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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江山美人谋 作者:袖唐(起点封推vip2013.7.3正文完结,权谋,腹黑)-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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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4章 君在处别样

  “呵呵,还算过得去。”姬眠笑道,“走,进屋说。”
  
  “慢行,我好不容易见你一回,岂能不备礼物?”宋初一道。
  
  姬眠狐疑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向四周寻找,宋初一说的礼,恐怕不是寻常财物啊!
  
  周围除了马车之外,没有任何可容纳东西的地方。
  
  宋初一见他看对了地方,便道,“不去看看?”
  
  “神神秘秘,是何物?”姬眠说着,抬步走向马车。
  
  在他距离马车还有不到两丈时,车门却是从里面被推开了。一名身材纤细的曲裾少女从车上缓缓下来,亭亭立在那里,巴掌大的脸,烟眉凤眼,阳光下右眼下面的泪痣隐隐泛着红色,纵然一袭灰暗的粗布衣裙,也掩不住她楚楚之姿。
  
  姬眠慢慢顿住脚步,讶然的望着卫江,良久,声音微颤的唤了一声,“公主。”
  
  “许久不见,生疏了呢。”
  
  猝不及防的,卫江的眼泪顺着脸庞滑落。她可以孤身追来,可以不畏艰险,也可以毫不留情的杀死冒犯她的人,这所有的坚强,在看见姬眠的那一刻,听见他唤“公主”的时候,全都化作了无尽的委屈。
  
  姬眠一时慌了手脚,大步走过去,手探进袖中才发现没有帕子,只好抬手用手指帮她抹去,“莫哭,莫哭。”
  
  卫江向前半步,伸手轻轻环住他的腰,“思君,盼君,不见君,心中惶惶。”
  
  “眠何德何能,得你如此相待。”姬眠叹了口气,抬手抱住她。
  
  在卫国时,姬眠下六博棋的水平无人能敌,还经常会想出许多新鲜花样。卫侯举行宴会之时会邀请许多名士。姬眠因六博棋名声远播,亦在被邀请之列。他第一次遇见卫江时,她还只是个未及笄的小女孩。在卫许多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平素多以书信往来。
  
  这个拥抱,是第一次,情深似海远远胜过悸动。
  
  乱世之中真情往往难善终,看着有情人千里相聚于此,籍羽与季涣也不禁动容。
  
  久久。
  
  宋初一才干咳几声打断他们,“姬悟寐,趁着这太阳高照。咱们抓紧时间叙旧,晚上你们好把喜事办了。”
  
  季涣悄悄转了身子,籍羽一脸淡定的杵着。
  
  姬眠嘿嘿笑了几声,坦然握着卫江的手,走到宋初一面前,“多谢怀瑾照顾阿江。”
  
  “啧。”宋初一咂嘴,“忒不要脸了,方才还公主,一转脸变成阿江了!”
  
  季涣撇撇嘴,心道,物以类聚。
  
  “走。先去酒肆。”姬眠道。
  
  这个部落距离巫城很近,那座城池曾经是巴国的都城,至今还能隐约窥见当年的繁荣兴盛。
  
  宋初一道,“你们久别重逢,不如住在城中?总不好委屈了公主,是吧?”
  
  卫江看着姬眠,阻止他要说的话,“再奢华的地方都是平常,唯君在处才别样。”
  
  卫国虽不是强盛之国,但她作为一国公主,天底下的富贵并没有少见识,她能够抛却荣华富贵,便不在乎吃苦。她也看出姬眠现在生活拮据,重逢本是喜事,没有必要雪上加霜。
  
  宋初一微微一笑,心中却叹。悟寐啊,我把卫江给你送来,希望能让你冷静下来看看这个天下。
  
  “那不如就在家里吧。”宋初一道。
  
  季涣去屋内找了两张席来,放在院中树下,又去烧了一壶开水。籍羽则保护卫江去周围看看。
  
  “以茶代酒。”姬眠端起茶碗。
  
  宋初一亦端起茶。因着茶水太烫,两人都只轻轻抿了一口。
  
  “别来无恙?”宋初一放下茶碗,询问道。
  
  姬眠笑道,“无恙。”
  
  宋初一看他这神情,便知道,可能在巴国变法的事情有了眉目。她叹了口气,“我啊,难得想说一句正经话,你听还是不听?”
  
