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1-07-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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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天连这也不晓得,可见他当时并非是胡风的“牢友”。如果他真的是胡风的“组长”,那么他怎么会不知道胡风自杀的事呢?
一九七一年七八月间胡风在糨糊房用石头砸脑袋自杀,经医务所抢救后,才送到“小院”的。自杀的表面原因大概是有犯人说他偷吃糨糊。“小院”并非什么“严管队的单间牢房”,而是关押特殊犯人的地方。在刷纱坝儿高墙的后面,墙上开一小门相通,里面只关了几名“机密犯”,但生活条件较好,开小灶、还可蓄头发。后来又在里面修了几个小院落,关押神秘的“大人物”。这是医务中队犯人李医生悄悄跟我说的。一九七九年初胡风释放出狱,三个月后我才从医务所唐医生(李医生那时已调走了)口里得知这喜讯。
张广天说黄廉是重庆八·一五的造反司令,这是误记。“八·一五”派的司令是周家瑜,黄廉是“反到底”派的“工人造反军”司令,而指挥重庆“朝
天门海战”的则是“反到底”司令邓长春。
曾当过四川省革委委员、名闻遐迩的张闯也关在这里,他是牟其中第一次坐牢时的同案犯,一九七七年送来监狱三中队,搞汽车小配件包装劳动。因他是西南师范学院毕业的,曾安排他晚上给犯人上文化课。
其他就不必多谈了。有兴趣者,今后若有可能请看看我写的书吧。藉此为“文革博物馆”奉上一砖一瓦,乃敝人的夙愿。
一个归隐者的自白
? 梅桑榆在历史的长河中,为谋取一官半职而殚精竭虑,沤心沥血,甚至蝇营狗苟者,如恒河沙数;而有做官之机不愿做官,或已做官者,视乌纱如桎梏,弃印绶如敝屣者,则寥苦晨星。在这些寥若晨星的人物中,恐怕要数陶潜最为有名,因为他具有隐士与诗人的双重身份,他不仅以“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骨气而名传千古,而且以不朽的诗篇光耀千秋。然而遗憾的是,这位杰出的田园诗人对他为何毅然辞官归隐的原因所谈甚少,他只是在《归去来辞》里写道:“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帐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才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段“心理独白”,不仅对“心为形役”的官场生涯缺乏具体的描述,对辞官的原因,说得也过于简约。直到一千多年后,一个同是任县令之职的人,才以他的生花妙笔,具体而又形象地刻划了做官的苦处,详尽地诉说了他为何辞官归隐的原因。此人便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
袁宏道,字中郎,号石公,公安(今属湖北)人,与其兄宗道,其弟中道,在思想家李贽的影响下,创“公安派”,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为宗旨,倡导文学解放运动,号称“公安三袁”。袁宏道是明代最富个性和独创性的作家之一,其小品文最为精妙,并且以尺牍大师享誉文坛。明万历二十三年,27岁的袁宏道出任吴县县令。上任之初,他颇有几分得意,以为从此可以悠游于太湖风光、苏州美景之间,自在地享受山水茶酒的闲情逸致。然而他很快就发现官场生活与自己所想象的生活大相悖离。于是他开始不断写信给友人,诉说做官之苦。他在给友人丘长孺的信中写道:“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谕百姓则保山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拜迎上官,自己这个一县之长成了奴才;接待过往的公差,自己又如娼妓一般,不论对什么人都要笑脸相迎,而且要论人对汤,看客上菜,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治理银库粮仓,自己又要像老看守一样细心周到?此外,自己还要像老保姆一样苦口婆心地去向百姓宣传政策,晓之以理。这对那些一入官场,便如鱼得水的人来说,当然不算回事,但对洒脱狂放的袁宏道来说,真可谓“苦哉!毒哉!”。
