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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诡辩的艺术-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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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三,“人应以诚待人,不应搞阴谋诡计。”
  “在生死相搏的战场上,我们也应以诚待人,对敌人不该搞阴谋诡计。”例四,“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世间一切因素中,人的因素第一,有了人就有一切。”
  “所以我们不应搞计划生育。”
  在生活中,偶然现象与例外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有些我们可以用经验和知识来判断,但有很多情况却只能根据其事件的偶然性或特殊性来判断,而不可按其常理或通则对此作出肯定或者否定性的判断。这种手法常为保守思想所固有,诸如我们的父辈如何……如何……怎样……怎样……而你们又如何……如何……怎样……怎样……殊不知社会是向前发展的。
  但是,以全概偏作为诡辩技巧则不然。
  在论辩中,以全概偏诡辩术往往能起掩饰的作用。当例外与特殊对己不利时,就可以常理与通则的合理性将例外与特殊忽略掉。或者不赞同某种提法或建议时,也可以常理与通则将其否定。虽然这种手法通常被视为逻辑错误,但是,这种手法只要不用于自然科学领域就不会产生错误;再则,谈判与论辩不可能具有长期性,也就是说,谈判与论辩不可能像研究自然科学课题那样反复停留在理论上无休止的论证直至被确认。
  所以,从实用的角度上讲,以全概偏诡辩术在谈判与论辩的范围是可取的。
  69。一针见血击中要害
  ——析取命题术
  析取命题就是列举几种可能情况,要求从中作出选择的命题。析取命题诡辩术就是在论辩中运用析取命题及其推论形式来制服论敌、巧妙取胜的方法。
  美国前总统华盛顿年轻时,家里的一匹马给邻人偷了。华盛顿同一位警官到邻人的农场去索讨,但那人口口声声说那是他自己的马而拒绝归还。
  华盛顿用双手蒙住马的两眼,对邻人说:
  “如果这马是你的,那么,请你告诉我们,马的哪只眼睛是瞎的?”“右眼。”
  华盛顿放开蒙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
  “我说错了,马的左眼才是瞎的。”邻人急忙争辩说。华盛顿放开蒙左眼的手,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说错了……”邻人还想狡辩。
  “是的,你错了。”警官说:“这证明马不是你的,必须把马交还给华盛顿先生。”
  华盛顿巧用一个析取命题便一针见血地揭穿了邻人盗马的事实。要想运用析取命题诡辩术取得预定的论辩效果,就必须善于发现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矛盾构造恰当的析取命题,这样便可令对方陷入困境。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米开朗基罗,应邀前往罗马教会绘制一幅巨幅油画《亚当和夏娃》时,曾有意识地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亚当有肚脐吗?”
  这一问话包含了这么一个析取命题:
  “亚当有肚脐或者亚当没有肚脐。”
  这样要求对方从中作出选择。
  按照《圣经》的说法,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亚当,又从亚当身上抽取一根肋骨造出夏娃,由这最早的一对男女开始,生育和繁衍了今天的芸芸众生。
  亚当是最早和最完美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肚脐,因此亚当也应该有;但是,亚当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亚当有肚脐,因此上帝也应有肚脐,上帝是至高无上的造物主,难道它还要被什么东西创造和孕育吗?如果上帝没有肚脐而亚当有,那么上帝就没有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人,这与《圣经》是相违背的;如果亚当的肚脐是上帝创造中的一个失误,那么这也与教义相违背。教义认为上帝不会犯错误;如果亚当没有肚脐,那么我们人人都有而亚当独缺,上帝的创造也不是完美的,亚当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总之,不管亚当是否有肚脐,都会使教会陷入重重难以解脱的矛盾之中而不能自拔。
  米开朗基罗巧用一个析取命题,一举便击中了他人的要害。70。白马非马概念混淆
  ——混淆概念术
  在论辩中,如果把非同一关系的概念看作是同一关系的概念,那我们就称之为混淆概念诡辩术。
  混淆概念诡辩术指在论辩中,诡辩者故意把同一关系的概念看作是非同一关系的概念,以此达到战胜论敌的诡辩技巧。
  “五十步笑百步。”是孟子当年劝梁惠王实施王道时使用的一个著名的比喻:
  有一次,梁惠王对孟子说:
  “我对于治理国家,真是费尽心机了。河西遭了饥荒,我便把那里的部分灾民迁移到河东,同时又把河东的部分粮食运到河西。假如河东遭到饥荒,也是这样办。我曾经考虑过邻国的政治,似乎还没有哪一个国家也像我这样替老百姓打算的。可是,那些国家的百姓并不因此而减少,而我国的百姓也不因此而增多,这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笑道:“大王您喜欢打仗,那就让我用战争来打个比方吧!当战鼓咚咚地敲响、短兵相接时,打不赢的士兵就抛下了盔甲、拖曳着武器向后逃跑,有的一口气跑了一百步才停住脚,有的一口气跑了五十步才停住脚。后者以自己只后退了五十步这一点,耻笑后退了百步的前者胆子小,您认为这有道理吗?”
