迅加以迫害、镇压,借此邀功。可是老谋深算的蒋介石却认为这是一次拉拢鲁迅的好机会,便回答说:‘这事很好。你知道教育部中,还有与他交好的老同事、老朋友没有?应该派这样的人,去找他,告诉他,我知道了这事,很高兴。我素来很敬仰他,还想和他会会面。只要他愿意去日本住一些时候,不但可以解除通缉令,职位也当然保留;而且如果有别的想法,也可以办到。’后来教育部果然有人到了鲁迅家里,说了这事,遭到鲁迅的拒绝。到这年的年底,鲁迅的特约编辑的职务就被裁掉了。这个情况,在鲁迅的学生、日本友人增田涉的《鲁迅的印象》(1970年修订重刊本)中也有记载:‘那是我在他家出入的时候,政府方面想要利用他罢,那时他正因为政府的逮捕令而隐居着,当时的行政院长暗地派人向他联络,说行政院长希望跟他会面。但是他拒绝了。以一个民间的文人,而且正是在被下令逮捕的身份,竟然拒绝行政院长的会面要求……使人想到他那不屈服于权力的强悍,总之,我感到他为人的伟大。’”抄到这里,我想“仅在这一点上”来说,胡适是简直不能与鲁迅相比的。接着,据知,“在鲁迅逝世前的大约十年时间中,国民党统治集团充分施展了他们的反革命两手策略:一方面加紧对鲁迅进行监视、迫害、打击,通缉令直到鲁迅去世时仍未解除;另一方面他们也始终存有幻想,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通过多种渠道妄图拉鲁迅转向。但伟大的鲁迅却岿然不动,横眉冷对反动派的一切阴谋诡计。反革命的两手策略,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又抄了上面这些后,忽然觉得自己好笑起来,鲁迅反不反国民党,鲁迅与国民党的关系到底如何,还用得着我在这里抄这些“证据”吗?有他的著作在,他那一篇又一篇辛辣的杂文就是最好的证据。读者只要读一读鲁迅在蒋介石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写的一些杂文、诗歌、通信,你就知道鲁迅与国民党是什么关系,可以说“仅在这一点上”,鲁迅和胡适有着鲜明的对比。
  写到这里,我想说,邵建先生那篇长文中还有不少话都只是在欺负一些不读鲁迅的读者,我不想就这样一条条地对着抄下去,有心的读者自己去看吧。只要不是像邵建先生那样支离破碎地指责鲁迅,就会得出自己的结论,不管结论是好还是坏。
  写到这里,我还要说几句胡适。
  胡适是很伟大的学者,他对中国的贡献与其说是在中国如何“建设”的理论方面,不如说是在新文学方面以及改革中国的教育方面。你只要读他的著作,就不能不感到他的一生主要是推动了中国新文化的发展和新文学的进步以及中国教育的改革。从他写《文学改良刍议》到一而再地出版白话诗《尝试集》,可以说他是不遗余力地为中国的白话和白话文学而奋斗的。这也是我在读他的文集时最深也最直接的感受。当然他本人由于受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熏陶,一生追求民主、自由,幻想中国也能像英、美一样,能有一个好政府,建立一个好制度,然后让这个好政府好制度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然而,如果不能说是他的天真,那么就是因为他虽然读了那么多中国的古书,对中国的社会对中国广大的民众仍然是缺乏深刻的了解(尽管你从他的《归国杂感》等文章中也能读到一些这种“了解”),以至于让鲁迅这样目光如炬的人看来他的举动是何等地可笑。1933年1月31日与杨杏佛等察看当时北平三监狱时,胡适虽然看到了监狱的犯人生活待遇较差,还让政治犯带脚镣,不准看报等,认为是违反人道,应该取消,但殊不知,他看到的还只是表面,比这些更不人道的他却“观察”不到。他只相信自己看到的。然而真实的情形比胡适所看到的要残忍得多,那就是用酷刑虐待犯人。自己没有观察到,还偏要坚持自己所看到的是真实的,反而说当时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全国执行委员会所发的由宋庆龄签名的文件是不可置信的,这又能怪谁呢?我想只能怪自己看得不深刻,怪自己太理想化了。又比如,鲁迅在《二心集》里就有一篇这样的文章,题为《习惯与改革》,现在看来,虽然明着是说梁实秋,其实“说”的也还有胡适。但这些话,即使是今天读来,也不能说鲁迅在文章中这样说有什么错。他说:“梁实秋先生们虽然很讨厌多数,但多数的力量是伟大,要紧的,有志于改革者倘不深知民众的心,设法利导,改进,则无论怎样的高文宏议,浪漫古典,都和他们无干,仅止于几个人在书房中互相叹赏,得些自己满足。