袁宏道原以为去做县令,便是吴县名山胜水的主人,可以尽情享乐其间。上任之后,他才知那名山胜水只属于民间富豪、山林隐士以及远近的游客。而自己却整日被公务缠扰,脱身无术,根本无法去他所神往的地方寻找快乐。他在给兰泽、云泽两位堂叔的信中写道:“令所对者,鹑衣百结之粮长,簧口利舌之刁民,及虮虱满身之囚徒耳。……身非木石,安能长日折腰俯首,去所好而从所恶?语语实际,一字非迂,若复不信,请看来春吴县堂上,尚有袁知县脚迹否?”袁宏道之所好,自然是寄情于山水,醉心于诗文。当他痛感自己做官是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而在做自己所厌恶的事情时,便萌生逃避官场之念,决心要挂冠归隐了。
袁宏道对官场的丑恶看得太多,对做官之苦感受太深,积郁于胸臆间的苦闷与无奈,已非一两封信所能倾诉尽净,于是他在任期之内,多次给友人,给同道写信,描述他当县令的苦状。而每封信中都有穷形尽相的精彩之笔。他在给同为县令的朋友杨廷筠的信中写道:“吴令甚苦我,苦瘦,苦忙,苦膝欲穿,腰欲断,项欲落。嗟乎,中郎一行作令,文雅都尽……”
整日拜迎长官,膝盖都要跪穿了,腰都要哈断了,点头点得颈项都要落了,这对那些以做官为至乐的人来说,倒是一个讨好献媚,邀宠固位的良机。但袁宏道却感到身心备受折磨,痛苦不堪。他在给好友沈凤翔的信中写道:“人生作吏甚苦,而作令尤苦,若作吴令,则苦万万倍,直牛马不如矣。何也?上官如云,过客如雨,簿书如山,钱谷如海,朝夕趋承检点,尚恐不及,苦哉,苦哉!然上官直消一副贱皮骨,过客直消一副笑嘴脸,簿书直消一副强精神,钱谷直消一副狠心肠,苦则苦也,而不难。唯有一段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尘,往往令人趋避不及,逃遁无地,难矣,难矣。”做官做得人格丧尽,饱受屈辱还不算,还有那些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波,连青山也可以起浪,碧海也可以扬尘,真叫人防不胜防,避之不及。这时的袁宏道,归隐之心已是十分急切了。然而只因他要尽县令的责任,还有一些事未能了断,因此,他只能寄希望于来春。他在给沈博士的信中写道:“若夫桃花水发,鱼苗风生,请看渔郎归棹,别是一番行径矣。嗟乎,袁生岂复人间人耶?”当来春桃花盛开,春水潮涌之时,他这位宦海中的“渔郎”,将乘一叶扁舟,归隐故里,到那时,他袁宏道哪里还是人间人,那简直像天上的神仙一样啊!
袁宏道任吴县县令一年之后,一病数月,归隐之心更切,他在给友人管东溟的信中写道:“病来五月,鸡骨支床,面貌如烟,肘指如戟,宦心灰冷,归肠迫切,不肖虽愚,岂以七尺易一官,不肖行矣!……奈何低眉事人,苦牛马之所难,貌妾妇之所羞乎?不肖行矣!”他给冯其盛的信中以鸟喻人,哂然自嘲道:“夫鹦鹉不爱金笼而爱陇山者,桎其体也;雕鸠之鸟,不死于荒棒野草而死于稻粱者,违其性也。异类犹知自适,何以人而桎于衣冠,豢养于禄食邪?”在池看来,鸟类尚知顺性自适,不爱金笼,不食稻粮,而人却要被衣冠所桎梏,受禄食所豢养,真是可笑之极!也正由于卧病太久,他的辞呈得到了上官的批准。他在给王孟夙的信中幽默地写道:“以官得病,此官苦也;以病得归,此病乐也。”他再三向友人表达自己脱离官场的痛快心情,并对自己以前的谋官之举深为后悔:“乍脱尘网,如巨鱼纵大壑,扬鳞鼓鬣。不唯悔当初无端出宰,且悔当日无端波波吒吒,觅什么举入进士也。”在给聂化南的信中更是显出欣喜若狂之态,他写道:“败却铁网,打破铜枷,走出刀山剑树,跳入清凉佛土,快活不可言!不可言!投冠数日,愈觉无官之妙。弟已安排头戴青笠,手捉牛尾,永作逍遥缠外人矣……”此时的袁宏道,把自己比作逃出樊笼的鸟,挣脱网罟的鱼,从此可以回归自然,得享自由,把自己比作逃出牢狱,坐上仙车的人,从此可以逍遥于世俗纠缠之外。