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新国家主义的经济观 作者:何新-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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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商品生产在任何条件下总还是要引导到而且一定会引导到资本主义。〃
斯大林对此回答道:
〃这是不对的。资本主义生产仅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按:那么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呢?难道是低级于资本主义的形式吗?)
斯大林认为:
〃如果这些使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已不存在,如果生产资料已经不是私有财产而是社会主义财产,如果雇佣劳动制度已经不存在,而劳动力已经不再是商品,如果剥削制度早已消灭,那又怎么样呢?可不可以认为商品生产总还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呢?要知道,我国社会正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度、雇佣劳动制度、剥削制度早已不存在了的社会。〃
这个问题恰恰是斯大林与列宁的不同。列宁明确地肯定地说,苏维埃领导下的商品制度是一种资本主义,即国家资本主义。而斯大林则说不是,它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因此这种商品经济不服从商品生产的必然规律,不属于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为论证这一点,斯大林还讲了这样的话:
〃商品生产比资本主义生产更老些。它在奴隶制度下就存在过,并且替奴隶制度服务过,然而并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它在封建制度下就存在过,并且替封建制度服务过,可是,虽然它为资本主义生产准备了若干条件,却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
〃我国的商品生产并不是通常的商品生产,而是特种的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基本上是与联合的社会主义生产者(国家、集体农庄、合作社)的商品有关的。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显然,它决不能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而且它注定了要和它的〃货币经济〃一起共同为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生产的事业服务。〃
这个论点表明他的确正如列宁所说,没有读懂《资本论》,特别是《资本论》第1章。
记者:为什么?
何新:关于对这个问题纯经济方面的回答,我想放到我们讨论经济决定论的那一次谈话中再谈。这里只想指出,斯大林在这本书一开始谈经济法则的必然性时就指出:经济法则不能取消也不能消灭,它是一种强制的,不以人意为转移的必然性。他说:
〃有人说,我国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的必然性,使苏维埃政权有可能来消灭现存的经济法则和创造新的经济法则。这是完全不对的。〃
〃法则不能'改造',尤其不能'根本改造'。如果能改造法则,那也就能消灭法则,而以另外的法则去代替它们了。〃
既然如此,那么社会主义、苏维埃政权如何能够改变或改造商品生产和历史运动的普遍法则呢?一个政权可以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取消商品生产。但是,只要你恢复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内在秩序和必然规则就也将随之恢复。至于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取消商品的生产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它也是服从着一定的历史规律的。总之,斯大林在这里是自相矛盾的。
记者:文化革命时代,许多地区的乡村禁止集市贸易,禁止〃投机倒把〃的私人经商,认为私人商业活动会导致〃资本主义〃。
何新:毛泽东认真阅读了斯大林此书,并作了详细的思考、研究和批注。毛泽东对商品生产的态度是矛盾的。他说:
〃斯大林说:'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这个说法对。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人民公社,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差别的。
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怕商品干什么?不要怕。因为我们有共产党的领导,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有工人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有各级党组织,有成千万万的党员,有广大的贫下中农作为我们的依靠,我们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相联系,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从古就有。商朝为什么叫商朝呢?是因为有了商品生产,这是郭沫若考证出来的。〃
这样讲,前面所说的经济的客观必然性,经济的决定论也就不存在了。因为只要有人的选择,有人(国家、党、政府)的意志,就可以改变历史和历史规律。
但毛泽东是睿智的。他在读此书时已经意识到斯大林的自相矛盾。他又说:
〃斯大林说,商品生产'替封建制度服务过,可是,虽然它为资本主义生产准备了若干条件,却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这句话有些勉强。在封建社会的末期,情况不同了,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已经成为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前提,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在封建社会这个母胎中产生出来,虽然还没有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
但是另一方面,他在1958年又讲过这样的观点:
〃由按劳分配到按需分配的过渡,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吃饭不要钱就是萌芽。
供给制是便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形式,它不造成障碍。〃
1958年人民公社吃大锅饭其实就是来自这一观点的。
毛泽东虽然主张利用〃商品生产〃,但在本质上,他始终认为商品的生产与资本主义是相连在一起的。他认为,社会主义归根结底最终应当废除商品制度和价值规律。
5、1958年的〃共产风〃
记者:据说在1958年大跃进中,许多人民公社实际上已废除了商品的制度。
何新:这种废除商品制度的思想,在1958年就是所谓〃共产风〃,即无偿剥夺和占有他人财产。毛泽东在1959年初的郑州会议上曾讲到过这一段历史。他说:
〃公社是1958年秋成立的,刮起一股共产风,内容有几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猪、鸡,鸭无偿归社,还有部分桌、椅、板、凳、刀、锅、碗、筷等无偿归公共食堂,还有大部分自留地归公社。有些不得不借用,有些是不应当归社而归社的,有的没作价,这样一来,共产风就刮遍全国,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过去没有对基层干部讲清楚,动不动就要共产。〃
同样的原因必然产生同样的结果。与苏在1920年一样,剥夺农民的政策引起了农民的不满和反对。毛泽东承认:
〃我们和农民的关系有点紧张。一是粮食问题,二是供应问题。农民瞒产私分是完全有理由的,不瞒产私分不得了。去年十一月以来,这股〃共产风〃刮,农民反抗。白天吃萝卜英、晚上吃大米。
农民怕共产,当然他们就杀猪、吃菜,实际上大批公社的鸡都共产了,所以把公鸡杀掉,母鸡藏了。〃
毛泽东当时也意识到1958…1959年在中国发生的事情,与当年俄国搞〃战时共产主义〃无偿掠夺农民的作法有所相似。他指出:
〃你们认为怎样才能巩固人民公社?一平、二调、三收款,还是改变?我看这样下去公社非垮台不可。斯大林为什么改变公社的办法?他们觉得消费太多,义务交售制,余粮征集制不能刺激生产,才改为粮食税。斯大林三十年之久实际没有实行集体所有制,还是地主超经济剥削,拿走农民的70%。因此,三十年还是只能进行单纯的再生产。沙皇时代,无机械化和集体所有制,斯大林搞了这两个,结果粮食产量还和沙皇时代相等。那时可能是为了搞重工业,留的只够农民吃,无力扩大再生产。当然不是斯大林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有一批人热心于搞重工业、搞共产主义。我们是办公社工业,如果这样搞下去,非搞翻农民不可。〃
毛泽东说:
〃我们发展商品生产,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为了五亿农民,为了巩固工农联盟,为了引导五亿农民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在这方面,商品生产还是一个有利的工具,这点应当肯定,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工具。〃
但是,尽管1959年毛泽东讲了社会主义应当利用商品经济的观点,1960年当邓子恢等人提出搞〃三自一包〃和恢复农村集市贸易等政策的时候,毛泽东仍然认为这是在复辟资本主义。在1966年以后的文化革命时代,毛远新等人在辽宁农村推广所谓〃哈尔套经验〃,〃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农民自留地,禁止农民养鸡、养猪、卖鸡蛋。
波尔布特等人在柬埔寨将居民强制驱赶到农村,建立〃义务劳动〃的集中营,废除私有制商品和货币制度,谋图以此消灭城乡、工农、贫富差别以及资本主义。这些愚蠢荒谬的所谓〃共产主义〃实验,其根源都是出于对恩格斯社会主义观点的误解和源于布哈林主义。
记者:从毛泽东的《经济学笔记》看,1958…1959年间,毛泽东开始重视〃价值法则〃即〃价值规律〃的问题。
何新: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值规律,毛泽东发表了如下的议论:
〃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我们搞大跃进,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来搞的,而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根据我国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大跃进,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说成是无效劳动、土钢质量低、国家补贴多、经济效果差,等等。从局部、短期看,大办钢铁好像是吃了亏,但是从整体、长远来看,这是非常值得的。因为经过大办钢铁的运动,把我国整个经济建设的局面打开了,在全国建立了很多新的钢铁基地和其他工业的基地。这样就使我们有可能大大加快建设速度。(这是诡辩,不付出这样的代价,也可以搞一些工业基地。二者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后者不能作为支持的论据。)
一九五九年冬,全国参加搞水利的人有七千七百多万。我们要继续搞这样大规模的运动,使我们的水利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从一年、二年或者三年来看,花这么多的劳动,粮食单位产品的价值当然很高,单用价值规律来衡量,好像是不合算的。但是,从长远来看,粮食可以增加得更多更快,农业生产可以稳定增产。那么,每个单位产品的价值也就更便宜,人民对粮食的需要也就更能够得到满足。
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列宁和斯大林都说过,在社会主义时期,农民要向国家'进贡'。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民,是积极〃进贡〃的,只有富裕中农里面的百分之十五的人不高兴,他们反对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这一套。
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
〃这一段把价值规律的作用夸大了。资本主义的危机,是由它所有制性质决定的,而不是价值规律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所以没有危机及其〃毁灭性后果〃,主要不是由于我们掌握了价值规律,而是由于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全国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没有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等。〃
这些话在理论上出于对价值规律的严重误解。在实践中,是很不讲道理的。
从毛泽东的论述看,他对这个规律的研究仍不深。他仅仅是在〃等价交换〃这一意义上作出理解,这反映了50…60年代中国以及苏联经济理论水平的整体不发达素质。斯大林说:
〃在我国的经济制度下,价值法则的作用是被严格地限制在定范围内的。在我国的经济制度下,商品生产的活动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关于价值法则发生作用的范围,也必须这样说。
在这方面起限制作用的,还有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的法则,这个法则代替了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法则。
在这方面起限制作用的,还有我国的各个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以及我国一般的整个经济政策,这一切就使得价值法则在我国发生作用的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我国的制度下,价值法则不会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
也就是说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必须限制价值规律,限制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毛泽东则认为:
〃斯大林这里说,价值规律在苏联'不会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在这方面起作用的是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而制定的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