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后期政治史-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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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傲者塔克文”的绰号。据帝国初年罗马历史家李维记载,罗马人早已不
满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高傲者塔克文厉行苛政,横征暴敛,更使罗马人不
胜其苦。他的儿子绥克斯都·塔克文也是个荒淫强横的家伙,因“鲁克列提
亚事件”而遗臭万年。传说鲁克列提亚是一位美丽、纯洁而善良的显贵妇女,
绥克斯都·塔克文手持宝剑强行奸污了鲁克列提亚,鲁克列提亚愤不欲生,
当着丈夫的面自杀了。鲁克列提亚事件激怒了罗马人,公元前509年,罗马
人发动起义,驱逐塔克文家族,结束了伊达拉里亚人在罗马的统治。虽然是
传说,但伊达拉里亚人被驱逐的根本原因,确实在于塔克文的残暴统治。从
此,王政时代结束,罗马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共和国时期。目前虽然
有一些学者根据伊达拉里亚人有复辟为王的史实,和考古文化也反映伊达拉
里亚时代继续到以后数十年的情况,认为共和国直到公元前470年左右才算
建立;但多数学者仍然认为传统说法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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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和国时期的罗马
1。共和国的建立
王政废除以后,罗马的贵族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共和政体。罗马
共和国的首脑代替了国王,称为军政长官,后称执政官。“执政官”的意思
是“共同协议者”或“同僚”的意思。执政官由森都利亚会议从贵族中选举,
每年一次,每次二人。任期一年。为什么罗马执政官是两名,而不是一名呢?
传说,驱逐塔克文起义的鼓动者布鲁图发誓不许再有任何人为王。选举两名
执政官一方面是为了限制个人专权,另一方面是因为发动起义时,罗马城内
的部队是由两个军团组成的,每个军团都推出了自己的首领。两位执政官职
权相等,有指挥军队、召集元老院会议和百人队大会之权,并出任公民大会
主席,提出建议和法案,主持选举官吏。他们还是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决议
的主要执行者,还负责主持某些节日庆典活动等。
由于两名执政官的职权相同,而其中一人对另一人可以行使否决权,所
以他们在一切重要的民政事务上必须采取共同行动。但是在只需要一人实行
领导的时候 (例如在公民大会中担任主席),就采用抽签或是协商的办法来
解决。如果遇有战争,则一位执政官率领军队奔赴战场,另一位则留在首都。
在同时需要两位执政官带兵作战时,则在两人之间划分军事行动的地区。分
配的办法采用抽签、协议或是由元老院裁夺。当需要他们采取共同军事行动
时,两个执政官轮流担任统帅,每日进行更迭。
当国家遇有骚乱或发生危机时,元老院可以宣布紧急状态,指定两位执
政官之一为独裁官,称狄克推多。其正式名称是人民的首长。独裁官有权为
自己任命一名助手,称作骑兵长官。独裁官的任期六个月,危急形势一旦缓
和,狄克推多应自动在任期届满之前交出职权。独裁官集最高军权和民政权
于一身,但这些权力只是在一定的、委托给他的任务范围之内。
执政官执行公务时,身穿镶有暗红色衣边的紫袍,坐在象牙宝座上,由
12名侍卫官护卫,随行,每人肩负一束笞棒,象征国家最高长官的权力。执
政官作为最高军事首长到罗马城外执行公务时,侍卫官的笞棒束内插上战
斧。独裁官的侍卫是24名,并且他们的笞棒束中间总是插着战斧。这种象
征暴力的笞棒,称为“法西斯”,现代意大利的“法西斯党”即由此而得名。
由于执政官任期较短,彼此牵制,权力有限,国家的真正权力,掌握在
贵族垄断的元老院手中。元老院有决定内外政策、审查和批准法案、控制预
算和支配国家财产等大权,还有权监督执政官。实际上,没有元老院的同意,
执政官和百人队大会很难采取任何重大行动。元老院成员是终身任职,有缺
额时从贵族和退任的执政官中补充,成为顽固地维护贵族利益,相当稳定地
掌握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共和国初期设立的高级官职中,还有两名财政官(又译为“审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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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增为4人)。最初,他们是执政官在审判方面的助手,由执政官任命。后
来才成为掌管国库的官,由百人队大会从贵族中选任。不过财政官的职权仍
很广泛,除主管经济、财政事务外,还处理刑事和军纪案件以及日常公务。
没有财政官参与,执政官不能支用任何公款。财政官还以副手身分随同总指
挥官出征,总指挥官负伤、患病时,代行其职权。
上述情况表明,罗马共和国从成立之日起就是贵族共和的体制,是贵族
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贵族把持了一切国家权力,平民被排除在政权之
外。
2。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从王政时期就已存在的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到共和国时期更加深刻化。
执政的贵族又进一步强调了平民与贵族的划分,为了巩固贵族的特权,禁止
平民与贵族通婚,逐渐成为一个封闭的完全排他性的等级。塞尔维乌斯改革
后,原来以是否属于库里亚而划分公民的界限不复存在,但这个改革却未触
动元老贵族与普通公民的界限;共和制下的贵族壁垒更为森然,不是贵族的
普通公民再度沦为平民。平民在政治上几乎没有任何权力,森都利亚会议只
能就元老院审查的议案进行表决,不能讨论,而且由于多数票被富有者所操
纵,实际上变成维护贵族利益的工具。在经济上,贵族不仅占有大量肥沃的
土地,而且享有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权利。公有地最初是指那些没有分配给
个人作为私有财产的、任何人不能继承的国有地;后来,随着对外扩张,掠
夺来的土地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收归国有,采取移民方式开发。平民不仅不能
参加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还要负担沉重的义务,共和初年频繁的对外战争
加重了他们的兵役和捐税负担,致使他们纷纷破产。破产的平民被抛进了债
务的苦难深渊,或者沦为贵族的债务奴隶,或者被卖往国外,有的甚至被几
①
个债主肢解处死 。因此,政治权利问题、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互为表里,
成为早期共和时代罗马国内阶级斗争的主要内容。土地问题是贵族和平民斗