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以官本位贯穿始终,知识分子除了以做官来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之外,几乎别无选择。而自有科举制之后,千百万读书人更是苦读于寒窗,挣扎于考场,以求取功名,换取富贵。袁宏道就是靠读书读出个进士来,而后得以任县令的。这对那些以做官为人生终极目的的人来说,可谓已踏上了仕途的第一个台阶,此后势必要小心谨慎,再接再厉,以求能更上层楼。一些庸官俗吏,更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忙着夸官亮职于市廛,衣锦还乡于故里;拜迎长官于道旁,徇私舞弊于暗室。然而,这对鄙弃世俗观念,粪土功名利禄的袁宏道来说,却感到一百个不自在,因此能早日从名缰利锁中逃出来,恢复自由之身,享有独立人格,便成了他在任时最大的期盼。
袁宏道的归隐,不是消极的归隐,他于辞官之后,潜心著书立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的作品,特别是他的小品文,直到四百年后的今天,仍在影响着一些作家,这在中国历代归隐田园的知识分子中,也堪称凤毛鳞角。
中国历代抒写官场烦恼的文章颇多,但像袁宏道这样大胆坦率,形象生动,尖刻辛辣地将做官的感受详尽写出的人,却是少而又少。从袁宏道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窥见四百年前一个正直文人的被扭曲的心灵和高洁孤傲、不合流俗的人格。
废铜烂铁如是说
读刘小枫《尼采的微言大义》
? 张远山
我的学说遭遇着危险。他们改换了我的学说之头面。
给李慎之先生的信
也谈五四、鲁迅与胡适
? 林贤治
李慎之先生:
拜读过近年来先生的一些大作,得知先生如此高龄,仍在社会思想领域里作艰难的探索和启蒙工作,实深感佩!
顷接今年第五期《书屋》杂志,即将先生给舒芜先生的信读完,文中谈五四,谈启蒙,谈鲁迅与胡适,结合个人经验道来,尤足启发来者。先生的论题均是大问题,其中有些我亦曾思考过,与先生颇出入,今不揣谫陋写出就教于先生;因先生是公开刊布的,故不另付邮,权当公开信发表。冒渎之处,乞希鉴谅。
首先是五四精神,抑或从“个性解放”说起。
我同意先生说的“个性解放”是五四精神的一个部分,五四运动作为一个精神运动来看,前前后后确乎有着更为丰富的意义,但是,它无疑是最基本的部分。什么叫“个性解放”呢?蒋梦麟写过一篇《个性主义与个人主义》,称个性解放为个性主义,其实与个人主义是同一个东西,只是前者多表现在文化教育方面,后者则表现在社会国家方面,都是以个人价值为本位的。这是“以平民主义为标准之个人主义”,要旨是“国家社会有戕贼个人者,个人将以推翻而重组之”。对此,五四的代表人物是有共识的。陈独秀在比较东西民族的思想差异时说:“西洋民族自古迄今,彻头彻尾个人主义之民族也。”对于个人主义,他的阐释是:“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思想言论之自由,谋个性之发展也。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人权者,成人以往,自非奴隶,悉享此权,无有差别,此纯粹个人主义之大精神也。”看得出来,陈独秀并没有像先生那样,把个人主义从民主、法治、自由主义那里分开,恰恰相反,在意涵方面,它与后者是有密切联系的。胡适提倡易卜生主义是有名的。在文章中,他把这位挪威戏剧哲学家称作“最可代表十九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倾向社会主义的李大钊,同样反对“压服一切个性的活动”,倡言“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及个人自由的”。五四活跃一时的无政府主义者更不用说了。而鲁迅,早于一九○七年,便撰《文化偏至论》,标举先觉善斗之士,力疾鼓吹个人主义。他认为,欧美之强,根柢在人,说是“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至于《摩罗诗力说》,则把诗作为人类内在精神的一种象征性形式,仍属意在个体反抗