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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世界中世纪政治史-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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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部负责按官职序列办理官吏的升迁、荫补 、至仕(退休)等,并掌管 

  一般官员的任用、赏罚、升迁等。 

       设审官院 (考核京朝官)和考课院(考核幕职和地方官)负责官吏的考 

  核,当时称为磨勘。一年一考,三考为一任。一任满后,由户部根据考核成 

  绩决定升降。考核主要不看政绩建树,官吏只要在任内不出过错,都可升迁。 

  宋朝官员大多老成持重,因循守旧。 

       设御史台监察朝廷百官,“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 

         ① 

  奏弹”。皇帝亲自任命御史,准其根据传言弹劾官吏,弹劾不当不负任何责 

  任;并规定每月至少奏事一次,为“月课”;如百日内无纠弹,即罢免降职 

  或罚“辱台钱”;只要敢于奏弹,无论实否,一律有赏。御史台兼有司法权 

  力。官吏违法,先由御史台侦察、审讯。另设谏院,职责不是谏君主,而是 

  举报官员较轻的不法行为。 

       中央司法机构为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另于宫中设立审刑院,由皇帝 

  直接控制。宋朝法典《宋刑统》大体沿袭唐《永徽律》的条文,但宋朝立法 

  以皇帝的敕令为主。后统编历年敕、令、格、式,成《元丰编敕令格式》。 

  宋朝法网严密,刑罚严酷,盗窃五贯钱以上,一律处死刑。每年判死刑之人 

  数倍至数十倍于唐朝。但是,对于官吏执法却很宽松。宋太祖立“誓碑”言 

  明:“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违此者,天必殛之。”除谋反 

  罪外,京官犯罪一般只贬为地方官,俸禄依旧;罪大的,贬至远恶军州,仍 

  作官食禄。 

       宋朝的地方行政组织分为路、州 (府、军、监)、县三级。路为唐朝的 

  道转变而来。宋太宗时全国设15路。朝廷在路所设行政机构称司。掌管军政、 

  边防的是经略安抚司,长官为经略安抚使。财政机构为转运司,长官为转运 

  使;司法机构为提刑司,长官是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另置提举常平使, 



① 宋朝实行恩荫制度,皇族宗室、后族贵戚和员外郎以上官员的子孙、姻亲均可由恩荫入官。 

① 《宋史·职官志四》,《宋史》,第38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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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赈灾和盐铁专卖的提举常平司。为削夺地方财政及司法权力,转运使、 