  据《公孙龙子·百马论》记载,公孙龙子曾与人进行了“白马是马”或“白马非马”的论辩。公孙龙子的观点是“白马非马”。这是历史上有名的混淆概念式诡辩。
  公孙龙子反驳对方的理由如下:
  所谓“马”,是用于命名形体的;“白”是用于说明颜色的;命名形体同说明颜色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所以说“白马”不是“马”。有人想要一匹马,那么给他一匹黑马或黄马都行。但如果他要一匹白马,那就不能给他黄马和黑马了。由此可见,“马”与“白马”包括范围不同,因之“白马”不同于“马”。
  “白马”是“马”与“白”结合而成的统一体,而整体不同于构成整体的部分,所以可证“白马”不同于“马”。
  假设有了白马就是有了马,那么有了马就是有黄马的说法也应该成立。但是,后一种说法显然不能成立。既然有马和有黄马不同,“黄马非马”能成立,那么“白马非马”也能成立。
  “马”可以是随便什么颜色,而“白马”却有固定的颜色,没有一定的颜色同有固定颜色的,显然不同,所以可证“白马非马”。论辩中反驳一方混淆了个别同一般的区别,并进一步夸大了这种区别,否定了个别与一般相联系、相统一的方面,因之认定白马就是白马,马就是马,把一般的概念“马”,同代表个别的“白马”相互对立起来,认为一般的东西可以脱离个别的东西而独立存在。
  我们说,一方面,“白马”只是“马”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个别就是一般,“白马”就是“马”。
  另一方面,从概念的内涵关系上说,“白马”与“马”却又不同,“白马”的内涵要丰富得多。
  71。避实就虚歪曲原意
  ——曲解诡辩术
  曲解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以断章取义的手段来满足或达到其主观意愿的诡辩技巧。
  一位老先生家里来了一位客人,老先生为了炫耀一下自己的孙子如何聪明,硬要小孩子当着客人的面背诵26个英文字母。小孙子刚背了一个A就卡壳了。
  客人启发说:
  “A后面的是什么?”
  这孙子已记不起是B,为掩盖不知便说:
  “所有其他字母。”
  在这里,客人的问题“A后面的是什么”含义是明确的,即指紧接着A的那个字母是什么?这一点老先生的孙子也是清清楚楚的,但他故意装聋卖傻,予以曲解,使自己摆脱了困境。
  楚王攻打吴国,吴使沮卫融率人前去慰劳楚军。
  楚将喝道:“捆起来,杀掉,用吴使的血涂抹战鼓。”接着,他们又问已被五花大绑的沮卫融:
  “你来时占卜了吗?”
  “占卜了。”
  “占卜吉利吗?”
  “吉利。”
  “现在我要杀你,吉在哪里?”
  沮卫融答曰:“这正是吉利之所在。吴国派我来,本来就是试探将军的态度,如果将军发火了,那么吴国就将深挖护城河,高筑城垒;如果将军态度和缓,那么吴国的防卫就会松懈。现在将军要杀我,吴国获悉后一定会加强警戒,死我一个而保全了国家,这不是吉利又是什么?”楚将所说的“占卜”、“吉利”都是对吴使一个人而言,这一点吴使也是清楚的,但他故意曲解为“为国家占卜”,“对国家吉利”。沮卫融的故意曲解手法,实在巧妙,他因此而得免一死,而楚将却上了故意曲解式诡辩的当。
  隋朝有人敏慧,然而口吃,杨素每闲闷,即招与聚谈。一年岁暮无事对坐,固戏之云:“有火坑深一丈,方圆亦一丈,遣公入其中,何法得出?”此人低头良久,乃问:“有梯否?”素曰:“只论无梯,若论有梯,何须更问?”其人又低头良久,问:“白白白白日?夜夜夜夜地?”
