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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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梳老鼠”:这是专门以保险公司为行骗对象的骗术,有人寿、火险、盗险等,其方法为,购买高额保险后,以天衣无缝的手法,造成残废、死亡、火灾、盗窃等事实,以获得巨额赔偿。
此外,还有以空头支票套取货物的“吸格”,以为人办理出入境手续而骗取钱财的“捉黄鱼”,以女色为诱饵捉奸取财的“黄鼠狼”,窃取信件、知道内容后上门行骗的“黄脚鸡”,在街头巷尾出卖假金表的“跳流蛋”等。这些都是比较低级,难登大雅之堂的小字辈。
表面看来,老干活动并不必以暴力为后盾,而且,进行中也极少发生打打杀杀的事情,那他们又为何离不开黑社会组织呢?表面上是如此,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不论任何一种老千活动,由物色对象——酝酿——实施——转弯抹角——大功告成,以至成功后金蝉脱壳(黑社会术语称之为“退牌”),每一个环节都不是一个人所能独立完成的,需要若干个人进行配合,这些人有专业性的,也有临时性的,都必须由黑社会人物担当不可。一来是要求参与者必须是胆正命平者,万一事发,面对公堂也能做到无所畏惧,不至于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一事而暴露整个组织。二来,不管进行到哪一个阶段,要想保证成功,必须要倚助于暴力。而这些条件的取得,离开黑社会组织是不可行的。实际上,每一个老千组织都是以黑社会帮会为依靠,其中很多老千头子甚至就是帮会中的“白纸扇”,他在行骗时如果雇用外面人物,他在心理上也存芥蒂。故而,“千”与“黑”是不可分离的一个整体。
下面介绍一例鲜为人知、却颇有典型性质的老千活动的事情:“十四K”大头目余洪仔(七十年代在澳门被“陀地”杀死)是在1956年大暴乱后被香港当局驱逐出境的许多大阿哥之一。到达澳门的初期,他感到非常无聊,正好碰到一名从内地偷渡来的黑社会人物“师爷达”(也属于“十四K”组织),两人臭味相投,便秘密制定了一项“发财大计”。
师爷达在广州未解放前,就已是出了名的老千高手。其妻徐氏,此时正值虎狼之年,风姿绰约,原来他们的发财大计就是利用徐氏接近一位宗教界著名人士,从而进行敲诈。
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人非草木,被骗者果然上当了。有一天,当他正与徐氏进行男欢女爱之时,突然有人冲了进来,顿时镁光闪闪,许多丑态都被拍了下来。被骗者恍然大悟,但面对现实,他也无可奈何,只好坐下来与余洪等人谈判,来人开价不高,只要求十万元(葡币)的遮羞费,就将底片奉上,从今一了百了,前事不提。
对于这位被骗者来说,当时的十万元,尽管在澳门可以购买五层楼房的标准房,但对之也像九牛一毛一样,算不得一回事,不过此时正好是午夜时分,自难有这么多的现金。于是双方约定第二天中午,在某处进行交易。第二天,双方均遵守了时间,一方交出了底片,一方交出了巨款。被骗者并非蠢才,也知道此事很难就此了结,倒不如暂时避避风,然后再谋对策。但当他收拾行李,驱车前往码头的路上,突然又被另一辆车截住,胁迫他到松林作第二次“讲数”。师爷达和余洪仔的借口是事情还没有最后了结,他们担心徐氏已经怀孕,必须与之商议善后事宜。因此,他们要求他必须等一个月之后方能离境。这个借口既然如此“合情合理”,而且在近十名大汉的包围之下,弄不好连性命也没有了,被骗者只好作第二次奉献。“这是最后一次了!”被骗者再三强调。但他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师爷达夫妇办理赴美手续,付生活费五万美元,付余洪仔等人五万葡币,作为“掩口费”。一切办妥之后,他才得以离境。事后,师爷达夫妇立即移民赴美,余洪仔则在司打口买了楼房,并以车带步。