  提刑均直接向朝廷负责。 

       州、府、军、监为同级行政。在一般地区,州是路下一级的行政区。皇 

  帝居住过或任过职的州,京都、陪都和特要之地置府。军事要冲之地设军。 

  矿区设监。州、府、军、监设行政长官知府事 (知府)、知州事(知州)、 

  知军事(知军)、知监事(知监);设通判为副长官,但通判直接向皇帝负 

  责。正、副行政长官均由文官充任。节度使、刺史、防御使等均为优待皇室 

  宗亲、功臣、将帅的闲职。州的地方武装为招募来的厢兵,设总管统帅。 

       州下置县。长官为县令,掌管一县民政、司法。另设辅佐县令管理民政 

  的县丞,管理机要文书的主簿,统领弓手,捉拿匪盗的县尉。县下设乡,置 

  乡书手。乡下设坊(城厢)、里(农村),置坊正、里正。里下有户,设户 

  长。在乡书手、坊正、里正的组织下,有户籍的男子组成乡兵,维持地方治 

  安。 

       宋朝的政治制度,权力高度集中于帝王之手,并使官吏相互制约。但为 

  这个制度服务的官吏却享有许多特权。官员免税,不服徭役;亲友、门客都 

  可由恩荫取得官职。官俸优厚,宰相、枢密使正俸中的月钱为三千贯,当时 

  可买田百亩;此外还有春冬衣,茶酒料薪炭盐猪羊米面,随从和仆人的衣粮 

  钱,二品以上的高官可使用仆人一百,每人一年粮钱三千文,绸绢一匹,布 

  三匹。 

        (3)封建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 

       宋朝的土地私有制较为发达,除国家占有部分土地,用于封赐皇亲、功 

  臣、寺院以及用作职田外,土地大部分在民间。宋朝在政策上不规定土地占 

  有限额,土地兼并很严重。宋太祖在政治上极力限制将帅、官吏的权力,却 

  鼓励他们多占土地田产。① 

       宋初统计户籍,将户口分为主、客户。占有土地和资产者称为主户。主 

  户按所占土地和财产划分为五等。占地在三顷以上者为一等户,占地一顷以 

  上、三顷以下者为二等户,占地一顷以下的中、小地主为三等户。这些上户, 

  其中多为官僚地主。下户为占地几亩至50亩的四、五等户。客户为自己没土 

  地、须租赁地主土地耕种的农户。根据当时的统计,主户占农民的 65%,客 

  户占农民的35%,主户中,下户又占80—90%,民间的土地一半以上掌握在官 

  僚地主手里。 

       沿用唐朝两税的名称,宋朝也征收夏、秋两税。但宋朝的两税,专指按 

  户等及土地面积征收的田税,不包括庸和调。夏税收钱,秋税收粮。实际征 

  收时,以“支移”和“折变”加重赋税。支移是规定纳税户将粮食送往边境 

  指定地点,如不送,要交纳送粮的支移脚钱;折变是官府借口临时需要,要 

  求纳税户将原规定交纳的粮、布等折换成其他物品交纳,折换的价格则由官 

  府掌握。主户纳两税,客户不纳两税。但主户中的形势户,即勋戚、现任文 

  武官员之家,以及官户,即国家官员的后裔,享受免税的特权。 

       两税之外,还有身丁税,不分主、客户,男子20—60岁一律交纳,南方 

  每丁大约七、八斗;以及统称为杂变的盐蚕钱、蒿钱、牛皮钱、农器钱、鞋 

  钱等杂税,这些税沿用五代时的名目,所以又称“沿纳”。在城镇,对商人 



① 宋太祖在准备解除大将石守信兵权时对他说:“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 



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歌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 建隆二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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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关市之税、盐税、酒税、茶税等。 