  “听!你一贯说正经的也像不正经,这回倒教我瞧瞧如何。”姬眠端正身子。
  
  言下,并没有多少认真的意思,但是宋初一还是收敛起平日的不着调,肃然道,“巴蜀根本不可能变法,尤其是巴国。”
  
  姬眠头一次见他如此严肃的模样,微微愣了一下,旋即也认真起来,“为何?前日我才打通关系,我有把握能让巴王感兴趣。”
  
  “你可知,七雄国均历经变法,为何只有秦国深彻变法,其他六国却只流于表层?”宋初一问道。
  
  姬眠沉吟道,“因为秦国当时已经残破不堪,亟待有人力挽狂澜,商君正如救命稻草,秦孝公自然紧紧抓握。”
  
  宋初一摇摇头,“你所言并非根本。”
  
  她顿了一下,缓缓道,“根本在于‘破而后立’四个字!而老子曾曰‘治大国如烹小鲜’,哪一国君主不是小心翼翼?自古以来有几人有担起‘先破’的魄力?”
  
  鱼肉酥嫩,烹时必须小心翻动,不能乱来。这个比喻很生动,姬眠点头认同。
  
  “这只是其一。其二,各国之所以变法不深彻,也因氏族势力繁杂。除此之外便是‘民’,民是否能够接受颠覆已习惯的规矩?”宋初一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不再关注姬眠的神情,转而看向土墙外的景,“譬如周,民皆知周法,倘若贸然将周法全然推翻,岂能不乱?当初秦国法制混乱,山河残破,秦人虽野蛮却能明是非。商君变法,占了天时地利人和尚且如此艰难,更何况其他?”
  
  巴蜀是从上古时期便有独立的文化传承,且与中原文化迥然,鬼神信奉不可撼动,规则是在那些大巫的手中。现在的大巫虽然已经渐渐衰落,却依旧并非众之力可以撼动。
  
  “悟寐,‘天时’已经过去,莫要强求。”宋初一回过头,看着姬眠。
  
  你且看吧,法家术士的时代已经过去,未来将由策士接掌。宋初一这句话再看见姬眠不认同的神情之后,又吞了回去。
  
  “罢了,法家人就是执拗,我且说,你且听,倘若觉得有道理便往心里去,倘若觉得无根无据便当大风刮过。”宋初一笑着端起茶碗,“久别重逢,我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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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我的人品,我不会告诉乃们今天还有一更。
  PS:年幼时读到老子的一句话——治大国如烹小鲜。总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治理大国就像做小鱼小虾一样简单。是形容君主很有王八气的一句话。当时一度认为这是老子说过最牛掰的一句话,并且我坚定不移的这么认为了十来年。同感的孩纸请举手。
  直到半年以前,看百家讲坛的时候,易中天教授拯救了我,才知道,原来是说“小鱼肉质鲜嫩,在烹饪过程中不能总是翻来翻去”,借此比喻治国大忌反复无常。感谢教授。
  
  第185章 白刃君归来

  两人喝了个水饱。
  
  宋初一掏出一袋金放在几上,微微笑道,“我在巴国不会呆太长时间,还要去四处看看,这算是我送你的新婚贺礼,虽然俗气些,但实用。”
  
  姬眠也不矫情,直身拱手道,“怀瑾此恩,悟寐若有出头之日,必当报答。”
  
  “你和南祈在卫相助,我岂不是也要思报?”宋初一咧嘴笑道,“原本打算糊弄过去就算了。”
  
  “哈!你呀!”姬眠无奈的摇摇头。
  
  “天色不早,我就不做那讨人嫌的讨酒客了。”宋初一看见籍羽和卫江已经回来,便起身告辞。
  
  “何日再见?”姬眠问道。
  
  他话音还未落,宋初一已经走到大门处了,听闻此话,头也不回的摆摆手,“有缘自会相见。”
  
  卫江正迎上宋初一,微微躬身道,“谢先生大恩。”
  
  宋初一眉梢微挑,微微倾身还礼,“大恩不言谢。”
  
  籍羽和季涣取了马匹,三人翻身上马,门前二人拱手施礼,策马飘然而去。
  
  才走出几十丈,季涣道,“先生,那小畜生还跟着呢。”
  
  宋初一回过头,果然看见那只小黄狗跟在后面。方才他们行速不慢,这瘦瘦弱弱的小狗竟然能跟着上来也不容易。宋初一翻身下马,携起气喘吁吁的小狗,扯开嗓子朝姬眠喊道,“悟寐,为了省你们家口粮,这狗我勉强带走了!”
  