也许是恶有恶报,赴美的师爷达,在抵达三藩市后不久,就患恶性肠炎死去,徐氏也随即改嫁;至于余洪仔,也只快乐了三年,就被人用水喉铁活活打死在住所门口。此时,那名被骗者才敢回到香港和澳门居住。由此可见,老千活动根本离不开黑社会组织,“千”“黑”双挂,往往是其活动的主要模式。目前在香港活动的老千集团,主要是肥佬宗集团(属“和胜义”人邓)、肥九集团(属“十四K”人马)、廖×光集团(属“新义安”人马)、黄×福集团(属“和利和”人马)及刘四姑集团(属“单义”人马)等。其行骗活动以“做花”、“正将”为主。老千人物与黑社会组织的关系亦与一般的有所不同。普遍从事各种罪恶活动的歹徒,不但与自己吏属的黑帮保持联系,且有一群共同进退的党人群出活动,同时也认识很多其他单位的黑社会人物,这才能到处都“吃得开”,但从事老千活动的则不同,他们除了与一二名黑社会人物保持联系,以备必要时相互借重之外,和一般的黑社会人物很少交往,其原因一则无此必要,二则很难隐蔽身份。比如前几年去世的大老千李×恒,他是属于“和合图”的“扇”级人物,但与“和合图”的一般人员很少交往,以至于百分之九九的帮会人员均不知本堂口还有这么一位“杰出人物”,都以为这位“叔父”是不折不扣的“羊牯”呢。
老千集团必然与当局内的贪污分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与从事黄、赌、毒的帮会人物又有所不同。后者对于“片费”的交纳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个“大档”或“社”除了要交给“环头”的经常性费用之外,还要交出“杂更片”、“总部片”、“巡逻车片”以及临时性的“年节片”和“膊头数”。但老千集团或个人则不同,他们除了给一定辖区的当权人物(如侦缉主任或华探长)经常性的奉献以外,其他人一律不买帐。原因是,在习惯上,某地区所的罪案,必须到某地区所属的警署去报案。例如在九龙发生的案件,你跑到油麻地区警署报案,一般是不审理的,老千们的“怡”(用以行骗的场所)设于何处,便向该管区警署人员奉献,万一事败,也好有人从中做工作。其实老千们的手法不论如何巧妙,都离不开以财、色两样为诱饵。只要每人都搞清楚这两大问题的严重性,相信老千们的手段就不好展开了。此外,钻法律的空子也是他们经常使用的伎俩。比如,一张欠单,上面所写“清还”和“还清”便有很大区别,前者是清其所有去偿还欠负,后者就不同了,无论你情况如何,也得照单上所欠数目,一分一角还得清清楚楚。还有利用一般文书契约,抓住对方不懂英文的弱点来进行欺骗的,如近来发生的“分期付款”、“买卖按揭”的纠纷大多源于此。
文雀、曝冷格、夹万党、高买、墨漆、老鼠货、拐子港、三行霸王,屡试身技,光怪罪手闯香江。
在香港,除了黄、赌、毒、千等罪恶活动与黑社会帮会有关系外,其他各种各样的罪恶也与之脱不掉关系,可谓无罪不黑。
这些活动表面上不大令人注意,而实际上给香港居民日常生活以很大的威胁,比如:“文雀”:即扒手活动,有“本地帮”与“上海帮”之分。
“爆冷格”,即进入无人住所或商店进行盗窃。
“夹万党”:专门从事爆破夹万及保险柜,此项活动必须是专门人才。
“高买”:以顾客身份,进入商场进行偷窃,近年来超级市场不断增加,给这帮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墨漆”:即鼠摸夜盗,不要小看这些小人物,其中不少是身怀“走千家,盗万户”的飞天绝技的。若干住宅或珠宝行,损失动辄几十万,便是这些所谓“霄小人物”的“杰作”。
“老鼠货”:专门收购赃物,转手图利的“老行尊”。
“拐子港”:专门抢掠男女婴孩,之后转买给别人或转运出国。
“黄牛党”:专门从事炒戏票、船票、火车票以至公立医院门诊的轮候位置,此类人物经常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使居民遭受不便和无辜损失。
“保护费”:包括收取小巴及的士停车处、私家车停车处、固定或流动摊贩等“保护费”,造成居民无谓的负担。