       徭役分为差役和夫役。差役又称职役,一般由一、二、三等户承担,包 

  括衙前:运送官物或看管官库粮仓;里正、户长、乡书手:督催赋税;承符、 

  人力、手力、散从官供州、县衙门随时驱使;耆长、弓手、壮丁:由县尉调 

  遣,逐捕盗贼。夫役又称杂徭,由四、五等户承担,一般为修桥铺路、公共 

  建设等劳役。 

       宋朝赋税名目繁多,农民负担沉重。但政府官员多,官俸优厚;并大量 

  养兵,国家财政一直很紧张。 

        (4)辽的兴起及其政治制度 

       五代时期,契丹人在中国东北和蒙古东南建立辽国,并不断向中原地区 

  扩张。 

       早在魏晋时期,契丹人就渔猎游牧于辽河上游的西拉木伦河一带。唐朝 

  初年,契丹大贺氏强盛,兼并其他契丹氏族。唐太宗将契丹大贺氏所辖八部 

  建为八州,设松漠府管辖。松漠府受营州都督府的节制。唐末藩镇割据,中 

  原战乱不已,河北、山西等地的汉人有不少迁居到契丹人居住地区。916年, 

  耶律阿保机仿照唐制,建立契丹国家,都上京临潢府(今辽宁巴林左旗附近), 

  947年改国号为辽。 

       辽的君主称皇帝。皇帝之位由阿保机家族世袭。皇帝的宫帐也即皇帝的 

  办公机构,称斡鲁朵,下辖直属军队“腹心军”以及置提辖司管辖的州县。 

  斡鲁朵所属军队、州县及财政均为皇帝私人所有,皇帝死后由帝后两族继承。 

  皇帝外出行猎,所设行帐称为“捺钵”。后来,捺钵逐渐成为夏、冬季节皇 

  帝与大臣会议国家的办公地点。 

       皇帝宫帐两侧设政府机构。宫帐北面的机构,掌管契丹诸部及属国事务, 

  称北府;南面机构,掌管汉人州县,称南府。南北府均以枢密院、宰相府为 

  最高机构。北府下设机构沿用辽制,设夷离毕院掌管刑狱,大林牙院掌管文 

  书图鉴,敌烈麻都司掌管礼仪,宣徽院管理百工;另设大内惕隐司管理皇族 

  事务,大国舅司管理后族事务。南府体制沿用唐制,设中书省、门下省、尚 

  书省等部门。燕云十六州建制仍为州、县两级,设刺史、县令。辽国奉行“以 

  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政策,北府官员用契丹人,南府和燕云十六 

  州用汉人。 

       建国初,辽国建了一些“头下军州”,将赐予皇族、贵戚、大臣和有功 

  将领等的被掳掠汉民置于其中。这些头下军州实际上是一种封建领地,在其 

  中耕种、劳作的汉人,要向头下军州的主人交纳赋税,也要向辽政府纳税, 

  称为二税户。10世纪末,辽国政治权力日益向上集中,头下军州逐渐脱离原 

  领主,成为中央政府管理的行政区。 

       建国之初,辽国官员从契丹贵族中选拔。辽圣宗时(982),开始实行科 

  举制度,三年一次,设词赋、经义两科。 

       辽国军队的主力由契丹本族人组成,约60万。契丹人15岁以上50岁以 

                                                           ① 

  下皆属兵籍,“有事而战”,“铁甲自备,粮草自理”。设天下兵马大元帅 

  为统帅。遇到重大军事行动,皇帝常亲自率军出征。 

       建国初,阿保机命突吕不制定《决狱法》。10世纪时,又根据唐律制定 

  了两部法典,即《重熙新定条例》和《咸雍新定条例》。这两部法典对契丹 



① 《辽史·兵制》《二十五史》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第68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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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汉人一律适用。 

      (5)北宋与辽的关系 

     北宋与辽的关系一直处于战战和和的敌对状态之中。宋朝建元之初,辽 

国几次援助北汉,迟滞了宋太祖统一全国的进程。同时,宋太祖、太宗一直 

想收复燕云十六州。太祖设置“封桩库”,储备金帛,为赎取燕云十六州的 

费用;如辽不允许,就作为军费,战胜强劲的契丹,收复燕云十六州。辽国 

贵族不仅从侵入中原的历次战争中获得大量财富和人民,也了解了中原的富 

庶和繁华,对中原的掠夺战争是他们发财的大好时机。 

     979年,宋太宗灭北汉后,乘胜挥师河北,先后收复易、涿、顺、蓟诸 

州。6月,宋太宗率军围攻幽州(今北京),半月不能下。辽援军至,与宋 

军会战于高梁河一带,宋军败,遂撤兵南返。 

     982年,12岁的耶律绪隆继辽国帝位,是为辽圣宗,其母萧太后当政。 

宋以辽“主幼国疑”,遂于986年分兵东、中、西三路向辽进军。辽以主力 

先击败东路宋军。宋军在撤退时又因将帅失和,损失西路军大将杨业。 

     此后,宋、辽的攻守态势易位。宋放弃了武力收复燕云十六州的计划, 

疏通河北中部的河流,借以遏制辽兵马。辽则开始对宋采取攻势。 

     1004年秋,萧太后和辽圣宗率大军南侵,直抵澶州(今河南濮阳),威 

胁宋首都汴京 (今河南开封)。部分大臣主张迁都至南方以避难,以宰相寇 

准为代表的主战派力主抵抗。宋真宗为主战派说服,亲抵前线,宋军士气大 

振。辽大将萧挞览中宋军弩箭而亡,士气受挫,提出议和。宋真宗也希望辽 

军早早退兵。北宋遂与辽签订和约。北宋应允每年向辽国输银十万两,绢二 

十万匹,双方约为兄弟之国。辽遂即撤兵。 

     1042年,辽乘北宋与西夏的关系紧张之际,集重兵于幽州,扬言再次南 

下,宋朝派使者议和,允每年增输银、绢各十万。此后,宋、辽之间没有发 

生重大战事。 

      (6)西夏的兴起及其与北宋的和战 

     西夏为党项人在中国西北建立的政权,与宋朝之间一直时战时和。 

     党项人是羌族的一支。原散居于青海、四川、甘肃一带。8世纪初,受 

土著人的压迫,党项人迁移至陕西、宁夏地区。唐末,居住于夏州(今陕西 

绥德)党项平夏部,在首领拓跋思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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