争的焦点,而争取政治权利则是解决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的重要保证和前
提。
塞尔维乌斯改革以后,获得公民资格的平民,通过参加百人队大会,有
了较多的政治经验。平民中的上层,即属于第二、第三等级的富有平民,要
求获得与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权利,在雅典民主运动的影响下,成为平民和
贵族斗争中的政治指导与参谋;广大平民下层怨苦日深,迫切希望改变受奴
役、受压迫的地位。因此,尽管元老院统治十分严密,有一定组织和领导的
平民斗争,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夺人的声势,不断取得胜利。
(1)平民保民官和十二铜表法。平民对贵族斗争的第一个胜利,是平民
① 参阅《十二铜表法》,见《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第334—3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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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官的设立。斗争的方式称为“撤离”运动,就是平民利用外敌压境为发
动斗争的机会,往往携带武装离开罗马,拒不应敌。公元前494年,罗马与
周围邻近部落发生战争,平民拒服兵役,要求贵族禁止不利于平民的债务
法,有位执政官被迫口头应允。但在胜利班师时,另一位执政官却不予承认,
听任债主欺压平民。愤怒的平民拒绝接受再次出征的命令,全体武装撤离到
罗马东郊的圣山,并准备另建新邦,脱离罗马。贵族大为恐慌,此时罗马四
周强敌环伺,战争不断,平民的离去,大大削弱了罗马军队的战斗力,贵族
被迫向平民让步,同意每年从平民中选出两位保民官。保民官没有行政职
权,地位在执政官之下,任职期间人身不可侵犯。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平民不
受贵族高级官吏的横暴欺压,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或选举,保
民官都有权否决。就这一点来说,平民保民官的权力可以限制执政官和元老
院的行动(仅限于保护平民利益)。后来又设置两个平民市政官作为保民官
的助手,最后保民官增至4人。随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深入,保民官的作
用日益加强。
但是,保民官的作用在当时只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习惯法的解释权
和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属于贵族,贵族法官在判案时可以任意曲断,加害平
民。公元前462年,平民保民官提议编纂成文法典,经过十余年的斗争,至
公元前450年,贵族和平民各占一半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罗马的第一部成文
法,因全部法律条文刻在12块铜牌上,故称“十二铜表法”。原文没有保
存下来,主要内容散见于古典作家的著作中。总起来看,这部法典只是把传
统的习惯法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作了某些调整,使其条文化。法典明确规定
维护私有制度和债权者的利益,允许债主对负债贫民残酷处置,直至戴枷上
镣、处死或卖之为奴;还明令禁止贵族和平民通婚。十二铜表法的本质无疑
是维护私有制度,保护贵族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但法典的编纂仍然是平民的
一个胜利。有了成文法,量刑定罪有一致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
专横和滥用权力。
(2)斗争的深化和李锡尼——绥克斯图法。公元前445年,在平民的长
期斗争下,由保民官卡努优斯制定法案,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
制,在法律上确立了平民与贵族在血缘上的平等地位。卡努优斯的另一重要
提议是平民贵族既可通婚,平民也应有当选执政官的权利,贵族坚决反对。
因为缺乏强有力的理由,随即提出折衷方案:停选执政官,设立贵族平民皆
可当选的军事保民官(又译军政官),行使执政官职权,但平民任执政官者
卸任后不能进入元老院。军事保民官初为3人,后增至6人,仍由百人队大
会选举,所以依然在贵族操纵之下,数十年间平民当选为军政官者寥寥无
几。贵族为挽回设立军事保民官的损失,又增设了两名只有贵族才能担任的
监察官,掌管户口调查、按财产评定和划分公民等级的职权。
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不断深化,政治权利问题以及与平民息息相关的
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全面提到日程上来了。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大举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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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罗马损失惨重。战争的负担主要落在平民身上,许多人失掉土地,债
台高筑,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又尖锐起来。公元前376年,平民保民官盖约·李
锡尼和鲁西乌·绥克斯图提出了涉及土地、债务和政治权利3个问题的重要
法案:(一)全体公民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公有地,占有公地的最高限额为500
犹格; (二)平民所欠债款一律停止付息,已付债息作为债款的本金计算,
尚未还清的债款,3年内分期还清; (三)取消军事保民官,恢复每年选举
两名执政官的制度,其中一人必须出身平民。并明确提出三款必须同时通
过,缺一不可。法案提出后,贵族千方百计阻挠反对。平民每年都选举李锡
尼和绥克斯图为保民官,而他们每年总是提出这些法案。经过十年不懈的斗
争,全部法案终于获得通过,绥克斯图当选公元前366年的第一任平民执政
官。
(3)平民的胜利和“新贵”的产生。在斗争的最后阶段还有两件大事:
一是公元前326年,在平民压力下,通过了彼提留法案,禁止将负债的罗马
公民变成奴隶。废除债务奴隶制,使罗马平民永远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
胁。另一件大事发生于公元前287年,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又激化起来,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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