“三行霸王”:专门在新迁户的房子或临时安置区,垄断装修工程,排挤正当三行工匠,即使住户自购材料,自行装修,也被这些人以各种方式迫止,不许动工。
所有这些罪行,如果离开了黑帮的支持,那是不可能存在和发展的。
香港的扒手组织,一向分为“上海帮”和“本地帮”,前者潜龙伏虎,不乏“顶尖人物”。其中一个组织,由郭×海夫妇领导,属下成员约五六名。他们极少在香港本地活动,除了获得极准确的情报而在当地进行活动之外,主要周旋作案于曼谷、东京、马尼拉、汉城及新、马各地,郭某夫妇均为青帮中人,颇遵守青帮规矩。他们在前往东南亚活动时,都具备厚礼,分别拜会当地黑社会堂口头子,多年来极少失手。在当年于曼谷进行“亚运会”时,据说他们手风顺利,斩获不浅。
“本地帮”的扒手与“上海帮”相比,就好象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在清末民初时,却有过一段辉煌时光,像“三手梁”、“太子光”等人物(均属当时的“和安乐”成员),其技艺已达在单对单的情况下,可以窃取其身上任何部位的东西而不被发觉。由民初以至战前的一段时间,扒手行业日渐衰微,原因是收徒困难,传术不易。据圈中人讲,战前的扒手,都要受过师父的严格训练,单是十个手指的运用,就要学上二年,“出师”后还要奉养师父三年,这是该行不成文的规定。一般职业罪犯都对此不感兴趣,因而“人材衰落,后继无人”了。
七十年代,在香港黑社会圈中,曾出现过一个非常突出的人物,那就是“和勇义”的冯X 叔。
此人头脑非常精明,眼光也颇为独到。他从来不直接进行偷、骗、抢、掠等活动,却在九龙城内设立了一处收购赃物的组织,不论任何种类的赃物,贵重如珠宝首饰,笨重如机器配件以及一切家庭用具,均在收购之列。他将贵重货物略加整理之后,便分别拿到港、九两间夜冷店(也是他独资经营的)出售。他还设有一处熔金工场,扒手们如果偷到大批金货,他能替他们在六个小时之内,全部变成“金条”,这样就可以大模大样地拿到市面上去卖了。不过,他所收取的费用也是高得惊人,金饰交给他来铸成金条,最低他也要抽取四成,也就是一百两金饰,扒手只能得六十两,但为了安全起见,扒手也不得不让他剥削了。当年,提起他的“大号”,在黑道中也的确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只可惜了阴事做尽,阳寿短少,1973 年圣诞之前,突然中风而亡。○“千花”求嫁,个中隐情难料,粤东阿哥做台,殷商巨贾入戏,汇丰银行的巨款走向,传世之宝不飞也难。
一位出身于豪门大户的少爷,负笈英伦,学成返港时,才不过二十五岁。大少爷虽然门第、学历都高人一等,却有点美中不足,不但生来不够英俊,而且高度只有五尺一寸。虽非侏儒,但在一般女孩子心目中,实在不够“份量”。
老爷及夫人一共生下一子三女,虽说男女平等,但到底是“口号”而已。传宗接代的期望,自然完全摆在大少爷身上;而传宗接代的第一步骤,就是替大少爷讨房媳妇,否则如何实现?
香港一地,男子以财为本,像大少爷那样的条件,还怕没有漂亮少女委身下嫁?果然,消息传出,介绍人纷沓而至,几乎门槛为穿。
大少爷尽管其貌不扬,但却眼高于顶,一般庸脂俗粉,不屑一顾。尽管老爷夫人一再敦促,仍然难有寸进,婚讯无期。
就在这个时候,老爷的写字楼来了一位新的女职员。双十年华,如花似玉。论学历,也是南洋大学肄业生;论家世,更是南洋某殷商的掌上明珠。最难得的就是一副娇小玲珑身段,只有五尺整。跟大少爷站在一起,仅仅矮那么一寸。真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
大少爷此时也在写字楼出任董事兼出口部经理之职。对这位新来女同事,似乎也颇感兴趣。据说,身材矮小的人多数自尊心特别强。大少爷在人群中往往矮别人半截,如今,站在这位女同事之前,却高出对方三寸(连大少爷的高跟皮鞋),顿时觉得自己成为“大丈夫”了。
在老爷的撮合,大少爷的追求下,情形大有进展。当达到谈婚论嫁阶段时,老爷、夫人和大少爷,便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