  喊罢,也不管人答不答应,直接上了马。
  
  “哈哈哈!你这个无赖,也有走眼的时候,那是一头山中狼!”身后传来姬眠的声音。
  
  宋初一皱眉看了怀中的小东西一眼,怎么看都觉得是狗,遂大吼道,“姬悟寐你他娘的太操蛋了。狼都被你养成了狗!”
  
  反正,她是不会承认自己认不出来的。
  
  马匹飞奔,在黑夜渐渐笼罩的暮色中,还能隐隐听见远处姬眠的大笑声。
  
  约莫走了两刻。籍羽环顾四周苍茫山野,问道,“先生,我们接下来去何处?”
  
  “只能露宿一晚了。”宋初一放慢马速,叹道。
  
  籍羽无语,无处可去还走的那么潇洒,在部落里。即使不住姬眠那几间草房,也至少能寻个避风处吧?
  
  “先生,不是说此处靠近巫城吗?为何不去城中住?”季涣不解道。
  
  宋初一道,“我倒是想去,但巫城从不在夜晚收留人。那些大巫古怪的很,我可不愿去招惹他们。”
  
  在巴国,大巫要是无视你,那是最好不过了。倘若被大巫盯上,才真是掰扯不清。而且,有些大巫的确神秘。宋初一这个还魂的人可不敢去他们眼前晃悠,万一被当做妖孽给烧了,她找谁喊冤去。
  
  山风越来越大,三人便寻了个干净避风之处歇着。
  
  季涣去捡来一堆枯树枝,顺便检查了一下周围环境,确定没有危险,才升起火堆。
  
  借着火光,宋初一将那头小狼揪了过来,放在脸前面仔细瞅了瞅。那小狼一动不动,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这么呆呆的与宋初一对视,像是被吓到,又像是淡定到懒得有丝毫反应。
  
  “分明还是狗。”宋初一左看右看,不禁咕哝道,“据说山狼中有一种王族,通体是金色。莫非你就是山狼王族?”
  
  宋初一嘿嘿笑着,把小狼翻了个身,拨了拨那处还不甚明显的地方,“啧,是个公子啊。”
  
  籍羽刚打了七八只兔子、山鸡回来,便看见宋初一如此猥琐的动作,一时觉得脑袋发疼,遂坐在一旁默默处理猎物。
  
  那只木头似的小狼闻见浓重的血腥味,微微有了动作。
  
  宋初一见状,便放下它。
  
  小狼试探性的慢慢靠近籍羽,在他面前停留了一会,见对方并没有要驱赶的意思,便再往前靠了靠,如此多次试探,终于大胆的张嘴咬了一口籍羽抛在一旁的动物内脏,一见无人阻止,立刻开始猛吞起来,那副凶狠的模样,与吃肉干时全然不同。
  
  宋初一这回真正相信它是一头狼,并且是一头聪明又尤为嗜血的狼。
  
  山中狼多诈,与雪狼很是不同。雪狼一旦认主,便终身不离不弃,但山中狼是哪里有好处便往哪里去,它们只忠诚于自己族群中的狼王。那么,狼王又会不会对谁产生忠诚?
  
  宋初一不禁感慨,她这辈子可真是招狼。
  
  籍羽将清理好的肉架到火上,不一会儿便肉香四溢。那头小狼还在埋头猛吃。
  
  待到肉烤熟,小狼肚子也已经变得圆滚滚,正在优雅的清理脸和爪子。
  
  “样貌挫了点,还挺有气质啊。”宋初一啧道。
  
  籍羽递给宋初一一只兔腿,她接过来正要往嘴里塞,一处树丛忽然沙沙作响,籍羽在另外一边,季涣丢下烤肉猛的拔剑,却还是晚了一步,那条白影已如闪电般把宋初一扑倒在地。
  
  宋初一感觉的到这窜出来的玩意正用湿湿的舌头舔她的脸,立刻喊道看,“住手!”
  
  季涣的剑已经落到它颈部,闻言硬生生的收回,踉跄的退了两步,定睛一看,爬在地上的却是一头巨狼,体长一丈余。它趴在那儿竟是全然看不见宋初一。
  
  “白刃!”宋初一怒吼一声,努力把手抽出来,将兔子腿塞进它嘴里,“起开!”
  
  白刃似乎听懂了般,嚼着肉,往一旁挪了挪。
  
  “你可真是不经念叨,昨天才提了一句,今儿就跑来了!”宋初一抹着脸,训斥道,“你若是下次再这么玩,保不齐那一剑便砍在你的狼脖子上!”
  
  白刃瞪着乌溜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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