假如竟有‘好人政府’,出令改革乎,不多久,就早被他们拉回旧道上去了。”又说:“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放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时。”接着又说:“现在已不是在书斋中,捧书本高谈宗教,法律,文艺,美术……等等的时候了,即使要谈论这些,也必须先知道习惯和风俗,而且有正视这些的黑暗面的勇猛和毅力。因为倘不看清,就无从改革。”即便单从上面这几节文字来看,也不难明白鲁迅之所以会写出那些在有人看来简直不应该是他写的文章。
  当然你不能说胡适就不“深刻”,但正如我一年前在致一位友人的信中所说:
  你说胡适也深刻,只是他的深刻与鲁迅不同。我想这话是对的。但相较而言,我总觉得胡适的深刻不比鲁迅,或说他的深刻比鲁迅浅多了。这也是我之所以不赞成李慎之先生说的“胡适关心的面要比鲁迅为宽”。鲁迅“关心的面”不宽,能那么深刻吗?北京日报的孙郁写有一本《鲁迅与胡适》,我现在正在看。从书中看到,胡适比起鲁迅来,还是不能不说要浅一些。比如,鲁迅说:“治中国应该有两种法,对新的用新法,对旧的仍用旧法。”孙郁在引了鲁迅这样的两句话后接着写道:“这样的老练而深刻的体察,是胡适所不及的。”我想,当你在读鲁迅时,也会产生一种感觉,这就是,从来没有读到过比鲁迅更深刻的文字,甚至也不相信还会有比鲁迅写得更深刻的文字。当然我们都不能感情用事。好在现在鲁迅和胡适的著作摆在那儿,明眼的读者自会比较的。胡适想进政府,走参政的路子,以此来达到改变中国现状的目的,这想法不能说错。但在鲁迅看来是不现实的。而历史证明胡适也并未走通。鲁迅对中国的历史对中国当时的现状有透彻的体察和分析,或者简直就可说他是“看透了中国人”,看透了中国这个社会。不然,他也不会写出那么深刻的文字,如他在致徐炳昶的信中所说:“你想,二十七年了,还是这样,岂不可怕。大约国民如此,是决不会有好的政府的;好的政府,或者反而容易倒。也不会有好议员的;现在常有人骂议员,说他们收贿,无节操,趋炎附势,自私自利,但大多数的国民,岂非正是如此的么?这类的议员,其实确是国民的代表。”如此深刻的话,胡适无论如何是“深刻”不出来的。正如孙郁在他的书中所说:“那时中国的症结,正是鲁迅所云的国民性问题,精神界最缺乏的,乃是拷问民族灵魂的战士。”而“胡适的思想库里,没有这一因子,他似乎不会从这样的角度去梳理问题。而鲁迅一针见血地道出原由,其思想的幽深,非同代人可比肩的。”
  这些年来,我读了我所能见到的评价鲁迅先生的文章和一些出版物,发现就像说有多少个读者就会有多少个“哈姆莱特”一样,每个人在读鲁迅文章后的感受都是不同的,有些读者便把自己的感受弄得像“定论”似的。比如我在读王晓明的《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时就有这样的感受。这次在读邵建先生这篇文章时不仅也有这样的感受,且感受尤深。
  这里还想说的就是瞿秋白写而以鲁迅当时用的“干”的笔名发表的《王道诗话》。我们来看看邵建是怎么看这篇文章的。在引出正题前,作者已经表示认为鲁迅写的《言论自由的界限》是“偏见”:“今天,鲁、胡、罗三人文字俱在我手,一巡读过,非其事也。还能说什么呢?似乎我只能说偏见比无(所)知距离真实更远。”接着作者就开始说了:“距离更远的则是《王道诗话》。”为什么是“距离更远”呢?作者把胡适在《人权论集序》这篇序言的末尾,也就是惹起“祸端”的“鹦鹉救火”的那一节话抄下后,动情地说:“这是一段令我感动的文字。”为什么会“感动”呢?就是因为“而鲁/瞿的文章恰恰就是针对这一点来表明自己对1929年‘人权运动’的态度”。当然邵建先生最恨的就是《王道诗话》中结尾处那四首诗的最后一首。当然我还是说,如果只读邵建先生的文章,谁都会说鲁迅和瞿秋白太坏了太恶了,太不是人了,总之,可以把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赠送给这二位。可当我们自己一读了《王道诗话》的原文,读了别的一些研究家们对此评论的文章,便知道邵建先生写的是怎样的一种文章,对鲁迅瞿秋白用的又是怎样的一种眼光,抱的又是怎样一种态度。我读了这么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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