  素云:“何须云白日夜地?若为得出?”
  乃云:“若不是夜地,眼眼不瞎,为甚物入入里许?”素大笑。故事里,杨素所问的“遣公入其中,何法得出”,问题清清楚楚是怎样从坑里出来。这点辩者也是明明白白,但辩者的回答是节外生枝,避实就虚,左旋右绕,把问题绕成:在晴天白日我怎么能掉进大坑里去呢?辩者靠典解诡辩术,取消了问题,摆脱了窘境。
  一人极好静,而所居介于铜铁匠之间,朝夕噪音聒耳,苦之,常曰:“此两家若有迁居之日,我愿作东款谢。”
  一曰,二匠忽并至曰:“我等且迁矣,足下素许作东,特来叩领。”问其期日,曰:“只在明日。”
  其人大喜,设酒肴奉饯盛款二匠,酒后问曰:“汝二家迁于何处?”二匠同声对曰:“我迁在他屋里,他迁在我屋里。”故事中主人所说的“迁居”是要求二匠搬走远离其家,以免锻击噪声的干扰:而二匠故意曲解主人之意,来个双方互迁,家是搬了,但实质未变,噪声源依然如故,搞得主人哭笑不得,还白搭一顿酒席。故意打岔也是曲解诡辩术常用手法之一。
  有一老师教学生的故事:
  老师:比利,c—a—t(猫)拼起来是什么意思?比利:不知道,先生。
  老师:你妈妈用什么东西逮老鼠?
  比利:捕鼠夹,先生。
  老师:不对,不对。什么动物非常喜欢喝牛奶?
  比利:婴儿,先生?
  老师:你真笨!是什么东西抓破了你妹妹的脸?
  比利:我的指甲,先生。
  老师:你真叫我生气,你看院子里是什么动物?告诉我,c—a—t拼出来是什么字?
  比利:小动物,先生。
  老师是多方引导,要学生说出cat的字义;学生是装聋作哑,故意打岔,曲解老师的意思,直到最后说出的小动物,也差不多是老师讲出来的。72。偏离话题公开追问
  ——答非所问术
  一般来说,人们提出问题,总是希望能够得到对方如实和圆满的回答。但如果对方误解了你的提问或出于某方面的考虑而不直接回答你的问题,那么,他就可能偏离话题,岔开你的追问,回答的是出乎你的意料而又莫名其妙的问题,这种语言诡辩技巧,称之为答非所问诡辩术。美国前总统里根在访问我国期间,曾去上海复旦大学与学生见面。有一个学生问里根:
  “您在大学读书时,是否期望有一天成为美国总统?”里根没料到学生会提这样的难题,但他却运用答非所问诡辩术,回避了对方的提问:
  “我学的是经济学,我也是个球迷,可是我毕业时,美国的大学生约有1/4要失业,所以我只想先有个工作,于是当了体育新闻广播员,后来又在好莱坞当了演员。这是50年前的事了。”
  答非所问诡辩术常常见于外交场合。因为在这种场合里,一方不便于正面回答另一方提出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拂逆了另一方的一片好心,就只得采用答非所问诡辩术,既委婉地拒绝回答对方的提问,又活跃了这种严肃的场合里的气氛。
  一次,一位西方记者在招待会上突然向陈毅元帅问道:“中国最近打下了美制U—Z型高空侦察机,请问用的是什么武器?是导弹吗?”
  陈毅元帅用手在空中做了一个往上捅的动作,回答记者说:“我们是用竹杆把它捅下来的呀!”
  话音刚落,一阵哄堂大笑。笑声中,记者们为陈毅元帅独特的外交幽默和情急生智而折服。
  陈毅元帅的这种似是而非的答非所问,既不泄露国家的重大机密,又活跃了记者招待会的气氛。
  印度讽刺小说《一头驴子的自述》一书中,有几段描述了会说谢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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